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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诉讼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

时间:2024-04-24

韩梦雅

摘 要 提及中国古代的诉讼,古代诉讼受传统儒家思想“无为而治”、“中庸之道”以及小农经济下封闭社会中人情关系等的影响,中国古代一直提倡“少讼”、“息讼”以及厌讼,能邻里私下调解的,绝对不要“惹事”,绝对不要登衙敲鼓找父母官。从中央统治者提倡的“无讼”、“息讼”到古代老百姓长久的畏惧官府、统治阶级而形成了厌讼思想。

关键词 诉讼思想 厌讼 积极影响 消极影响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23

清朝乾隆时期著名学者崔述曾说过:“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的确,只要有民众生活的地方,纷争、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在自古以来的人情事故往来里、衣食住行中,和自己有利益往来者,必有纷争横生出。从古代诸侯、士大夫到平民老百姓会因为追求利益的本能随之产生诉讼。

一、古代诉讼思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儒家文化对诉讼思想的影响

谈及古代诉讼思想,中國古代传统的思想是厌讼主义,诉讼观念的形成会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的诸多影响,但笔者认为对诉讼观念影响较多的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孔子说:“听讼,吾尤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贤者,不是听讼就有能力,而是没有诉讼才是最高的境界。儒家思想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更加强调道德层面的东西,主张和谐、大一统。在这种儒家思想的背景下,儒家思想作为文化基础,对于古代诉讼思想影响深远,人们之间要相互忍让,和谐相处,以忍为高贵品质,但是提起诉讼的人会先入为主的认为对方爱挑事,不懂忍让,无事生非,就是刁民小人的作风之派。这种受儒家传统文化,统治阶级大力倡导的思想使得厌讼、无讼思想深入民心,以至于与“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的潜在可能的现象相悖,这是一种思想洗礼后的结果。在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审判官中,周星驰饰演的是一个讼师,被人视为是一个大状棍。经常为当地有钱人办理一些奇难案件,有着巧言善辩的口才,很多时候为了胜诉,不择手段,颠倒黑白。在“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年代,讼师帮人出谋划策、写状纸,运用法律条文和口才、能力扮演“准律师”的角色。

但有时候也与官府抗争着,为正义而战。但自古以来,和官府作斗争,挑衅官府会受主流导向的影响,以统治阶级为代表对讼师有着天然的厌恶之情。从古代讼师的地位可以侧面反映出古代的诉讼思想是主张少讼、厌讼、息讼。儒家主流的文化基础就奠定了古代的这种诉讼思想,人与人之间要和睦相处,以忍让为美德,没有诉讼才是美好的世界,才是最高的理想境界。

(二)农业社会对古代诉讼思想的影响

古代的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基本上祖祖辈辈长久的固定在一片地方播种劳作,土地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根。大多数人长期处于一个封闭的环境中,这种小农经济下,邻里乡亲间形成一个熟人社会。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中国社会是一张复杂庞大的熟人关系网。的确,时常说熟人好办事,但遇到纷争熟人也不好办事,在利益面前大家碍于情面,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利益。日常的邻里纠纷的种类稳定为一些基本纠纷,例如土地纷争,钱财之争,打架斗殴等。遇到这些的纠纷,乡里乡亲碍于情面不得不息事宁人或者请求村里有威望或者由宗族的家长出面做出调解。(明《皇明制书》上卷)记载“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轻便告官,务要经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里甲老人理断。”通过史料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在遇到这些纷争时,不能轻易的就去告官,而要找相关的管理人去处理纠纷。如果不经过这些程序就去告官,还会引来杖刑之痛。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可以看出官府更加提倡民间私下解决纠纷。

(三)诉讼成本对诉讼思想的影响

古代也有一句民间谚语:“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这种意识形态的形成与许多因素有关系,小农经济下人民以农业为主,收入在缴纳赋税之后能到温饱就很不错了,有些还达不到温饱的水平,常年闹饥荒也是有可能的,告官的成本中舟车劳顿后,诉讼的环节中金钱是必不可少的,农民在诉讼时还要递交诉状,但目不识丁的他们不会写诉状只能请讼师或者识字的人来写,这些对于小农经济下的人们来说太遥远了,成本巨大,而且还不知道结果会怎么样,这时候大多数都会选择忍气吞声,面对不公宁可私下解决也不会去官府告状。这就是“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时候金钱面前百姓没有底气,没有经济支持,选择在宗族或其他由威望的人那里调解才是现实的办法。而且去衙门告状,有时候还会耽搁种田,这对他们来说,去官府告状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多么沉重的负担。而且百姓对官府有着畏惧的心态,面对官府的权利,对百姓来说像座大山,避之不及更可以形容这种心态。与其说老百姓厌讼更不如是畏惧诉讼,畏惧高额的成本,畏惧官府的权利,畏惧人情往来的情面。在反复衡量这些,权衡利弊后,做出的无可奈何的选择,同时在古代,在人治的大背景下,官府中的权利过大,有时候老百姓单薄的能力在遇到恶势力时无法与之抗衡,官府还可能徇私枉法,不能带来公正的判决,使得老百姓对官府没有信任感,说不定因为告状还会招来不由分说的杖责。小说《红楼梦》里冯源为了阻止香菱被薛蟠带走,但反而被其打死,其仆人为了给主子伸冤,终于等到了贾雨村却违背正义做出了使薛脱罪的判决。小说有时候是一个时代背景的缩影,艺术也来源于生活,《红楼梦》中写的贾雨村判案这件事有可能当时的社会就是有这种情况,法律制度和国家权力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状况让老百姓更是有口难告状。同时,对于古时候的衙门来说,受理案件也是需要耗时、耗力、费钱的。在《名公书判请明集》中,写到“今所追缪元七等证对陈元亨争产事,郑应龙公然收留,饮食于家,收藏缪元七,不与到官”,“本司锡匣累行追逮”从这些话可以看出官府平日也是比较忙的,出去追捕等也是耗用公费和人力、物力以及很多资源的,差役在办案调查中花的伙食费、住宿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就从官府角度来说,提倡少讼、息讼也是对司法成本的一种节约。

二、古代诉讼思想对当代法制建设产生的影响

(一)古代诉讼思想对当代法制建设产生的消极影响

在电影《秋菊打官司》中即使背景是在现代社会,依然被人情社会、所谓的熟人社会所牵制着,当代法律观念和村里间的人情世故交织在一起,人们对当时的法律是懵懂与朴素的,秋菊的做法如同天上掉下个巨石,把大家突然惊醒。说明从古至今,古代的一些诉讼观念到现在尤其是一些偏僻的地方,一些人觉得诉讼一词也很是遥远,一辈子可能都和自己没关系,遇到事情只会想到大事化了,不伤和气。我国现代型的法律制度受到西方的影响,传统农业文化与西方文化交织在一起,虽然古代诉讼已经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对现在人民的诉讼观念仍然有很大的影响,有些不发达甚至发达的地区仍然认为诉讼是一件麻烦又花钱的事情,付出很大的代价后,结果还不得而知呢。现实生活中,当人们遇到不公,但诉讼中又会花费较多钱时,就会在衡量诉讼成本后,本着就算赢了也花费很多钱,得到正义又怎么样的态度,而选择息事宁人。虽然社会经济、文化制度、政治制度一直在不断发展,但是观念却是不那么容易改变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农村甚至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不报案,私下通过钱财来和解,这种做法严重的扰乱了司法秩序,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极大的恶劣的影响,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罪上,村里有人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妇女遭到种种不公正的待遇,大家不仅避而不谈,试图进行庇罪,而且在警方营救时还会试图阻止,这样的人情社会里,大家法律意识淡薄,不管被害人死活,这对法制建设产生了极大的破坏。培养民众的法律意识是件漫长又艰难的事情,加之传统诉讼文化息讼、厌讼、少讼的想法,从孩提时代,中国大多数父母都还教育孩子,遇到事情要忍,忍一忍就过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观念就可以反映出诉讼文化的根深蒂固的影响了。这些都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产生了消极阻碍的影响。传统的诉讼思想使得中国长期重实体轻程序,这与西方的法律思想是截然不同的。

(二)古代诉讼思想对当代法制建设产生的积极影响

在当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的时候,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地发展,古代息讼、少讼、厌讼的诉讼思想对缓解社会矛盾、降低司法成本有著极大的作用。选择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纷争既能保护自身利益,也可以较为公正又有效率的解决问题,还能极大的节约司法成本,在一些偏远地区,会运用一些当地的规则对发生的纠纷进行调整,当地规则与国家法是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当地规则中一些实用性的调解办法正好是法律有时候不能做到的,当地规则中的调整其中的实践性很值得提倡。有时候更能顺应百姓的观念同时还能解决问题,费孝通说过:“法制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的弊端却已经发生了”。法律有时候不是事事都能够解决的,有时候当地的规则可能当事人更愿意接受,更能“接地气儿”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利益。正如前面提到的农村不论是古代还是现如今都是一个熟人社会,处于这样的环境下,大家更注重相互之间的情感,更注重遇到矛盾时邻里之间的调解,这样既能解决纠纷还不至于影响邻里之间的情感,这是农村百姓普遍能接受和普遍希望选择的方式。这样的处理方式更能促进当地的稳定发展,更能使大家团结互助,相亲相爱。在我国相对落后的地区多元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对于收入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群体能够减少诉讼成本、减少诉讼中产生的费用、节约了时间也可谓是一种效率高的解决办法。现如今,中国有着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遇到矛盾,要想到用多元的解决纠纷的机制来处理,真正的维护公平正义是大家都积极参与其中,如果遇到什么事都找法律,都一纸诉状告到法院,那么法院在一定资源,有限时间内是力不从心的,会超出其能承受的范围内,给法院造成极大的负担。所以当前也鼓励多元的解决纠纷的机制,本着殊途同归的想法达到维护正义的目的。积极的通过人民调解、仲裁、街道办等解决民事纠纷能够减少法院的压力,节约司法资本。传统的诉讼思想对我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当前,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制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古代诉讼思想中,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主张礼法合治、德主刑辅,这种思想对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深刻的指导作用,对于当前中国的发展了解古代文化具体到了解古代诉讼思想对我们有积极的作用。古代的诉讼思想为当今依法治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多元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更高效、更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这样能够更好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推动当代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党江舟编.中国讼师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何莉.论中国古代诉讼的经济成本.人民论坛.2015.

[3]宁军.论传统无讼法律思想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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