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何江
2016年5月26日,我成为哈佛大学毕业典礼历史上发表演讲的第一个中国人。从湖南小山村走到美国波士顿,我自知与常人相比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唯一可说的,或许是曾经的苦难经历和父母的言传身教,让我很早就明白了命运要自己把握这个简单的道理。
2009年初秋,菱角成熟的季节,深绿的菱角叶上沾着露水,在清晨的微弱光线下,十分漂亮。在田埂上除草的乡亲看我们一家人都提着行李,就问谁要远行。“我的大儿子,要去美国。”母亲口吻里充满了自豪,对她而言,美国是只在电视新闻里听说过的国家。“儿子,当年看着你和你弟在渔网里打滚玩得开心,以为你们以后会打鱼为生。可没想到,你读书读出了国门。”
母亲自豪的微笑,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
乡下人常说,学会了种田,就一辈子不愁自己的饭碗。我和弟弟四五岁的时候,就被带到田里跟着大人干农活,这在村里很常见。
那时父亲最大的梦想便是成为“万元户”。他每年冬天会随村里其他渔民到湖北或是江西开始长达3个月的捕鱼生活,年关将至时会给我们带回一些小礼物,好让我们更多地了解外面的世界。
6岁那年,我们家老房子的厨房和猪圈在一场大雪中倒塌了。那年的冬天在我印象中显得格外冷也格外长。开春后,我们看着父亲挖泥、烧砖,一点一点建起了宽敞的红砖屋。新房刚盖好的那段日子,父母脸上堆满了笑容。
4岁起,我便进了村里的小学——因为父亲觉得我妨碍他们做农活,觉得只要我能在班里坐得住就行,并不要求我在课上学到什么东西。我一直在教室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坐着,头几年成绩并不算太好,跟不上进度。不过,我也不知道读书有什么用,村里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个高中文凭便显得高人一等,没人告诉我读书如何改变命运。我那时的梦想,就是拿一个高中文凭。
除了学校发的课本,小学时我几乎没有读过课外书。初三结束,我考上了县城最好的高中,不得不寄宿在离家将近20公里的学校。那是我第一次走出乡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城乡差距,连冲水厕所该怎么用也不清楚,说话带着土气也怕被人笑掉大牙。我那时在同学中间总表现得小心翼翼,生怕被人暗地里嘲笑,用了将近一年时间来适应。
高中三年我一有时间就钻进书堆里。2005年参加高考,我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录取。大学时,我对专业以外的很多领域充满了好奇,选修诗词歌赋,《红楼梦》读了又读。这些嗜好和我专业似乎没什么关联,我只是觉得好玩,也算是排解理科学习时的苦闷。而这些文学上的兴趣后来逐渐体现出了价值:待人接物上我感覺自己肚子里多了点墨水,更教会了我很多事,也让我不断明白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想成为怎样的人。
乡下长大的经历培养的好奇心,在成长的不同阶段帮助我克服了很多困难,也让我在一个个新环境里迅速成长。
大学4年里,我有了蜕变式的成长,变得比以前自信,对未来也有了更多憧憬,开始探索寻找自己想做的事情。2009年我大学毕业,拿到了学校本科生的最高荣誉——郭沫若奖学金,也收到了哈佛大学生物系的录取通知书。我成了村里知识水平最高的,也是第一个出国留学的人。
现在想来,我21岁出国留学,母亲10岁时退学养家,这两个人生节点之间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线。
母亲10岁的时候,舅舅决定到外省打鱼。他不知道怎么织网,家里又没钱买渔网,织网的重担便落到了外婆、母亲和小姨身上。母亲于是退了学,专门在家学习织网。她学得很快,不到一年就成了村里织网最快的姑娘。外婆索性建议母亲靠织网来给家里赚钱,母亲后来的人生就与渔网连在了一起。
我记得家里的墙上挂满了渔网和渔线,渔网堆满了家里的空地和床上,母亲和父亲有时就直接睡在新织的渔网里。
母亲每天都有个小目标:织出一万个网眼。一万个网眼织出来能挣4块钱,一个月便是120块,一年会有1500多块。对当时的母亲来说,这个数字几乎是一笔诱人的财富,为了这个目标,她多苦多累都感到有劲头。
太阳从东边的窗口照进,又在西边的门缝里拖着余晖沉下山坡。母亲就那么坐在织网架旁,一天里除了吃饭,几乎不怎么起身活动,任由我和弟弟在新织的渔网里打滚、睡觉,只要我们不哭就好。天黑了,她会点上蜡烛,直到燃尽最后一滴油,才揉揉酸痛的眼睛,准备收工。
我一定是从母亲那儿学会了什么是“坚韧”。当我向母亲抱怨作业太多时,她会告诉我:“我学织网的时候差不多是小学四年级。那个时候我的成绩很好,好几次期末考试都得了全校第一名。儿子啊,你是不是也想帮我织张渔网?或者去帮你爸把那些地坪里的谷子晒干?要是你不想做作业,就来帮我们,反正我们也缺人手。到时候,你就会知道,读书是多么轻松的事了。”
印象中,母亲身上似乎有着一种变废为宝的神奇能力。每当我因为家里困窘、隔三岔五地短缺文具时,不敢向父亲多提,只能问母亲,她总能变着法子给我找到新文具。比如用橡皮擦掉我铅笔写过的本子,让我重新再用;擦不掉的就让我当草稿本用。或者到镇里买东西时扛回来一叠旧报纸,让我在报纸边角的空白处练字或做算术。她还能把一样简单东西的用处发挥到极致,洗脸的盆可以用来腌制撒了盐的鲜鱼,收集杀猪时的猪血,存放要喝的井水,用作澡盆在夏天里冲澡,甚至盛放自炼的猪油。
我要去美国留学了,母亲显得非常兴奋。我是村里第一个走出国门留学的人,她觉得脸上很有光彩。她帮我检查旅行箱,保证我带齐所有该带的物件,硬要我带上针和线,带上她亲手做的布鞋、她用陈年木屑熏好的黄鳝泥鳅和家里的剁辣椒……我不耐烦地推辞着,任凭她把布鞋放进行李包中,心想反正我是不会穿这双土气的布鞋的。
离开的那天,早餐后一家人坐着等村里进城的汽车。母亲似乎有什么话想和我说,但又欲言又止。她再次拉开旅行箱的拉链,看了一下又合上,然后倒一杯温水递给我。我摇摇头带着抱怨的口气说:“你就不用瞎忙活了,干吗不坐着?”母亲把水放下,望着窗外晨光照耀下的村落。
村里的汽车站很简单,只是在路边上竖了一块牌子,旁边是条很深的水渠。当汽车拖着扬起的灰尘朝我们驶来时,母亲却将视线移到了我的身上。她想笑,没笑出来,想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见不到儿子,她又有点伤感。
母亲并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些动情的离别赠言,她只在电视剧里看过。她笨拙地握住我的手,我明显感到了她的这份不自然,故意说要去提包,顺手甩开了她的手。母亲大概明白我的意思,于是也弯腰去帮我提包。
忽然,母亲指着水渠中的菱角问我:“儿子,你还记得菱角是什么味道吗?现在正是采菱角的时候。”
“当然记得呀。我上次吃菱角的时候还是上大学之前,一转眼已经过去4年多了。”我笑了笑。
“你想不想吃几个菱角?美国吃不到。”“你等等我,我这就去弄几只来。”话音未落,母亲放下行李就朝水渠边跑去。她趴到地上,想抓住靠近岸边的菱角叶,可怎么也够不着。我想阻止她:“我下次回来再吃吧。”母亲根本听不进我的话。我站在车门边,看着母亲正努力拔菱角的背影说:“妈,算了吧,我上车了。”
母亲急了,她站起来,脱掉鞋子,抓住水渠旁边的草,一点点滑进了水渠。
我听到“哗啦”的响声,惊讶地回头,只见母亲在齐胸的泥巴水里走着,抓到长熟了的菱角,扯掉菱角叶,在水里洗了洗,便朝着岸上扔了过来。
“儿子,快捡几个大的赶紧上车去。这司机也真是性急,又在按喇叭了。我待会儿回家换身衣服就好了,你快点捡几个菱角,上车去。”
我满眼泪水地站在车旁,看着还在水渠中笑着的母亲,不知该和母亲说些什么。
我想告诉母亲自己是多么爱她,可是,乡下孩子很少会用“爱”这个字,即便是母子之间。我捡起菱角,在裤脚擦掉了沾在菱角上的泥巴,用牙齿咬掉硬壳,把菱角掰成两半,立即跑到母亲身边,递了一半给她,母亲站在水里接过去咬了一口,我站在岸上咬着带汁的另一半,我们含泪相视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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