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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出版推动大众传播

时间:2024-05-20

张献忠

明代图书的出版分为官刻、家刻与坊刻三种。其中官刻的投资主体是政府,其诉求在于宣传和推广官方的意识形态,推行教化,而不是基于满足市场需求和赚取商业利润的需要;家刻的投资主体虽然是个人,但其主要目的不外乎是宣扬自己或是父祖的作品,传播特殊爱好或附庸风雅,为宗族子弟研习举业提供教材或参考书,因此家刻亦不具有商业经营的性质;坊刻是书坊主自行投资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出版活动。

晚明时期,以坊刻为主体的商业出版空前繁荣(详见拙著《从精英文化到大众传播——晚明商业出版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图书开始大规模地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从而极大地改变了知识的生产和传播方式,由此促进了思想文化的变迁和社会的转型,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商业出版使通俗文化突破时空的限制,进入公共传播领域,从而使出版业初步具有了某些大眾传播的属性,社会舆论亦因此空前活跃。

从“文以载道”到“嘉惠里耳”

在印刷术发明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各种复杂原因,精英阶层依然把持着文化制造和传播的权力,垄断了一切话语权。他们所制造和传播的都是一些形而上的知识,是“天理”、是“道”,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物质和精神诉求全然无关,甚至要以“天理”消灭人的合理的欲求。虽然精英内部也有一些“异端”力量在为“人欲”、为民生张本,但终究逃不出精英文化构建的一套话语体系,因此,也不能在普通民众中广泛传播并为之接受;退一步讲,即使有些普通市民接受了,也依然不能形成精英话语之外的新的话语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文化就只能由精英垄断,文化生态也只能是一元的、单线的。

明中后期,商业出版的迅猛发展使文化成为商品,而商业资本具有追逐利润的天然本性,它需要不断地拓展市场,以满足其不断获取商业利润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出版商就把目标转向大众,图书的品种结构也因此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经典读物越来越少,小说、戏曲、日用类书的比重越来越大。以小说的出版为例,早在嘉靖年间,刊刻小说的书坊逐渐增多,这一时期,三大古典名著——《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都出现了刻本。中短篇的话本小说更是深受读者欢迎,为此,杭州洪楩清平山堂将宋元以来流传的话本小说汇集起来刊刻,这就是《六十家小说》(又名《清平山堂话本》)。到万历年间,白话小说的出版达至鼎盛并持续至明末。这一时期,《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依然是各大书坊争相刊刻的对象。《三国演义》有28种刻本,《水浒传》有14种,《西游记》9种。这些都是流传到现在的刻本,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书坊刊刻,《三国演义》26种系书坊刊刻,《水浒传》皆为坊刻本,《西游记》至少8种系书坊刊刻。考虑到很大一部分刻本已经佚失,明中后期这三大名著的刻本实际上还要多得多,这从余象斗双峰堂万历二十年刊刻的《音释补遗按鉴演义全像批评三国志传》卷首的《三国辨》可以得到印证:

坊间所梓三国何止数十家矣,全像者止刘郑熊黄四姓,宗文堂人物丑陋,字亦差讹,久不行矣,种德堂其书板欠陋,字亦不好,仁和堂纸板虽新,内则人名诗词去其一分,惟爱日堂其板虽无差讹,士子观之乐然,今板已朦,不便其览矣。本堂以诸名公批评圈点校证无差,人物字画各无省陋,以便海内士子览之,下顾者可认双峰堂为记。

由此可见,在余象斗刻本前,至少几十家书坊刊刻过《三国演义》。余象斗的双峰堂一家书坊在万历二十年以后就推出了两种刻本。引文中提及的宗文堂、种德堂、仁和堂和爱日堂刊刻的《三国演义》,现在仅存种德堂刻本,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明中后期三大名著的实际刻本要远远多于现存的数量。

晚明白话小说出版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文以载道”的诗教传统。自从儒家的统治地位确立后,两千多年以来,文学就一直是作为经学的附庸而存在。在文学观念上,士大夫大都遵从“文以载道”的诗教传统,将俗文学视为鄙野之言和淫邪之辞而加以排斥,普通百姓及其日常生活也被摒弃在文学叙事之外。但是随着商业出版的繁荣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无论是书坊主,还是创作者,都不得不适应普通市民阶层的阅读口味和审美情趣。对于普通市民阶层来说,阅读主要不是为了知识的积累,而是为了休闲和娱乐。基于此,为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一大批反映市民阶层生存状态与审美情趣的通俗文学被推向市场,世俗的情感欲望和市民的生存体验通过小说的广泛传播成为大众消费的对象,这就使小说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文以载道”的诗教传统。这种背离尤其体现在拟话本小说上。与宋元时期的拟话本小说不同,晚明的拟话本小说绝大多数都是以市民阶层的日常生活和情感作为主题,因此大部分又属于世情小说的范畴。在商业出版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书坊和作者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由以前被动地出版作者的作品变为主动策划,甚至干预文本的创作。从“三言二拍”的编纂和刊刻过程中就可以看出这种变化。泰昌、天启年间,冯梦龙“应贾人之请”,从茂苑野史氏“家藏古今通俗小说”中“抽其可以嘉惠里耳者,凡四十种”(丁锡根《中历代小说序跋集》(中),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P774),编纂成《古今小说》(又名《喻世明言》),刊刻后非常畅销,于是又先后编纂了《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在天启年间相继刊刻。

“三言”刊刻后,“名传邺下,纸贵洛阳”(墨憨斋主人编《十二笑》扉页“识语”,清初刻本)。它的畅销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作者和书坊加入拟话本的创作和刊刻,崇祯年间,凌濛初编纂的《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先后出版。他在《拍案惊奇》的自序介绍了自己的写作动机和编纂经过:

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肆中人见其行世颇捷,意余当别有秘本,图出而衡之。不知一二遗者,皆其沟中之断,芜略不足陈已。因取古今来杂碎事可新听睹、佐谈谐者,演而畅之,得若干卷……(?墨憨斋主人编《十二笑》扉页“识语”,清初刻本)

在《二刻拍案惊奇·小引》中,凌濛初同样也叙述了自己在应书商的邀请编纂“二刻”的情况:

贾人一试之而效,谋再试之。余笑谓一之已甚。顾逸事新语可佐谈资者,乃先是所罗而未及付之于墨,其为柏梁馀材,武昌剩竹,颇亦不少,意不能恝,聊复缀为四十则。

由上可见,“三言二拍”的编选和刊刻完全是书贾,也就是书坊主主导的,编选的标准则是“嘉惠里耳”,或者“可佐谈资”。继“三言二拍”之后,崇祯年间拟话本小说的编纂和刊刻达到高潮,流传到现在的就有《今古奇观》《鼓掌绝尘》《龙阳逸史》《醒世言》《石点头》《西湖二集》《欢喜冤家》《弁而钗》《宜香春质》《天凑巧》《别有香》等20余种。

由上可见,从“文以载道”到“嘉惠里耳”,反映了商业出版所带来的文学及其思想观念的变迁。

从“街头巷尾”到“公共舆论”

万历二十六年,内阁首辅沈一贯在给神宗的《请修明政事收拾人心揭帖》中说:“往时私议朝政者不过街头巷尾, 口喃耳语而已。今则通衢闹市唱词说书之辈, 公然编成套数,抵掌剧谈,略无顾忌。”(沈一贯《敬事草》卷3)这段话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晚明民間私议朝政的真实写照,但是实际的情形早已超出了“私议”的范畴,也超出了“唱词说书之辈”。

如前所述,随着晚明商业出版的繁荣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市民阶层开始成为新兴的受众群体。另外,晚明时期,士大夫阶层中受众群体也开始分化,受商品经济的影响,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在生活方式、人生态度、价值观念以及审美情趣逐渐与市民阶层趋同,成为通俗文化的受众。由此,晚明的商业出版无论是从形式还是传播内容上都初步具备了大众传播的特点。“所谓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111)。在晚明商业出版中,书坊是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媒介组织;虽然没有像现在这样先进的生产和传播技术,但是已经可以以批量生产、复制和传播图书;书坊所生产的绝大多数图书,其读者对象是“四民大众”。

晚明商业出版的大众传播效应,在时事小说的出版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晚明时期,内部宦官专权、民变兵变频发,外部“南倭北虏”交相侵扰。内忧外患使市民空前关注时事,书坊主敏锐地察觉到了市民的政治意识,及时地推出了各种时事小说。顾名思义,时事小说就是以当时的重大历史事件为题材的小说,因此比较真实。晚明特别是明末的时事小说真实性更强,它的很多内容实际上就是来自于当时的朝野见闻和邸报,有的甚至只对邸报稍作修改,以使其更通俗化,陆云龙编纂和刊刻的《魏忠贤小说斥奸书》就是如此。作者在《凡例》中说:

是书自春狙秋历三时而始成。阅过邸报,自万历四十八年至崇祯元年不下丈许,且朝野之史,如正续《清朝圣政》两集、《太平洪业》、《三朝要典》、《钦颁爱书》、《玉镜新谈》凡数十种,一本之见闻,非敢妄意点缀,以坠于绮语之戒。

明末时事小说的出版非常及时,刊刻时间距离重大事件结束的时间一般长的最多一年左右,短的则两三个月,更有甚者,不到两个月。这种编纂和刊刻速度使受众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知晓了朝廷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来龙去脉。

正是借助商业出版的大众传播效应,晚明的“私议朝政”不仅突破了“街头巷尾”的“口喃耳语”,而且也脱离了“私议”的性质,进而衍化为士人和庶民一起参与的“公共舆论”。公共舆论的形成,意味着与政治相对应的社会空间的活跃,是晚明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

商业出版与社会动员

藉由商业出版而形成的公共舆论还具有动员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作用尤其体现在民众的社会抗争事件中。万历年间“民抄董宦案”和崇祯年间的“《留都防乱公揭》案”就是两个典型事例。万历四十三年,董其昌欲纳府学生员陆兆芳家的使女绿英为妾,其次子董祖常统领二百余人到陆宅强抢了绿英,陆兆芳状告其昌,后经地方乡绅的调解,陆兆芳息事宁人,“甘心含忍,自秋迄春,抱病杜门”。后来有人将这一事件编成小说《黑白传》,在市民中间广为传播,董其昌恼羞成怒,肆意报复,致使生员范昶“不胜愤激而死”(《民抄董宦事实》,《丛书集成续编》第26册,上海书店1994年版,P208、203),引起民众愤慨,一些市民和生员刊印书有“兽宦董其昌”“枭孽董祖常”的揭帖,广为散播,最后愤怒的民众焚烧了董其昌的住宅,这就是朝野皆知的“民抄董宦案”。尽管“民抄董宦案”的原因很复杂,但其中商业出版的舆论动员作用不可忽视。《留都防乱公揭》则是复社借助商业出版的典型事件。《公揭》是复社为防止曾投靠阉党、列名“逆案”的阮大铖图谋复起而作,主谋和起草者为顾杲、吴应箕和陈贞慧三人,“复社列名者百四十余人”(徐鼒《小腆纪传》卷46,中华书局1958年版,P471)。《公揭》刊刻后迅速传播,阮大铖命“心腹之党收买檄文”,但“愈收而其布愈广”(《戴名世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P367)。在此事件中,复社借助商业出版的大众传播效应掌控了话语权,成功阻止了阮大铖复出。

商业出版、谣言与政治斗争

由上可见,晚明商业出版的繁荣促进了公共舆论的生成和社会空间的活跃。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商业出版在公共舆论的生成中并不总是代表着“正能量”。晚明后期,大众传播也经常成为谣言的滋生地,或者被人利用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皇明世说新语》就有借助小说散布谣言诋毁他人的记载:“丘文庄少时求婚于上官黎氏,黎曰:‘是子欲结姻于我耶?不许,文庄后作《钟情丽集》诬女与人通,黎亟以三百金嘱书坊毁板,其本已遍传矣。”(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8)丘文庄向黎氏求婚遭拒绝,便刊行小说诋毁黎氏女,待黎氏发现“其本已遍传”。天启年间,辽东经略熊廷弼被杀则与《辽东传》的传播有关。《酌中志》载:“冯铨害经略熊廷弼者,因书坊卖《辽东传》,其四十八回内有冯布政父子奔逃一节,极耻而恨之,令妖弁蒋应发其事于讲筵,以此传出袖中而奏,致熊正法。”(刘若愚《酌中志》卷24)《三垣笔记》亦载:“《辽东传》一书,为丁辅绍轼等进呈以杀廷弼者。予曾见此传,最俚浅不根,而指为廷弼撰授,尤诬。”(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崇祯》,中华书局1982年版,P155)明末清初的很多史籍都有类似记载。

无论是利用商业出版这一公共空间传播谣言还是将公共空间的话题引向政治斗争,都背离了公共舆论的初衷。

(作者系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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