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黄团元
两段追忆,真伪难辨
女作家孙晶岩在《文汇报》上发表过一篇《“四大名编”的故事》。这篇长文,以“甘为他人作嫁衣”为小标题,介绍“名编”龙世辉。文章写道: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他在一大堆来稿中发现了曲波寄来的长篇小说《林海雪原》。作为一个资深编辑,龙世辉一眼就看出作品的先天不足:小说在语言结构上存在不少问题,文学性不强,严格地讲只是一堆素材。可他又敏锐地发现这个题材很棒,作者的生活底子厚实,有改写的基础。他热情地邀请作者来北京,和他一道商量如何修改书稿。
曲波如约而至,龙世辉苦口婆心地向他讲如何结构文章,如何剪裁取舍。曲波很虚心,说您是大编辑,我听您的。原稿中没有对爱情的描写,龙世辉觉得一部长篇小说全都是男子汉打仗,不容易吸引读者。便别出心裁进行了新的艺术构思,他把自己的构思告诉曲波,但编辑的想法真要转化为作者优美的文字并非一日之功,龙世辉索性亲自动笔修改,呕心沥血几乎把小说重新改写了一遍,其中小白鸽白茹这个人物就是他加上的,“少剑波雪夜萌情心”等情节,大大丰富了原著的内容。《林海雪原》出版后,作者一举成名。
没想到那个年代的人脑袋里时刻绷紧阶级斗争的弦,有人指责这本书里的“少剑波雪夜萌情心”等章节有小资味儿,不像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作者说这些内容不是我的原创,是编辑后加的。龙世辉因此遭到批评,背了个处分。
但是,曲波夫人刘波在《北京青年报》发表的《曲波与(林海雪原)》一文,却是另一种说法:
(曲波夫妇将《林海雪原》稿件送到作家出版社后)出版社的龙世辉等编辑看了,打电话到我们家,说:“你来吧。”曲波去了以后说:“我取稿子来了。”没想到龙世辉却说:“我们确定要出你的稿子,需要做一部分修改。”《人民文学》副主编秦兆阳知道后,先在《人民文学》选发了《奇袭虎狼窝》章节,并在“编者按”中写道:这本书将是我国文学创作上的一个可喜的收获。
《林海雪原》出书后,据说彭老总在军队的一次会议上提到这部小说,建议全军都来读一读。他还问道:“不知为什么让他离开了部队?把他找回来嘛。”
在出版《林海雪原》的过程中,编辑龙世辉同志付出了很大的劳动。下了工夫。他曾建议在小说中把爱情线再展开一些,曲波只用三天时间就补写了两章文字,小白鸽的形象是再创造的。白鸽为伤员擦身子的细节,是融进抗战时期我和一些护士的故事的,也加进我们夫妻之间同患难的感情。有些同志总问我是否是小白鸽的原型?我说,我没有参加过剿匪战斗,小分队里也不可能有女同志,我也不像小白鸽那么漂亮。我本人虽然是普通一兵,没什么成就,但我比小说中道具武的人物强得多,要说我有二斤的分量,她连半斤也不到。
显而易见,在《林海雪原》初稿的爱情描写上,孙晶岩和刘波各执一词。孙晶岩和刘波,肯定有一个人说的不实。那么,“小白鸽”到底是“龙”生,还是“曲”谱?
亲属易带观点,他人条件有限
如果同为曲波作传,仅就曲波写作《林海雪原》爱情章节方面,孙晶岩和刘波,肯定是“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那么。读者该会相信谁写的呢?
关于人物与事件的关系,康有为作过经典的概括,即“所经之事”、“所见之事”和“所闻之事”。据此,刘波占了绝对优势。她作为曲波的夫人,“三要素”她至少占了“两要素”,即“所经”、“所见”。相比之下,小字辈的孙晶岩就没有可比性了,她充其量只是“所闻”。
这样一比较,是不是为名人作传,只有名人的亲属所写,才令人相信呢?不尽然。以几部徐悲鸿传记中的情感纠葛为例。
20世纪80年代初,徐悲鸿夫人廖静文出版了长篇回忆录《徐悲鸿一生》,让改革开放不久的读者在了解画坛大师徐悲鸿的才华的同时,还窥见了他的感情生活。读了这部书后,读者特别厌恶徐悲鸿的“原配”蒋碧薇:她和国民党政客张道藩做着苟且之事,还无中生有地造徐悲鸿及其学生孙多慈的谣,玷污大师清白。然而,后来蒋碧薇的《我和悲鸿》在大陆出版,读者又读到了与廖静文笔下大相径庭的徐悲鸿和蒋碧薇,尤其是在写徐悲鸿和孙多慈的私情上,蒋、廖二人写得迥然不同。一无一有,令读者一头雾水。2008年,《孙多慈与徐悲鸿爱情画传》(张健初著,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6月版)一书出版,读者终于从“第三者”作家笔下得知,徐悲鸿当年真的有过“人生几何,恋爱三角”!
先后读过廖静文、蒋碧薇作品的读者,粗心的会说上了她们的当,理智的会感悟:不是他们不知道徐悲鸿的真实情况,而是各自在用感情写作,都带了自己的观点。这样一来,就难对名人作出客观的表述,便造成了笔下“失实”。
名人亲属为其作传如此这般,那么,是不是他人为名人作传,就可靠可信了呢?也不能一概而论。
以《钱三强与何泽慧》为例,此书今年甫一出版,就受到传主后人及其研究者质疑。
譬如,此书介绍“何泽慧祖籍山西灵石县,何氏家族原是声名显赫的晋商”。事实是,何泽慧的父亲何澄出生在累世五代“科举旺族”。何澄早年东渡日本学习,回国后,被清延聘为兵学教官,后协助陈其美谋划光复上海。1912年8月,何澄才退出军界去经商。更为无稽的是,1948年钱三强和何泽慧回国时,何澄老人两年前便已去世。但书中却有何澄用杜荀鹤的《泾溪》诗“劝慰女婿和女儿”的描写!
这部书叙述钱三强在1948年时,“常忆起一首儿歌——《世上只有妈妈好》”。钱三强之子钱思进反驳说:“这首歌是台湾1988年一个电影的主题曲,钱三强1948年怎么会知道?”书中称何泽慧荣获过“德巴微奖”,因发表“层子模型”理论论文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钱思进则说是子虚乌有!
有时候,即便“自述”也不可全信
诚然,名人亲属为其作传,有着近水楼台的条件,特别是家庭、婚姻、生活方面。虽然这些并非名人传记的重要部分,却是普通读者爱读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名人亲属为名人作传,多将功劳写多些,过错写少些……如果读者留心将同一名人的亲属为其写的传记和他人写的相对比,就可看出端倪。
他人为名人作传,主要依靠的,一是史料,二是回忆录等资料,三是采访当事人及其亲属。史料、资料等素材是间接的,他人(作者)和传主基本没有直接接触,所以,其写的传记一般带有主观想象。如果主观想象到了杜撰的地步,可信度就不如名人亲属写的了。
名人亲属为其作传有弊端,他人作传有不足。谁写的可信呢?
其实有时候,如果带有私心,即便传主“自述”,也未必全是实话。
唐德刚是位旧学邃密、新知深沉的学者,熟识历史特别是中国近代史,他是华裔史学家中“口述历史”的主要推动人物。他的几部(篇)“口述历史”引起了张学良的注意,主动请唐德刚为自己写作“口述历史”。张学良是身揣秘密的历史人物,唐德刚乐
意从事此项工作。1988年后,唐德刚录制了张学良“口述”的10多盘磁带录音,还写出了两章“口述”。然而,张学良却不愿谈西安事变,有时不是说错,便是虚晃一枪、回马便走。唐德刚按事先了解的历史,纠正张学良“记忆”中的错误。但张学良说:“我的事情怎么可能记错了!,'唐德刚立即拿出确凿的史料,张学良依旧自负:“你知道什么?你要听我的话!”
唐德刚凭着写传记的“职业”良心,给张学良做工作:“我要用证据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听你可能因时间长了记误的话。如果你记错了,将来要出笑话的!”
“什么笑话,我讲我的故事,有什么笑话!”张学良不容分辩。张学良或是讲他的“义气”、守他的秘密,揣着明白装糊涂;或是“少帅”性格所致,唐德刚不便干涉。于是,唐德刚索性当时没有为张学良写作和出版“口述历史”——可想而知,要是当时写出,未必全属史实。
2006年,有本畅销书叫《忏悔无门——慈善家李春平的旷世情缘》。此书讲述李春平如何从一个两手空空的劳教人员,到结识比他大38岁的好莱坞明星“克劳迪娅”;又如何用青春与该老妪结下情缘,成为亿万富翁;后来那位奶奶级的夫人去世后,李春平又如何成为慈善家。这部人物传记,有情、色、爱、钱,有感恩报恩,有忏悔,极具多方意义。然而,其离奇的情节,也遭到读者质疑。
《京华时报》记者采访了传主和讲述者李春平。李春平说:这里面有90%是真的,有10%可说是纪实文学,可以夸大一下,可以虚构一下,名字、城市、地点,还有男女人物的爱情情节,加了点虚构的成分……
如何让名人传记真实可信
名人传记能不能虚构?北师大教授、传记文学研究专家韩兆琦说:“《左传》、《史记》都是体现了作者个性的作品,所以它们比后来官方修的正史更珍贵。我国的古史历来是以描述为主的,为了达到史实的连贯。虚构是必须的。只不过有的学者认为这是虚构,而有的学者认为这只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推理和想象。”法兰西学院院士莫洛亚说:“传记作品应该严格依照史料进行创作,对传主的生平材料全部取之于历史,不可掺兑任何虚构的成分。”
二人的观点,其实是“照相”与“画相”的区别。“照相”摄实物,从“写实”着笔,全部运用史料,可读性就差些;“画相”讲艺术,靠描述、用衬托,有了文采,又有可能削弱史料价值。
“有一百个观众,就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普通读者,会认为韩兆琦下的“佐料”更合“口味”些。尽管,韩兆琦的“模式”没有莫洛亚的“刻板”保险。这是因为,如果为传记中的名人“推理和想象”,稍不留神,就会“吃官司”。
譬如,吴东峰的《毛泽东麾下的将星东野名将》里,有篇文章在描写一次战斗中,49军军长钟伟见兵团副司令兼45军军长陈伯钧要部队撤退,钟伟非但不同意,还拔出手枪,顶住陈伯钧的脑门大骂:“娘卖X的,再说撤我就毙了你!”
钟伟是善战的虎将,也许吴东峰就是用这样的语言,表现其性格。然而这段话,又会让人对同为名将的陈伯钧产生畏敌贪生的感觉。果不其然,陈伯钧的亲属将作者吴东峰诉至法院,要求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
近年来,名人传记出版得多,拍摄名人传的电视电影也多,然而,为此产生的诉讼也层出不穷。除吴东峰被告外,还有吴思所著的《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在《北京青年报》连载后,陈永贵的家人认为该书造成了对陈永贵名誉权的侵害,将吴思及报社告上法庭;霍元甲后代控告电影《霍元甲》编剧,说他诽谤霍家断子绝孙;杨三姐的孙子认为电视剧《杨三姐告状》中,“杨三姐被卖入青楼”等情节,是对他奶奶和家人的人格侮辱,将编导人员告上法庭……
因名人传记引起的官司,十分复杂,有的甚至给现行法律出了难题。这里要说的是,他人为名人写作传记,还是应该“严格依照史料进行创作”;名人亲属写作名人传记,也要知道自己只是一家(人)之言,也要依据史料,必须尊重历史,不能为尊者讳,替家人涂脂抹粉。
传记作者必须是颇具学养的历史学者,具备辨析史料真伪的能力;传记作者还必须具有律师的辩才、法官的公正。只有这样,名人传记才能尊重历史,真实可信,不负读者。另外,名人的亲属面对他人所作传记中“合情合理的推理和想象”,也应该宽容一些,以便让名人传记百花齐放。
(本文编辑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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