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赵长志[佳木斯大学,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0]
20世纪80年代,余华的作品初次崭露头角就展现出极大的先锋性,带有很强的实验色彩。从作品风格来看,其创作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期以不掺杂一丝感情的零度叙事为主,冷静描写暴力、血腥、刑罚等场面,借此赤裸裸地挖掘人性的恶和社会的黑暗;后期从《在细雨中呼喊》开始,延续并发展了上述手法,小说在一定程度上转向了传统叙事和民间叙事,文本中透露出更多温情以及对底层民众的关怀。
其新作《文城》出版后收获赞扬不断,同样也引发了思考:《文城》的价值到底在哪里?南京大学教授丁帆肯定小说的“史诗性”与“传奇性”,认为《文城》的故事是一个宏大叙事;浙江师范大学教授高玉赞叹《文城》的暴力叙事没有走入“自我重复”的怪圈,反而体现了新意;复旦大学的王宏图教授指认《文城》的先锋基因,回应了诸多批评并阐述其“先锋性”;洪治纲则认为《文城》既延续了前作的叙事魅力,又扩大了情感的人伦空间;高玉则指出余华在《文城》中的暴力创造性地展现出传统价值观。
纵观余华前后期的作品会发现,前期先锋实验中的创作风格倾向于冷漠,人物在小说中几乎毫无个性,不过是用来指称某种“欲望”的符号化存在;后期转向温情的叙事,则将人物由符号变为有血有肉、个性鲜明的形象。《文城》接续了温情叙述的这条脉络,对于人物形象也进行了细致描绘,塑造了乱世人物的至善至性,形成了以林祥福为代表的主角团之“极善”与以张一斧为代表的邪恶势力之“极恶”的鲜明对比。同时,余华将先秦儒家提倡的仁义道德加于“善”的人物身上,使得人物更带有传统文化的内涵,而主角团看似一成不变的性格是余华为建构心目中的极善典型存在的,此外余华还塑造了性格具有流动性的人物,典型代表即土匪“和尚”。可以说在人物描写上,《文城》也达到了余华的新高度。
父亲是文学史上很常见的典型形象,余华的作品中也屡见不鲜。恩格斯曾提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父亲”就属于余华非常擅长塑造的一类“典型人物”,比如《活着》中由地主之子变为穷苦农民的福贵、《许三观卖血记》中困难时期为一家生存而卖血的许三观、《第七天》中在铁路站工作的杨金彪的父亲。这几位父亲有前后的贯通性,都是至情至性的父亲代表,王安忆曾评价道:“我觉得余华看上去就是一个爸爸的儿子。不管是生活里,还是写作上,父和子的关系都是他的一对主要关系。他仿佛总是一个离家的找不到父亲的孩子,仿佛总在找,始终存在一个认同的焦虑。”所以看似余华总在不断寻找和重构父亲这一形象,而《文城》中的林祥福也是这一进程中的新形象。
对比《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两部作品中的父亲,林祥福可谓是一个从出场到散场始终慈爱的形象。
无论是福贵,还是许三观,都是任劳任怨的近现代发展过程中的现代化父亲形象,《文城》创造性地选择了晚清的时间节点,将故事的背景推至古代。然而不同于古代的封建家长制下专制家长的恶父形象,林祥福完全是个温润如玉的父亲形象,最可贵之处在于他能抛掉“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也并不赞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学堂不收女孩他便亲自教授女儿读书认字。从这个意义上说,林祥福可以算作是一个超时代的形象。余华将南方人的温润如玉的性格赋予北方汉子林祥福身上,使得他变得立体可亲起来。另外,林祥福区别于《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父亲,是余华笔下的极善父亲,在他身上几乎没有恶的因子。福贵和许三观两位父亲,性格中都有一丝“恶”的成分,比如福贵年轻时好赌成性、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等。之后出现的《兄弟》中的宋凡平及《第七天》中的杨金彪,两者皆非主角,却一直以毫无瑕疵的父爱照耀主人公的一生,完美地诠释了余华的温情主义,《文城》中的林祥福即是这一父亲典型的延续。
有人说《文城》在讲“寻找”的故事,这是针对林祥福一路寻找小美而言的,然而对于林百家来说,故事的另一层面是守候。林祥福在寻找小美的过程中也一直在女儿身边守候她的成长。林祥福最为人称道之处便在于为女儿考虑周全。小美留下女儿不辞而别,林祥福携女一路南下追寻,途中不断寻找哺乳期的女人为女儿补充奶水。陈永良曾问林祥福为何要将包裹和女儿放在一起,林答曰:女儿比钱财重要,若丢失了女儿要钱财也无用。可见林祥福是一个慈爱的父亲,在他心中女儿是高于一切的。在溪镇定居后林祥福发觉匪患不断,这对于未婚女子是个隐藏的危机,因此要消除匪患对女儿的潜在威胁,林祥福必须及时为女儿找到婆家。溃军副官无意间看上林百家,林祥福又赶忙说出已定亲之事保全女儿。当陈耀武与百家互生情愫时,林祥福为女儿清白,欲断两人念想,因此毅然决然选择和好友陈永良分道扬镳。当匪患再度来袭,林祥福费心送林百家到上海教会学校上学躲避匪患,临行救人前写信托孤安排身后事,为女儿铺好未来的路。可以说,林百家成长的每一步林祥福都为她做好了打算。
德·曼曾提出:“所有的阅读就可由其他阅读来做校正而言都是一种‘误读’。”①在对《文城》的诸多评论中就有一些对林祥福形象的误读。有人认为该人物形象太过扁平,一出场就定型且从未变过。如果单从林祥福的性格这点分析的确如此,但是从人物的不同身份来解读后会发现人物的丰富性与复杂性。受家庭环境影响,父亲的温润如玉遗传给林祥福,因此作为父亲典型的性格就表现为慈爱。寻妻之路途遇大风暴,他展现出一丝不合时宜的欣喜并非幸灾乐祸,而是对女儿的失而复得表示高兴。一般来说,父亲的爱往往是深沉且不易外显的,而余华赋予了林祥福超越性的父爱。作为父亲,林祥福有着父亲本该有的威严,也有近乎母亲的细腻。由于女儿生母的缺失,林祥福主动承担起母亲那份责任,努力用本该来自双亲的两种爱呵护女儿林百家。同时,林祥福作为父亲也是宽严相济的,平时对女儿呵护有加但又不溺爱,最典型的事例即对女儿林百家婚事的安排上遵循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并未真正考虑女儿的心意;在发现林百家与林耀武的情愫之后他又果断地将两人分开。叙事性作品中的人物是事件与情节发生的动因。“角色”是指具有生动具体的形象和性格特征的人物。②综上所述,至少在父亲形象这一层面,林祥福是个生动的角色。
总体来说,林祥福是个合格的父亲,相比较余华此前塑造的父亲形象而言,林祥福继承了福贵、许三观甚至宋凡平和杨金彪的慈爱,更是发展了父亲这一形象,在20世纪80年代余华的几篇古代文学戏仿之作中,父亲这一形象几乎是缺失的。《文城》是余华首次将父亲形象放到古代去塑造并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与以往的古代文学题材小说不同,这位父亲并不是那种封建家长制影响下的产物,而是开明、善良具有超时代性的先锋式父亲。
除父亲这一层身份外,在小说中林祥福还是一个可靠的朋友。朋友这个典型在余华的小说中也很常见。20世纪90年代,余华的一篇小说《朋友》就早早道出其对“朋友”的独到见解,小说明确表达了朋友的定义:同志为友,英雄惺惺相惜。余华的多个作品也带有这一主题意指,诸如《活着》中的福贵与春生,《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根龙与许三观,《第七天》中杨金彪与郝强生、李月珍夫妇等都是融洽的朋友关系,有的甚至是生死之交,《文城》中同样建构了林祥福与陈永良、顾益民三人的朋友关系。
首先,作为朋友,林祥福最大的优点就是知恩图报,对人以诚相待。在乞讨奶水遇到陈永良一家后林被收留,林祥福投桃报李,用积蓄和生平所学的技艺为陈永良一家带来新的生机——开办木器社。林祥福与陈永良的朋友关系很像伯乐与千里马,陈永良是可塑之才,可生存艰难缺乏机遇崭露头角只好做些勉强糊口的营生,林的到来改变了陈“靠山吃山”式的卑微生活,从而掌握了生活的主动权。另一方面,林祥福也激发了陈永良的内在潜能,以往他只是任劳任怨的小劳工,真的遇到土匪来袭也只会忍气吞声,而林祥福与土匪的对抗和最终的慷慨赴死使得陈永良认清现实,也彻底觉醒内在的反抗精神,成功蜕变为有勇有谋的抗匪英雄。叙事学中有“行动元”的概念。行动元又称“行动素”,是结构主义叙事学为取代“人物”这一传统术语而提出的术语,用于表明人物行动的结构关系。格雷玛斯曾将普罗普的民间故事角色的七种行动范围调整为三组行动结构:主体/客体、发送者/接受者、帮助者/敌对者。同时声称这三组关系适合于叙事文本中的所有人物,任何人物都具有其中一种或几种功能。③在这一对朋友中,林祥福就充当了“行动元”,发挥了“帮助者”的功能,而陈永良则作为“接受者”受前者帮助不断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勇士。
其次,林祥福勇于担当,侠肝义胆,为朋友两肋插刀。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其慷慨赴死的情节中。当顾益民被土匪抓住、溪镇百姓如群龙无首般乱作一团时,他主动请缨前去与土匪交换人质。“林祥福抬起头来,看见那些看着他的眼睛开始躲闪,他轻声说:‘我去’。”在这关键时刻,林祥福抛却自己的恐惧,为救朋友挺身而出,视死如归。此处林祥福并非因为儿女亲家的关系营救顾益民,而是基于前述的英雄惺惺相惜之情,“溪镇可以没有民团,不可以没有顾益民”,与退缩的乡绅们相比,更凸显了林祥福的大义凛然。余华并没有拘泥于个人英雄主义的描写中无法自拔,而是巧妙地用林祥福的“死后屹立不倒”向人性最美好的奉献精神致敬。
最后,林祥福参与构筑了特殊的朋友关系。林祥福有情有义,并未因小美的离去而“移情别恋”,反而与“私窝子”翠萍结成超越肉体性关系的“知己”。两人相对而坐一如江州司马与琵琶女相见,无需多言,亦有“相逢何必曾相识”之感。两个孤独者的相守与互相慰藉形成了“文城”的又一处情义风景。林祥福慷慨赴死前的托付更是对知己情义的深切呼唤。
作为朋友,林祥福身上有一种区别于余华前作中人物的新的质素:儒家提倡的仁义礼智信。林祥福永远将其当作立人之根本并且一生践行。可以说,这是个“新人”,除了余华安排的生活年代推至古代外,林祥福是余华作品人物谱系中最具传统文化气息的形象,孔子提倡的君子之道在其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换言之,林祥福是余华尝试为儒家君子形象做的最佳例证。
林祥福的第三重身份即拥有富足土地的北方乡绅。从林祥福的父亲那一代始,林家就与田家建立了融洽的主仆关系。主仆关系最早起源于人类拥有信仰和宗教后的神灵体系,对于主仆关系的塑造也是西方文学史上一项悠久的传统。最早大概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神话中赫拉克勒斯与阿尔戈斯国王订立契约,甘愿做国王的仆人。后来有《浮士德》中浮士德与梅菲斯特,两人在契约下达成了主仆关系。《巨人传》中庞大固埃收留巴奴日为仆,带其游历四方。《堂·吉诃德》中桑丘甘愿为仆,跟随堂·吉诃德“惩恶扬善”。在中国现代文学中,鲁迅在《故乡》中也塑造了一对主仆关系——“我”与少年闰土。小时候他们一起玩耍,长大后因巨大的身份落差而变得异常生分,令人唏嘘不已。在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中,塑造了如觉慧与鸣凤、周朴园与侍萍、柳春江和小怜等这些主仆之间发生爱恋的艺术形象,均可以算作是另一种主仆关系的表现。当代文学中《白鹿原》又塑造了白嘉轩与鹿三这样相处和谐的主仆关系,《文城》中林祥福与田氏兄弟之间的主仆关系正是循着这一路径发展而来的。
加达默尔将“对话”理论纳入解释学,指出“理解总是以对话的形式出现,传递着在其中发生的语言事件”④。林祥福与田家兄弟之间必然存在着这一对话关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中运用了对话体式增加小说的可读性,同时也透过对话揭示对话双方的关系,进而展示人物性格,《文城》中余华依然采用对话形式交代林祥福与田氏兄弟的主仆关系。
与顾益民相比,虽然林祥福也是富豪乡绅,但是他毫无权势和威严,俨然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形象。回望中国当代文学史,20 世纪90 年代陈忠实的《白鹿原》就曾塑造了无阶级观念的族长白嘉轩,他是一个长者,有着忠孝仁义、温柔敦厚的古风。对大儒朱先生尊崇有加,最难能可贵的是以兄弟之礼对待长工鹿三,与其同桌吃饭,一同下地干活;不论尊卑,视黑娃如亲子,供他上学。《文城》中的林祥福亦是如此:他热爱劳动,是个吃苦耐劳的地主。在北方老家时常与仆人一同照看庄稼。“他像往常一样,与田大一起走上田埂,去查看田地里庄稼的长势,与在地里劳作的佃户们聊天说话,有时候他会卷起裤管下到地里与佃农一起劳作,他做农活的熟练不输于田农。”林祥福待田氏兄弟亲如手足。灾害过后,厚葬田父并托付财产于田氏兄弟,这是一种超越主仆感情的义气之交。在溪镇时接待了从北方赶来的田大并认真招待、准备行囊为其送行。正因为祥福林对田氏兄弟的手足之情,才有田氏兄弟对其的忠诚及最终的“田氏兄弟抬林祥福回北方老家”的感人场面。
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描写地主与佃户关系的作品多集中于“十七年文学”时期,而这一时期的地主多是巧取豪夺的丑恶形象,后来陈忠实的《白鹿原》塑造了一个地主兼族长的正面形象。很显然,继陈忠实之后,余华再次创造了一个仁义的地主乡绅形象,丰富了这一形象序列,可以说《文城》在人物形象的塑造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
余华曾经坦白想尝试“写一个善良到极致的人是什么样子”,因此《文城》中的主角团都是澄澈透明、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甚至赋予了某种看不见的神性,一如沈从文笔下自然天成的湘西人,永远透露着善良的根性。抛开其他艺术层面成就不谈,单从林祥福这一形象看来,余华是成功了。有人说《文城》是余华回到舒适区的一部作品,远离现实而贴近《许三观卖血记》的写法,然而从多个方面来看,《文城》是余华在个人意义上的“史诗性突破”。余华说:“我的写法就是不断写新的。”《文城》即是最好的证明。“哈金说,美国作家心中都有一个伟大的愿望,就是一生要写一部伟大的小说,外国小说家很少追求写作的数量,他们是用写五本书的精力写一本书。”⑤回顾近些年余华的创作情况,会发现他正在践行这一原则为文坛创造精品,我们也时刻期待他在不远的将来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
①③④ 王先霈、王又平:《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515页,第306页,第438页。
② 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40页。
⑤ 洪治纲:《余华评传》,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2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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