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赵勤 [北岳文艺出版社,太原 030001]
王保忠,曾获第三届赵树理文学奖、第五届鲁迅文学奖提名等奖项,是山西作家队伍中有全国影响力的实力派作家。《陪母亲回乡》以现实中的故乡及故乡的小人物为底色,用抒情小说的散文笔法、诗意描写,把晋北家乡的人文和风俗写得活灵活现。作家是城市与故乡之间的纽带,他以知识分子的身份,立足底层社会立场,自觉地担起故乡的责任,讲述故乡那些灰头土脸的、种地的、真正接地气的小人物。作家就是要把小人物是最简单的人,把小人物的欲望在他们自己身上简单地呈现出来。在作家是平平常常说话的小说中,读者能感受到故乡的小人物的真诚柔软的心。王保忠说:“小说这东西,就是要给人以信心、温暖、同情、关怀和热爱。” 文学的关怀,就是要关怀那些需要关怀的人,关怀那些在低处、在路上的人,那些正经历坎坷和不幸的小人物的命运。
在城市化急剧发展的今天,故乡对我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寄托乡愁的精神家园,是现代化大潮下的最后一方自留地,是保存着淳朴民俗民风的地理空间,还是落后与愚昧交织的被遗忘的地方?在文学书写中,故乡被精致的话语所包装、被审美的视角所规约、被泛滥的想象所重构,从而离我们当下的生活越来越远,变得越来越不可辨认,呈现出一种符号化和印象化的趋向。在此背景下,作家王保忠通过田野调查,深入超出他日常生活视野的各个类型的村庄中,忠实地记录了现代社会文明下的乡村风貌和变迁。正如评论家段崇轩所说:“王保忠的创作是一个例外,他执着乡村社会,观察城市生活,努力用宏观的、现代的眼光,把握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的转型,显出一种厚重、开阔的创作风貌来。他的小说叙事自然有着鲜明的个人特色,但在那个真诚朴实的讲故事人背后,又隐含着一个土地的儿子、赤诚的知识分子的身影,有一种‘大我’、大气的东西。”
《陪母亲回乡》中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无疑是开篇对故乡大河的描述。曾经气势浩瀚的母亲河如今变得干瘪、肮脏,因为药厂排放的污染物,河水颜色像“烂透了的疮疤里挤出的脓水”,野鸡、兔子、獾子,葵花、柳树、芦苇,大量的野生动植物消失不见,偶尔从河滩上捞起一条鱼,“表皮却糊满了污水和胶泥”,丑陋不堪。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必然会打破乡村原有的自然状况,在作家走走停停的叙述中,都蕴含了对故乡物是人非的“观看之痛”和“观看之思”。
作家对乡村生态的担忧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上,而是深切地体察到生态背后人事的变迁和悲欢。河水的枯竭让作家想起背河汉这个古老的职业。以往河水凶猛,过河人想要过河往往要经历艰险,甚至有性命之忧,于是便诞生了背河汉这一职业。在冰冻、暴涨期背客过河,对他们而言都是与死神竞赛,在坚忍的意志和强壮的力量之下,潜藏着的是民间蓬勃的生命力和精气神。他们靠自然吃饭,也与自然较量,接活儿、过河、休整,自有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可以说,川流不息的河水就是他们生命力的象征,背河汉将自我生命与天地自然亲切又警惕地融合在一起,展露了人在生活的磨炼下强大的力量。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河流上架起桥梁,背河汉被迫下岗。原先强壮的肉体失去力量和生气,文中作为背河汉代表的三爷在夜里来回穿梭在河旁,叹息、失落,最终长眠于不息的涛声里。三爷的儿子为了几根木棍,不惜向河流漩涡中涉险,最终丧命其中。随着河流消失的,不仅是那些当今为绝大多数人不可知的古老的职业,更是自然孕育的淳朴、敦厚的人性,壮实、活泼的肉体,以及积极、坚韧、蓬勃的精神,这种人性之美和精神之美是乡村的魂灵,如今亡魂已去,作家不能不为那些永久失落的光芒而叹息和心痛。那些不断架设的坝桥和路桥把一个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个饱含风霜的老者,像一个个庞然大物不协调地出现在乡村中,与田间劳作的父辈并无再大关系,留下的只是对后辈走出去的殷切希望和漂泊者望眼欲穿的一条条寂寞的回乡路。
“逝去”是这部作品的主题之一。除了良好的自然生态,公社院、大南沟、大北沟、戏台、花厂,这些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文化习俗的建筑地标也一样成了作家心中远去的黄昏。自然灾害、战争、历史风云、童年趣事,往昔苦难的风霜和欢乐岁月的余晖都只能借由对地理空间和建筑古迹的想象来实现。作家用大量篇幅和细致的笔墨描写回乡见到的每一个人,固然有对乡村农民的忠实塑像和记录,但更多的是源于心中对过往的怀念,在那种对物质的想象背后,激荡着一种深厚的乡情。
在现代化浪潮席卷乡村的今天,人与乡村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福在作为一面镜子,他是一个热爱文学但又为现实奔波的小人物。福在的学业因为家境贫寒而夭折,放弃热爱的学业开始代课养家,可收入太微薄。为了摆脱农民的苦日子,他看到电视上有劳务输出信息,就积极报名,结果是当了保安,仍然挣不到钱。他只好回到县城,去砖厂做工,第二个月老板就卷款跑了,只能再次做代课老师。这次处了一个同时代课的女朋友,可是因为堂哥的变故,善良的福在看不下寡嫂和两个孩子没人管,狠狠心放弃了心爱的姑娘和学校,听从父母的安排娶了他的寡嫂,回村又当了农民。在福在身上,交织着一种强烈的矛盾。
福在所面对的困境依然是当下农民普遍的境遇。他们迫切想摆脱农民的身份,期望通过学习新知识、新技术过上美好的生活,想要提升自我的文化水平、追求自己的理想,然而总是在现实中遭遇一系列苦难和障碍。他们只能以一种“存在而不属于”的姿态来回穿梭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对农民身份的困顿感和现实打击的破碎感共同影响着他们对自我心理的塑造和接受。
谈到子女的教育和发展问题,福在深刻明白农村孩子在教育上的先天不足,赚到的钱都不够补贴家用,更别提用以支出教育了,尽管努力地抗争了,但改变不是一朝一夕之易事。农民的需要迎头面对的正是这种残酷而严肃的现实。
但还有另外一扇门,福在热爱文学,文章又写得实在,文章真实地记录了他自己的事和村里的事。在福在的日记里也能看到他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民,他有知识、有理想、有情怀,即使放弃学业回到田里种菜他也没有过多的抱怨,而且没有放下记录生活的笔。福在即使有苦闷,在养鸡的过程中,在他所爱护的“百草园”里,他依然能找到生活的乐趣和希望。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民,他对现实有着极其清醒的认识,文学不能当饭吃,养家糊口依然是他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和目标,但他内心从未放弃过对文学的热爱。在那些记录日常的文字里,我们能感受到福在的坚守和乐观,福在也有他的“王国”:八亩水浇地,二十三亩旱坡地,还有鸡场——他的“百草园”。每天起早贪黑,也只能应付平常的开销,生活过得捉襟见肘。但在福在和哑巴妻子的眼里,那些“鸡是一群充满灵气的孩子,是日子的盼头”。有盼头的日子就是幸福的呀!何况还有鲁迅先生的“百草园”陪着他们。这种乐观的精神是非常令人动容的。
不仅仅是福在,就是作家王保忠自己,在对待自我与乡村、母亲与乡村的关系上,也充满了发人深省的思考。
《陪母亲回乡》是以母亲“盛大的心事”为引展开叙述的,母亲长久以来想要回村里、回她的老窑院,不仅是人老归根的习俗,还因为那老窑是她与“父亲一把泥一把土捏起来的帝国”。
作家不想让母亲回乡是不想让她看到坍塌的老窑和满院子的野草。母亲在故乡时,家里的窑洞是爱护得最好的窑洞,可现在的情景可能会让母亲很伤心……
母亲回来了,回到了她的老窑院。“开了锁,一推门,满院荒草便‘哗’地一下扑了出来。”作家虽然有心理准备,但也是愣了一愣,一丝伤感立即涌上心头,老窑院是被“我们”——母亲的孩子们遗弃了。“孩子”能看出母亲心里那说不出的疼,这院子是荒了、废了。作家想起1995 年那场连绵的秋雨,导致大片大片的窑洞倒塌。秋雨刚刚飘落时,母亲凭着直觉,赶紧爬上了窑头,用塑料布把窑头苫得严严实实。勤快的母亲为孩子们保护了窑洞,母亲就是孩子不塌的窑洞。但现在,母亲老了,长大的孩子——“我们”却没有回来打理院子,打理老窑,哎!是“我们”将母亲的院子丢了。“我们”进到了城里,忘记了村子才是“我们”的根。作家原以为他对人生的规划无比正确,但在孱弱的母亲面前,他才知道自己彻底错了。人越以为正确,其实是越错误。
破败的窑洞像是一个寓言,预示了母亲的衰老和故园的逝去,也象征着“我们”与乡村的关系裂变了。
离开故乡后,母亲还是念念不忘她的窑洞。住在亲戚家,母亲觉得那不是自己家,自家的窑洞才是家,窑洞是她的乡愁。母亲想回村住,回窑洞住,那里有火炕,能烤烤腰背,这是身体的乡愁。母亲想吃故乡的糕,想喝故乡的小米粥,这是“胃的乡愁”。母亲希望“我”离她近一点,最好就在她身边,这是无法改变的永远的乡愁。
“母亲就是故乡,她永远坐在乡愁的中心。”
对母亲与故乡,从作家深刻的剖析中折射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变化。从抚育我们长大到病体孱弱,母亲由强势的一方变成弱势的一方,顾及儿女的发展离开故乡,离开自己熟悉的凤羽村和老窑院,乡愁已隐藏在母亲心里,孩子虽在身边,但那是肉体;心灵、母亲的心依旧是孤单的。
在《陪母亲回乡》的尾声,王保忠对自我内心进行了解构,重新审视了自己与乡村的关系。为了剥掉“农皮”,不再重复父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我”努力读书,考上师范,却没想到毕业后又被分配回乡村教书,于是又努力考进成人大学,终于摆脱了农村去到县城。但是“我”真的离开乡村了吗?农收时节,“我”还是要回家耕种干活儿,村里的亲戚邻里有事找“我”,“我”依然得帮忙、想办法。乡村是“我”永远逃不掉的家。离开乡村是为了进城,进城是为了过上好生活,但是,在城市生活真的快乐吗?城市真的是想象中的天堂吗?在王保忠的心中,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生于乡村、长于乡村,乡村的水土、人事、风俗、文化,是抹不去的心理印记,逃离乡村,逃离了农民的苦难,但逃不掉乡愁的侵袭。
“一边逃离,一边眷恋”,是对这种复杂心理的最好写照。作为一种地理空间,乡村养育了无数儿女,无论是苦难还是温馨,自然风雨和人世冷暖已经成为刻在内心深处最丰满坚实的图景。随着一代代人的逝去、一幅幅图景的消失,人世变迁的不可阻挡势必会在人们心中激起一种物是人非、沧海桑田的残酷感和无力感,因为消失的不仅仅是风景,还有曾经成长的印记,那是作为一个生命个体的存在的佐证。乡村构筑了一代人的文化心理大厦,而今在迥然不同的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濒于溃散,使像母亲一般老一辈的人无法“回家”,无法紧紧攫住自己的根,被困在城市这座巨大的孤岛之中。而对于逃离出来的人而言,乡村永远以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方式影响和牵绊着人们的生活,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追逐摇摆,最终催生出对城市的疏离感和对乡村的愁绪。
在作家对自我与故乡关系犀利而真实的审视中,可以感受到这一代人对自我身份认同的焦虑和精神困境。他们急于摆脱旧有身份,却无法构建起新的身份,在一种二元甚至多元的冲突中承受着多种文化心理带来的沉重和冲突。从母亲提出回乡的想法开始,小说始终贯穿的都是这种矛盾冲突的表现和起伏。直面乡村,直面故乡,是理解父辈的途径,也是认清自我处境的重要一步。在文中,作家以真实的笔触完整地再现了这一审视和解剖自我的过程,无疑是值得敬佩的,撕开,认识,和解,最终理解,是对乡村的诚实观照,也是对生活在其中的人和“回乡”的人的人文观照。
作家精心选择叙事立场和叙事角度,他把城市当成倾诉对象,他要把故事讲给城市里的人听,把凤羽村的人与事讲给城里人听。《陪母亲回乡》的叙事语言也是独具特色的,他把叙事者的讲述划入全部情节和人物中,叙事、语调一以贯之,视角自由转换,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故乡的人与事,形成一种朴素、绵密、亲切和温暖的叙述风格。作家的书写“汲纳了沈从文的浪漫抒情文学传统,发觉普通农民身上的真善美品格,表现乡土家园的自然美、民俗美,创作了一系列优美、隽永的……精品。他传承了赵树理问题小说、民间立场等文学精髓,揭橥社会问题、直面底层生存,努力呈现一种原汁原味的社会人生,显示了山西传统现实主义的力量和风采”。
阅读《陪母亲回乡》让我们能够在忙碌与喧嚣中静下心来,与那些实际上正在推动这种时代的人们一起思索。思索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样的变化,如何适应这样的时代。
笔者觉得作家的一点不足是对于农村在现代化浪潮中的变革以及由现代化而引发的进步表现得不够,缺少对未来的展望。20 世纪以来,乡村中国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叙述对象。随着社会的发展,乡村有了许多新的质素,呈现出丰富的图景。国家改善乡村的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发展,促使乡村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村民的自觉适应时代变化的主观能动性在小说中还缺乏表现。要把村民的个体命运放到国家的整体变革中来审视,故乡的人也蕴积着求变求新的巨大的期待与能量。
①⑪ 段崇轩:《现代视野中的城乡梦幻——王保忠小说综论》,《创作与评论》2016年第22期。
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 王保忠:《陪母亲回乡》,北岳文艺出版社2021年版,第16页,第19页,第164页,第3页,第3页,第82页,第225页,第227页,第2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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