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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中吏的形象和意义及其对当代戏曲创作的启示

时间:2024-05-20

⊙漆晓文[中国戏曲学院戏曲文学系,北京 100073]

中国自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后,中央及地方政府在额定的主事官员之外,仍需要一大批办事吏员,尤其是地方官署。“官吏”这个名词的构成正好阐述了各朝代的政权结构,即由具有品级的官员和无品级但实际掌握执行权的吏员构成。吏员定职无品,隶属官员或地方政府,是古代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中极为重要的构成部分,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末梢,也是最接近平民百姓、介于平民阶级和统治阶级两者之间的夹层,其独特的政治地位使其成为古代戏剧中经常出现的形象之一。本文将以元杂剧为例,对吏的形象、时代意义及其对当代戏曲创作的启示等三方面进行探析。

一、元杂剧中吏的剧本形象

元杂剧里,吏因任职不同被称为孔目或者令史,作为一种附属官衙、参与衙门事务的人物出现,特别是在公案剧中。吏的形象有正有反,但一般情况下孔目多为正面形象,令史多为反面或者滑稽形象。当然这种称谓在元杂剧中的区分并非十分严格,也存在互换称谓的情况,但从总体而言这二者是存在区别的:孔目可以过问衙门里的重要案件,属于吏员中的上层;令史主管文书杂务,地位次于孔目。

(一)元杂剧中的孔目形象

元杂剧中,孔目的戏剧形象既有位高权重者,也有人微言轻者。以孟汉卿的《张孔目智勘魔合罗》(以下简写为《魔合罗》)和关汉卿的《包待制智斩鲁斋郎》(以下简写为《鲁斋郎》)为例,《魔合罗》中张鼎孔目是一个把控全局的拯救者,《鲁斋郎》中的张珪孔目则是一个有一定的权力却又遭受欺压的受害者。在《魔合罗》里,作者孟汉卿描写了一位重视查找证据而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孔目张鼎。这个张鼎或许确有其人其事,在同时期的作品中,除《魔合罗》外,还有孙仲章的《河南府张鼎勘头巾》(以下简写为《勘头巾》)。虽然详情不可考,但不可否认的是,剧作家在杂剧中描写孔目形象时参考了现实府衙中形态不一的吏员形象。

孔目在政权体系中的地位虽然不高,却具有相当大的执行权。郑振铎先生曾指出,“在元代,孔目原是可以左右官府的”,而这样的细节也在元杂剧的创作中得到了体现。以《魔合罗》为例,小叔李文道毒死表哥,想要强占表嫂刘玉娘,因嫂不从而将其诬陷送官并屈打成招,即将处死。幸好六案都孔目张鼎重新审理该案,最终揭露了李文道的禽兽面貌,洗清了刘玉娘的冤情。在这部杂剧中,作者树立了一个颇为正直的孔目形象,同时借孔目之口,揭示了官衙的黑暗:“我想这为吏的扭曲作直,舞文弄法,只这管笔上,送了多少人也呵。”作家在塑造这一孔目形象的时候如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揭示了元代吏员权力的膨胀。地方衙门的吏员掌握着平民的生杀大权,草菅人命成为常态,即使是作为正面形象的张孔目也有颇为蛮横霸道的一面。如在找到魔合罗,发现证人高山之后,张孔目的态度是“与我一步一棍打将来”,而高山作为一个按程序接受传唤的无辜证人,平白被打也视为正常,这也佐证了当时社会官僚制度的强权性、落后性。

(二)元杂剧中的令史形象

令史与孔目的地位差距并不很大,在杂剧作品中通常与孔目的正面形象不同。令史一般作为负面或贪婪滑稽的灰色形象出现,是被嘲讽、批判的对象,有时候也用来突出和衬托官员的昏庸无能。以公案剧《魔合罗》里的萧令史为例,萧令史的形象并没有被塑造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而只是一个贪财又糊涂的小吏,他的形象是作为推动剧情发展的滑稽人物出现的,如他的自白所说:“小人是萧令史。正在司房里攒造文书,只听得一片声叫我,料着又是官人整理不下甚么词讼,我去见来。”在审完案子之后,萧令史和县令当堂瓜分起贿赂的钱财来,这是杂剧为了滑稽效果所做的突出渲染,也是作家对其时衙门腐败黑暗的真实写照。

元杂剧中的令史也有彻底的反面形象,以《包待制智勘灰阑记》为例,赵令史就是一个贪婪狡诈、心思狠毒、仗势欺人的恶人。他用甜言蜜语哄骗马大浑家毒杀马员外骗取家产,还提供毒药:“你那里是我搭识的婊子?只当是我的娘!难道你有此心,我倒没此意?这毒药我已备下多时也!”他又趁苏太守贪婪糊涂之时,介入张海棠一案,想要在公堂上将她屈打成招:“你怎生药杀亲夫,快快从实招来。若不招呵,左右,与我选下大棍子者。”直到最后赵令史的罪行被包待制勘破,将他传唤到开封府,赵令史又推脱错误给苏太守,反赖罪责给马大浑家,想要逃脱责罚:“哎哟,小的做个典吏,是衙门里人,岂不知法度?都是州官,原叫作苏模棱,他手里问成的。小的无过是大拇指头挠痒,随上随下,取的一纸供状。便有些甚么违错,也不干典吏之事。”“那个妇人满面都是抹粉的,若洗下了这粉,成了甚么嘴脸?丢在路上也没人要,小的怎肯去与他通奸,做这等勾当?”赵令史对上司不仁不义、对姘妇无情无义的丑恶嘴脸暴露得一览无余,最终,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三)元杂剧中吏的角色地位的多样性

由于吏员在现实社会中呈现出多样性的社会地位,剧作家便在剧作中塑造出不同的角色位次和形象。吏的作用主要有如下几种:一种是作为主要人物,贯穿全剧始终,参与剧情矛盾冲突,比如孔目张鼎,有两部公案剧《勘头巾》《魔合罗》都以他为主要人物,剧中他都是主持公道正义形象;一种是作为次要人物以配角地位出现,陪衬昏官无能的形象,或者衬托主角高大的形象,例如大部分公案剧中都有滑稽的令史和昏聩的官员沆瀣一气,胡乱定夺生死,他们是对平民的加害者;另外还有一种吏既是统治阶级强权的执行者,又是遭受权势欺凌的弱者,是剧作家通过描写其悲惨遭遇,用来体现身份更低的平民所受到的迫害,如关汉卿《鲁斋郎》里的张珪,面对豪强,身为六案孔目的他,也只能是一个无力抵抗的受害者。作者正是通过塑造吏员多样性的角色地位,更加真实地反映社会的各种矛盾与冲突。

二、元杂剧中吏员形象的时代意义

元杂剧里吏的身份地位和剧作家对吏员形象的塑造,是剧作家对自身时代的真实刻画,也是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关注与反思,更是对平等美好社会的向往与追求,对当时的社会进步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首先,从史实性来看,吏的形象是社会的真实写照。吏是时代的产物,具有官吏目的一致性,都是统治阶级的代言人。由于元代官僚体制的发展,吏员群体逐渐壮大,政治地位不断上升,拥有的权力极度膨胀,直接掌握和操纵地方衙门。在元杂剧刻画的情节里,吏对平民是存在极大权威的,地方吏员可以协助官员把持政府大局,甚至私自动用官府刑法。如《吕洞宾度铁拐李岳》里,岳孔目威胁吕洞宾说:“我要禁持你至容易,只消得二指阔纸提条。”另外,元代部分官员糊涂无能,不能处理政务,把案件文书交给手下的吏员处理,致使公权滥用,这样的情节在公案剧中同样多见。

其次,从反映社会矛盾来看,吏是社会各阶级冲突的焦点。那些发生在基层的仗势欺人、贪污腐败和对平民进行百般盘剥的行为,常常是阶级矛盾激化的导火线。这些矛盾的激化必将带来社会的动荡,因此杂剧作家反思前朝历史,创作历史剧,寄托希望在贤臣明君身上,通过塑造张鼎等正直的吏员形象满足大众的祈求,缓和社会矛盾。同时,剧作家在大胆揭露社会矛盾之时也毫不留情,特别是在描写吏有时成为受害者时,意义更为深远。典型的例子是《鲁斋郎》里的张珪,张孔目在郑州算是颇有权势的人物,一开始听到李四被欺负,直说:“谁欺负你来,我便着人拿去,谁不知我张珪的名儿。”但听说作恶者是鲁斋郎之后,立刻改口,只说:“哎哟,唬杀我也!早是在我这里,若在别处,性命也送了你的。我与你些盘缠,你回许州去罢,这言语你再也休提。”后来,他直到妻子被夺也不敢有所抵抗,最终只能说:“再休提掌刑名都孔目,做英雄大丈夫,也只是野人自爱山中宿,眼看那幼子娇妻我可也做不得主。”这证明了面对“权豪势要”的压迫,吏和平民百姓一样是无可奈何的,丝毫不敢反抗,只能不断地委曲求全,由失望走向绝望。元杂剧中吏的身份定位是高于平民的,却也终究不过是充当特权阶级的仆从,同样是生活在权势旋涡中苦苦挣扎的弱势群体而已。吏都如此遭受欺凌,遑论普通百姓?

三、吏的形象对当代戏曲创作的启示

文学艺术作品是时代的映照,元杂剧的盛行必定符合当时的社会主流意识与政治导向。吏是元代社会阶级的重要一层,元剧作家能敏锐地捕捉到吏这一处于统治阶级与平民阶级两种阶层之间的焦点,塑造形象各异的吏的形象,充分地展示了基层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同时又表达出反思社会冲突、祈求化解矛盾的美好期望,这些理念对当代剧作家们仍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一)创作题材要多关注基层社会焦点

戏曲作为文学类型的一种,是用故事情节以特殊的舞台表演形式来反映社会生活,从而吸引观众、引起共鸣的。元杂剧作家在公案剧中较多地创作和塑造吏的形象,不只是为了剧情的需要,更多是因为吏具有社会冲突的焦点性,能客观地反映公权与民生之间尖锐的社会矛盾,并试图以此反映出他们眼中的社会氛围。元剧作家通过对吏的形象塑造,生动展示出他们那个时代的“基层公职人员”和平民所必须面对的生存压力及阶层冲突等社会现实性问题,积极为社会底层呐喊,期盼社会公正廉洁、平等和谐。纵观历史,无论古今,基层公职人员一直是维持社会运转必不可少的部分,是国家政权与广大民众之间的纽带,起着连接与缓冲的重要作用,他们代表着政府的形象,能充分展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当代戏曲作家同样要敏锐地捕捉基层公权人员的形象,实时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大胆揭露基层公权人员贪腐懒政的现象;赞扬基层优秀的人民公仆,不断丰富戏曲舞台表演素材,让戏曲成为社会及人性的镜子,为社会提供多元化视角,为人们提供更多认知社会的途径;同时要努力反映人民的心声,使广大人民群众产生共鸣。这样既使戏曲艺术具有时效性,又提高了当代戏曲艺术的社会价值。

(二)形象塑造应注重角色人格的多样性

元杂剧里塑造的吏员形象及人格具有多面性,这种多面性又直接导致剧中人物角色命运的不同:可以是地方上有权有势为民做主者,又可以是统治阶级的最底层且被权豪压迫而无力反抗者;可以是手段毒辣残害百姓者,也可以是混迹官衙仅为一己私利者。吏的形象魅力在于,正面形象中有人性的弱点,即以大众的眼光看到的不完美,而不是高大伟岸的供人膜拜的神像;负面形象中也有人格的善良与无奈,让人可叹可怜。这不是用简单的逻辑堆砌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好人,也不是把人物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而是通过真实的人格与人性来塑造人物形象,让观众自行用社会价值观来评判何为善恶美丑。在当代戏曲现实题材的角色创造中,剧作家必须突破人物形象非好即坏的“二元论”,避免人物形象极端化,“若将多元立体的社会生活简单处理为善与恶、美与丑的‘二元对立’模式,试图构建理想的人格和道德的乌托邦,反而消除了本应彰显的、质朴的人性光辉以及弥足珍贵的社会反思,为现实题材戏剧创造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在当代戏曲创作中,角色塑造必须注重形象的多面性及人格的多重性,真实地刻画现实生活中各种人物人性的亮点与弱点,使人物形象更加栩栩如生。

(三)创作意识要有维护社会和谐之责

元杂剧无论是揭露社会丑恶现象也好,还是借古讽今也罢,它的流行必定符合元代政治主导方向,否则不可能被广泛地传播与发展,特别是公案剧中吏的形象更是体现出当时的社会价值观,即清正廉洁者受人尊敬,作恶多端者受到惩处,胆小懦弱者得到包容,贪图小利者遭人唾弃。元剧作家正是选用吏的形象来真实反映社会冲突及民生民意,直面社会矛盾,通过戏曲艺术发声来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让人们感受到社会是惩恶扬善、弘扬正气的,给广大民众一种快感与希望,这是元杂剧作家们立足于自身创作责任而取得的成就。在当代戏曲创作中正有一种潮流,那就是片面地宣扬“戏曲不能成为政治服务的工具”的论调。其实,在任何朝代、国家和社会,文艺都是有服务方向的。文学艺术的流行必定要符合一定的社会文化和价值观,通过把握社会的时代价值观来弘扬社会主旋律。同样,戏曲创作必须要有政治意识,要为时代、为国家利益服务,为人民群众发声,要勇于揭露公权执行中的贪污腐败、懒政怠政、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丑恶现象,更要讴歌新时代一心为民的基层公职人员;不能一味地恶意夸大负面形象,煽动民众情绪,激化社会矛盾,而应歌颂清正廉明,坚持惩恶扬善,积极倡导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担当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责。

总之,元杂剧作家在作品中塑造吏的形象,是希望能够通过作品警醒那些执掌公权的吏员们,要深入基层社会,充分了解民众疾苦,不断促进权利公正;积极倡导和谐价值观,缓和社会矛盾。元杂剧作家这种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与针砭时弊的行为,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与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创作理念的确是值得当代戏曲创作者借鉴和学习的。

①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68页。

②〔明〕臧晋叔:《元曲选》,中华书局 1958年版,第1377页。(本文有关该书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不再另注)

③廖夏璇:《让现实题材戏曲创作回归“现实”》,《南方文坛》2018年第5期,第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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