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刘强
“孝悌”就是“爱”
因为儒学是人学,故为学即修身,修身即为学,两者原本一事,合则双美,分则两伤。这是儒学之内在逻辑使然,也是儒学所以能四通八达、周流无碍之根蒂。西方哲学在此类问题上,或许要做长篇大论的逻辑推理和论证,儒学却不然。儒学之旨趣不在知识论,而在生命经验流程中之自我体认、体察、体悟与体证。儒学只让我们做切己自觉的工夫,学问一旦切己和自觉,便如接通电源,打通周天,觸处无碍,一往奔会,最终,便是人心与天心的邂逅、人道与天道的豁然朗现、性命与天命的上下贯通。故儒学之极处、妙处,不在外,而在内;不在人,而在己;不在器(或者知、学、技、术等),而在道。通常以儒学为生命之学、为己之学、实践之学,根源即在此。
即如本讲要讲的孝悌之道,亦非孤立存在,而是与修身之道紧密相连,甚至可以说,孝悌乃是修身的第一步。《中庸》第二十章云:
子曰:“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由此可知,君子之修身不是自我修治好了就算完事,而是要与他人发生联系,换言之,也就是要处理好“人我关系”。而“人我关系”中,最重要也最本初的关系便是诉诸血缘的“亲子关系”,如此一来,“修身”便与“事亲”合二为一了。在儒学的修养工夫中,“事亲”决非家庭内部的琐屑小事,而是关乎“知人”“知性”与“知天”的认知与实践活动。通过“事亲”,不仅可以了解“人性”与“天命”,达到对“天人关系”的最终彻悟,还可以把“修身”与“齐家”一线贯通,妥善处理好“群己关系”与“心物关系”,从而达到安身立命、身心一如、自证性命的境界。我们通常把膝下承欢、含饴弄孙的“人伦之乐”当作“天伦之乐”,盖源于此。
那么,究竟该如何“事亲”呢?孔夫子给出了两个字——“孝悌”。何谓“孝悌”?《说文解字》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训“悌”:“悌,善兄弟也。”又,贾谊《道术》:“弟爱兄谓之悌。”故“悌”本来写作“弟”。一言以蔽之,善事父母即为“孝”,善事兄长则为“悌”。从字源学的训诂我们不难发现,“孝悌”这一行为是以“弟子”为主体的,故《论语·学而》篇第六章孔子说:
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弟子”这一身份,涉及两伦关系——相对于兄长为“弟”,相对于父母为“子”。“弟子”,也即家中最小的孩子。可知儒家的人格教育,实植根于家庭之中,故首重孝悌。孝悌之道,可以说是针对家中“弟子”的“早期教育”。这种教育既合乎“人伦”,又顺应“天道”,没有这种教育,一任孩童天性肆意生长,则可能助长其习气和戾气,变得任性刁蛮、顽劣无度。俗话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颜氏家训·教子》篇也说:“教妇初来,教儿婴孩。”正是强调早期家庭教育之重要。反过来说,若“自然成习惯”,只能使人之动物性“故态复萌”,积渐积微,竟至冥顽不化,情形或许更为不堪。
有人说,儒家文化只尊老,不爱幼。殊不知这种以“孝悌”为中心的早期教育,其本质正是一种“爱的教育”。质言之,“孝悌”就是“爱”!孝悌之道,就是教人不仅能享受“被爱”,还要能主动“爱人”。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一种“良知良能”,“不学而能”“不虑而知”(《孟子·尽心上》);而孩子对父母的爱,尽管也属“良知良能”,却需要及时启发、时时培养和不断召唤。之所以天下有《孝经》而无“慈经”,原因即在此。通俗地说,“孝悌”是一种回报式的“爱”,因为在此之前,父母和兄长(包括姐姐)已经先行给了“弟子”更多的“慈爱”,甚至是“溺爱”!正是在此意义上,《大学》第四章才会说:
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
今天很多人单方面去看待“弟子”之“孝悌”,而不能兼顾可能更为浓烈的“父兄”之“慈爱”,就很容易先入为主,一叶障目,这样得出的结论恐怕除了偏见,还是偏见。
须知“孝悌”之爱,首先是以“自爱”为基础的。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明明是教孩子“自爱”,却偏以“爱亲”为名义,这正是儒家特有的“身体观”。言下之意,我们的身体和生命不是凭空产生的,每个人都不是“来自星星的你”,而是来自天地、祖先和父母。从哲学意义上说,我们的身体不仅属于自己,还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和接力,古人甚至把自身视为父母之“遗体”,如《礼记,祭义》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亦云:“身者,亲之遗钵也。”《颜氏家训,兄弟》篇则说:“爱先人之遗体,惜己身之分气,非兄弟何念哉?”这种独具特色的“身体观”,无形之中将肉体的生命赋予了更为广远的时空意义和人文内涵。准乎此,即使有一天父母亡故了,他们的生命信息依然可以经由我们的身体存续于天地之间!这样一来,则人死后是不是升入天堂或极乐世界,也就不再那么重要和迫切了。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正是将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和幻灭,落实在今生今世的现实责任和生命肯认上。所以,作为人子,我们不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若“身体发肤”轻易毁伤,岂不是会让父母心疼和伤心?就此而言,孝的情感起点便是“以父母之心为心”,是对父母之心的体贴、体谅和体恤!
职是之故,儒家的身体观不是个人主义的,而是整体主义的;不是生物意义的,而是生命意义的;也即是一种蕴含人文价值和道德生命的身体观。其核心精神不是别的,正是“爱”——“自爱”便是“爱亲”;反过来,“爱亲”也就是“爱己”!孔子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孝经,天子章第二》)“孝悌”正是在“自爱”的基础上去“爱亲”,并由此获得了“泛爱众,而亲仁”的现实可能性。这便是爱的“涟漪效应”,所谓“博爱之谓仁”(韩愈《原道》)。孔子的教育,是把人当作一个“社会人”“文化人”“有情人”来调教的,而非把人当作“自然人”“生物人”“无情人”,任其野蛮生长,任性胡来。这不是“爱的教育”是什么呢?
孝悌之效用
“孝悌”之爱,虽然限于家族或家庭内部,其对象固定,简便易行,相当于“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但其效用却是巨大的,因为亲情伦理乃所有人伦价值之起点,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才要说,孝悌之道,乃是“为人之根”与“行仁之本”。
《论语·学而》篇第一章谈为学与修身,第二章就说到“孝悌”: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此章不仅讲孝悌之道,而且包涵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术,将孝悌之效用做了既符合义理、又符合实践的精彩发挥。窃以为,“为人孝悌”,是讲“修身”;“不好犯上”,是讲“齐家”;不犯上则不作乱,是讲“治国”;君子务本,本立道生,孝悌为行仁之本,则是讲“平天下”。这是一由近及远、由内而外、由一己之小以至天下之大的动态推理过程。有子的观点,在实践上或许可以找到不少反例,但在逻辑上还是基本自洽的。其所强调的是,人之根本,在于仁,而仁之扩充,则首先表现于孝悌。一个人若不能行孝悌之道,仁道之根本便被遮蔽,无从开显和生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谈不上了。
类似的表达不止一见。如《论语,子路》篇: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这里,“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可以作为前引“入则孝,出则悌”的注脚。说明“孝悌”作为“为仁之本”,是可以将人的仁心善性向外推扩的,犹如一粒种子,只要悉心栽培,终可长成参天大树。如果说“宗族称孝”是“齐家”的实现,则“乡党称弟”已是走出家门,涉及“修己以安人”;再往外推扩,“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则相当于“修己以安百姓”,已蕴有治国、平天下的意涵了。故《大学》传九章云: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
孝悌之道不仅是修身、齐家之道,实则亦是治国之道。从“五伦”(《孟子·滕文公上》:“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角度说,“父子”一伦的“孝”,可推而至于“君臣”一伦的“忠”;而“长幼”也即“兄弟”一伦的“悌”,可推而至于“朋友”一伦的“信”。这样,“孝悌”之道便与“忠信”接上了轨,如同“修身”之道,与齐家、治国、平天下息息相关一样。
孔子说:“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孝经,天子章第二》)可知孝悌之道,实乃人伦大道,此道立,则可以言成人,可以言尽性、知命以知天。孝悌之爱虽然起源于亲情,发生于家族内部,但由此推衍开去,却能形成“涟漪效应”,从而惠及乡党、家国以至天下。从这个角度再去看子夏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简直可以说是“让世界充满爱”了!
唯其如此,孟子才要说:“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孟子·告子下》)“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尽心下》)这些说法无不隐含一个重要观念,即孝悌之道,实为修、齐、治、平之本。又《吕氏春秋,孝行览》说:“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务本莫贵于孝。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正是本着这一思想,中国古代不少朝代大都主张“以孝治天下”,而所谓“以孝治天下”,其实质不过是“以孝治天下之人”罢了。故孟子说:“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你可以说先秦儒家的这种思想太过理想化,未必尽合实际和逻辑,但你不能否认,这种基于“爱”的“伦理”“情理”或“治理”,本质上是圆融自洽而又充满生命感的,因而也是最接地气的!
“孝悌”之间,“孝”的重要性尤胜于“悌”,无孝不悌,故“孝”又可谓“悌”之本。孔子以孝为“至德要道”,曾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又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谢幼伟先生说:“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诚哉斯言也!
孝当合乎礼
在《论语》中,孔门弟子多次问孝,而孔子因材施教,问同答异,小叩小鸣,大叩大鸣,从多方面阐发孝道之微言大义,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中国孝文化。且看《学而》篇第十一章: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这一章常常引起今人的疑惑和误解。有人会问:如果父亲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难道也要无改于其道吗?坦率地说,这种“钻牛角尖”或“抬杠”式的提問,实在不利于我们真正读懂经典,体贴古圣先贤之用心。须知孔子此言,绝非凿空之论,更非信口开河,一定有其对象、语境和情境,只不过被记述者省略了而已。我们理解经典,应站在一正向的价值基础上,要明白孔子说某句话,常是应机设教,有感而发,既不能苛求其“放之四海皆准”,具有无限适用性,更不能带着某种刁钻促狭的心理,严重轻视孔子的智商和情商,以为我们想到的孔子就想不到,或者干脆以为,孔子就是要我们“不学好”,定要“无改于”一个坏父亲的“道”!
事实上,孔子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是从丧礼来谈孝道的。古有三年守孝之礼,这里的“三年”也非整三年,而是二十五个月。不唯平民,天子亦有“三年之丧”。《礼记·王制》云:“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尚书》也有“高宗谅阴,三年不言”的记载,说高宗守孝,住在凶庐里,三年没有说话。子张以此事问孔子,孔子的回答是:“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论语·宪问》)说君主去世后,嗣君守孝期间,百官都各守其职,听命于总宰三年。可知“三年不言”,并非三年不说一言,而是“三年不言政”。从这个意义上再来看“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意思就再明白不过了。“无改”盖有两层意思:一是不忍改;二是不必改。《中庸》第十九章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能够继承父之遗志,祖述父之美德,秉承父之善道,正是在精神上延续父亲之生命,孝莫大焉!可知在孔子看来,孝与礼本是一体,无违于礼所规定的事亲之道,就是孝的最佳表现。
再看《论语·为政》篇第五章: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这里的“无违”,并非“无违于父母”,而是“无违于礼”。父母在世,以礼事之;父母亡故,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一个人,不管文化程度如何,能“以礼事亲”便是懂得孝了。盖礼之制定乃本乎人性人情,所谓“称情而立文”(《礼记,三年问》)、“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史记,礼书》)。唯其如此,孔子才会以礼论孝。今人只看到“礼”与“情”对立的一面,却没有追本溯源,看到“礼”與“情”内在的渊源及其逻辑上的统一性。孝道作为礼教中最重要的原则,本身就是亲情的自然显现,就此而言,守礼也就是尽孝。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了孟子与墨者夷子论厚葬,讲了一个故事:
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荣捏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
故事生动地说明了“礼”与“情”的内在联系。此人由“不葬其亲”到“其颡有泚”,再到“蓁樫而掩之”,正是孝道萌生于内心的自然反应,“掩其亲”的自发行为可以说是最早的丧葬之礼。由此可见,礼看似是外在的一套“繁文缛节”,而其最初的设计,却是本自人之情性的。甚至可以说,礼的制定,乃源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自觉。故《礼记·冠义》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同书《曲礼》说:“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唐。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知自别于禽兽。”足见礼本就是为“自别于禽兽”设计的。人类学的研究表明,正是孝道的产生,直接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是人类摆脱丛林法则和动物世界,进入文明世界的开始。随着本乎情的孝道纳入礼制的顶层设计并不断精密化,孝当合乎礼也就顺理成章了。
再看《论语·为政》篇第六章: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此章看似与“礼”无关,其实亦隐含对礼的要求。朱熹说:“人子能使父母不以其陷于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乃可谓孝。”言下之意,真正的孝子当谨言慎行,动静皆合乎礼义,不使父母忧其德,唯使父母忧其病。生活中总有一些调皮顽劣的孩子,他生病时父母为他担心,他病一好,只怕父母更担心!大概孟武伯就不是“省油的灯”,所以孔子才要委婉告诫,勉其遵礼守义。张岱《四书遇》评云:“答孟懿子,以守礼为孝。答孟武伯,以守身为孝。”实则“守身”者,亦“守礼”也。
孔子曾说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颜渊》)因为一时的愤怒,就忘记自己的身家性命和父母双亲,而去铤而走险,这不是迷惑是什么?还有一次,子路问:“闻斯行诸?”(听到一件自认为该做的事就要立刻行动吗?)孔子回答说:“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论语·先进》)子路性格刚直果决,好勇急义,是一个“未之能行,唯恐有闻”的急性子,孔子不希望他“听风就是雨”,“暴虎冯河,死而无悔”,故以孝道启发他要“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论语·述而》)。你看,孔子对孝道的理解和阐释,绝不是下定义和逻辑推理式的,而是基于对天道与天理、人道与人情的全面把握和综合体认,并在具体的生命情境中予以揭示和激发,因而充满了活泼泼的生机和具体而微的妙谛!
孝须发乎情
话又说回来,礼虽然是缘情而制的,但在一般人看来,情与礼毕竟是两回事。在具体的生活中,人们还是会把礼的规定置诸脑后,一味我行我素,违礼悖礼。所以,在“礼”的规定中,常常凸显“情”的重要,这是儒家孝道尤其令人感动的地方。且看《论语·为政》篇第七章: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这里,孔子将“养父母”与“养犬马”做了明白斩截的区分,其实已蕴含着不易觉察的“人禽之辨”。“敬”之内涵尤为丰富,其外在表现是“合乎礼”,内在根据则是“发乎情”。孝子事亲,若无此“敬”,便不是“孝”,而只是“养”。《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记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言下之意,仅知赡养父母而不知爱敬,乃最下等之孝行。仅提供口腹之欲的满足,而没有发自内心的敬爱,便是把孝行本身的人文价值抽空了。
孟子对孝道的阐发也与“人禽之辨”相关。他说:“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孟子,尽心上》)毫无敬爱之情的赡养,缺乏良知灵明的孝行,其实就是“豕交兽畜”,只能算是小人之孝。《孟子·离娄上》载: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曾子是大孝子,其对父亲曾皙敬爱有加,有求必应,而其子曾元对他则按部就班,例行公事,无视其内在需求。孟子称曾子之孝为“养其志”,曾元之孝为“养口体”,真是一针见血!正是在此意义上,孟子才要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相比君子,庶民或小人更容易丧失“人禽之辨”的持守,放弃人类应有的文明性和伦理性的生活追求,尤其在对父母的赡养中,更容易只养口体,不养心志。孟子还说:“世俗所谓有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上》)孟子归纳的“五不孝”,其实就是指懒、馋、贪、淫、暴,可谓“孝之五毒”也!
再看《论语·为政》第八章: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同是谈孝须发乎情,前一章关键词是“敬”,这一章关键词是“色”。如果说“敬”诉诸内心,“色”则见乎外貌。“色难”一般解作和颜悦色地侍奉父母是很难的,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也有径直解作“色敬”的,皆可通。《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说明“色”亦关乎“情”,无“深爱”则必无“和气”“愉色”“婉容”也。孔子在说“君子有九思”时,明确提出“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论语·季氏》)的原则。对一般人尚且如此,何况生身父母呢?再看《论语·里仁》篇的下面两章: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
一则以惧。”
这两章谈事亲之道,具体而微,情深义重,细思真催人泪下!“不远游”,首先是“不忍”,既不忍离开父母之呵护,亦不忍让父母陷于无尽之思念与担忧。有此不忍之心,方可言孝。“游必有方”则是说,真要远游,也须有一方向,勿忘父母家中盼归,望眼欲穿之苦情。此即“以父母之心为心”也。再看“父母之年,不可不知”,实则涉及人类特有的时间意识。相比于一般动植物,人类生长期尤为缓慢。婴儿初生,柔软脆弱,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谈何容易!故孔子与弟子宰我论“三年之丧”时,有“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感言。而此“人之初”最为宝贵的三年,正是父母鞠育含辛茹苦的三年,却因人类孩童期共有之“遗忘症”而消失在记忆的“黑洞”中。及至自己养儿育女,那三年记忆才借助“生命流转”之经验而“自动恢复”,这时只要是一有情人,无不生感恩之心,萌报孝之志。俗语“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此之谓也。然而遗憾的是,人之亲情,常常本能下移于子女,而疏于对父母之关爱,此即所谓“薄于孝而厚于慈”(《礼记·坊记》)。当我们明白此理时,父母早已发自如丝、纹深如壑、老态龙钟、来日无多矣!人生如行旅,有始必有终,一旦踏上这一旅程,便是进入不可逆转的“倒计时”!“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两句,真是婉转关生,感天动地!无论父母是否康健,是否长寿,总有一天,他们会先行“到站”,从此与我们“天人永隔”!此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人生如此,岂不痛哉!我们真能明白此意,才能理解孔子所以主张孝道,实乃出于对天下老迈之父母的“恻隐悲悯”,出于对芸芸众生的“一往情深”!故这两章虽是谈孝,却置于《里仁》篇。钱穆先生说:“即仁便是孝,即孝便是仁,非谓仁孝可有先后之分别。”良有以也!
孝必本乎义
孝道除了应当本乎礼、发乎情,还须本乎义。教条化、极端化、功利化的孝行往往会背离孝之本义,极易沦为“愚孝”。明人纪振伦《三桂记》说:“天下无不是底父母,我母亦无可记之仇;世间难得者兄弟,吾兄实有难报之德。”此言表达孝悌之情,情感上固可通,道理上却甚为牵强,即如“天下无不是底父母”一句,就严重违背了生活常识!且看孔子怎么说:
子曰:“事父母幾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
盖孔子以为,父母也是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作为孝子,对父母的过错,不能姑息纵容,一定要劝谏。唯劝谏父母须注意态度、方式、时机和效果——态度要委婉,方式要讲究,时机要恰当,效果要达成。即使父母不听,亦当起敬起孝,任劳任怨,绝不能因谏而犯,因理伤情,甚至恼羞成怒,反目成仇。这便是“孝必本乎义”。又,《礼记·内则》云:“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同书《坊记》:“子云: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又同书《檀弓上》:“事亲有隐而无犯。”孔颖达《正义》云:“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犯,不犯颜而谏。”这里,“柔声以谏”“微谏”与“不犯颜而谏”,皆本章“幾谏”之意也。
由此可知,孔子绝不赞成“愚孝”,所谓“天下无不是底父母”,实则已经背离夫子之道。再看《孔子家语,六本篇》的一则故事:
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顷乃苏,欣然而起,进于曾皙曰:“向也参得罪于大人,大人用力教参,得无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而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告门弟子曰:“参来,勿内。”曾参自以为无罪,使人请于孔子。子曰:“汝不闻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参闻之,曰:“参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谢过。
曾子不避父亲“家暴”,以致人事不省,险些丧命,何其愚也!孔子洞幽烛微,看出曾子“愚孝”中潜藏的危险和荒谬,几乎要将其逐出门墙,一句“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不啻为当头棒喝,千年之后,犹足以振聋发聩!
无独有偶,在《孝经,谏争章》里,曾子和孔子也有过类似的对话: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不争于父;臣不可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可见,孝并不是毫无原则地一味顺从父母,而是要审时度势,合义达权。“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正是我们所说的“孝必本乎义”。
孟子在此基础上将孝悌的内涵进一步阐发。他一方面承认,“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这是“孝须发乎情”;另一方面又指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孟子·離娄上》)此即“孝必本乎义”。荀子也说:“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又说:“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子道》)“从义不从父”,一语道破“孝”与“义”之间的内在联系!
不仅“养生”要合乎义,“送死”亦然。孟子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很多人只重视“养生”,忽略了“送死”对涵养人性的重要意义。有的人,父母一死,再也没有哀戚怀念之情,无法做到“慎终追远”,或“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长此以往,人心必然浇薄,甚至类同禽兽而不自知矣!
不过,凡事并无绝对。儒家孝道一则主张丧事须尽哀,一则又主张哀痛要适可而止,坚决反对“以死伤生”。如《孝经·丧亲章》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临丧哀戚,这是人之常情,但也要爱惜身体,不可因哀毁过度而误了“卿卿性命”!《论语,子张》篇记子游说:“丧致乎哀而止。”又记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正因丧亲之痛,乃人情之大痛,故尤须善自珍摄,好自为之。汉桓宽《盐铁论,散不足》中有句名言:“事生尽爱,送死尽哀。”“爱”与“哀”,虽一声之转,却蕴含无穷意味,充满人间至情!
今天很多人对孝道极尽批判之能事,动辄以《二十四孝图》为口实,对儒家孝道口诛笔伐,殊不知,原始儒家恰是“愚孝”最有力的反对者。若起孔子、孟子于地下。对后世津津乐道的王祥“卧冰求鲤”、郭巨“埋儿奉母”、庾黔娄“尝粪忧心”“求代父死”之类“愚孝”之行,定会怒目圆睁,大声呵斥:“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孝道的人类学价值
孝道的基本内涵已如上述。还有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何以中国传统文化如此奉行孝道,且特别强调“父子有亲”呢?为何不说“母子有亲”?这是否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呢?或者换言之,在人类发展史上,母系氏族社会最终为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究竟是进步还是落后?
要回答此一问题,仍须诉诸“人禽之辨”。就传统孝道中“父子之亲”何以更被重视和强调而言,基于人类学和伦理学的回答,远比基于社会学或性别政治学的回答,更具启发意义和科学价值。前引《礼记,曲礼上》有云:“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唐。”郑玄注:“聚,犹共也。鹿牝曰麀。”这是说,禽兽世界尚不知父子、夫妇之伦,故有父子共牝之事,其实就是群居杂交,两代乱伦。《吕氏春秋·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干宝《搜神记》卷三载:“宣帝之世,燕、岱之间,有三男共取(娶)一妇,生四子,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乃致争讼。廷尉范延寿断之曰:‘此非人类,当以禽兽从母不从父也。’请戮三男,以儿还母。”所谓“知母不知父”“从母不从父”,正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状态。换言之,母系氏族社会以女性或母系为中心,相比动物世界确是一大进步,然由于父子一伦尚未确定,夫妇一伦不免暧昧混乱,仍保留着动物世界的基本特征。
《礼记·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同书《郊特牲》:“夫昏(婚)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所谓“男女有别”,并非仅知男女两性之生理差异,而是从遗传学和优生学角度而言,其实质乃是源于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自觉形成的“乱伦禁忌”。“就是将性别原则推及人类,在家庭和家族内防止男女乱伦,将亲亲之爱(亲爱)与男女之爱(性爱)严格区别和隔离,于是就必须‘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从这种‘别’‘区别,或‘男女有别,出发,才有‘父子亲’。”这也即是《郭店楚简,六德》中所谓“男女不别,父子不亲”。换言之,唯有确立了“父子有亲”,人类才真正有了伦理道德和礼义廉耻,从而摆脱了禽兽世界。
就此而言,母系氏族社会的状况,好比母亲“爱上了一个不回家的人”;而其最终为父系氏族所取代则意味着,那个“只管生不管养”的男人回归了家庭,开始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父亲的义务。我们固然可以批判父权极端化带来的种种社会弊端,并力求改善之,但不能釜底抽薪地认为,家庭和父权的形成从根本上就不该发生甚至惨无人道!新文化运动对于孝道的批判就常与对“父权”的批判结合在一起。如吴虞在《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中说:“君臣关系的‘忠’,完全是父子关系的‘孝’的放大体。因为君主专制制度完全是父权中心的大家族制度的发达体。”这种基于“进化论”和“现代性”的对于传统文化的批判,初心未必不善,却常常过犹不及,以至在逻辑上陷入“循环论”。比如,顺此理路,就有主张人类社会进化到一定程度,家庭、婚姻和私有制都应该被消灭的,这种貌似深刻、进步和革命的论调,若从人类学的角度看,无异于主张人类重新回到“丛林社会”和“禽兽之域”,其实充斥着对人类文明的误解、偏见和无知,因而尤显颟顸和荒谬!以为只要是对权力的批判,就天然占据某种道德制高点,这是激进主义者常犯的“左派幼稚病”。对积重难返的君主集权专制和父权中心予以严正批判固然无可厚非,但为了批判而彻底否定作为“人之大伦”的父子一伦则显然属于釜底抽薪、无知者无畏了。如前所述,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家族制和父权的确立恰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
最后,还须明白,孝道也不仅限于东方文明。西方文化虽无“孝道”这一概念,但亲子之“爱”一直被主流文化所强调。《旧约》中也有一些和孝道相似的箴言,如基督教十诫第五诫即“孝敬父母”。新的人类学研究发现,“使用工具、自身意识、运用语言符号、政治权术等,都在动物中发现”,因此也不是人特有的,唯有“孝”,这种需要“更深长的内时间意识”才能拥有的情感,才使人成其为人。“动物特别是鸟类和哺乳类,也有亲代对子代的不忍之心,但缺少子代对于亲代的不忍之心。人从能孝开始,才算是与其他动物有了不同生活世界的人。”
總之,我们理解传统孝道,仅以空间维度的“中西之辨”和时间维度的“古今之辨”为参照显然不够,只有掘井及泉,将作为人类文明之始基的“人禽之辨”纳入视野,才能彻底激活和理解传统孝道的人学价值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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