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彭东晓[黄河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 郑州 450003]
中国的爱情文学源远流长,然而对于中国的爱神起源这个问题学界一直争论不休。中国神话中的爱神有这几种说法:一是女娲说,二是牛郎与织女说,三是高唐神女说。女娲就成了第一个爱情与婚姻女神,被后世尊奉为媒神,又称“高禖”。牛郎织女是中国最有名的四大民间爱情传说之一,他们的爱情超越了人神有别,跨越了天地之隔,后被天上的王母娘娘阻拦天河两相望,堪称爱情的绝唱。
通过以上不同神女的假说,我们可以提炼出具有共性的东西,没有必要一定把爱神原型的具体表征与某种具体的形象或实物联系在一切。这几种提法都很好地抓住了爱神的本质特点和象征意蕴——两性间的情感及生命个体的繁衍。而由此我们可以再往前推到原始文明阶段,爱神的功能可以与地母以及原母神这类最早的原始神相吻合。早在 1931年,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中认为“祖、社、高禖、高唐之祭共同源于生殖崇拜”,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高唐神女正是原始神在文明社会的一种反映和替代,她源于一种最原始的对于生命和繁殖的普遍重视。
随着社会文明的推进,母系社会逐渐被父系社会所取代,这种变化反映到神话里就表现为女神地位的下降和权威的逐步丧失。在中国,女神地位变化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人类的始祖女娲成为其兄伏羲的配偶,成为男神的补充和一部分,然后她的地位又一降再降,到了高唐神女这一时期,就完全成了躲在文人墨客笔中的一名“奔女”了。
在希腊神话中,阿佛洛狄忒首先是以天神的领袖——宙斯的女儿身份出现的,曾经的主导地位早已被代表着父系社会权威的宙斯所替代,而她作为爱神,主管的是人间的情爱,同时她还是美神、春天女神、花园女神,所以在进入父系社会后,希腊爱神的地位也不可避免地下降了。然而与中国爱神不同的是,即使地位有所下降,但她并没有消失或隐匿,而是依然极度活跃,还有小爱神厄洛斯作为补充,无论在神话中还是现实生活中, 阿佛洛狄忒仍然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拥有着较大的权力。在希腊诸神中也许只有阿佛洛狄忒拥有与宙斯数量相当的情人。另外,“她的力量甚至成为一种神秘的法力:特洛伊之战的起因在某种意义上说源自于帕里斯对阿佛洛狄忒的崇拜”。并且她作为特洛伊的保护神敢于与赫拉、波塞冬等神对抗,可见她的力量之强。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在希腊神话中爱神地位有所下降,但不及中国爱神地位下降得厉害,而这些观念必然会影响到后世文学作品的爱情观。
通过对中西爱神演变的分析可以得出,爱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发端于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过渡时期。中西方神话的诞生以及神话所描绘的世界,经考证正是母系社会瓦解、父系社会的形成时期。母系社会及其以前的原始社会,先民群居生活,生产力低下,私有制还没出现,人类两性之间更多地还只是对异性个体及群体的动物性依恋,在“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形态中无所谓爱情而是更接近种族繁衍。只有当父系氏族取代母系氏族,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之后,父权制的全面建立,作为男性奴役女性的副产品——爱情才出现。爱情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以女性的不自由为代价换来的,因此爱情就表现为对自由的渴望、对奴役的抗争,往往成为一个民族创造精神文明的动力和源泉。中西方神话中爱神的演绎与地位的变化对后世文学作品产生了不同的影响,爱神也成为各自文化爱情观的代言人。中西方文化中的爱情观念在经历了各自独特的发展历程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景象就迥然不同。
西方古典文学中的爱情也是永恒的主题。古希腊式的欲望之爱和古希伯来——督教式的神爱是这一主题的两大类型。前者宣扬尘世的欲求和渴望,以两性的结合为最终目的,但爱情的关系是建立在自由和尊重的默契之中,典型的作品有《荷马史诗》《坎特伯雷故事集》《十日谈》《草叶集》《尤利西斯》等;后者不惜牺牲自我,超越一切价值,只求对方的幸福,两性关系建立在神的绝对权威之下,代表作品有《神曲》《浮士德》《茶花女》《巴黎圣母院》《复活》等。
中国神话中爱神地位的下降以及实体形象的隐匿隐喻了爱情在中国社会主流文化中地位的下降,爱情在传统宗法文化中处于边缘地位。先秦之前中国还存在原生的爱情主题的文学作品,如《诗经·国风》中有大量描写爱情的诗歌,哲学命题中也能见到对“爱”的关注,例如孔子的“仁者爱人”、墨子的“兼爱”等。自先秦以后中国主流文化中就缺乏爱情主题的文学。后世推崇的《西厢记》《红楼梦》也并不是以探讨爱情为全部主题的作品,它们经典地位的确立是建立在对深层文化结构深刻的认识之上,而不是对爱情的细致描绘上。
中国的农耕经济对爱情观念的发展有很大的制约作用。农耕经济内部实行家长制的管理方式,在土地关系中形成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重视亲情与权威,激烈易变的爱情很难有成长空间。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思想和社会道德对爱情也有极大的制约。西方传统政治文化中道德与政治已作为独立的认识客体相互分离,而中国文化中这两项内容直至今天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个人在面对政治大潮、社会舆论或是家庭压力时,往往没有选择的自由。
西方文化中人们中表达爱情的方式更直接、坦白、开放。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人初次舞场的会面,《浮士德》中男主人公与甘泪卿的第一次相遇,《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相见,都在宣扬表达爱情是合理的,人们可以公开谈论自己的感情,社会环境对此也宽容甚至支持。《简·爱》《傲慢与偏见》《茶花女》《红与黑》等作品都表现了这种爱情观。
相对而言,中国文化中爱情的表达方式则是内敛、含蓄、隐喻式的。汉代民歌《有所思》和张衡的《回懋诗》继承了这一传统,主人公以“双珠玳瑁簪”“金错刀”“明月珠”等传达爱情,一切尽在不言中。汉代以后,随着儒教思想日益风行,男女青年之间无法自由地表达彼此的感情。这种含蓄的方式就成为首选,元曲中有不少这样类似的情节。明清小说的代表作《红楼梦》更是细致地描写了这种情形,尤其是宝玉和黛玉之间的互通款曲。爱情的过度伦理化、功利化使中国的爱情模式呈现出浓厚的自恋和互虐趋势。在封建社会中,由于无法通过有效渠道将个人的情感抒发,担负着保存和延续文化重任的知识分子只能将感情“内化”。知识分子的个人生活感情需要从属于社会要求,文学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往往发挥着心理平衡和情感宣泄的功能,帮助作者释放压抑的内心情感。这种情结反映在代表主流文化的文学经典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感情压抑,在两性爱情的关系中以自虐和虐他的方式宣泄压抑的情感。这种爱情观的表达模式,其发端可追溯到先秦的《诗经》。唐代元稹著“行卷”《莺莺传》,后来经王实甫改编为《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成为这方面的一部代表作。这种自虐和虐他的爱情在中国文学的顶峰之作《红楼梦》中得到了最为淋漓尽致、最具艺术性的刻画。书中宝黛二人分别时相思泣泪,魂牵梦萦,会面后却总要闹出种种别扭,最终往往不欢而散。这种典型的爱情表现模式恰恰迎合了备受压抑的文人独特的审美心理结构。
爱神犹如爱情的代言人,更是爱情文化符号的载体,通过探寻爱神的原型以及在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演变的差异,可以从源头上揭示出中西方爱情观念的差异,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两个民族灵魂深处的爱情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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