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明代传记文中商人形象的文化解读

时间:2024-05-20

⊙ 李青枝[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明代传记文中商人形象的文化解读

⊙ 李青枝[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明中叶以来,工商势力重新活跃,商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城市生活繁荣,市民阶层迅速壮大。王阳明心学以及其后兴起的各种新思潮应运而生,儒学世俗化和功利化,为明清士人对“治生”“人欲”“私”等产生不同的理解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理论导向,儒家传统的义利之辩、理欲之辩和四民观念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文学创作领域在社会新思潮的影响下,也随之产生新变。明代文学中,商贾题材的比重猛增,商贾题材最多的是通俗小说,杂剧、传奇次之,而雅文学中的商贾传记文亦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文章从明代商人传记中(本文中的传记文包括传记、墓志、墓表、墓碑、行状、寿序、诗文集序等涉及商贾生平的文献材料)截取了作为考察对象的一组文本,从文化的角度,对传记文中的商人形象进行考察和解读,传记文中商人身上凸显出的文化间性反映出文人的文化心态和审美取向。

明代 传记 商贾题材 商人形象 文化解读

明代文学中,商贾题材的比重因文体而异,商贾题材最多的是通俗小说,杂剧、传奇次之,诗文中亦多有商贾传记和商业生活记载。关于明代小说和戏剧中商人形象的研究,学界已有较多关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而诗文中的商贾形象,目前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系统考察,传记文中商人身上更多凸显出的是文化间性,这往往可以反映出文人的文化心态和审美取向,为审视文学观念的演变提供一个透视的窗口。

一、明代商人传记撰写之风忽炽的历史语境

随着明代商业经济的发展,王阳明心学崛起,使得儒家伦理发生了深刻变化,儒学走向世俗化,同时“治生”问题得到士人的热烈讨论,义利之辩有了新的发展,四民观念也随之改变,士商界限变得模糊不分。在这样的时代和思想背景下,士商交往和互动就成为一种可能,而撰写商人传记则成为他们交往的重要方式之一。文人为商人撰写传记,首先是出于经济动机。如李维桢《大泌山房集》中为商人所做墓表、碑铭等数以百计,多收取润金报酬,《明史》认为“维桢为人,乐易阔达,宾客杂进。其文章,弘肆有才气,海内请求者无虚日,能屈曲以副其所望。碑版之文,照耀四裔。门下士招富人大贾,受取金钱,代为请乞,亦应之无倦,负重名垂四十年。然文多率意应酬,品格不能高也。”①他不仅自己实践,更在《蒋次公墓表》中为商人辩护说:“国有四民,士为上,农次之,最后者工商,而天下讳言贾。新安贾人,生好援内贵人,死而行金钱谀墓者之门,以取名高。士大夫至讳与贾人交矣。汉设科取士首孝弟力田。新安地千里,山陵居七,田居三。一岁食仰给四方居半,夫安得田而力之?夫安得不为贾?贾矣,与氓庶何异,即有材智节气,行不能出闾之外,舍孝弟安之乎?……贾人有孝弟者,又讳不为传,何也?”②此文不仅纠正“士大夫至讳与贾人交”的传统观念,为商人辩护,更鼓励文士为商人作传。

其次,文人和商贾身份与角色的转换、迁移,通过“弃儒就贾”或“商而士”的方式,使得士商混为一体,正如余英时在《明清变迁时期社会与文化的转变》中所指出:“明清变迁时期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社会转变就是‘士’与‘商’的关系,约在16世纪开始,就流行一种‘弃儒就商’的趋势,而且渐渐地这种风气愈来愈明显。……到16世纪士人阶层与商人阶层的传统界线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当时除有由士转商的例子外,也有由商转士的例子。如文学家李梦阳(1473—1529)与汪道昆(1525—1593),理学家王艮(1483—1541),以及顾宪成(1550—1612)、顾允成(1554—1607)兄弟等,都是比较有名的例子,他们皆出身商人家庭。”③商业发达地区尤其是商帮崛起地区,如秦晋地区的李梦阳、康海、王九思、许宗鲁、张治道、张四维、韩邦奇兄弟等。又如吴越地区的许多著名作家也出身于商贾家庭,如唐寅、王宠、袁裹、陈束、何良俊、张献翼、屠隆、沈明臣、汪道昆、顾宪成、卓甫、王鏊、顾、皇甫等,或兄弟或祖辈从事商业,或与商户联姻,或与商人交谊深厚,关系密切,这都推动着当时人们传统的农商观念的改变,为文人创作商贾传记文学提供了心理观念上的基础。

第三,文化生存环境的改变。16世纪,诗文书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商品化,并获得士人的认可和重视。如李诩《文人润笔》说:“嘉定沈练塘龄闲论文士无不重财者,常熟桑思玄曾有人求文,论以亲昵,无润笔。思玄谓曰:平生未尝白作文字,最败兴。你可暂将银一锭四五两置吾前,发兴后待作完,仍还汝可也。唐子畏曾在孙思和家有一巨本,录记所作,簿面题二字曰利市。都南濠至不苟取。尝有疾,以帕头强起,人请其休息者,答曰:若不如此,则无人

来求文字矣。马怀德言,曾为人求文字于祝枝山,问曰:是见精神否?(原注:俗以取人钱为精神)曰:然。又曰:吾不与他计较,清物也好。问何清物,则曰:青羊绒罢。”④又如王世贞记载汪道会曾“布币具司马之状若辞而附以所缀遗事”向自己求志铭等,由此记载可知,当时的文化生存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商业化和“利市”化。又如唐寅以诗表志:“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幅丹青卖,不使人间造孽钱。”⑤可以看出,在当时商品化的文化生存环境中,文人们纷纷以文字书画为谋生之技,并不因为文化下移为耻,而是融入到现实文化环境。在这样的背景和条件下,文人为商人撰写传记,即便不是出于利益驱动,起码也已经摆脱了传统价值意识的束缚;从观念层面上来说,商人传记的大量涌现则是顺理成章的了。至于文人为商贾作传的直接动因,则不外这么几种;一是受传主子孙或好友的请托;二是为贺传主的子孙入仕升迁或传主获赐官爵;三是接受润笔;四是主动褒扬商贾才德及其社会功绩;五是以文为友,以其文坛身份等为传主作序;等等。

二、商人与儒家传统文化

传记的历史属性决定了它具有真实的一面,那么,明代传记文中的商贾事迹,也就具有一定的历史“实录”性。正如余英时所说:“在中国传统社会,商不如士的关键主要在于荣誉——社会的承认和政治的表扬。但明代中晚期以来,商人也可以通过热心公益之举而获得这种荣誉了。”⑥阅读明代商贾传记,可以看到文人对商人的记述,几乎都会涉及商人经商发财之后,赈济灾民、修路架桥、修建寺庙、捐盖书院、焚烧债券等道德践履的壮举,并从传统价值观层面对传主进行道德评价,所有这些都呈现出商人们历史的真实的一面。如江阴商人黄宗周“翁又输兵储粟,为石者七千;而睥睨之卒旦夕,饷为石者千;赈贫民避兵,为石者二千。令复议子城,增于门凡四,而翁任其三。顾其子诸生道:事板筑焉”⑦。又徽商蒋次公“归黄山故居丰乐里。里大溪数涨,则病涉。捐千金为大石梁数十丈以通之。自石梁至容溪,治驰道数十里。茂林深樾,可者必亭之,以息行旅。故通政张寰为大书标之。里人指相诧曰:蒋次公始不得志于儒,中自恨以不能承父属而大吾里。今吾里乃岿然甚壮,贾故自足耳,何儒为?”⑧徽商阮弼“芜湖道出南陵,险而淖,病行者。长公(阮弼)捐金以倡诸贾,而夷”⑨。山西商人王鼎“君乃浩然叹曰:天子有事匈奴,百司奔命,我独区区守何为?于是输金受秦府良医爵”⑩。陕西商杨景瞻“散粟赈饥,筑桥济众,或有倾圯,终身任之。孔庙神祠,闻有修理,皆出金以助”⑪。洞庭商人罗子华“性好施予,尝有妇垢面,而呼问其故,则鬻身以偿其夫贷者也,公悯之,遂为代偿,又买一姬纳币矣,已乃闻其故夫不能成礼,改而别字者,公乃资之合欢币帛,一无所问。有贷其以贾者,日走青楼中,荡尽以居求偿,公怜之曰:少年幸莫入轻肥场,吾不汝迫也,遂焚其。……居家务为俭素淳朴,所余辄施,修刹造梁无虚岁,再饮于是乡后辄辞”⑫。徽商潘次君“召诸贷者俱来,能偿则缓为之期,不能则焚其……”⑬“而又时时折节好施振贫乏,结贤士大夫,所至公家有急,往往不爱余力佐之,其后,日钜,义声著吴楚间渐广,予闻而窃喜焉”⑭。徽商吴荣让“桐庐立义塾义仓,皆仿古人遗意,诸所建置,即缙绅学士自以为不如”⑮。

综观明代商贾传记,文人为商人作传时,大多都涉及传主对社会的公益性贡献,或详述,或综括,不一而足。商人们的社会贡献,基本都是基于事实的,这是由传记的文体特性所决定的,而传记作者也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如汪道昆在《明故宛平丞吴长公元配汪孺人合葬墓志铭》中说:“夫孝子慈孙,务溢美以先世,作者藉其口实,谬以为传信足征。核则不雠,率以谀墓见坐。谀墓无当,君子耻焉。不佞以善病废修辞,庶几为寡过地。在昔吴处士荣让即世,则尝志其墓而铭之。其人以长者特闻,非谀也。”⑯但是,因为撰著者与商人特殊的关系,或受到请托和教化的束缚,这些商贾传记均包含有旌扬传主的意味,正如余英时所说:“或出身商贾之家,或与商贾有姻亲关系,或与之交游,因此他们不但记述了商人的活动,而且有意无意之间为他们的利益说话。”⑰因此,我们在阅读中也尽量对作家的溢美之词保持着警惕,但从传记文中仍可窥探到商人们的主要活动,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商人们对社会的贡献不仅得到政府的表扬,他们的“儒行”在传统价值观层面也得士阶层的认可,文士对传主进行评价,也多从道德层面着眼。在中国传统的等级文化中,儒家道德品质,是决定一个人身份高低和地位尊卑的准则,士阶层的身份地位尊崇,与传统的农业社会的基本价值有关,“义”即是其中一个核心价值,商贾之所以被轻贱,主要是因为他们被贴上了一个核心价值的标签“利”,而明代中晚期以来,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人们经商发财之后,也通过热心公益之举获得了社会的承认和士阶层的高度评价,因此,商贾阶层和士阶层在某些价值观方面融通、契合,他们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了。明代传记文中的商贾,因为普遍具备这样一种道德品质,文人笔下的商贾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具有了某种类型化、脸谱化特点。

明代传记文不仅记述了商贾的公益活动事实,伦理道德层面还具备共同的儒家传统道德品质,且保持着一定的共性。文人作为受到儒家文化教育和熏陶的传统士阶层的一员,在传记写作过程中表现出鲜明的作家主体意识,他们不约而同地倾向于关注传主的传统道德,而“义”与“俭”则是儒家传统伦理中最古老的

训诫。如:“婚丧及诸不平皆往质公,客中大作,会公未至,不敢举觞,此不独以财雄也,盖公之为人也,慷慨自许,急人之难,义所宜施,挥金不吝,盖尝输□□庭助天子伐匈奴,授七品散官,于是破数千金,大作□□□与朋旧置酒高会,当是时,咸宁张克让亦贾扬州,以财胜而居其东,人称为东张,东张俭士之好义者不归焉。”⑱“君容貌修伟,衣服整饬,盖尝输金授七品散官,然冠带不加身,其超俗如此。其始见,人或以贾易之,及接其仪度,聆其谈吐,无弗改容礼之者,盖江湖之豪杰士而贾者云。”⑲蒲商梁孟辅“虽多货财,然非自羁者,义所宜施,百金弗吝,所值王公大人纳交结欢,惟义之归,然此其外者,尔若乃孝友之行,公忠之节,著于家庭,扬于郡下”⑳。

李梦阳为歙商鲍允亨作传,全篇除了以寥寥数字介绍鲍允亨姓名、籍贯、身份,通篇只记述了鲍氏兄弟途中遇盗,兄弟争死之事,借以阐发“义不足以入贼”的观点,同时更是李梦阳价值观的具体呈现,而把传统的“义”附着于商人身上,更是一种值得玩味的现象。《鲍允亨传》全文如下:

鲍允亨者,歙人,商也。与其弟乘米舟自湖阴之繁阳,有三人者来附舟,曰:吾人也。舟人疑之,不许。允亨曰:汝以渠赤身疑邪?然渠人也,许之。行至螃蟹矶,舟回旋不得进,于是允亨亦疑三人者,亟舟岸,遣之去。而是夜,盗果来执允亨兄弟,缚之,将并杀之,曰:汝识我乎?允亨侧窥之,则附舟者也。刃及血出矣,允亨大呼曰:吾母老,即杀我,留吾弟。其弟亦呼曰:我杀,无杀我兄。贼犹豫不自决,会大风起,雨雷暴至江汹汹吼,山鸣地震,草木披乱,贼恐,散遁去。一贼后谓允亨曰:汝纸灰敷血处,可痊也。君子曰:诗云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岂不信哉?今观鲍允亨事,则急诈术,而后仁义者,不可省乎?而或者则谓风雷之会为偶然,斯亦甚可嗤也。夫天,何物也,而欲豫谋哉?诚谓义不足以入贼,则江革赵孝之伦虚邪?然予闻鲍氏先有值贼,父子争死,贼两释之者,若允亨者亦其余烈否耶?㉑

关于商人俭朴的品质,也是商贾传记中值得关注的一个焦点。如康海“张氏,吾母夫人之所自也。吾思吾母之意,乃作张氏族谱,以略叙述张氏先世之行事,使张氏之后世可以观焉。士举公,任侠善贾蒲中,数年即号为千金,然益俭约”㉒。晋商更是最先推出乡人关羽作为商家“信义”道德的榜样,关于晋商俭朴的记载比比皆是,如:新安俗奢丽,孺人曰“:吾晋产也,习于俭,不能自变为奢。”㉓可以看出,咎孺人非常厌恶新安商人奢侈的心理,并且以晋地传统品德自持。又如,作为“程朱阙里”的徽州,徽商身上更集中了强烈的儒家传统品德,汪道昆笔下的商人大都以勤俭著称。歙商汪海“,虽服上贾,觳衣食,出无舆,孺人不祛不珍,泊如也。”㉔吴荣让“其后数岁,处士始饶,则以里俗奢溢相高,非所以示子孙也。乃奉母帅妻子徙临溪居,顷之,习其俗视故里等,乃奉母帅妻子徙桐庐,卜焦山居焉。……居常衣大布衣饭脱粟,比厮养之最下者”㉕。

上述这些方面都是文人与商人在儒家价值观层面的相通和契合,这些契合点也推动着人们对传统商人观念的改变,在农商观念转变的过程中,文人借商人传记表达他们农商观念的看法,我们以生逢同时代的李梦阳和王阳明为例,当时北方文坛代表李梦阳在所作《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中借晋商王文显之口,表达了他对农商的看法:“文显尝训诸子曰: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㉖而南方思想界代表王阳明也在《节庵方公墓表》中,对士、农、工、商传统“四民”的价值作了新的评价“: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一,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川。”众所周知,商贾及其商业行为作为一种异质于农本文化的现象,集中体现在“利”的价值取向上,这就构成了与“义”的尖锐冲突,这意味着对正统道德观的否定。但是,在传记文中所呈现出的商人道德及其文化,却集中在儒家传统的“俭”和“义”上,这就在儒家道德伦理层面实现了士商契合,实际上也是当时商业经济伦理观念在思想上的折射。

通过传记文中的商贾形象,我们可以确定,与传统人物传记相比并没有太大不同,商人传记也是注重选取传主的事功、德行等方面的内容来表现,并根据传主的事功、德行的大小高低来确立传主的价值和等级,商人作为明清时代新崛起的社会阶层,他们来自“士、农、工、商”“四民”中的“商”阶层,他们并未居庙堂之上,而是或辗转贩卖于乡野,或辐辏于繁华都市,或商旅壮游四海……他们身上却有明显的“儒士”化痕迹。

儒商形象的造型,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传统的价值观念和取向。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制度建构了中华民族普遍而稳定的重义轻利的心理结构、重本抑末的思想观念以及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文化价值系统。明代传记文中的商贾重义、勤俭、事功等行为及礼义仁孝品质,无一不彰显着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作用和影响,这是中华历史积淀出的深层次的文化意蕴。文人作为士阶层的一员,具有较强的修史意识和史传本位意识,他们在传记文创作中继承了儒家的史传精神,重事实,尊史体,并以史传的意识书写、

儒化商人,塑造儒商形象,弘扬儒商自身价值的同时,也借以提高作品自身的存在价值。

二是源于士商关系的现实状况。明代中期以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商业势力已经强大得足以使贵士贱商的观念有了很大改观,但士商之间的紧张关系并未全然消除。士阶层仍然处于上层社会精英领域,而商人要侵入此领域,则必须想方设法向传统的儒士靠拢,比如商人们每每在阐述商业经营时进行儒家伦理的说教,将经济伦理观与传统道德价值观等同起来,或通过强调诗文追求来彰显理想的纯洁和不朽,比如商人传记及其家族史叙写中,往往会以各种羞羞答答的方式试图掩盖商人“逐利”的本质,而披上一层光彩的儒家外衣,商人身上总是附着一些或明或暗、若隐若现的儒家的质素,以至于“晚明商人致力于把商业作为一种儒家生活方式而加以概念化”㉗。

三、商人形象的时代文化特性

人物形象的艺术塑造与一定时期社会生活方式和审美趣味密切相关,商人毕竟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他们身上必然凝聚着异于士阶层的属于商人自己的文化品质和精神气质,这主要体现在他们奢侈的生活风格和怪诞行为上,商贾身上新的人性、新的思想意识和新的生活方式,使得文学在进行审美活动时具有了崭新的领域,形成了新的风貌和新的审美意识,反映出审美的时代性特征。

明代传记文中商贾形象所表现出的儒与商的两重文化性格交融的特点,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意义和审美意义。他们的精神状态和现实境遇不仅反映着明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状况,也显示了明代的社会风俗、价值观和审美观念等,在他们身上也可看到明代文人的价值观和文学观。

明代商贾传记文最大的贡献是第一次深入、细致、系统地刻画了一大批具有重要文化意义和审美意义的商人形象。士人审美视域下的明代商贾形象,深深植根于时代的经济文化土壤中,不仅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现实,具有了丰厚的生活意蕴,让我们看到了鲜活的历史;商贾人物形象还体现着作者个体性的主观的审美趣味和情感倾向,也反映着一定历史时期人们的情绪情感、审美风尚和社会风气,反映着一个社会群体的观念。商贾人物形象的描写既有概念化、泛化的审美传统和道德观念书写,又有作者个体视野的审美化、具象化的时代特征书写,更反映出“士”“商”交往中相互融合的文化间性。

①(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列传第176文苑4,中华书局2013年版。

②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106,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7年版。

③余英时:《明清变迁时期社会与文化的转变》,见《儒家伦理与商人精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5—156页。

④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1《文士润笔》,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6页。

⑤唐寅:《唐伯虎全集》,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

⑥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40页。

⑨(明)汪道昆:《太函集》卷35《明赐级阮长公传》。

⑪(明)康海:《康对山先生集》卷43墓志《寿官杨君墓志铭》,续修四库全书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⑫(明)袁宏道著,钱伯城笺校:《袁宏道集笺校》卷18《夷陵罗子华墓石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⑬(明)汪道昆:《太函集》卷52《明故太学生潘次君暨配王氏合葬墓志铭》。

⑮(明)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处士吴公孺人陈氏合葬墓志铭》。

⑯(明)汪道昆:《太函集》卷55《明故宛平丞吴长公元配汪孺人合葬墓志铭》。

⑰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75页。

㉑(明)李梦阳:《空同集》卷58《鲍允亨传》,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㉒(明)康海:《对山集》卷19《邢台张氏族谱六篇康氏族谱四篇》。

㉓(明)钟惺:《隐秀轩集》卷33《程母咎孺人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㉔(明)汪道昆:《太函集》卷55《明故处士兖山汪长公配孙孺人合葬墓志铭》。

㉕(明)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处士吴公孺人陈氏合葬墓志铭》。

㉖(明)李梦阳:《空同集》卷46志铭《明故王文显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㉗(英)崔瑞德等编:《剑桥中国明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69页。

㉚(明)李梦阳:《空同集》卷51序《方山子集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㉛(明)李梦阳:《空同集》卷45志铭《处士松山先生墓志铭》。

作者:李青枝,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明清文学及文献研究。

编辑:张晴E-mail:zqmz0601@163.com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ZWB006);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二期项目“中国语言文学”(PAPD)阶段性成果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