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诗性的历史真实——评析罗伯特·品斯基诗作《衬衫》

时间:2024-05-20

⊙莫詹坤[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 210046;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诗性的历史真实——评析罗伯特·品斯基诗作《衬衫》

⊙莫詹坤[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210046;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摘要:作为当今美国诗坛的领军人物和唯一连任三届的桂冠诗人,罗伯特·品斯基同时也是历史派诗歌中成就最高的创作家。他的作品具有地域性和人文特色,体现深厚的历史、文化、民族底蕴和使命感。他的诗作《衬衫》以一件在血汗工厂加工的纯棉衬衫为突破口,通过其物理性和历史性的多层次讲述,还原了历史的多个场景,将亚洲、族裔、诗歌、生死等永恒话题相串联。本篇通过诗性的写作还原历史的真实,堪称美国诗坛历史派诗歌的佳作。

关键词:罗伯特·品斯基衬衫苏格兰诗性历史派

作为当今美国乃至世界诗坛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罗伯特·品斯基于1940年10月20日出生于新泽西州长滩市的一个犹太后裔家庭。他于罗格斯大学新伯朗士威校区获得学士学位,后又在斯坦福大学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读研期间,他曾获得斯坦福格纳创作性写作项目的奖学金。在罗格斯大学就读期间,他师从弗兰克斯·菲尔古森和保罗·福塞尔,亦是斯坦福大学尤夫·温特斯的得意门生。

品斯基是美国著名诗人、散文家、文艺评论家和翻译家。1974年,他获得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奖学金。此外,他收获的荣誉还包括美国科学院的艺术和文学奖,诗歌杂志的奥斯卡布卢门撒尔奖,美国的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奖和古根海姆基金会奖学金。1997年至2000年期间,品斯基荣膺桂冠诗人诗歌顾问头衔(桂冠诗人的具体职责是作为主讲人出席讲座和朗诵会,促进全体国民对诗歌阅读和写作的认识,提高鉴赏能力,桂冠诗人的报酬为3.5万美元,是首都华盛顿最令人钦羡的职务之一),他亦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连任三届的桂冠诗人。在任期间,他推出了“最喜爱的诗歌”项目(Favorite Poem Project),对诗歌在美国人生活中的作用表示赞美并进行记录和弘扬。成千上万不同背景、不同年龄、不同州市的人们纷纷加入,与大众分享他们最喜爱的诗歌。品斯基认为,诗歌不应该陷入模式化写作,而应该融入美国主流文化,拥有新鲜的血液。

在品斯基的早年生涯中,深受爵士乐的感染。作为一名前萨克斯演奏家,他声称做一名音乐家的经历在他后来的诗歌创作中起到了深远的影响。事实上,在他的诗歌中,经常可以找到若隐若现的音乐元素。他曾任教于芝加哥大学、威尔斯利学院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目前,品斯基居住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任教于波士顿大学创作型写作研究生项目,并担任《华盛顿邮报》旗下Slate杂志诗歌版编辑。

截至2012年,他共撰著19本,大多数均为他的个人诗集,包括《美国的说明》(1980)、《我的心史》(1984)、《诗歌与世界》(1988)、《压花轮:新的诗集1966年至1996年》(1996)、《诗歌之声》(1998)、《美国人最爱的诗》(1999)、《新泽西雨》(2000)、《诗歌之邀》(2004),等等。除此之外,品斯基还出版了颇受好评的翻译作品:《单独的笔记本:切斯瓦夫·米沃什的诗》(1984)和《阿利盖利·但丁》(1995)。《衬衫》这首诗选自其发表于1990年的诗集《想骨》,是其最杰出的诗歌代表作之一。

美国诗坛在过去二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诗人开始突破诗歌在审美方面的功能,向着历史范畴进发,旨在融合审美与历史的双重功效。而事实上,摈弃直接的历史叙述,而以实物为依托,借物抒情,已经成为现代诗众多发展趋势之一。这一首《衬衫》即是较为典型的此类作品。这首诗创作于1990年,是一首素体诗,全诗共分16小节,每小节包含三行,格式上较为整齐明晰。本诗通过对一件衬衫在物理形态和历史背景上的多重讲述,构建了审美与历史回顾的完美组合,带给读者耳目一新的感受。

由于不受韵脚限制且在叙述中频频进行场景之间的切换,因此初接触本诗的读者们容易产生一种杂乱无章的混乱感。但是事实上,仔细缕清脉络以后不难发现,整首诗不仅包含了巨大的信息量,而且正是通过“衬衫”这一诗眼,贯穿全文的描述,并引发了一系列关于衬衫的思考和对过去、现在的反思。“衬衫”作为本诗主题,发挥了重要的线索作用。正如美国诗人詹姆斯·麦克考克在1992年《凯尼恩评论》上所述:“这首诗非常清晰地阐释了消费者与制造者之间的关系,‘衬衫’作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实物,在文中起到了转换的作用,通过衬衫的制造和背后一系列的历史事实,为读者构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历史图景。”

全诗大致可以分为五个场景。

第一场景是作者对手中持有的一件普普通通的衬衫的物理形态的描述,包括这件衬衫的后片、抵肩、码数以及做工精湛、几乎不露痕迹的领口接缝,暗示作者对这件衬衫做工的称赞之意。

第二场景即从诗的第二节开始。诗人的高明之处在于在描述了衬衫的外形之后,随即使用了过去分词“turned”,道出了衬衫的加工地——亚洲和东南亚的血汗工厂;那些对条件简陋、劳动力低廉的工厂的叙述,引领作者进入借物叙事的下一个场景。接着,作者成功地进行了对于工人在车间工作的具体描述,动名词“gossiping”和“talking”较为形象地反映了工人们在闲暇饭后难得的忙里偷闲和短暂的自由活动时间。寥寥数语,已经进行了场景的快速切换,把读者从一件普通的衬衫推进了热火朝天的生产工房。紧接着,作者使用一系列描写生产者和生产工具的词语来加深对车间的介绍,譬如他提到了整烫工、裁剪工、烘干工和甩干机、轧布机,等等。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特意提到了两个表示社会范畴的词语:工会和规范,暗指技术和人员决不能混为一谈,工具和法规亦不属同一范畴,机器是悄无声息、没有情感的物件,而工人则是有血有肉的人。因此,在给出一系列描述人和物的词语以后,作者以“规范”结尾,实际上是为后文1911年的火灾因缺乏防火规范才引发的事实埋下伏笔,在此处,作者运用了“灰蛇草线,伏笔千里的大手笔”,以便接下来自然地进行下一轮场景的转换。

接下来的第三个场景,即诗歌的第四到第十节。作者讲述了那场衬衫工厂的火灾事件——“那场1911年三角工厂臭名昭著的大火,烧死了146条鲜活的生命,在第九层,没有消防设备,没有逃生通道。”品斯基在这一节次的处理尤其令人惊叹,他并没有使用激昂愤慨的语气,也没有使用政治性的话语和诠释。相反,他运用旁观者的眼睛,从近乎悲伤浪漫主义的角度表现了现场的惨烈和逝者的平静安详。“一个年轻人举起女孩来到床沿,把她放置到水泥墙外侧,松手扔了下去……好像是搀扶她登上一辆有轨电车,而不是通往永生的末路。”生死在此刻变得不再是紧迫之事,反倒成了某种悲壮的仪式,诗人对这种对待死亡的从容态度平添敬意。甚至在面对死神的那一刻,女孩依然“环抱男子的颈脖,轻轻地亲吻他”,而当年轻男子纵身一跃,“他的夹克衫在风中闪着火光,衬衫在风中飘扬,裤腿也被吹得膨胀起来”,就好像布鲁克林大桥上的自杀者:“衬衫呼啸膨胀如气球”,历史再次重复上演,达到了完美的契合;火灾中的男子和自杀者,1911年大火中的丧生者和1990年亚洲血汗工厂里的工人,作者在这里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说明历史总是有它自行的韵律与和弦以及固定不变的模式和对称感。

紧接着,作者用“图式(pattern)”一词为衔接,引出一串关于衣料的图案描写,包括苏格兰当地格子衣料或图案的描述,这是全诗的第四个场景,即第十诗节到第十三诗节。在这一场景中,审美和历史亦在此处较好地编织在一起。作坊主们为了追求高利润,编织了某个“莪相的骗局”,通过捏造一系列神灵和所谓的图腾崇拜,驱使工人们出卖廉价劳动力,为剥削阶级赚取高额利润,“穿上苏格兰裙的工人们在灰尘满天的作坊里,在轰隆作响的织布机旁工作”,梳理工、纺纱工、装货工、挖土工等无一例外。讲完了苏格兰织布工的遭遇,作者接下来快马加鞭、步步为营,继续联想到涉及衬衫原料,即棉花行业的背后故事。而“棉花的种植工、采摘工们亦裹着白棉布的头巾,在棉花地里挥汗如雨”。第四个场景的描述虽不如第三个场景那么惊心动魄,却尽数阶级压迫的不平等。正如康奈尔大学英文系教授罗格·吉尔伯特在其《不在历史却载实物:罗伯特·品斯基的隐含X射线》一文中所评价的那样:“这种福柯式编排的诗歌把图案和权力紧密地编织在了一起。”

跟前文引用哈特·克莱恩和莪相一样,在最后一个场景中诗人加入了17世纪英国著名诗人乔治·赫伯特,他曾经写过一首名为“衣领”的诗篇。因此,品斯基很自然地把乔治·赫伯特和女工爱玛通过“衬衫”这一桥梁搭建起来,他如是戏虐:“乔治·赫伯特,你的后人是一位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黑人女子,她的名字叫爱玛,正是她检验了我买下的这件衬衫。”这位检验员,她的名字印在衬衫口袋的一角的标签上,也许真说不准是诗人乔治·赫伯特的嫡亲后裔呢!要知道,美国由于移民、奴隶制迁徙、种族混合等多重因素,谁敢说这位女工没有成为乔治·赫伯特的嫡亲后裔的可能性呢?尽管诗人知道这种几率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历史的本质就是混乱的、隐含的,不可能像平行线那样清晰明了。于是诗歌的最后两个节次,诗人与女工爱玛产生了强烈的共鸣:“颜色、尺寸、手感、干净的气味让她和我都感到愉悦”,诗人喜爱这件衬衫,更赞赏这些手工工人的心灵手巧,“我们对这件衬衫的价格和品质都非常满意,包括那些仿骨的纽扣”。最后一个诗节中,作者依然如同前文所使用的叙述手法一样,使用一连串表示衣物部件的词语来称赞手中的这件衬衫:“纽扣孔、尺寸、贴边、后领字母、形状、标签、手工、颜色、深浅,都教我如此倾心,我手中的这件衬衫。”值得注意的是,倒数第二诗行中以“形状(shape)”一词收尾,而全文最后一个词则是“阴影(shade)”,英语中这两个单词仅仅相差一个字母,而且这两个字母的位置是可以头尾颠倒的。“形状”是衬衫的物理形态,而“阴影”则是暗指上文所述衬衫背后的一系列悲情的历史故事,仿佛是要告诫世人,哪怕一件普通的物件,其背后也可能拥有众多的历史背景,审美和道德之间应该是合二为一、密不可分的。事实上,诗人罗伯特·品斯基受幼时成长环境的影响,对于手工制造怀有深厚的感情。在1997年《巴黎评论》第144期诗人接受访谈的一文——《诗歌的艺术》中,品斯基这样叙述自己对手工制造的情感:“我想我是那种对这个世界上实用技能怀有某种尊敬,或者说怀旧情感的作家,我是说对这种植根于土地的基本技能的由衷赞叹……”

纵观全文,这件诗人手中所持的衬衫仿佛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桎梏。从1990年诗人的手中回溯到同年的亚洲工厂,见证了她们的辛酸;接着穿越到1911年的三角工厂大火,经历了惊心动魄的生死考验;再接下来跨过英吉利海峡前往苏格兰高地和棉花生产作坊;紧接着穿越历史的长河,来到黑人女子爱玛的手中接受检验;最后在长途跋涉后回到诗人品斯基的手中。在这一过程中,读者被带入五个不同的场景,体味着一件平常衬衫背后不寻常且扣人心弦、引人深思的历史情节。诗人罗伯特·品斯基在接受采访时引用庞德的话语:“诗歌就是人首马身的怪物。就是说,在散文体中,你可以把剑对准一个靶子;而在诗歌中,你不仅仅要瞄准剑,而且还要一边骑马,一边瞄准。马,我当它是人的身体,而诗歌就是既需要智慧,又需要身体的(骑马)技术。”毫无疑问,在这一首诗中,诗人纯熟地掌握了这一诗坛的驾驭原则,以“衬衫”为切入点,做到“形散神不散”,兼具各种奇思妙想,引领读者进入一个又一个历史的回顾。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除了自然而有机地进行过渡衔接的高超技巧以外,众多评论家指出,罗伯特·品斯基的这首诗,除了对历史的阐释别出心裁以外,对于事物的描述,可谓达到了“感官和理智的完美融合”。读他的诗仿佛可以冲破限制,得到完美的视觉效果,他的比喻和妙想恰到好处,令人叫绝。例如文中比比皆是的视觉化描述:“胸前口袋的四角仿佛严格的旋律”“颈脖处几乎看不出的细致针脚”“一个年轻人拖着女子来到窗沿,托出墙外扔了下去”“颜色、尺寸、手感、干净的气味”……以及一串串表示成衣部件或各类工种的名词堆砌,这些形象的视觉化的描述,令读者有身临其境、淋漓尽致之感。尽管在进行这些视觉化的描述时,作者并未浓墨重彩,只是蜻蜓点水,但是依然收到了良好的艺术效果。全诗并未使用华丽的词藻,写作风格也朴实无华,可谓“别出心裁展气象,天然去雕饰风骨”,诗人独一无二的语言风格和叙事艺术使得本首诗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感官震撼力。美国女权主义诗人卡斯·坡里特(Kathe Pollitt)敏锐地抓住了品斯基作品中这种视觉主题与传统形式浑然天成的有趣现象。她在一篇《纽约时报》的评论上这样说道:“品斯基取得巨大成功并展示美丽语句的诗集……将会时时刻刻提醒读者们,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个诗人,他未曾发动过任何一个,哪怕小小的运动,也从来没有把他自己放在美国诗歌史的某个重要位置,但是就是这样一位诗人,是他让我们耳目一新。”

罗伯特·品斯基本人对这首《衬衫》青睐有加,他本人于1999年6月13日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的致辞末尾朗诵了这首诗歌。在讲话中,他这样说道:“我下面所要朗读的这首诗,也许并没有对过去,或者说对历史上发生的大事件进行详尽而必要的阐释,但是历史就是这样的,故事在许多许多地方发生,今天你们坐在这里,穿着衬衫,思考着这些,历史将会在你们的梳理中,你们甚至可以明明白白地嗅到历史的气息,历史甚至就在你们的内衣后背上。”事实上,诗人正是要暗示读者:历史并不虚幻,历史很真实;历史貌似很遥远,但其实很亲近;历史并不是都由人来书写,而多由贩夫走卒来创造。这一切都反映在可以记载并折射真理的美丽的诗行中,读者可以在唏嘘感慨中,体味文学与历史、审美与哲理的完美契合,参与这场颇具诗性的历史性真实还原事件。

作者:莫詹坤,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英语专业教研室讲师,中国人民大学2015级英语语言文学在读博士,研究方向:英美当代诗歌、戏剧。

编辑:康慧E-mail:kanghuixx@sina.com

雏凤清声

推介语

胡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和学术史上开风气的一代宗师。与大名鼎鼎的胡适相比,吴宓的知名度要大为逊色。有关胡适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而吴宓身后则比较冷清。近年随着中国现代史研究视野的扩展,以往一直占据核心的新文化主流研究之外,那些不同的声音,逐步穿越历史研究的屏障,发出不同的声响。吴宓就是其中之一。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新文化主流派别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思想文化派别就是学衡派。两者一为激进,一为保守,针锋相对,形成思想论争。胡适是五四新文化时期新文化派领袖之一,而吴宓则是学衡派的主将。两派的核心成员多半受过现代教育,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留学归来的海归,其思想文化概念的差异,大概不能归入新旧之争、传统与现代之争;两者都应归入新思想和新文化范畴。可见五四新文化时期的论争,不只是新知识分子与旧士大夫之争,很大程度上是“新与新之争”。这是比较胡适和吴宓的学术价值之所在。

为何同为清华公派留美学生,同样接受过西方现代教育,胡适和吴宓的文化观有如此差别?这是一个尚未解答的历史之谜。以下一组胡适和吴宓比较研究的论文,尝试从社会和心理视角给出初步的答案。

(王瑞成,历史学博士,宁波大学教授,长期从事专门史和中国近代史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区域社会经济史,晚清史和法制史)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