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桂天寅[北京物资学院外文学院,北京101149]
以创作时间间隔为视角对苏轼《书双竹湛师房二首》的两种阐释
⊙桂天寅[北京物资学院外文学院,北京101149]
苏轼《书双竹湛师房二首》由风格迥异但内容相互关联的两首诗构成,这种特殊的结构形式所具有的艺术张力,使两首诗拥有了极强的可阐释性。该文讨论了两首诗是否可能存在创作时间间隔的问题,并对其如何影响诗歌的阐释做出了合理性分析。
苏轼《书双竹湛师僧房二首》阐释
书双竹湛师房二首
我本江湖一钓舟,意嫌高屋冷飕飕。羡师此室才方丈,一炷清香尽日留。
这是由两首独立的诗歌作品构成的组诗,最早写于杭州广严寺僧人湛师的禅房墙壁。广严寺因寺内修竹大多成双而生,故又名双竹寺。两首诗的成诗时间是宋神宗熙宁六年,当时苏轼首次由京师外放出判杭州。
两首诗完全以不同的手法和风格写成。第一首抒情,第二首写境。第一首的抒情是以第一人称直抒胸臆,情志明晰,通过散文化的语言形式、高昂的情感基调、明朗的人生态度,抒发了诗人对仕宦人生的失望及对双竹湛师生活环境的向往;从风格来看,具有典型的宋诗特征。第二首的写境是以跳脱的笔调写无我之境,与第一首议论抒情形成鲜明对照,意象丰富,意境悠远,诗意盎然,是典型的唐诗风格,情绪由外放转为内敛,由激扬转为深沉。且因诗中无人称标志,导致诗中人身份难以确认,仅有一个影影绰绰的人影,出现在一幅充满暗示的画面里,支撑着一个引人深思的镜头。与第一首相比,第二首诗显得有些不动声色,甚至看不出字里行间有明显的情感色彩和人生态度,诗人及诗中人的主观意识均被掩藏在一系列超越于情感之外的物象之后。因为存在巨大的信息空白,第二首诗具有很强的可解释性。
在结构上,前诗似是后诗的铺垫和引子。如果没有前诗,后诗就像一首普通的象喻性唐诗,甚至看不到诗人的情感活动。而如果没有后诗,前诗就因过于直白而了无诗韵,成了干巴巴的口号。一篇作品中的两首诗,前者以情志为核心,清晰到不用解释;后者以意境为核心,模糊到没有任何情志的流露;前者是一首直白的歌,后者是一幅动态的画。这样风格不同、手法相异的两首作品,却共同构成了一个情与境、意义与情感相互依存的互生结构,其间的张力,为两首诗提供了巨大的阐释空间。这不仅在苏轼自己的诗歌创作中显得非常独特,就是放在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看,也是绝无仅有的。
如此特殊而醒目的结构模式,不能不让人猜测其中定然存在某种特别的用意和理由。如果从诗人创作的角度来说,这也许只是一个无意为之的结果,但也可能就是一种刻意追求的目标。关于这一点,诗人在本诗或其他文字中均未透露。而读者,也没有可能了解诗人创作此诗时的真实情况。读者唯一能做的,就是独自面对这些早已脱离了诗人之笔的孤零零的文字,去寻找它之所以如此存在的可能性,并分析它们各自的合理性。
最有可能造成两首诗风格相异的原因是两首诗的创作有一个足以导致诗人的创作情志发生自然转变的时间间隔。
如果这两首风格迥异的作品所形成的独特结构并不是基于诗人预先确定的思路写成,而仅仅是即兴的创作行为在无意识中造成的结果,那么,这两首诗就有可能是在不同的时间写成,而且这个时间间隔必须能够给诗人的创作转变(包括创作情志的抒发和艺术手法的选择)提供足够的空间。
由于第一首诗中有“此室”一词,可以判断该诗是在置身于湛师僧房的情况下写成,因此该诗的写成时间最早不会早于诗人刚刚到达湛师僧房之际。可以假定,诗人到达僧房后,见僧房清幽虚静的环境,无比羡慕,一种强烈的刺激引发了他的无限感慨,遂落笔写成第一首诗,抒发了他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不满,以及对湛师僧房的赞美和向往。所以这首诗的情绪才会如此饱满,而且内容直白、直抒胸臆。此时的诗人,应当还没有写第二首诗的打算,他的创作原本到此就结束了。但借宿僧房度过一个不眠之思的雨夜之后,诗人在思想上和情感上发生了新的变化。于是就根据这段经历,写下了第二首诗。根据第二首诗中的“朝钟”一词,可以判断第二首诗的写作时间最早不会早于雨夜之后的清晨,最晚不会晚于诗人实际离开广严寺。由于不掌握诗人在广严寺停留的具体时间,所以,如果这两首诗是在雨夜之前和雨夜之后分别写成,保守估计的话,两者之间的时间间距最少不应少于一夜。如果确实像前面分析的这样,诗人在创作这两首诗时确实有不少于一整夜的时间跨度,那么,随着诗人在特定情境之下情绪、心境、情感、态度、认识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导致第二首诗在形式选择和内容选择上较大程度地偏离第一首诗,出现写作风格、抒情方式、情志内容的重大变化,是极有可能的。
在此种情况下,必须高度重视这一变化。对两首诗的阐释也应当围绕这种变化展开。这种变化意味着,两首诗之间不一定存在紧密的内容关联,也不一定存在一种围绕特定内容的主从关系。相反,两者之间极有可能是独立并行的,分别抒发了诗人在相同地点但不同时间针对不同问题的不同情志。如果是这样,第二首诗中所谓的静夜之思,其实我们是不可能知道其内容和结果的。它也许是沿着第一首诗提出的问题反思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人生方向,也许与第一首诗提及的问题没有太大关联。诗人仅用象喻性文字展示静夜之思的状态,有意回避了所思的内容和思考的结果。
但不管怎么样,经过一夜静思,诗人的状态发生了改变,和诗歌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宁静致远的气氛相一致,诗人的情志也不再那么外露奔放了,而是有一个从明晰高昂到平静从容的转变。这就使第二首诗显得非常神秘,它仅仅白描了雨夜不眠的情形,对诗人的所思所想一个字也没有透露,甚至都看不到一丝内在的心理活动。也许这一夜的静思是关乎超越世俗的佛理、哲理或文学审美,也许这一夜的静思是关乎人生进退,也有可能是关乎扭转个人政治命运的方法和策略,还有可能仅仅就是思念某个人。不说出来,也许是不能说,也许是不用说。题写在僧舍墙壁上的作品,如果在内容上不能和超脱世俗相关联,是有违情理的。所以,如果是不能说,可能就是因为静夜之思的内容与僧舍环境不合。如果是不用说,则意味着静夜之思的内容其实就是以第一首诗所抒发的内容为核心。但无论怎样,从入夜到天亮,诗人整晚待在湛师僧房中,守着床前微弱的炭火,伴着窗棂上的雨声,展开漫长的不眠之思。一切似乎波澜不惊。但仔细想想,其实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夜晚。试问,什么事情能够令一个写下第一首直抒胸臆之诗的痛快人在不动声色中一夜不眠?他所思考的,显然是更加本质的、关乎人生的大问题,而且是建设性的,有方向感的,而非漫无目的的,因此才会如此深沉、冷静和从容,没有一丝的烦躁、焦虑和不安。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两首诗都是诗人在湛师僧房留宿一夜后集中写成,并按照写作的先后顺序排列成现有结构。如果是这样,两首诗几乎是同时完成,虽然会有写作的先后顺序,但时间间距应该非常短暂,不足以引起诗人创作情志的突变。这就意味着,第二首诗与第一首诗相比,改变的也许仅仅只是形式,是诗人有意改变了形式。但这种改变应当不是内容的改变,更不是诗人人生态度和价值观的改变。
如果以上判断属实,就应当在阐释两首作品时,把诗人的思想、情感甚至情绪在两首诗中具有连贯性和共通性作为前提和依据。诗人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故意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手法分别创作了两首诗,显得非常刻意。这种独特的创作行为,暗示了诗人在第二首诗中的静夜之思其实不是漫无目的的,也不是没有答案的,这个答案就是第一首诗所反映出来的鲜明而强烈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也就是说,第一首诗才是这组诗歌的重心和灵魂。它是全诗的起点,也是全诗的终点。而第二首诗,只不过是第一首诗的一个注脚,是反思并确认自我价值观的一个历程,具有高度的写实性,也具有高度的象征性。思考结束的时候,心态是非常圆满的。
如果是这样,第二首诗的解读就应当从第一首诗开始,并最终回到第一首诗。诗人的雨夜静思,其实也就是对理想情怀与现实环境的矛盾的一种反思,并且经过反思之后,诗人已经得出了人生的结论,这个结论就是“我本江湖一钓舟”,不必贪恋令人心寒的仕宦人生,应当退隐江湖。其实这种退隐的念头或决心在苏轼创作《书双竹湛师僧房二首》之前或之后都有明确表达。比如在《游金山寺》一诗中,他就用“我谢江神岂得已,有田不归如江水”的诗句发出过归隐的誓言。接着又在《自金山放船至焦山》中说出“行当投劾谢簪组,为我佳处留茅庵”的话,说退隐即将实施,只不过还在做最后的准备。在《答任师中次韵》一诗中,诗人用“已成归蜀计,谁惜买山赀”的话向友人透露自己已经决心归隐。在《次韵陈海州乘槎亭》一诗中,他又信誓旦旦地发出了“人事无涯生有涯,逝将归钓汉江槎”的归隐誓言。《书双竹湛师僧房二首》恰恰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写成的,由此也可从侧面印证本文的推论。
苏轼出判杭州后,写了很多涉及归隐的诗作。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产生归隐的念头?答案依然可以在他的一系列作品中找到。比如作于这一时期的诗作《监试呈诸试官》《云龙山观烧得云字》《次韵孔文仲推官见赠》,要么说自己是“我本山中人”,要么说自己是“我本麋鹿性”“那复受絷维”,这些话都和“我本江湖一钓舟”相似,都是说自己原本是个自由之人,无拘无束惯了,与政治生活格格不入。这是产生归隐念头的前提。产生归隐念头的直接原因则是时事的艰辛、理想的落空,以及仕途的不顺。这些在他这一时期的诗作中均有体现。在《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一诗中,他就用“眼看时事力难胜,贪恋君恩退未能”解释了想退但还没退的原因。不过,但在他心目中,最终还是要退隐的,因此才向子由说出“迟钝终须投劾去”的心里话。又比如在《风水洞二首和李节推》一诗中,他用“世事渐艰吾欲去,永随二子脱讥谗”的话解释了“欲去”的理由——对政治形势的极度失望,以及对自己被动处境的消沉和厌倦。在《除夜病中赠段屯田》一诗中,“归田计已决,此邦聊假馆”的前提就是“此生何所似,暗尽灰中炭”。可见所谓的想要归田,依然是对自己仕宦生涯感到绝望的结果。而且,用“灰”与“炭”的关系比喻自己的政治前途是否还有希望,也是苏轼诗歌创作中常用的艺术手法。比如《侄安节远来夜坐三首》就有“坐拨寒灰听雨声”的句子,和《书双竹湛师房二首》“白灰旋拨通红火,卧闻潇潇雨打窗”的意境极为相似。
可见,如果《书双竹湛师房二首》确实为雨夜静思后同时完成的两件作品,则关于雨夜静思的第二首诗就是静思的过程,而直抒胸臆的第一首诗则是静思的结果。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种阐释具有逻辑的合理性,也与这一时期苏轼屡屡决意归隐的心态高度吻合。
如前所述,因诗人并未交代两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判断两首诗在创作上是否存在时间间隔对阐释两首诗的内涵就有了非常重大的意义,两种不同的判断将为诗歌的阐释提供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向。这说明,读者的阅读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基于合理性的阐释。作品在脱离作者后,读者已然获得了独立的、超越作者之上的地位。由于读者没有办法知道诗人的创作本意和创作过程,因此只能通过作品并对作品的可能意义进行合理阐释,这些阐释应当拥有超越诗人的创作本意的价值。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诗人的创作本意应当就包含在读者赋予这些作品的阐释之中——如果作品真的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并从不同视角给予了足够充分的阐释的话。但读者的阐释也不能是任意的和过度的,它应当是基于作者提供的一系列客观线索做出的。这些线索包括:作品的语言信息、内在结构、事物发展的现实逻辑、诗人的一贯创作风格和作品的创作背景等一系列因素。对这些因素加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作品做出的阐释才有可能是合理的。
作者:桂天寅,副教授,北京物资学院外文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中国古代诗歌、中国古代文化。
编辑:张晴E-mail:zqmz0601@163.com
北京市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PHR2011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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