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卢俊兴 周 敏[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 临汾 041001]
作 者:卢俊兴,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周敏,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文艺学。
1916年,什克洛夫斯基发表了《艺术作为手法》一文,并在文中提出了“陌生化”(“奇特化”“反常化”)这一具有指导性和纲领性的俄国形式主义诗学原则。他认为:“艺术的手法就是使事物奇特化的手法,是使形式变得模糊,增加了感觉的困难和时间的手法,因为艺术中的感觉行为本身就是目的,应该延长。”①什克洛夫斯基极力主张去除生活中尤其是文学当中的“自动化”,而为了摆脱“自动化”的困境,应当用“陌生化”的方法来增加人们感觉的困难,进而恢复人们对生活的感觉。无疑,这一理论主张对于文学创作在形式上进行突破具有重大意义。
莫言作为当代中国文坛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在代表作《红高粱》中尽情挥洒着对世界细腻独特的主观感受。他通过奇特、反常化的语言及叙事视角,唤醒文学中逐渐僵化且不易被察觉的东西,延长了读者感觉的时间,增加了感觉的难度,冲击着读者的感官世界,为我们描绘出了美丽虚妄而真实残酷的画面。不得不说,莫言赋予了《红高粱》天才般的灵性,充满人性色彩的表达方式使小说中的人物真实地游走在高粱地里。
“艺术的目的是提供作为视觉而不是作为识别事物的感觉。”②为了提供奇特的视觉感觉,摆脱“自动化”,在作家眼中,“怎样写”要比“写什么”显得更加重要。实现“陌生化”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丰富多彩的想象编码在《红高粱》独特的语言表达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大量使用修辞手法,既表现出作者的观物方式,又因这种极端强烈的主观色彩浸透出客观事物的情态,从而提供了强大的视觉效果,恢复了读者对事物的感知。诚然,莫言在《红高粱》中大量使用夸张、比喻、拟人、象征等众多的修辞手法,这里,笔者也只是选取比喻、通感、拟人这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手法来说明问题。
运用比喻的手法,抓住事物局部特点,对事物进行生动的描绘,提供新鲜的质感,增加视觉可感性,是莫言极为擅长的。
“老太婆头顶秃得像一个陶罐,面孔都朽了,干手上凸着一条条瓜瓤子一样的筋儿……”③最能表现老人历尽沧桑,久经历史岁月蹉跎的,便是她“陶罐”般的脑袋和浮现在手臂上“瓜瓤子”一样的筋脉,她说的话也是“支离破碎”,“像一群随地翻滚的树叶”,这种极具代表性的局部特点描绘,为我们勾画出一幅老人干枯佝偻的画像。一方面,对这个饱经磨难的老人充满同情;另一方面,老人在叙述“我奶奶”与罗汉大爷的关系时,令“我”感到难堪,两种情绪交杂在一起,更添一种艺术真实感。
“队伍摆在大路上,三十多人缩成一团,像一条冻僵了的蛇。”④作者用一种奇特的比喻,写出了这支不足四十人还兼有老少病残的“民兵队伍”力量的孱弱,他们蜷缩在一起,劳累、饥饿、病痛、恐惧使他们自然而然地蜷缩在一起,走在马路上的形态活像一条冻僵了的蛇,读者的想象力被瞬间激发,视觉映像随之点燃。“夜色灰葡萄,金风串河道,宝蓝色的天空深邃无边,绿色的星辰格外明亮。”⑤“夜色”“风”“天空”“星辰”都被赋予独特奇异的色彩,儿时“父亲”眼中的农村景象如此神奇瑰丽,充满童趣,这里作者使原来习以为常的事物呈现出新鲜的视觉景象,达到了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艺术魔力。
通感亦是莫言善用的艺术手法之一,嗅觉、听觉、视觉等各种感觉混杂相通,使读者产生了奇特的心理感觉与生理感觉。“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⑥“刘大号一条腿跪着,一条腿拖着,举起大喇叭仰天吹起来,喇叭口里飘出暗红色的声音。”⑦在这里气味、声音是富有颜色的,它们都是可以为人所见的,视觉与嗅觉、视觉与听觉形成通感,刺激着读者的想象力与各种感官,仿佛置身于“红高粱”的艺术世界当中。此外,中国文化中,“红色”喜悦、热烈的色彩认知也被打破,充满强烈主观色彩的黄红、暗红色,变成了血腥、悲恸场面的极力渲染,产生了一种“陌生化”的艺术效果。
文学语言追求一种奇特化的艺术效果,为了使语言保持这种新鲜感和表现力,莫言使用种种新奇的比喻和通感,突破惯例,增强了语言的画面感和可视感。
“陌生化”的核心内涵之一即“艺术品作为客体,它的艺术性是与主体的感知能力相对应的”⑧。莫言从不掩饰对主观情愫的表达,在《红高粱》中,他大量运用拟人化的手法,将自己主观感受付之于特殊的物质载体,以此表达出他特殊的人生经验和感受。
“高粱”作为强大的意象被拟人化,在小说中比比皆是。在文中“红高粱”如人一般,会“忧悒沉重发呆”,会“痛哭流涕”,会“横尸遍野”,在这里“红高粱”便是东北高密乡人民的代表,入侵者对高密乡人民的残害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作者对战争之于人性的压抑、变形的憎恨,通过“高粱”这个富有灵性的生命载体表现了出来。
此外,“公路”拟人化的场景在《红高粱》中出现过多次,作为人类主观意愿倾向的物质载体,“公路”被富于了深刻的情感色彩与意义。“河南河北寂静无声,宽阔的公路死气沉沉地躺在高粱丛中。”“父亲感到烦躁不安了,公路还是枯死地躺着。”⑨周围的寂静和“父亲”的烦躁交织在一起,并把感情附着在离自己最近的“公路”上,因此,在趴在公路上的“父亲”眼中,“公路”像是一个死人,毫无生气地“躺着”,视觉上的空寂与触觉上的灼热侵袭着读者的感觉神经。事实上,“公路”在《红高粱》中还被当作是一种现代都市文明的象征,莫言作为在乡下土生土长的作家,在城市中始终不能“生根”,对“公路”自然会产生一种排斥、厌恶的情感,莫言这种特殊的人生体验和感受正是通过这些拟人化的意象来传达给读者的。
在文学当中,“当我们反复使用‘姑娘像花一样’这样的比喻时,词语原有的新鲜感和表现力消失殆尽”。⑩莫言却以他天才般的灵性,运用各种修辞手法,赋予万物以新奇的色彩,刺激着读者的感官与想象,使读者眼中寻常之物变得非比寻常,艺术感觉随之复苏。
早在中国古代,庄子就以提出“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的文学观点,强调“表情达意”才是为文的主要目的,做文章时可以得“文意”而“忘言形”。俄国形式主义更突出强调“艺术感觉的本身就是目的”。⑪在文学创作中莫言是一个善于缔造情感的“国王”,他的情感从不受语言形式的拘束,读其文章,经常让人有一种“冷水浇背,陡然一惊”的感觉冲击。
不可否认,莫言不仅是一个文学天才,还是一个语言天才,他开创了一种奇诡的表达方式与文风。在传统文学领域,作家对丑恶、血腥的画面描述及粗俗语言的表达总是讳莫如深,善与美总是作家表达的中心。而在《红高粱》中,美丽与丑陋、纯洁与邪恶、真实与荒诞同在,作者用这种极端对立的语言表达方式,实现了“事物奇特化”,“使形式变得模糊,增加了感觉的困难和时间”。⑫
文学作为一门艺术,它的真正任务并非复现生活场景,而是以现实生活为素材,展示出新奇的、与日常生活不同的面貌。莫言的文学语言表达方式恰恰为这一观点提供了力证,比如:“花轿里破破烂烂,肮脏污秽。它像个棺材,不知装过了多少个必定成为死尸的新娘。”⑬“花轿”与“棺材”共用,“新娘”与“死尸”并举,本来美好的事物霎时充满邪恶的情感,令人憎恶,这种奇特的语言打造出了一种陌生感与新鲜感,刺激着读者的感觉神经。作者一开篇便用极端对立的语言写到高密东北乡美丽与丑陋并存,超俗与世俗同在,圣洁与龌龊共有,这种在逻辑上完全相悖的情感交织,延长了读者的感受时间,传达出了游走在“高粱地”里的人们对这片土地“既怀恋又怨愤”的复杂感情。
莫言对于恶心至极、残酷无比景象的描写也是“别有一番韵味”。他常以美好的事物形容极为肮脏、恶心的东西,“尿”打在桶壁上可以如“珠落玉盘”,“苹果”“薄饼”“黑豆”竟然形容的是“驴粪”“牛粪”“羊粪”,他写泡在墨水河里的骡子的尸体景象:“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一样溢出来,一道道暗绿色的汁液,慢慢地流进墨水河里。”⑭莫言把这种恶心至极、残酷无比的景象用秀丽的语言修饰表达,使读者在主观情感上不排斥此情此景,并能想象其画面,打造出了一种狞丽之美的画面冲击。
这种异化的“莫言式”语言表达,延长了读者的感觉,刺激着读者近于麻痹的感觉神经,并通过加强这种对事物的感觉、印象,为读者提供了一种奇特的艺术视像。此外,不得不说的是,违背常理的语言搭配,也表现出了生活本身的非和谐性与荒谬性,更接近生活本身,因此,艺术表现的疆域被大大拓宽。
在《红高粱》中,叙事角度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形成了由作家自身、作品中的“我”及“我父亲”构成的“全知全能”近乎完美的叙事视角。但是,站在“我父亲”的角度来体验事物,带领读者通过“父亲”童稚的眼睛观察世界,感受一种独特、新奇,亦是“陌生化”的有效手段。
孩子眼中的世界往往是最真实的,最接近事物本真面貌的,这种对事物“本真”的反映,使习以为常的事物在儿童的视角下充满新鲜的趣味。“父亲”第一次看到“汽车”时,说它是“深绿色的甲虫状的怪物”,并“无声无息地爬过来”,车头前有似“马蹄大的眼睛”,还“射出一道道白光”,“父亲”甚至在想这“怪物”到底是吃草还是吃料,是喝水还是喝血,它如何比年轻力壮的细腿骡子跑得还快?事实上,我们对“汽车”这种常见事物早已形成了自动化感觉,但这里通过“我父亲”的儿童视角进行描写,奇特化效果产生。
很多时候,在当时还作为孩子的“我父亲”并不理解眼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是以孩子的眼光看待世界,并通过孩子的视角对此进行描绘与解释。孩童的眼中折射出的世界必然与成人的不同,使这种“文学材料变成艺术构成要素”,⑮也是莫言擅长运用的一种奇特化程序。“父亲”看到瓷盘里罗汉大爷被割下来的耳朵,还在“活泼地跳动”,以至于“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罗汉大爷的头部也变得“非常简洁”。血腥得不能再血腥、残酷得不能再残酷的景象,通过儿童视角的过滤,显得不那么压抑、沉重,读者被这种充满童稚的魔幻感所吸引,也正是这种单纯才更能凸显那泯灭人性的暴行对人们的肆意蹂躏、摧残,同时也给读者带来了奇特的感官冲击力。
“莫言往往先用儿童的眼光和童年的记忆的视角来透视世界,一方面使人的感觉更接近自然天性与潜意识本源,另一方面也使作品世界更趋感觉化与奇异化。”⑯这种新奇的儿童视角的呈现,摆脱了陈旧的叙事视角范式,将叙述主体与读者共同置于特定的童真的视角背景当中,感受生命与事物的本真“颜色”,进行特殊的情感体验。
莫言的《红高粱》中,无处不见词语的变形、表现视角的变化及日常生活的变异,这种夸张与变形唤醒了读者麻木的感觉神经,打造出一种奇特的想象与感觉空间。这种变异的艺术表达形式正契合了什克洛夫斯基的艺术观点——“艺术感受性与日常生活的习惯是格格不入的。文学绝非生活的模仿或反映,而是生活的变形。”⑰另外,笔者无意于夸大莫言的文学功力,但不得不承认,莫言这种新奇、陌生的表现形式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学风格,正如什克洛夫斯基所说:“新的艺术形式的产生是由把向来不入流的形式升为正宗来实现的。”⑱
①②⑧⑩⑪⑫⑮ 童庆炳:《文学理论新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版,第49页,第49页,第50页,第50页,第44页,第44页,第51页。
③④⑤⑥⑦⑨⑬⑭ 莫言:《红高粱》,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4月第3版,第7页,第7页,第3页,第2页,第49页,第19页,第26页,第24页。
⑯ 许志英、丁凡:《中国新时期小说主潮》,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⑰ 张隆溪:《二十世纪西方文论述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7月第1版,第80页。
⑱ 什克洛夫斯基:《情感旅程》(Sentimental Journey),塞尔顿(R.Seldon)英译,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70年版,第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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