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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不灭,活着才有意思

时间:2024-05-20

莫零

以前,我认识了一个诗人。我只记得他姓孙,黝黑瘦弱,五短身材,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至于长相嘛,我只能说他和历史课本上的北京人头像有点儿神似。

这个诗人,是我们一块儿住在城中村的某一个小业务员带来的。诗人在他们公司打临工搬货,认识了几天,觉得他有趣,就带来给我们认识。

我们一群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有五六个,都租住在附近的民房里,混熟了就经常聚餐。我们聚餐的规矩是每人掏五块钱,集中到我家做饭吃饭,喝酒聊天。

小业务员与诗人也刚认识,并不想替他出那五块钱。大家纷纷把钱掏出来压在石桌上,他显得有点儿窘,磨蹭了半天,才扬起那张黢黑看不出红了的脸,对我们说:我没钱,但我可以做事。

小业务员要面子,只好拿出钱包来准备帮他出了,被他按住了。他用非常缓慢的语气说:你不必替我付钱,我可以做事情,如果你们不欢迎……他停顿了一下,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扫视过我们每一个人,大家立刻嘻嘻哈哈地争相附和:欢迎,欢迎,非常欢迎!

他便暗暗地神情欢喜起来,对大家作自我介绍:我是一个诗人,我会给你们大家朗诵我的诗,如果你们喜欢,我还可以送给你们……

在场的人,大概从来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认识一个诗人,大家对于诗人的印象都还停留在课本上,就算有人喜欢写写小诗,也绝不敢妄称是诗人。在许多人看来,写诗是个难以启齿的爱好,可他就这么坦坦荡荡地说出来了。他说得不卑不亢,让人肃然起敬。

有人去做菜了,树下闲散着的人就开始百无聊赖地闲扯。他忽然眸子亮了起来,用非常强烈的声音说:真好!真好!这样,乌托邦一样!

我们全被他吸引过去,他站到桂花树下,双手互勾地起了个势,清清嗓子开始朗诵:从明天起,做一個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首诗太经典了,我们被他的激情感染,也纷纷加入了他朗诵的行列。那一夜,在诗人的带领下,我们全都变成了诗人。先是背诗,一人一首,背不出了就接诗,一人一句。接不上了,就自己编,编得好,大家就喝彩,编得不好,大家就起哄。诗人自始至终眼眶都是潮湿的,不停地说:这才是生活,这才是生活。

自那次之后,诗人就常常加入我们的聚餐,可大家并不是真的爱诗,只是一时的兴致。两三次过后,便各自散去,打牌的打牌,出去溜达的溜达——最后就只剩我一个人。

我就住在此地,也无处可去。他每次等大家都散了,还磨磨蹭蹭地不走,我又不好逐客,便陪他聊几句。他总是三句话不离诗,而我又是个文学爱好者,我们居然聊得挺投机。

由此我知道了,诗人姓孙,中南大学毕业,三十来岁。本来是一个中学教师,按部就班地过着小日子,可他内心总拧着一股追求理想的劲儿,他说他要是不试一试,这辈子都不会安稳。于是他就辞职出来了。

我对他的行为大为震惊——当我还在苦苦追寻一份稳定的工作的时候,他居然有勇气放弃一份稳定的工作。我问他已经坚持了多久,他说两年,他两年来一直在流浪。

他随身带了一个卷了毛边的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诗歌。他说流浪带给他许多灵感,还向我展示了第一次聚餐后他写的一首诗。

诗人半个多月以后忽然发了一笔横财,买彩票中了几百块钱。他马上在我们附近租下了一间房,请我们去他那儿吃饭。他租的房子非常小,只能放下一张床,一张小桌子。我们只好挤在门口捧着碗吃东西。他所有的家当就一个小行李箱,一个铺盖卷。行李箱里全是书和本子。

他那天多喝了点儿酒,目光炯炯,像是天上的两颗星星。他说他住满一个月就会离开,但他会永远记住我们这些人,会把我们写进诗里。

后来的事我有些记不住了,他是怎么离开的我也没什么印象。我只记得他抄了一首他的诗送给我们每一个人,他送到我们手上时,双手,低首,而虔诚。那场面极像是一个仪式,我们也全都肃穆以待——理想是值得尊敬的。

我前段时间看到流浪网红沈巍的报道,忽地又想起了这个诗人。现在想起来,大概是在我年轻的岁月里曾遇到过这样一个理想的战士,才会让我这么多年以来都没有放弃自己爱好文学的理想吧。

我们的心里都埋着一颗理想的种子,无论度过了什么样的人生,理想不灭,活着才有意思。

(陈珊珊荐自《时代青年·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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