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
◎王海雪
1
这场锣鼓喧天的热闹是短暂的。天不是很凉,十二月的气温依然达到可耻的二十摄氏度,让我觉得所谓的冬天是一个十足的骗子。为了躲过可能突然的降温,我带了一件笨重臃肿的外套,也许是在这露天的热闹里吃热乎的饭,让我浑身燥热;也许是因为一桌人中的某一个,无意提及让我心惊肉跳的名字。此刻,它是多余的。我把外套脱下,平放在双膝上。同时,我觉得应该戴口罩,让那些知道过往的人,想从脸上看出我内心的人,捉摸不透我此刻的心情,虽然那样会让我张口吃饭变得困难。我逆流到过去,站在十五岁尾巴的尖尖上,看到她,高高的、白白的她。我所有消失的情感也被这奔涌的海浪冲回来。
镇子太小,无法掩饰所有的秘密。镇子太小,无法爱到所有人,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这条临时组成的片区有着最新的房子,八音队在一楼的大堂奏着喜乐,和放在门口忘记关闭的音响传出的歌声混合,扩散成奇异的噪音,人们丝毫不受影响,毕竟是传了不知多少年的风俗,忍受比反抗来得轻易。借着这聒噪的遮挡,我对那些调侃或者询问都可以含糊其辞。
小路的两侧都摆满了桌子,一桌一桌的人来,却仍未有一桌一桌的人离去,我的眼前仿若出现了重影,叠罗汉。我夹豆腐的筷子一阵不稳,白色便断成两半,落在酱油碟里,四溅到我的黑色棒球外套上。我把外套脱下。一旁的友人笑道,吃个饭都没心思的陈明智,估计是想靠短袖秀一把腹肌。我拿出纸巾擦拭,风被临时搭建的遮雨棚和忙忙碌碌的人们挡在路口,只有温热的人气与火锅的白雾依附在我裸露的手臂上。不冷。不过我没说出来。我心里想着她,喜欢比爱容易习得,因此,多年前的我选择她成为我的练习对象——最初的喜欢,持续的喜欢,从未中断的喜欢。我已经疯了。
街道、楼房和树木在数十年间维持着相同的面貌,藏身其中的记忆便无法消失。有时我内心充满痛恨,痛恨此地的无能,在外部喧嚣夺人的世界里,一切都摧枯拉朽地前进,而它不为所动,仿佛是时间难以拔出的一根稳固的刺。是刺吗?我想不出一个更好的形容。不,应该是在心里端坐成为一尊塑像的人。我微微伸出手,仿佛只要轻轻一抚,便能轻易摸上白皙的柔软的面孔,便能擦过那高耸的涂着粉底的鼻尖,便能划过那隔着口红颜色的小小的双唇。
我夹起面前的蒜苗炒鸡肉,坚硬的肉块不会逃跑,坚硬的肉块能让我热血沸腾,坚硬的肉块能成为武器,让我跟若即若离的冬天肉搏。我知道,此刻自己的表情是温柔如常的。我知道,此刻自己吐出来的每一句话都跟我素日的性格一样,和和气气。
2
昨日阴蒙蒙的,今天却甚是晴朗,一束一束的日光仿若被沿街贩卖。只要有缝隙的地方,总能看到露出头角的野草。野花不常见,即使有,也被巨大的不值钱的绿淹没。这条短而窄的无名巷子,有宽阔的视线,外面的街边,临时的商贩正卖着盗版的字画,也帮人家写对联。还有一个来月,这旧历也就彻底结束,我又要老一岁。我突然觉得这商贩爱管闲事,类似这样的生意,至少要半个月后才会出现在镇子的大街小巷,商贩来得太早了。可我还是中途离席,去跟这个认识的人谈了起来。同桌的友人吃得太慢,没有必要继续等下去。商贩捶了我一拳,问起我跟婚宴主人的关系。我说跟新郎的哥哥是朋友,不算太熟也不算太生疏,同届不同班。我对谈话漫不经心,而是时刻注意着右侧——进入镇子抵达这里的唯一路线,即使我从友人那里得知,夏珊要下午四点多才能回来,我还是怀揣紧张,万千念头依然在我停顿的须臾中涌出。几乎所有的友人都以一种劝人从良的语气企图说服我。毕竟,那都是千万人过往凝结而成的名言,可以不相信他们,但必须要相信真理。
吃完的人接二连三从对面走出来,陆陆续续来到这字画摊前,都是熟面孔,也就天南海北聊起来。无非是为了等最后那几个拖拖拉拉的同学,他们要在下班后回来吃晚餐。
为了消磨下午的闲散,在其中一位的提议下,我们去镇中心的桌球室玩几局台球,走进二楼桌球室的瞬间,我知道我中了这些人的恶作剧。他们清楚我一直避免遇见夏珊,知道我想逃。夏珊穿一条齐膝的包臀裙,上身是一件白而长的卫衣,手里拿着台球杆,本就如雪的脸还是涂了厚厚的粉底,在半明的灯光下像一个阴森美丽的女鬼,正说着普通话,虽然她出生的村子毗邻灰烛镇地界,那却是另一个方言区,因此,她在灰烛镇始终是一个异乡人。后面的人推了我一把,恍惚之间,我被迫往前,变得很客气,跟认识的每一个人说着简短而礼貌的话。我能察觉到其中一些目光,那是知晓我曾经过激的求爱的目光,他们一定在想,现在的陈明智还会如从前那样吗?期待着发生一些事的眼神飘荡在烟雾缭绕的室内。我盯着墙柱,视线的专注会让我摆脱被监视的感觉。金属标语被贴在墙柱最显眼之地。但是,乡野之人以不服从为勇,反正只是一个口头的禁令,不会有任何的惩罚抵达个人。
虽然我才三十六岁,但在互联网热烈的讨论上,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卷铺盖从互联网大厂滚蛋,还好,我在一家不大不小的设计院当建筑结构师,拿下了高级职称,不需要太担心失业的可能性。不过,被社会拿着枪逼入中年的感觉却不时徘徊在心头。
室内和室外一样有阴晴未定的脾气,这是典型的热带冬日。我想把自己苍老的情感藏于其中的阴影,不想被瞩目地关切。
一个独身的人不配有惊心动魄的悲欢。母亲说我入了魔。朋友说我心结难开,在这漫天穿过时间的流言中,心结养胖了,我也跟着胖了。但脸还是瘦的,五官轮廓还是清晰的。我下意识地摸了下自己的左脸,前两天一直熬夜做项目,脸上长了几颗痘,气色看起来也非常不好。我抬头看头顶的灯,不算亮,在这样的空间,人们不需要强光来分心。就在这恍恍惚惚中,有人问,陆寻也要回来吧,约好晚上还要吃一顿酒的。陆寻是夏珊的前夫。当时经常在学校后面大街上的电子游戏厅里和我一起打魂斗罗,他赢了。无论做什么,他都想争第一,即使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也无法忍受成为我的手下败将。他一直不知道,我一直在让着他。那次,他说,以后夏珊会成为他的妻子。那是一个罕见的寒冬,我们已经出来,站在重新落下的铁皮卷帘门前面,非法接纳未成年人,游戏厅的经营也是偷偷摸摸,不熟悉的人会以为最红火的娱乐之地已经倒闭。等他把烟抽完,他的眼前雾气朦胧,好像能把眼睛烤暖。
对于禁止之事,陆寻总是亲身对抗,很多人并不喜欢他咄咄逼人的性格,但是他的功课最好,对未来有明确的目的,深得老师欢心,那会儿,一个人在学习上有必胜的野心,是给老师的加分项。他的得宠理所当然。
3
轮到我和夏珊对局。我绕着长方形的桌子,看着那些散开的球,觉得眼睛被塞满色彩,无从下手。我知道我会输,即使我能赢,我也会输。我的第一句话就让我输了,我用最云淡风轻的态度,问了世上最残忍的话:你要和陆寻复婚吗?
夏珊把杆子架在桌上,说,你不会有任何机会的。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大多数有情人成不了眷属,我是知道的。夏珊说,这么多年,你也终于学到一点陆寻的皮毛。我说,死皮赖脸没什么不好。之前躲躲藏藏的心思不知去了哪里,对话出乎意料地顺利。我把桌球杆给了过来的另一个人,我不确定再继续下去我是否还能维持这种体面的机智。我没有再看夏珊,背后有人问我去哪里。我没回头也没回答,而是走下楼,来到单调的街上,那些见惯的房子像岁月的容器,为了回来的我时刻都能找到以为已经消失的感觉,让那些抽象成为实物,或活生生的人。
夏珊和陆寻在一起的这些年,从开始到结束,让夏珊觉得,男人就像永远不想成熟的青涩果实,挂在一个不变的舒服的位置,让每一个人都能望见。她和几个同学经常在一个酒店的附属茶楼喝茶,每一张桌子都安装了自动泡茶的工具。有时她们会带一些瓜果之类,聊的同时也吃得口干舌燥,茶不仅润喉,也润色了每个人的词句。这时的大家,都心平气和地谈论着各自生活的失败,好像没有失败就不足以成为一个完整的女人。
夏珊记得自己去民政局那天,有极好的天气,新的《民法典》还未颁布,所以,工作人员盖章也干净利索,她的感情也断得干净利索。
她有成功的事业,凡事依靠自己,作为最亲近之人,陆寻却连最简单的援助都无法做到,为什么要将就自己?她很庆幸,自己和陆寻离了婚。她很庆幸,她的服装事业依然经营得很好,而不是像陆寻所断言,她的线下生意会被互联网社会逼入死角,到时她不得不卖掉车子房子,回到原地,而那时的她,年纪大了、经验老了,无法东山再起。后来,她知道,这是因为她和他谈崩了的恶言。在不大不小的同学圈里,她和陆寻迅速恶化的关系众人皆知。
我到对面的京东超市买了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喝下的瞬间,电话响了,是母亲,问我是否要带些木瓜上去,家里那棵木瓜树初次结果,放几天熟透了特别甜,拿上去分给同事也不错。我说一会回去,让她准备好。母亲并不会直接表示要见我的想法,每次在电话里,总是说家里自己种的东西收获了,我拿上去放微波炉蒸着吃或者送人都挺好,纯天然的东西,在城里买的不保真。我心知肚明,驱车而回,吃完饭,在夜色里把她准备的东西,可能是在后岭挖的野生淮山,可能是刚拔出来的新鲜的木薯或是新鲜采摘的蔬菜,装满后备箱回到城里。
这几年,母亲逐渐放弃让我相亲的念头,逢年过节也不再唠叨。她对我唯一的要求是除了夏珊我可以邀请任何人来参加家里的聚会。从前,人人都有大把时间的正月里,我总是把这一帮玩得好的叫来家中,玩牌吃饭闲聊。我记得某一年,所有人都走后的晚上,庭院里到处都是临时拉起来的灯带倒影,母亲一定是思考了很久,说人家已经有伴,不要再叫她来了。母亲的话沿着光线,闪耀着奔向跟着父亲收拾露天餐桌的我。
我第一次发觉作为农妇的母亲的敏锐。此后,我们形成心照不宣的默契。生活在这保守之地的她,把所有的压力扛下来,虽然压力只有一种,那就是作为独生子的我为何不结婚?她年轻时背负了那么多的苦难才生下我,才让父亲的祖宅得以延续,我为什么不遵循父亲的路走下去。她没问,我没回答。
在乡村,你的生活是不自由的,即使你想有,别人也不会允许你拥有。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即使是假期,我大部分时间也是跟朋友在周边游山玩水,或是宅在出租屋里打游戏。有时,我觉得自己有些残忍,我亲手拿起锤子打碎了那些静止不动的乡村关系。这不就是我一路所接受的教育给予我的东西吗?一种外在的力量,一种努力向上的力量。但是,我又深深明白,工作后的自己,开始驼背了。
4
如果夏珊和陆寻到我们这一桌敬酒时,我不借着酒劲号叫表白,那么,我们完整的友谊应该保存至今。但在那阴暗的时刻,我触碰了自己柔软而恐惧的内心,四散的情感归拢一处,像一颗子弹目标精准射向自己。十一年前,我二十五岁。我被拉到围墙外面的村路一侧,他们希望我在这安静的不受干扰的地方醒酒。人们总是轻易原谅一个人的酒后闹事,却不知酒只是催化剂,把心里所积压的那些东西像天女散花那样抛撒出来。
我在微凉的风中发现自己情感的弯度,罪魁祸首是陆寻,在这重要的一天,我才知道所有的原因都是他——一直要争夺第一的人。我几乎可以预见他们婚后的生活。陆寻的个性将在白昼黑夜中慢慢地展露出来,“煤气灯效应”,是这个词吧。我喷着酒气把这个专业术语含糊不清地说出来。夏珊不应该嫁给他,那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赌局,我不该认输的。
我让人送我出去,我不想在这场乡村婚宴上久留。夜色的喧闹把村路截成两半,我摇摇晃晃往前走,进入无边的寂静中,我要把那一刻所有的疯癫撒入这寂静中,我知道它们会被吞没,我将会完整地出现在路灯闪烁的镇上,那些街道被白茫茫的光铺着,冰凉而柔软。
第二天,我满身酒气醒来时,是在茶楼的KTV包厢,一张棕色的破沙发上,独自一人。我坐了一会,适应了从窗户而入的昏沉光线,便站起来,穿过房间开门走出去,楼下几个朋友正在喝茶。他们叫我过来,问我是否还记得昨天的事。我说,谁灌我酒的?要对我的记忆负责,快点跟我说说昨天发生了什么。我闻到自己难闻的口气,拿起桌上的包子咬了一口,有肉香,被隔夜的酒味熏臭。他们中的一个说,精彩着呢,不剧透,留着你自己慢慢想。我站起来,说,我有的是时间。我拿着剩下的包子走到对面的车站搭车前往市区。
那时,车子就是拐入这条街,在颠簸的土路上往前,好似把我送入天堂。
我在出租的公寓躺了两天两夜。那一年,还未拆迁,榕树和印度紫檀交叉着长,推开窗便是奇特的绿,路的中间是长条花坛,晚上会有情侣站在昏暗中依依不舍。我就会一直望着,想着为什么浓郁的感情会藏在这样晦暗不明的夜中?为什么人可以在此刻那么相爱,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彼此憎恶?
沐浴在记忆中的我抬头看向对面的二楼。有楼的地方,我都是习惯性仰望。有人正准备把窗户打开,是夏珊,把窗户开了半个身体,我能闻到她衣服上沾满了烟味。虽然距离很短,但她并未东张西望,而是立刻回撤,也许她看到了我。我站了一会,决定走去三岔路口取车。不大的路划出成排的停车位,让街道更狭窄,使得冬天无法挤进来,天气才如此反常吧。我把冬天想象成一个极度怕热的胖子。也许往事与思考抬高了我体内的温度,我浑身燥热,只想尽快钻进自己的车里,启动,打开空调让自己降温,把思想冷冻,这样可以把一直闯入心中的夏珊清除,可以把天生刻薄的陆寻清理。
我拐入乡路,黄色的虚线清晰地把它切成两个方向的通道,在泥泞的回忆中抵达家里。我曾经光脚踩着一路的泥巴来到镇上,只为买一把可以射出子弹的玩具枪。
如果没有走出灰烛镇,我一定很喜欢这所宽阔的老宅,它位于一条漫长村路边上,白水泥围墙也困不住往外伸出的树,能干的母亲一砖一瓦建起它。我走进去时,她正在收晒了一天的喂猪用的木薯片。我看到她放在树下的几个青木瓜。她边把木薯片扫到一处边问,见到了?这出其不意的问话让我愣了下,我弯腰拿起袋子把木瓜装进去,打算装聋作哑。她又问,见到夏珊了?没出什么事吧?我说,出事了我还能回来,不要这样咒你儿子。她说,我不是咒你,是你自己给自己画了个符。我说,这话题无趣,不说了。母亲对着我移动的后背说,该争的时候退让,不该争的时候却往前,你的每一步都错得厉害。母亲,一名早起晚归披星戴月的农妇,磨炼出了难得的温柔。我走出去,把铁门轻掩,发现心跳得厉害。
天突然阴得像一头灰熊,也许黑夜正在来临。
5
我对每一次聚会的参与都举棋不定,必须给自己一个非去不可的理由,比如这场无可避免的婚宴。我总是被所谓的道义和人情牵绊,又因为单身,别人总说以后你总归要结婚,这红包都会回流,劝我去。有些会揶揄或议论我是否近乡情怯,即使家乡只在二十公里外,但一个单身小伙是不值得被称赞的,是会被左邻右舍贬损的,会在这个纹丝不动的世界里被规矩推得东倒西晃。
之后,只要被邀请,我几乎场场不落。但是,我又不确定,是否因为能够见到夏珊,才愿意请假驱车回到此地参加同届同学亲戚的婚礼。我并不了解自己多年的渴望。
我从村里到镇上,刚好京东超市的路边有一个停车位,我便把车停在那里,却并未立刻下车,而是像一名鬼鬼祟祟的偷窥者,伸长脖子隔着车窗再次尽量看向对面的二楼,劣质的材料让声音从缝隙漏到大街上。我知道,我熟悉的人还没走。
我想起扔在车手套箱里的任天堂,只好又打开车门把游戏机取出来。这是帮一个做工程的朋友解决问题后得到的礼物。他问我想要什么,我随口说任天堂吧。他便托出岛的人到市内免税店代购了一个。我拿着它,迷迷糊糊觉得这是感情的计谋,从前的夏珊也是游戏王,为了躲避老师,我们始终像现在那样遮遮掩掩。很多年前的夏天,为了不让游戏中断,我、陆寻还有她轮替玩了两天两夜。我躺在地板上,看着拿着手柄的她对着电视入迷的背影,温柔地进入了梦乡。那一刻,梦乡是真实的,我把陆寻的声音隔绝在梦乡的城墙外,把她拽入了我的梦乡。这个梦在此后的岁月里反复出现,如镜子越擦越亮。
我走到对面的一楼门廊时,他们正走下最后的楼梯。他们要一块去新开的小电影院看一部外国片。
镇上的扩张与改变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并未拆楼重建,临街的各色铺面却越来越多。而经营电影院的是一个跟我同届的人,叫陈尘,不想在大城市里打拼受苦,便回来做起小生意。他妈妈每次跟邻居说起都是满脸的尴尬,曾经引以为豪的儿子堕落成这番模样,任何一位母亲都会心痛。
夏珊和他也熟。以前一群人玩完游戏,就去录像厅看电影,不挑不拣。
陈尘给我们放的伍迪·艾伦的《安妮·霍尔》,他盯着里面的女主角说自己最喜欢的是韩国女演员金敏喜的脸。大家嘻嘻哈哈对他的话不置可否。一个不熟悉的话题只能引起阵阵的冷场。陈尘却不在意,他习惯了自说自话。我看着他站在投影仪后,听着英文原声在不大的昏暗空间里慢慢响起,忍着不笑出声。这是一个荒谬的场景,在这七八个人中,知道伍迪·艾伦的不出两个,而这部电影喋喋不休的讨论让他们感到沉闷。其中一个在片子刚开始不久已经打起呵欠。夏珊却能聚精会神,她能投入到电影当中,这是我最欣赏她的地方。我把电影的两名主角替换成我和她。
看到中途,有人说,这玩意有啥用,跟我这没房没车的人谈精神病可以,但绝不能谈精神。众人哄然大笑。陈尘说,对于不懂的东西我们要虚心学习。有人说,你特立独行的名字是不是也需要我们学习呀。陈尘有点得意,觉得没什么文化的父亲赐予了他一个可以跟随终身的艺术命名,冥冥之中跟他现在的事业紧密关联。虽然没什么钱,专注于眼前却能让他忽略生活的边边角角,他的人生不包括这些物质现实,他是现实里的另类——超现实主义者。
我羡慕陈尘的超脱,也为自己感到难受。面对政策的瞬息万变,一路高歌猛进的房价,我对买房一事近乎绝望。我想这是不是夏珊拒绝我的原因?这是不是她看不起陆寻的原因?如今的陆寻,独自住在二十平方米的一居室里,这是他花四十万买来的蜗居之地。他对所有人宣称他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夏珊。而我从旁人那里了解到的真相是夏珊等额给了他四十万。根据当时一起买房出钱的多寡,按照当下的价值计算了各自的利润,两不相欠。他说老女人求职四处碰壁,才不得已做起小生意谋生。那时的夏珊已锻炼出耐心,从不回应任何的恶意中伤,只有偶尔和旧友闲坐时才会解释几句:我年赚不过二三十万,无权无势,没办法像他那样攀龙附凤,但我从来求过任何人。我可以想象夏珊云淡风轻却又自信的语气,也可以想象陆寻心高气傲的不屑,更可以想象被他们撕成碎片的感情。
靠墙而坐的我,玩起了任天堂。这部电影不适合我们的生活。从城里抽身回到镇上的我们,暴露了身为少年不成熟的一面。
6
夜幕压着遮雨棚,中午的桌子仿佛一直在等我们,晚餐时我们几乎都坐在之前的位置。我夹了一只眼前的新菜肴——清蒸虾。
大约二十分钟后,我看了时间,我的身体像个得不到满足的孩子闹个不停。根据以往的经验,我清楚自己得了急性肠胃炎。我捂住肚子,脸色发青,指定要夏珊开我的车送我去卫生院。一桌子的人顿时静默不语,临时搭起的主台上,一对新人正在讲话。热热闹闹的,掩盖了我任性而放肆的话。可我相信那时候的自己,在大多数人都做划算的事时,我正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
夏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拿起我一旁的外套走出去。其他人扶着我上了车后座。夏珊开入茫茫夜色中,背对着我说,你够无耻的。我知道她此刻一定面无表情,对我以疼痛要挟感到不齿。我疼得说话都很费劲:“如果不这样,怎么能和你单独相处,怎么才能跟你说一些私人的话。”她踩油门的脚忽松忽紧,她没办法开得很快,这是一条旧街,旁边被回来的小车挤满了。
进了卫生院,我奔去了厕所,把有毒的东西排泄一空,原来翻山倒海的腹痛几乎消失。然后,我才坐在年轻的医生面前,遵循医嘱打吊针。我想着自己的霉运,偏偏挑中一只没有被处理干净的病虾,海鲜总是给人带来各种各样的意外。
我回忆离开时对坐在隔壁桌的陆寻的一瞥,他并未对我的疼痛表示任何的关切,反而对我的直白大为震惊。他的脸逐渐长成深耕于公务系统里的人的模样,长期的察言观色让他的眼珠看起来比实际要大很多,四四方方的面孔始终表情单调,很久都不喜怒形于色。听说他正在追求一个领导的女儿,他们在一次共同的公开活动中认识。传言先是在小圈子里流行,接着是我们这一拨朋友圈。他刚刚分到福利期房,对未来重燃希望。但是,他还是认定夏珊是他的所有物。他私下婉转劝我放下这公开的爱慕,如果夏珊和我在一起,他一定会让我们不得安宁。他说他只要想到我和夏珊并肩躺在同一张床上就无法忍受。他用的春秋笔法,可我完全懂得,我只能安静等待反击的机会。不是为夏珊,而是为了消除这言语的羞辱。
我此刻的举动,是对他的挑衅,为我过去所有的包容与退缩。我觉得自己病入膏肓。我的人生宛如放大镜,搜索着人们一个又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我患上了病,身体上的病——强直性脊柱炎,附赠心理隐疾。
大部分时间里,爱占据上风,但内心的邪恶偶尔也会登顶。我低头看着夏珊衣袖的褶皱,觉得自己用自私搏来了一点可怜的关怀。
夏珊站在我旁边,抬头看顶上的吊瓶,光比白昼更亮,把她脸上的粉划出一条条线。我决定对她说实话,我是故意刺激陆寻,从小到大,我一直让着他。
夏珊冷笑,握着拳头说,阿智你和陆寻一样可怜,为什么要从一个女人身上找存在感?你们什么时候能自立?那家她们经常去的茶室一定装满了与男人有关的话题。
她转身背对着我,觉得人的心思就像眼前被灯光污染的黑色。我从她厚实的后背读出她一时心软送我来的后悔。她走下台阶,又停住,一动不动直到我打完针。在结束后留观的十分钟里,我们始终保持沉默,唯有如此才能维持彼此的中立。
我熟悉她的沉思,我很想把她拉到怀里,狠狠地不顾她的反抗亲上一口,这是很纯洁的欲望。理智回来时我发现自己已经抓住她的手臂。我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走到她旁边。她厌恶地瞪着我,说我和陆寻一样没有脸面。我松开她,苦笑着说,我也不想如此,但是做不到。我取出深藏已久的问题:“因为我穷你才一直不肯答应我吗?”
夏珊说:“这就是你的问题?这还是你的问题?还以为自己是二十出头的青春小伙吗?什么时候你把问题想明白了就知道为什么我不要你。”她对我的轻视被每一个字轻轻拽出。
车钥匙没有还我。
夏珊径直上车,锁上,掉头开走。我还很虚弱,也没有力气叫喊,只是慢慢地走。我已经很久没有走入寂静的黑暗里,这老街上的房子,有跟老年人一样的作息,睡得很早。我打她的电话,不接。我想她肯定在喝喜酒的地方把我的车丢下,换上她的车之后把我从通讯录和微信拉黑。
夜有清冽的气味,在这纯净里有我肮脏的念头:夏珊的初夜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我突然懂得陆寻的愤怒,也明白夏珊对我从始至终的拒绝,我没把她当作一个对等的人,或许陆寻也犯了同样的错误。这么多年,我也就在那一瞬间的渴望中学到一点如何恋爱的皮毛,同时,我发现我成为我们这一代人中的弱势群体。从农村,举全家之力考入大学,谋得工作,生活却步步紧逼,我被更紧地钉在故土。
我看到自己的车被扔在路边,夜色穿不透路旁自然生长的树木,无人修剪的树有一种无畏的气魄,与这磅礴的夜不相伯仲。
我开入夜晚的公路,想起母亲的问话,知子莫若母,感觉开入了无尽的冬日缝隙。夏珊一定和我一样,迫不及待回到冷清的家中,在巨大的虚空的包围中,奔向毫无人气的床,用自己的体温翻来覆去温暖这些静物。偶尔也会喋喋不休,为了抚平心底不断长高的冰川。
我给陈尘打电话,让他推荐一些开心的影片。他觉得是他播放的伍迪·艾伦启蒙了我,声音的豪壮被无线传输,他给我推荐了不少耳熟能详的港片,都是璀璨时代的港片杰作,他特别叮嘱我,一定要看粤语原声,才能懂得那些风华绝代。
7
那晚婚宴已散。朋友们在另外街上的水吧喝茶聊天等我们,这是他们懂得我心思后予以的默契。而我和夏珊的先后离场让他们诧异,对此议论纷纷。后来,在我强调自己当时强撑着理智独自开车回到蜗居之地,反复澄清孤身一人的悲凉,他们才确信我说的是实话,然后开始跟我谈论夏珊的个性,觉得这样的性格很难被包容,和陆寻分开也很正常。我笑,虽然大部分人认识都超过二十年,但我不敢说我们真的懂得彼此。这样想时,我便能体察到孤独的随身依附。
新开的购物中心名字很直白,叫百万购物中心。可能暗示每一个进入里面的顾客都非富即贵。外墙的品牌logo硕大而刺眼,一些我不认识,一些我认识。商场里的温度让人分不清冬夏,而寒潮南下的今天,空旷的地上停车场已经刮起冷风,比吃婚宴那天冷多了。我却只穿一件单薄的长袖针织衫,从停车场到商场入口处冻得寸步难行,只好靠咒骂这乖戾的天气熬到入口。绕了很久才找到那家小众的咖啡店,见到陈尘。这时身体也暖和了。陈尘开车进城参加一个本地电影展映单元,看完一部半小时不知所云的本地电影后,约我这个知道伍迪·艾伦的人出来坐一坐。
之前,电话里的他神神秘秘,字字指涉我和夏珊不清不楚的关系。对于这类言论,我不想让人们知道我欢迎这种偏见,最好因为这种偏见让夏珊可能的追求者退而却步,谁会喜欢一个被描述成荡妇的离婚女人。我听着,不为夏珊做任何的辩解。然后,他终于问我是否有时间出来。
我说,见兄弟没有时间也要抽时间,难得在城里约一回。
陈尘看着墙上手写的饮料单,研究半天才选了一杯,端过来时发现顶着半个奶油顶,下不去嘴,便盯着乳白的它痛骂电影毫无艺术水准,又跟我谈了一通电影艺术史,才正式问我和陆寻的兄弟情谊是不是已经彻底破裂。他拿起叉子把逐渐融化的奶油戳入了液体中,然后举起来沿着边缘喝了一大口。
虽然都在一个镇子,但是我跟陈尘的交往不多,跟他讨论一个我熟悉的他者存在困难。因为我们都不是十来岁的年纪,在江湖上摸爬滚打,见多了人心。所以,我犹豫着。他看出我的迟疑,低声说,陆寻的妈妈不把夏珊当人看。我静下心来,对陈尘因这事大惊小怪感到不解。我说,你是刚来到灰烛镇吗?还是刚投胎到这岛上不谙世事?你以为结婚的家庭会成为什么样的?像电视上那样和和美美吗?你真是理想主义者。我话里有冷嘲热讽。他左看右看,仿佛说出见不得人的秘密:“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想结婚的原因,你说娶一个老婆回来是爱一辈子的,但是夹在两头中间怎么办?我不会处理这种问题。”
我沉思了一会,突然有些羡慕陈尘的迟钝,活在镇上能够不被人们的观念左右。如果是我,一定会沦陷、妥协,因此,我理智选择逃避,最轻松的办法。我说:“你好好研究你的电影吧。”他说如果自己拍摄,一定比那个本土导演更好,什么狗屁东西。说到电影,他激动起来。我耐着性子听着他的长篇大论,想着陆寻的话。只要想让共同的朋友传声,那就把所谓的隐瞒之事抖出。因此,人们知晓他和夏珊鸡毛蒜皮的婚姻生活又多了很多:因为我持续的喜欢,因为婚后的夏珊和我曾经的碰面,让他藏有妒火;因为工作的琐事,压抑的他回到家中来不及更换面孔,对夏珊恶言相向;因为母亲对这个光宗耀祖的儿子极度溺爱,三十来岁的他还是一个连自己袜子都不会洗的孩子。这是他在这个家的另一面。这是他所谓事业有成后的成年生活,一地鸡毛,却都是夏珊的错。
“夏珊说,我不需要男人。”陈尘的脸上是欣赏的表情,她的笑是对陆寻内心深处的懦弱与自卑的嘲讽。一刹那,我觉得陈尘成了没有性别的人。
两个单身的男人在一起讨论一对离异夫妻的故事,让我感到诡异。我说:“我跟夏珊彻底完了,那天我惹怒了她,她讨厌陆寻,也一样讨厌我。”
陈尘说:“你们真的无事发生?”我说:“我在卫生院碰到了她的手臂。”我回忆起她柔软的肌肤,即使隔着衣服,也让我意乱神迷。我并未对陈尘说自己龌龊的幻觉。很多事无论是对后来结识的朋友,还是对保持良好关系的同事,我都没提及,因为我清楚几乎世上所有人与人的相遇,只不过是人生某个阶段的偶合。可像陈尘、陆寻或者夏珊这样的人,时空交集到永远,这让我很是悲伤。
那夜无事发生,以后也无事发生。我依旧在节日沿着母亲的电话声回到那个与世隔绝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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