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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饭店

时间:2024-05-20

王侃瑜

我抵达因不纽斯的当天,新英格兰地区迎来了这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雪来得迅猛,这个季节本不该有如此大雪,飞机在洛根国际机场上空盘旋,等待地面清除跑道上的积雪。我透过舷窗往下看,暖黄色灯光装点着波士顿的夜,西边不远处是灯光最密集的中心,往外逐渐稀疏,再远些就是纯然的黑暗,好像安静蛰伏的巨兽,伺机想要吞没所有的光。等飞机终于降落,我从机场坐银线到波士顿南站,从南站始发开往因不纽斯的火车每小时一班,前班列车因为雪的缘故延误了,这一班迟迟不发。车站滞留了不少人,白皮肤、黑皮肤,黄头发、绿头发,没有人因为我的黑发黄肤而多看我一眼,这里是美国,没人会在意我和他们是否一样。

火车到因不纽斯广场的时候已近午夜,莱登教授在车站等我,周围的车顶上都积了厚厚的雪,他的福特车却一片雪都不沾,奇怪,他明明在半个小时前就发短信说到了,难道在等待的时间里清除了积雪?他下车抬起我的行李放进后备厢,为我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直到我们都坐进车内系好安全带,纷纷扬扬的雪花连同寒冷一道被隔绝在车外,他才向我伸出手:“欢迎来到因不纽斯。”

莱登教授的手软若无骨,皮肤滑嫩,好似水母或别的什么海洋生物。我一惊,匆匆松开手,用力在几乎被冻僵的脸上挤出一丝微笑:“谢谢邀请。”

“客套话先不多说,我知道你很累。我原本订了一家馆子,我们这小地方最好也最受欢迎的馆子,叫吉格布,可惜这么晚已经关门了。今晚先请你吃快餐垫饥,早点回去休息,改日再好好给你接风洗尘怎样?”莱登说话时,双手半握在方向盘上,手指有节奏地一屈一伸。

我没有任何异议。莱登最让我喜欢的就是这点,不过度热络,也不失礼数。

我和莱登是在一次学术会议上认识的。说来奇怪,一个跨界宗教学学术会议竟邀请一位美食作家做主旨演讲,也许他们误会了我第一本书的书名《饮食宗教》,真以为我对宗教有什么研究。那个会议很小,与会者不过二十来人,会后还有人邀请我加入他们的宗教学学会,我婉言谢绝,我一向不喜欢加入什么组织,更何况我对宗教一窍不通,真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觉得我跟他们一样。

莱登对我演讲的主题“中国饮食文化的崇高性与世俗性”很感兴趣,他研究的是虚构文学中的宗教,茶歇时跟我交流了几句。他是个高效的人,没有废话,句句重点,同他讲话省去了寻常寒暄所需的额外精力。临别时,他说他所任职的因不纽斯学院有驻校作家项目,欢迎我申请,就他一贯的高效而言,我相信这不仅仅是客套话,但也没太往心里去,我从没听说过因不纽斯,也没觉得美国的文学项目会向我敞开大门。

若不是前阵子那件事,我是绝不会想起莱登和因不纽斯的。迫切渴望逃离的我急急忙忙给莱登写信,问他如何申请,他的回信很快,快到让我觉得他早就为这天做好了准备。在他的帮助下,我迅速走完申请流程。于是,在感恩节后圣诞节前,我匆匆收拾行装,逃难似的来到美国。

认识莱登以前,我从没听说过因不纽斯,临行前匆匆忙忙,我也没来得及做任何了解。直到身处此地,我才知道因不纽斯学院是有着一百五十多年历史的文理学院,与知名的韦尔斯利学院相邻,刚建校时两家实力相当,无奈因不纽斯的位置比韦尔斯利偏僻,藏身于新英格兰地区杂草丛生的荒野乡间,也没出过希拉里那样的知名校友,所以远不如韦尔斯利有名,生源也以当地人为主。据说纳博科夫刚来美国时曾在因不纽斯和韦尔斯利之间犹豫,最终还是选择在后者任教,中国作家冰心也选择韦尔斯利求学,这两位作家日后的成名让因不纽斯颇受刺激,因此才推动了驻校作家項目的诞生。

莱登一边开车一边向我讲解沿途经过的景点,几十年来,这些地方一点没变,时间仿佛在此处凝滞。晚上天黑,路上又少有路灯,我努力往莱登所说的方向看去,树丛深处闪现荧光。

“那是什么?”我问。

“啊,那棵树?纳博科夫曾经在那棵树下观测昆虫。”莱登答道。

“不,我是说那光。”

“哪里有光?你看错了吧。”

“可能太累了吧。”我揉了揉眼睛,方才我分明见到了幽蓝色的荧光,那一瞬间树林看起来就像深海。

莱登不再说话,他半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不断屈伸,好像是大海深处的活物。

此刻,我躺在这座学院历史悠久的城堡塔楼顶层客房里,对着天花板上的巴洛克风格雕花发呆。我睡不着,怎么都睡不着。习惯了中国城市的车水马龙,这里的安静反而让人难以忍受,风呼啸而过,带来荒野似有若无的低吟。刚才吃下去的汉堡还躺在我胃里发酵,即便刷了牙,嘴里仍有一股浓烈的味道。有什么地方不对,汉堡的味道底下还藏着些别的什么,我闭上眼努力回忆,咬开汉堡的第一口,嵌芝麻的面包片、生番茄、酸黄瓜、烤蘑菇、车打芝士、烘烤牛肉饼;咀嚼,所有食材的味道在口腔内爆炸、争斗,然后和解;吞咽,细小的食物颗粒在混合香味的裹挟下进入食道。有什么别的东西,不属于这些食材本该有的味道,也混了进来,趁机骗过味蕾,进入体内。是什么?到底是什么?我打了一个饱嗝,胃里食材的味道翻涌出来,在酸黄瓜和芝士的掩盖下,有一股鱼腥味,极淡,不易察觉。对了,是水,不喝碳酸饮料的我选择了水来就餐,鱼腥味出自水龙头里流出的水。一旦我意识到它,便再也无法忽略。我翻身下床,冲进卫生间。

#

我讨厌海鲜,自记事起便如此,可我偏偏出生在以海鲜闻名的滨海小城。

外地游客成群拥入这里,直奔海滩边的大排档,现场点选他们想要的海鲜种类,鲅鱼、扇贝、龙虾、梭子蟹……店家现场宰杀,片成刺身或下锅清蒸,若是海胆之类的,甚至可以活剥生吞。这里的海鲜大排档多是家庭经营,男人清晨出海捕鱼,女人晚上出摊掌勺。新来的食客们兜兜转转,比较价格和种类,停下点单,坐定等吃;老到的客人则熟知各家捕捞者的技术和掌勺人的手艺,径直去往相熟的店家,吩咐老板上这天最好的货。食客换了一拨又一拨,排档也起起落落,要在这行活下来,勤奋是必不可少的,一年中的大半时日都无休,白天夜里连轴转,连孩子都被拉去店里帮忙。我家也不例外。

“哪里都一样,”莱登给自己倒了杯水,手指有节奏地拍打杯子外壁,好似没有关节般柔软,“尤其是当一个小群体拥有共同的思想和行为时,你身处其中却拒绝跟他们想的一样做的一样,就会被视作异类,他们永远会把你视作眼中刺、肉中钉。”

“没错,就是这样!”我激动起来,莱登竟然能够理解我。

“因不纽斯也是,所以我才不想在当地找人生伴侣。”

我心跳加速:“没想过去别的地方吗?”

“还是从别处找人来吧,我啊,走不了啦,”莱登笑笑,“吃过吉格布的菜后,就再也走不了啦。”

“真有那么好吃?”

“你试过就知道。”

他嘴角残留一抹笑意,不知为何让我觉得有点可怕,又有几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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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逐渐平静下来,驻校作家的日程并不紧张,学校提供住宿,还有少量餐饮补贴。我有心不再像美国人那样直饮自来水,而是去超市扛回大桶瓶装纯净水,去外面也尽量点饮料或酒,鱼腥味不再困扰我,无处不在的章鱼设计元素也不再那么可怖,我又看到过几次不明蓝光,但我只当那是雪地的反光。儿时的记忆实在太过遥远,也是时候该放下了。我感觉新生活在我面前展开,甚至觉得可以在因不纽斯待更久。

莱登成了我在这里最熟悉的人,陪我吃遍了周围大小馆子。我原本以为,既然新英格兰地区的特产是海鲜,学校的象征又是章鱼,镇上所有的餐厅都会是海鲜餐厅,可事实并非如此,这座镇子虽然偏僻,有钱人倒还真不少,大多是做章鱼养殖生意的家族。镇上集中了各国美食,意大利菜、地中海菜、中东菜,甚至有一家中国菜,以满足他们的不同口味。在美国习惯分食,我们各自点喜欢的菜肴,莱登常点海鲜,我渐渐不再讨厌那股味道,也许是奶油和芝士掩盖了腥味,海鲜变得没那么难接受,有一天我甚至尝试了著名的龙虾卷,肥厚的龙虾肉拌上融化的黄油和柠檬汁,堆在烤熟的面包上,香甜浓郁,口感Q弹,味道还不错。我和莱登越走越近,开始聊些彼此专业领域之外的话题,他告诉我哪家店是学生约会的爱巢,哪家又是世家老太太们聊八卦的圣地。不过,我们一直都没去吉格布,按照他的说法,吉格布很难预订,他想把这家特别的店留给一个特别的时机。

这个特别的时机终于来临,莱登邀请我圣诞夜去吉格布共进晚餐。在我看来,这是个明确的暗示,圣诞节在美国文化中是家人团聚的时刻,他特地在这天邀请我,也许是想说些什么,我精心化妆赴约。

吉格布位于因不纽斯镇的主街,路灯与路灯间悬挂着红绿双色彩带,绑着蝴蝶结的铃铛随风摆动,商店橱窗里满是雪花、驯鹿、长筒袜等圣诞元素,欢快的圣诞乐曲穿过店门,钻进耳朵,就连我的心情都跟着愉悦起来。我们踩着点抵达吉格布,戴圣诞帽的店员确认了莱登的预约,将我们引入座位。我不知道他费了多大力气才预约到这个座位,这个双人桌位于饭店中心,比其他座位都高出一截,坐上去可以俯视四周。邻桌的客人们看到我们坐下,都投来艳羡的眼神,甚至有几张熟悉的脸向我们点头致意。放下菜单临走前,那个叫米兰达的服务员女孩拍拍莱登的肩膀,小声说了句加油。

莱登捻了捻活络的手指,打开菜单递给我,我扫了一眼菜单,心里咯噔一下,每道菜都是海鲜。我早该知道,本地最有名的饭店怎么可能不做海鲜,当然这不是莱登的错,他又不知道我讨厌海鲜。

莱登见我蹙眉,介绍道:“吉格布的海鲜浓汤最有名,和一般的新英格兰蛤蜊浓汤不同,混合几种海鲜制成,加了淡奶油,香浓可口,和这里的海盐面包是绝配,别处没有这样的搭配;如果很饿的话可以试试香煎鳕鱼或者蟹饼,配时令蔬菜,当然这里也有龙虾卷,不过你已经尝过了,可以试试别的。我的话就要一份海鲜浓汤。”

“那我也要海鲜浓汤吧。”来都来了,我也豁出去了,连龙虾卷都吃了不是么,更何况,如果真和爱吃海鲜的人生活在一起,怎么可能不碰海鲜。

莱登招手唤来米兰达,点了我们选择的菜肴,又要了两杯白葡萄酒。

“吉格布的历史几乎跟因不纽斯镇一样久,刚有镇子的时候,老吉格布就开了这家店,主打海鲜料理,”莱登靠上椅背,环视周遭,“瞧墙上挂的那些画,这么多年来都没换过,不少可是真迹,老吉格布当年买来时根本没花几个钱。”

“让我猜猜,这家店现在的主人还是姓吉格布?”

“没错,吉格布家族代代相传,历来都是镇上最受欢迎的馆子,没有一天不满座。”

“让我再猜猜,你父亲和祖父也都在因不纽斯学院任过教?”

莱登笑了:“错了,是我母亲和外婆。”

“果然是代代相传。圣诞节不回家陪他们不要紧吗?”

笑容在莱登脸上凝固,片刻后,他说:“他们都走了。”

“对不起……”我斥责自己的愚蠢,如果他的家人还在,又怎会单独邀请我这个异乡人在外过圣诞。

米兰达的声音打破了尴尬的沉默:“两位,这是你们的酒。海鲜浓汤正在准备,马上就来。”

“来,喝酒吧,敬美食!”莱登举起酒杯。

我也举起酒杯,杯壁相碰,发出一声脆响。

“你和家人的关系怎样?”我正愁该怎么转换话题,没想到莱登竟主动延续刚才的话题。

“不怎么样,”我苦笑道,“读大学后就再也没回过家,和家人也没什么联系。”

“為什么?”

“就觉得不是一类人吧,没法互相理解。”

“我还以为中国人都很重视家庭。”

“在这点上我反倒比较偏西方,更重视个人自由。”

“哦?敬自由!”莱登再次举杯。不知为何,我觉得他的嘴角带有些许苦涩。

喝下第二口,我感觉酒有点上头。我平时不常喝酒,这酒的度数又有点高,我的意识仍旧清醒,只是世界好像加了一层滤镜。

“在那次宗教学会议上,你邀请我申请这里的驻校作家项目是客套吗?”我借酒问出这个问题。

“不算是吧,我是真心希望你能来。因不纽斯虽小,却也值得一看,绝大多数在这里待过的外地人,最终都选择定居,像我父亲那样选择离开的是极少数。”

既然他主动谈起,我也不再回避:“你父亲也不是本地人?”

他摇头:“他是因不纽斯驻校作家项目的第一位访问作家,也是很多年来唯一一位,在他之后,这个项目停了很多年。”

“他爱上了你母亲,所以就留了下来?”

“他待了几年,然后选择离开。”

“他没带你和你母亲一起走?”

“他当然想带我们一起走,可是没人能走得出去,吃过吉格布的菜,就没人能真正离开因不纽斯。父亲在离开前就……就去世了,几年后,母亲也随他而去。”

“对不起……”

“没关系,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后来,我继承了母亲的职业。”

“对啊,你不也经常去国外参加学术会议?怎么会离不开这里。”

“我不一样,而且那只是暂时离开,最终还是会回来。”

“那我可得重新考虑下今晚是不是要禁食了。”我打趣道。

莱登笑了:“来不及了,你已经喝了这里的酒。”

“那就索性多喝点吧。”我第三次举起酒杯,注视着莱登的双眼,他的眼珠是深绿色的,带几分褐,好像大海般深邃,一眼望不到底,他的眼神里有很多东西,回忆、伤感、狡黠、虔诚,还有期待。

“两份海鲜浓汤,配海盐面包,”米兰达端上我们的汤碗,在中间摆上一篮面包,“祝用餐愉快!”

这汤看起来再普通不过,奶黄色表面上撒了一小撮绿色的罗勒叶,散发出来的味道倒没有明显腥味。

“趁热吃吧,海鲜浓汤还是热的最好。”莱登将面包篮往我这边推了一下。

我拿起一片海盐面包,扯下一小块在海鲜浓汤里蘸了蘸,犹豫着送进嘴里。一股奇异的鲜香溢满我整个口腔,就好像心弦被拨动,整个食道要开出花来,我细细咀嚼那一小块面包,松软却不失嚼劲的面包与汤的鲜味简直是绝配。我又去扯第二块,这回在汤里浸没更深,泡的时间也更久,面包的海绵结构吸饱汤汁,却没失去原先的韧性,咬一口,汤汁向四周发散,令人惊艳的味道在嘴里爆炸。我尝不出海鲜浓汤里究竟加了什么原料,只能确定其中有数种海鲜,还有上好的奶油,洋葱、土豆和咸猪肉都是配角,它们和谐共处,就像融化的黄金般丝滑,散发光芒。我将面包剩余的部分整个扔进汤里,拿起勺子喝了一口汤,新鲜与醇香共存,我可以想象食材被打碎,扔进汤里慢慢熬煮,再经过层层过滤,才能有如此完美的口感,我用勺子捞起面包,浸得稍软些后,面包竟有种鱼肉的口感,却丝毫不令我讨厌。我突然觉得,过去我对海鲜的厌恶都是偏见。

“味道如何?”莱登也拿起面包,吃起他自己的那份来。

“太好喝了,我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我知道为什么你说吃过吉格布的菜就再也离不开因不纽斯了,单单为了这碗汤都值得留下来啊。”

莱登只是笑笑:“你喜欢就好,以后可以常来。”

“座位不是很难预订吗?”

“只是第一次,这个座位和惊喜菜肴太难预订了。其他的倒还好。”

“还有惊喜菜肴?天哪,这海鲜浓汤已经够让我惊喜的了。”

“是啊,但海鲜浓汤不足以让人离不开,一会儿的惊喜菜肴才是。”

我一口接一口,欲罢不能地喝完了海鲜浓汤,这是我从小到大吃过的最美味的海鲜制品,大排档上鲜活的鱼虾完全不能与之相比,这甚至能算得上我品尝过的诸多美味中的至美,我简直想为它写一篇绝世文章。

“其实,我觉得我们是一类人,第一次见你时我就知道,而且我相信你一定会来。”莱登说。

“嗯?”我从汤碗里抬头。

“有没有想过留下来?别走了,像其他所有人一样。”

那一瞬间,我心动了,留下来也挺好,我早已远离了家乡,远离祖国似乎也没那么难,彻底逃开那些烦心事,在这里定居,我和莱登才是同类,不是吗?

“两位,打扰了,这是本店的惊喜菜肴,希望你们喜欢。”米兰达放下一个碟子后走了。

莱登把碟子推向我说:“吃吧,吃下去,成为我们的同类,永不离开。”

我低头看到碟子里的东西,一下子清醒过来。“不,不,不,我不吃这个,我不能吃这个。”

碟子里是一条活的小章鱼,半透明的皮肤底下,三颗蓝色心脏正在跳动,它的腕足一屈一伸,像极了莱登的手指。一瞬间,我明白了那些神秘的幽蓝荧光从何而来。

“来不及了,到了这步,你再也走不出去了。”莱登嘴角挂着一丝凄凉的微笑。

我起身想跑,却被许多双手按住,莱登一手轻轻托起我的下巴,一手抓起那条小章鱼塞进我嘴里,他用灵活的手指掰下攀附在我唇边的腕足,然后给了我一个吻,用舌头将它完全送入我口中。它在我口腔内蠕动,腕足上的吸盘吸附我的食道,一点点往下爬,滑溜溜的触感从口腔一路延续到胃腔,它吸附于我的胃腔内壁,开始吸收养分,过不了多久,它便会成为我,而我将不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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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作家死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找到外来的新宿主,这太难了,没有多少人愿意来因不纽斯,毕竟这里太偏僻,而且很少人消失后会不引起外界警觉。可我们不得不潜伏在这偏僻的荒野,藏身于那些和我们形貌相似的地球低等動物中间,因不纽斯是我们的地盘,镇上所有人都延续着世代相传的生活方式,延续着对我们的绝对服从与崇拜。日复一日,镇子上的人或多或少都沾上了亲,我们需要从外界补充宿主,让他们吃下吉格布的惊喜菜肴,成为我们的同类,再也不离开。美食作家本该和莱登结婚,生下的孩子将是我们的新任祭司,可我们没想到她会如此抗拒,宁愿选择和莱登父亲同样的结局,也不愿成为我们的同类。

2017年12月22日一稿于上海

2017年12月27日二稿于上海

2018年4月7日三稿于上海

2018年4月20日第四稿于上海

2018年11月8日第五稿于上海

责任编辑 杜小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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