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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知识分子待遇怎样

时间:2024-05-21

□ 陈 晋

1940 年10 月,国民党对抗日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陷入极度困难。

中央书记处于1942 年5 月颁布《文化技术干部待遇条例》,把文化技术干部分为三类。其中甲类技术干部,每月津贴15 元至30 元,伙食以小厨房为原则,窑洞一人独住,衣服每年特制棉、单衣各一套,其妻儿因故不能参加工作或学习者,其生活待遇与本人相同。

同时期,八路军卫生部各类技术员,按其学历经历工作成绩而增加补贴,其中规定,医药卫生技术干部也分甲、乙、丙三类。甲类医生凡在国内外医科专校毕业富有3 年实际工作经验者,每月津贴60 元至80 元,护士凡专门护校毕业者每月20 至40 元,司药以上者一律吃小灶,甲类医生其家属与本人待遇相同。

那么,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津贴又是多少呢?每月10 元,比文化技术干部中护校毕业的护士最低档收入还要低10 元。党政机关干部的待遇和文化技术人才相比,差距实在不可以道里计。

尽管文化技术人才的待遇已经优于党政军机关干部,但如果发表文字作品,他们还有稿酬收入。做技术工作的,如果有突出成就,也有奖励。1941 年9 月10 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讲话,谈到稿酬问题时便强调要按质按需来定标准,认为“对研究实际问题的文章,要多给稿费。能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教员,才算好教员,要多给津贴”。可见,无论是实行稿酬制,还是对知识分子的高额津贴,都是为了鼓励有益于革命实际工作的精神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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