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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来组织的畅想

时间:2024-04-24

郭彬彬

摘要本文认为未来组织的形态结构应该是一个网络型的结构。对这一组织的优缺点及必要条件作了论述。

关键词未来组织 网络型 网络组织成员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245-01

一、对未来网络型组织的一个概述

未来的网络型组织,应该是覆盖整个社会层面的,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的网络型组织。在这个组织中,每个组织成员就是网络中的一个个节点,他们依据其手中所控制的资源而分化、划分成不同的社会单位(节点)。网络组织成员通过网络来进行人员,资金,物品和信息的交流。社会大网络组织中每个节点都是自我独立的,拥有在法定权限内的完全自决权。同时,节点与节点之间又是完全平等的,在没有法律的准许下,任何一个社会单位都不能夺取其他任何一个组织的资源。我是一名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自然应该对政府在社会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一个畅想。在未来的社会网络中,政府不在完全垄断一切合法的权利,而是与社会上其它的一些机构和单位形成了一种网络系统或构建一种机制,来维持公共秩序,参与经济和社会调节。也就是说,政府不再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中心环节,不再是所有管理权力的拥有者和下放者,社会中的一些组织也有一定的管理权,他们与政府构成了整个的治理的自组织网络,政府只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整个网络在自行的、有机的、并行不悖的运作,从而治理整个国家和社会。政府不再是掌握或可以控制大部分资源的单位,而是一个网络中的节点,通过网络关系来影响其他组织并同时发展自己。但同时,政府又是一个相对特殊的节点。政府在网络型社会大组织中,政府起码要充当以下三种角色:协调者:协调各节点之间的利益及各种关系;推动者:形成网络的共同目标并推动目标的实现;监督者:监督网络的运行并随时解决网络中发生的问题。

二、优缺点的分析

首先,由于网络结构中的每个单位都拥有一定的资源控制权,自然就形成了自我独立的权力中心和利益中心,这样有利于避免专制和某一单位权力过大造成的对其他单位利益进行侵犯的现象。网络组织中的每个单位都是相对独立的,这种独立天然的形成了对其利益的保护。这种天然的保护在当今的中国很有意义,现在中国的分利集团大多是通过政府权力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方式来攫取利益,他们攫取的利益决不是自己集团内部的利益,而是其他组织群体的利益。网络组织形成后,每个单位都有一定的资源控制权,也就是说每个网络单位都可以对其他网络单位产生影响,所以他们之间必然会形成独立平等的地位。这样,政府手中就没有了对其他单位所占资源的控制权,也就无法以不正当手段牟利。当该单位发现有其他单位以不正当手段来侵犯自己的利益时,或者以法律制度保护自己的资源,或者以自己的资源作为筹码,在协作项目中以不合作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由于网络结构中的各个工作单位都是一个自我独立的权力中心,因此可以及时进行应对社会变化的调整;由于每个工作单位都与其他单位保持广泛的联系,从而不仅促进了知识与物资的交流,也使得各单位的适应性调整有充分的知识和物资的基础。因此网络组织是适应性的、学习性的组织结构。网络型组织的结构的优点是:组织结构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柔性,以某项项目为中心的合作可以更好地结合社会需求来整合各种资源,而且容易操作,网络中的各个价值连部分也随时可以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动情况增加、调整或撤并;另外,这种组织结构简单、精炼,由于组织中的大多数活动都实行了外包,而这些活动更多地靠电子商务来协调处理,组织结构可以进一步扁平化,效率也更高了。

网络型组织的结构的缺点是可控性太差。这种组织的有效动作是通过与其它独立的社会单位广泛而密切的合作来实现的,由于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性,一旦组织所依存的外部资源出现问题,组织将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也就是说,虽然在微观上网络组织中的资源是相对集中的,但在宏观上,其资源是很分散的。组织在运作时,需要调动各种资源,这就需要各个单位的协作,如果有一个单位出了问题,就会影响整个组织的运作,其风险是相当大的。另外,外部合作组织都是临时的,如果网络中的某一合作单位因故退出且不可替代,组织将面临解体的危险。网络组织还要求建立较高的组织文化以保持组织的凝聚力,然而,由于项目是临时的,组织成员随时都有被解雇的可能,因而组织成员对组织的忠诚度也比较低。

三、建立网络组织的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规则体系。由于网络组织中的各个单位是相对独立并且拥有自决权力的,所以其他组织无法对其起到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建立完善的规则体系是对整个组织是否能够运作的一个决定性条件。在相互独立的网络组织各单位中,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和权力来协调和规范整个组织,而完善的规则体系正是充当了这一角色。只有建立了完善的规则体系,组织中的各个单位才能统一目标,积极协作,完成任务。

其次,要建立良好的沟通系统。相对独立的单位之间如果要为了同一个目标而运作,必须需要良好的沟通系统。这个沟通大体上就是自由的物质与信息的交换,即无阻碍的交流(互动)。各个资源控制者间必须互存信任,以达到顺畅的交流和互动。网络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有自己的义务和权利,但每一部分都只是拥有一部分特定的义务和权利,他们是庞大的网络中的一个个节点,只有当他们之间形成良好的交换渠道时,才能发挥网络的功效,实现网络的良性自组织运作。反之,则会造成整个网络的失效。

第三,网络的各组织之间要有共同的目标,有了共同的目标,才能保证各个资源控制者在网络中将其掌握的资源用于同一目的,形成合力,同时也能增强网络的向心力以及各个节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整个过程的效率。网络最需要避免的就是各自为政,否则网络将不成为网络,而是一个个做“布朗式运动”的个体,从而陷于混乱。

未来的组织,应回归行政组织设计的初衷——效率,实现高效率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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