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 高蒙河
狩猎是史前时代人类获取生活资源的主要行为之一,在经济生活中所占的比重不逊于农业生产。
我们现在描绘的远古狩猎场景,常是古人用弓箭长矛围猎动物,肩抬背扛着猎物返回住地,围坐在熊熊篝火旁啃食烤熟了的野味。除此以外,古人还用其他我们不太熟知的方法捕获动物,比如火把和陷阱等。
众所周知,学会用火是人类进化史上的里程碑事件。用火不但有助于消化食物、吸收营养、增强体质,还能促进人的智力进化、改变生存方式。这在照明、取暖乃至围猎等方面,都得到了体现。
古人用火围猎是有原因的。民族学观察曾发现,仅以弓箭和长矛等用具,要想捕获奔跑快捷的马、鹿、羚羊等有蹄动物是非常困难的。如果要捕获大型动物就更不简单,危险性也相当大。比如猛犸、披毛犀等,它们的平均身高3米、身长3~5米、体重5吨以上,还有长长的象牙,或尖尖的骨角。
与如此硕大的动物交锋时,能不能靠近被惊吓或激怒的它们首先是个问题。其次,像猛犸还有约10厘米厚的皮层,小小的弓箭长矛能起到的直接杀伤作用,其实也是非常有限的。
可是,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对火有一种天然的恐惧感。所以,古人常常是成群结队地点燃火把,带上猎犬,将动物驱赶到断崖边或湖沼中,等它们摔下或陷落后,死的死,伤的伤,这时再将其屠宰肢解就变得容易得多,而且古人自身也免受伤害,获猎而归。
此外,还有一种行之有效的狩猎方法是挖掘陷阱。比如,日本就曾发现很多史前时代的这种遗迹。陷阱的坑口形状有圆形和长方形等,口径2~4米、深度1~2米。大的能捕获大型动物,如大象、犀牛等;小的专门针对小型动物,如狐狸、野猪等。
大多数的陷阱都在坑口铺设带有隐蔽性的植物,坑底还埋设数量不等的竹木尖刺,竖直朝上,用以刺伤陷落下来的动物。在非洲,捕象前要把坑挖大一些,在坑底插一根粗刺;捕野猪,则要多插尖刺,坑也不用挖得过大。
还有一种陷阱是不插尖刺的,坑的上部挖得很大,然后在坑底向下掘出狭长的深沟,剖面有点呈T字形。上口做大的目的,是动物踩陷的概率大。动物一旦陷落,挣扎几下便会坠入下面又窄又深的沟里,整个身躯都会被死死卡住,动弹不得。待它力竭气衰,哪怕它再凶猛,捕获也是轻而易举。
陷阱的布局设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散点性的,即在水源附近或按照动物习惯的活动路线挖设陷阱;另一种是以集群围猎为目的来布设,间距相近,成行联排,有的还在穴与穴之间堆砌土垣,用以阻挡动物,导其坠穴。在日本横滨一处遗址的1.5万平方米范围内,曾发现大大小小近120个陷阱。这种集群布设陷穴的做法表明,这里很可能是专门的大型狩猎场。
还有一些陷阱,坑内既无尖刺,也无深穴,而是将坑壁挖得陡直,用以防止动物攀缘跳逃。这种不伤及动物身体的捕猎方式,有可能是为了驯养捕猎对象。
总之,古人狩猎的方法不少。狩猎者只有对动物的季节性迁徙、繁殖、习性都有相当了解之后,才能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成功获猎。而且,古人狩猎动物也未必全用来食肉,获之以驯养,陷之以护稼,也都是古人狩猎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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