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本刊记者 / 赵良美 实习生 / 王梦遥
青年胡耀邦第一次出现在电影上
本刊记者 / 赵良美 实习生 / 王梦遥
有人建议《黄克功案件》的编剧导演干脆省略掉胡耀邦,那不行,这个法庭片里,胡耀邦是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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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4日上映的主旋律电影《黄克功案件》中,毛孩出演22岁的胡耀邦,这是青年胡耀邦的形象首次出现在电影屏幕上。
“演得很成功。”胡耀邦长子胡德平看过电影后评价。
制作方松了一口气,拍摄这样一位老一辈革命家并不容易,家属需要满意,此外还有审查方的要求。曾有人向编剧王兴东提出“回避胡耀邦”的形象。
“我认为这种考虑是错误的,是对历史不负责,是不足取的意见。”王兴东说,“拍摄电影没有理由否定人物在历史中的作为。”更重要的是,胡耀邦是本案的公诉人,一部任何时代的法庭片,都不能没有控辩双方的交锋。
负责审查的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在研究后也对此片予以放行。
导演王放放选中的是37岁的毛孩。此前,这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政治部话剧团的演员,在情景喜剧《炊事班的故事》里演过养猪的小毛,也在《武林外传》当中客串过角色。
年近四旬的他因为一张娃娃脸,被观众认为充满喜感和“长不大”。
出生于1979年的王放放此前对胡耀邦并不了解,“只记得两个小个子(邓小平和胡耀邦)”,所以他看见毛孩,就下定了决心,矮个演员不好找,又很容易迷失在演反派的生涯当中,毛孩是部队演员,形象相对健康。
身高曾经是胡耀邦自己的幽默素材,他在50岁那年曾经开玩笑说:“我有3个5(50岁、5级干部、身高1米55)。”
八一电影制片厂编剧史超为毛孩定妆后的形象把关。史超曾在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简称“抗大”)学习,逼婚杀人的黄克功就曾是抗大的干部,1939年史超担任过胡耀邦的秘书。
胡耀邦的脸庞更清瘦,为此毛孩减重了10斤。造型师白丽君将毛孩的军装设计成淡灰色,避免跟其他高大的演员演对手戏时显得突兀。
“黄克功案件”源自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字第二号案件。1937年10月,抗大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枪杀了16岁女青年刘茜。黄克功是经历过长征的红军师级干部,曾多次立下战功,刘茜是陕北公学(抗战时期中共创办的一所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干部学校,被今天的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认作起源)的学生,由太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
陕北公学的学生们要求严惩黄克功,但此时正值全面抗战时期,急需用人,蒋介石在抗战时期曾特赦过杀妻的张钟麟(此后改名张灵甫),让他带兵打仗,人们很容易类比这两起事件。中共中央和军委决定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
上任不到1个月的抗大政治部副主任胡耀邦主管案情调查,他找到证据证明黄克功不是误杀而是有意杀人。黄克功案的公诉书显示,胡耀邦作为公诉人提出了量刑建议:应严肃革命的纪律,处以死刑。
这桩案子是胡耀邦第一次从事法律工作,公诉的活儿做得漂亮,此前胡耀邦虽然经历了长征,但到1935年长征结束,东征山西时,因为在扩红(征兵)和筹款筹粮方面表现出众,才第一次被毛泽东认识。在东征工作总结会上,毛泽东向台下大声问道:“哪一个叫胡耀邦?站起来让我看看。”胡站起来后毛泽东笑了:“是个小个子嘛!”
在黄克功案件结束两年后,1939年,胡耀邦担任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同时兼任军法处长,史超兼任军法处的秘书。
当时的组织科科长解答了史超关于这个兼职的疑问:“耀邦没有办黄克功案件的表现,能选他任这个职务吗?”
史超说,电影中没有展现的一点是,黄克功被执行枪决后,重感情的胡耀邦整理了他的遗物。片中也曾经用这样的台词来讲述老红军之间的袍泽之情:“长征结束后我们只有几千人,谁和谁不是战友。”
青年胡耀邦扮演者毛孩和导演王放放。图/尹夕远
1937年2月,胡耀邦进入抗大第二期学习。他曾回忆说:“毛主席经常给我们讲哲学,他总是叫我站起来发言。”9月,经毛泽东提议,胡耀邦任抗大政治部副主任。10月就发生了“黄克功案件”。
尽管当年22岁的胡耀邦以“红小鬼”“毛主席学生”的形象在抗大工作,但王放放想突出胡耀邦对此事的坚决态度以及他在调查中的稳重形象,“不是说胡耀邦这个角色不复杂,只是在这个故事当中的胡耀邦特别简单。”
史超向王放放和毛孩介绍了当时的背景和胡耀邦的生活习惯,最终毛孩将形象基调定为:“从外在看,走起来虎虎生风,为人正直,从内在看,热情、有朝气、嫉恶如仇。”
毛孩从来没有扮演过干部,每次都是兵,“我连班长都没演过,我演战士的时候,在冬天穿一双部队发的布的黄胶鞋,冻得都不行了,然后就跟领导抱怨,什么时候让我演个班长?演个班长我就可以穿皮鞋了。当导演来找我演这个角色的时候,这就不仅仅是穿皮鞋的问题了,是个领袖。”(他的胡耀邦造型仍然是绑腿、布鞋)
“之前我演的战士都是一些灵动的角色,有很多可以发挥的空间。胡耀邦是一个真实的人物,且历史资料很少。对他的演绎,既不能脱离他本身的形象,又必须加入自己的理解,才能让整个形象丰富起来。而这两者的度,是很难拿捏的。”毛孩说。
在拍摄过程中,毛孩身上的喜剧套路会不自觉地显现。“有个镜头是拿出绑腿,他演过一个喜剧版,比较夸张,我跟他说不用,慢慢拿出来就行。”王放放对《博客天下》说。
史超印象中的胡耀邦住处是个书房:“屋里陈设极其简单,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个书架。书架很简陋,但放了很多书,简直嗜书如命,他原来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后来的讲话绝对不像一个红小鬼。”
在院子里散步时胡耀邦也会讲点笑话。“我到他屋里就随随便便,不像现在的秘书点头哈腰的,并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史超对《博客天下》说。
当时的警卫员也是长征过来的红军,一脸严肃,平常不怎么笑,“有时候叫警卫员干什么,他就顶。但胡耀邦不在乎,没有反过来说什么,好像习以为常了。”
电影中的胡耀邦勘察现场极度细致,为此发现了两样关键物证—第二个弹壳和价值三块大洋的进口口琴,前者证实了这不是一次走火,而口琴则是重要的礼物。
史超记忆中的胡耀邦也是这样细致缜密。史超曾经以为弄丢了一份军委副主席兼总政主任王稼祥批转给胡耀邦处理的重要机密信件。但收发室的登记簿上有他的签名。史超被吓得饭也吃不下。
胡耀邦问他最近收到过几封亲启信,得知前几天收到过一封,就没再说什么,回到屋子里,靠在椅子上眯着眼深思。
饭后胡耀邦和史超一起来到收发室,向收发人员要来登记簿,发现日期不对,史超签收的是前几天的亲启信。收发人员最后发现后一封信夹在《解放日报》里,幸好没有和报纸一起分发出去。“丢信案”就此告破。
当时的组织科科长解答了史超关于这个兼职的疑问:“耀邦没有办黄克功案件的表现,能选他任这个职务吗?”
作为公诉人的胡耀邦并不长于口才,当年稍微有点儿结巴,史超说,他会把“讲这个问题”会说成“讲、讲、讲这个问题”。但随着年纪增长,口吃的毛病自然消失了。
“那时候没扩音器,全凭嗓子。他讲话时非常简洁明了,不啰嗦。”史超说。
王放放和毛孩就依靠着史超的回忆来勾勒1930年代的胡耀邦。
“耀邦为人爽直、亲和、真挚,从不拐弯抹角,工作认真、细心、负责,思维缜密,对我的影响和教育很大。”史超说。文件、讲话、汇报,胡耀邦都是自己写,然后让史超誊清,从未让史超代他起草过。唯有信件不同。胡耀邦讲要点,史超执笔,不过写完后也会再过目。
从这一点来说,黄克功案中的起诉书和其他材料应该都是胡耀邦本人的手笔。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对这部电影的评价是:“该片首次塑造了公诉人胡耀邦的银幕形象,神态逼真、气质可亲、表演感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建议,适当加重公诉人胡耀邦的戏份和情节。
史超还记得胡耀邦在军法处审一个“反革命案件”,这个“反革命分子”吴某涉嫌“宣传托派思想和散播反动言论”。胡耀邦在宣传托派思想一项上画了个问号,将散播反动言论一项删掉。
胡耀邦说:“吴某在西安托派头子叶青办的训练班受过训,可能是托派。定他宣传托派思想,但他宣传了什么,这里一条也没有。吴某散布反动言论,说边区穷困、税重、高干吃小灶,这些是现状。散布反动言论是有意煽动不满情绪,但不能作为罪状。”
为了核实材料,胡耀邦把送材料的保卫部门人员请来,反复询问,“你们要严肃对待,扎扎实实。吴某的罪行有多大就是多大,有多少就是多少,既不能增加,也不能遗漏。该杀的不杀,不该杀的杀了,就是我们犯罪。”胡耀邦说。
胡耀邦这样重视证据的做法被认为和他当年被冤枉成AB团几乎被枪毙的经历有关,自己受过冤枉,所以特别不愿意别人被冤枉。
胡耀邦对“被冤”的电影也曾经有过平反。1983年,史超在报纸上看到胡耀邦的讲话:“我前几天看了《不该发生的故事》和《在被告后面》。这两部片子,小平同志都看过了,是赞赏的。他的警卫参谋通知我,我看了,好得很嘛!为什么要禁呀?”史超是《在被告后面》的编剧。
他立刻打电话给《在被告后面》的制作方长春电影制片厂,让他们来接在北京作检讨的厂长回去。《在被告后面》后来被文化部评为1983年优秀影片一等奖。
毛孩最担心的就是观众笑场,他在电影上映后和观众的交流当中也说:“你们不笑,我就成功了。”不过胡耀邦在观众心中的声望可能给了毛孩不小的帮助。
12月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首映式上,当毛孩第一次出现在银幕上时,人们都认出了这位“炊事班”的“中国第一小战士”,影片中的其他同志叫他“胡主任”。
人们都跟着戏走,没有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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