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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介入的必要性

时间:2024-04-24

孙 飞 彭建兵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家介入的一般性理论的阐述,探讨了我国国家介入的特殊依据,并从市场机制能否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出发,试图得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的必要性的结论。

关键词国家介入 国家干预 市场经济 政府干预

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139-01

国家介入(State Intervention)亦称国家干预,是指国家以管理者的身份,通过一定的措施,对经济、政治、生态、文化、社会生活等进行干预,以使其运行和发展规律符合国家预定的目标。(本文探讨的只是对经济方面的干预)国家介入不同于计划调节。计划调节是调节经济的一种方式,而国家介入既不限于经济手段,也不限于计划的行政的手段,而是包含所有的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其中经济手段中既有计划的手段,其计划手段也称之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还有非计划的手段如市场手段。国家介入也不等同于宏观调控,它的范围比宏观调控的范围更为广泛。宏观调控是在总体上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属于总量型调控;而国家介入的范围不仅包括宏观经济领域,而且包括微观经济领域,还包括某些社会领域,既然国家是由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所构成的体系,所以国家介入不仅包括国家行政介入还包括国家立法介入及国家司法介入。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市场以其价格机制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推动了经济发展。但是,由于它的实际运作总是偏离理想设计状态,加之本身的局限性和不可能解决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社会问题,从而构成了国家介入的一般依据。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在为谁服务的属性上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根本不同,但是,以市场价格机制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本质却是相同的。所以值得研究我国国家介入的特殊依据。

1.“市场失灵”的国情特性。“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也就是市场经济的局限性。我们已经从市场经济一般的层面分析了市场经济的局限性;而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市场失灵”还有着自己的特殊性。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压力很大,而市场却不能自发消除人口压力。由此,这就使我国的“市场失灵”具有特殊性。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作用有限。从理论上讲,市场的自发调节能够形成正常的劳动力流动和循环机制;从实践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完全通过市场来配置人力资源的确是一个吸引人的模式。按照这一模式的要求,中国目前正在深化的劳动制度改革也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然而遗憾的是,与西方不同,由于中国存在着庞大的人力资源和沉重的就业压力,因而能否完全依靠市场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恐怕不容乐观。

2.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为此,公有财产的维护和增值,就需要依靠政府的干预。否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可能动摇。反过来,由于公有制在我国社会制度中占居主体地位,并且又有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作为后盾,政府对经济的介入就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政府对经济介入的能力就要比资本主义国家强得多、我国政府完全可以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两种手段的长处。

3.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把落后的传统经济结构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国民经济体系的任务。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来完成,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要重走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的老路。因而,我们的目标是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实现工业化,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这就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而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也为我们描绘出了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轨迹,这为我国的现代化提供了发展的基本方向。正如帕特里克指出的那样;“当一个国家还处于追随者的地位时,它是比较易于挑选潜在的未来优胜者工业的。它可以通过研究更为先进的国家的工业结构而认识到它的潜在的发展前景。”①布莱克在分析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时也指出:“对日本和俄国来说,它们历届政府协调和控制社会的功能、动员资源以及有选择地借鉴国外的东西的能力则具有特殊重要意义。”②此外,韩国、台湾、新加坡等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腾飞,也证明了国家介入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性。

4.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不完善,市场主体远未发育健全,加之价格体系混乱等,致使市场机制的许多功能难以发挥,并且尚未发育健全的市场主体对市场机制的调节还缺乏灵活反应的机能。此时,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不仅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有可能导致经济瘫痪。在这方面,拉丁美洲国家是有深刻教训的。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有些国家在尚未建立起健全的市场体系的情况下,政府就放弃了干预经济的职能,急剧转向自由市场经济。结果,由于市场机制的许多功能难以发挥,致使经济只能在“弱政府”、“弱市场”中运行,经济起飞更是步履维艰,困难重重。③显然,这些拉美国家从未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只是为了保护民族工业加强了国家介入,结果导致“政府失灵”,阻碍了经济发展。拉美国家的情况,对我国来说,值得借鉴。我国是一个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已积30年之久的国家,所进行的是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体制改革。在这转型的过程中,不仅由于市场价格机制还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政府仍然负有配置社会资源的职能任务(尽管随着改革深化而逐渐减少),而且还需要政府对转型发挥推动作用。正如当年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要靠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一样,今天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也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也许可以说是我国国家介入最显著的特殊依据。

综上所述,国家与市场或说政府与市场各自发挥其功能作用,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沿着自己的轨迹而发展。因此,人们不可能要求国家和政府去管那些管不好而本该由市场管的事情;同理,人们也不可能要求市场去管那些管不好而本该由政府管的事情。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介入的必要性所在。

注释:

①[美]莫里斯·博恩斯坦主编.比较经济体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152 页.

②[美]西里尔E,布莱克等著.日本和俄国的现代化.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40页.

③雷达.市场经济新秩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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