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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时间:2024-04-23

选择性失忆

近来我像是成了“回忆控”,常常被一点细节触动,就陷入伤感回忆。

“你太不成熟。”熟女Elva指点我:“选择性记忆,你懂吗?要把记忆的权力掌控在自己手中。”

她举某港产肥皂剧为例:女主角车祸后扮失忆,选择不记得未婚夫,而只记得更有feel的前男友,得以成功退婚。Elva说这招放之四海皆准——而在办公室,选择性失忆堪称一项生存技能。

Elva如此言之凿凿,必是身体力行者。在我的哀求之下,她满足了我的好奇心。

她说去年公司尾牙,之后转战KTV,女上司醉入佳境,向她倾诉了自己的一些私事(鉴于Elva良好的职业道德,此处她对我省略5000字)。她听得跌宕起伏,亦深知其间暗藏“杀身之祸”,第二天遇到女上司对前夜谈话内容的试探,她打太极飘过:“我醉得更离谱,居然枕着别人大腿睡了一觉!”然而,记忆的味道有时还是会像刚从火锅店出来似的附着在你身上。有一次大家挑选去哪家餐厅吃饭,Elva条件反射地说千万别去那家泰国菜。女上司唰地看了她一眼。她当然记得,上司说过那是她的伤心地。“上次我妈去那儿,回来就闹肚子。”Elva在匆忙间拣了个理由,不知道那一脸鄙夷状是否能逃过上司的法眼。

这个差点断送她职业生涯的穿帮事件说明,要遗忘,就要忘得彻底。

听了Elva的这个故事,我赠了一句话给自己:“世界这么乱,装纯给谁看!”我何尝没有过选择性失忆过呢?曾经召集了几个部门对一个产品推介活动进行评审,销售部和研发部的头头在会上热烈地掐架,而且都掐得很边缘,和会议关系不大。活动结束后写总结汇报给大老板时,有人暗示我把这事儿也“顺带提一下,以便今后能加强会议的专业性”。我一脸茫然:“什么事?不好意思哦,我只记得和会议有关的内容。”我可不想被“借刀杀人”。

在公司,随时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把不应该记得的事,准确地锁起来:在饭堂因为高跟鞋太高而摔跤的某某,只记得她穿的裙子很美;在电梯里遇见失婚的某某,只记得他最近入手了一辆好车;迎面而来我曾当枪手帮他写发言稿的某某,只用记得淡如水地点头

职场生存守则:记忆是为了更好地失忆。

文/亦桑

地下的美好11月

基努·里维斯同学有部片子叫《甜蜜11月》,以至于我联想起11月,就有美好的感觉。因为,11月的北京,一来暖气,地下室的好日子就来了。

有北漂史的成功人士,似乎没住过地下室都不好意思跟80后、90后们痛陈革命家史。当初看这些励志故事的时候,我完全没想过非得挤在这个城市给首都添堵,只是上帝关闭了所有的门,最终给我剩下这一扇窗。单位提供了宿舍,我去看了一眼,眼前一黑:完全封闭的地下,屋子散发着一股毒蘑菇的味道——可不是吗,浴室的门上都长蘑菇了但若是租房,微薄的工资也只能像我的朋友小L那样住胶囊公寓,跟七八个人共用厨房和卫生间,成为一个标准的蚁族。

我的屋子大约有六七平米,住两个人,两张床两张桌子两个凳子,满满当当。刚进去的七月是地下室最为潮湿的月份,桌子的木头抽屉上慢慢滋长出了绿色的霉,鞋子、木梳子甚至竹筷,都霉斑点点。我住久了担心身上也滋生了一种让人不愉悦的蓊郁气味,像下雨天头发窠里的感觉。

每个周末我都要把被子拿到前院里晾着,把褥子摊在乒乓球台上。要赶早,晚了就没地方了。晾完被子出门,时时关注着天气,不会下雨吧?隔壁小W的被子就曾经被淋透,她没收,继续晾了几天,居然又神奇地干了。我一想起这事,就忍不住笑得浑身发颤。周末每逢下雨,便问候她:你晾被子了吗?

不过,在蒸笼似的北京夏天,地下室里丝毫感觉不到热浪,依然需要盖着厚棉被。门外是繁华的三里屯和工人体育场,回到屋里是彻底的黑暗与寂静,即使是奥运与国庆,也完全感受不到轰隆隆的炮仗声,隔绝了这个时代的一切。非常喜欢抱回新晒的被子,感觉上面洒满了阳光的味道。回家时,想着自己正在收被子的路上,便生出满心的欢喜。

领导常给我们讲前辈们苦大愁深的奋斗史,似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经历过的,才算是伟大而艰难的时代。励志杂志上还有冯仑冯总的一篇《伟大是熬出来的》。我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熬出来,写一部《杜拉拉升职记》,编一部《喜羊羊与灰太狼》,还是在地下通道唱歌等着上春晚?我每天都很早爬起来上班,不是因为太热爱工作,只是有强烈的渴望,要到地面上来。

到了11月,潮湿退去,又来了暖气,地下室就像一个温暖的窝,衣服挂在屋子里就可以干,我像一只地鼠一样储存了很多食物,满足地蜗居在地下。

小W直到男朋友毕业,才到单位附近与人合租了个两居室。她当晚给我发来短信:抬头能看到窗外的星星,胳膊能感受到微风,住在地面上真好。

我能想象出她嘴角的微笑。我们都有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童年,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少年,直到长大后,不得不经历属于我们自己的伟大而艰难的时代——以前我们真的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有这么简单的美好。

文/雅惠

偷窥不算偷

BBS上有一位女网友发帖称,怀疑自己患了忧郁症,因为她每天看到电脑上的摄像头,总感觉里面有无数双眼睛在窥视,担心自己弯腰走光,或像如花一样挖鼻孔的照片,会通过视频流传到网上,成为供人观赏取乐的娱资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怀疑这位女网友就是粉丝无数的苍井空。

这是一个偷窥与被偷窥的时代。网络上有个新段子是这样的:某女不无忧郁地向朋友透露,自己很可能就要红了,因为她前一天刚丢了一个U盘,8个G的。

弗洛伊德说,人的偷窥欲望源自童年时对自己身世来历的好奇。如果这种好奇心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就会疯狂地窥探他人的隐私。我的成长经历跟这个说法似乎确有几许暗合之处。八九岁的时候,正是似懂非懂的年龄,我们都把性视作伤风败俗之事,以至于有同学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家的长辈从来就没做过那种“坏事”。为了进一步了解这种“坏事”的邪恶性和危害性,我们几个同学还组织了一次行动——晚上到河边的草丛里偷窥一对谈恋爱的青年男女。

然而,也许是我们偷窥的对象不够浪漫,也有可能是我们等候的时间不够,事情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进行。当听见那个拘谨的男青年没话找话地问他的女朋友“你见过大老鼠吗”的时候,匍匐在草丛中的我们已经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于是,我平生的第一次偷窥,就在喝问声中以匆忙逃离而草草收场。

多年以后,看美国电影《大地雄心》,看到妮可·基曼趁汤姆·克鲁斯昏迷不醒拿开盖在他私处上的碗偷看,以及汤姆·克鲁斯偷看她换衣的情节,我才知道,原来偷窥之心,人人有之。

中国历史上也不乏偷窥事件。北宋年间,大臣石延年某天五更上朝,看到两个举子被关在监牢里,就问看押的人因为何事。狱卒答道,昨夜乡间有人娶媳妇,这两个举子在新房外面钻孔偷窥,被巡夜的人看到抓了起来。石延年可怜两人进取功名不易,赦免了两人,但作了名叫《调二举子》的诗骂他们,大意是:如果不是我老人家可怜你们,你们这一生就完了!人家男女洞房,关尔等何事?最可恨的就是像你们这样长了一双贱眼的人,总是想去偷窥别人,占人便宜。

《三国演义》里,貂蝉假意周旋于董卓和吕布之间,醋意大发的吕布潜入董卓的卧室偷窥,父子两人的矛盾就此被彻底引爆。从名义上说,貂蝉是吕布的义母,这种偷窥,显然不是出于对自己身世来历的好奇,恐怕要属于心理学中所说的“人格还没有成熟,欲望被深深压抑”了。

文/青丝

委屈大奖赛

有一位女士,孩子刚满月,她就把奶给断了,因为她要喝咖啡。她说,我太屈得慌了,为了孩子,我都一年没喝咖啡了。她表妹劝她说:咖啡对自己的骨骼也不好呀。她说:我一边喝咖啡,一边喝钙奶。刚丢了工作的表妹就觉得受刺激,以后就不再找她,而是和一个过去来往并不密切的女同学热乎起来。

女同学守着一个小报摊,表妹就常常到她那里聊天,评价原来单位里那些“男盗女娼”的同事,还说自己的表姐,“矫情得都没有人性了”。有的时候,女同学忙不过来,表妹还帮着收钱递报纸什么的。

有一天,表妹跟女同学说:我恨呀,他妈的闲死我了。女同学就说:你看你,你老公多有能耐呀,一月一万多块呢。我们两口子紧忙慢忙也挣不了这么多。表妹很真诚地说:姐呀,你不了解一个没有工作的人有多难受。女同学说:你可以再找一个工作,反正招工的地方多得是。表妹叹了口气:唉,让我去当售货员?或者像你这样卖报纸?我好歹也表妹再到女同学那里去诉苦,女同学当捧哏就不那么热心了。

这个女同学很喜欢我两岁半的儿子。我老婆每次带儿子打她那里过,她都要“帅哥帅哥”地喊。就这样,我老婆渐渐和这个女同学成了朋友。上述故事就是她告诉我老婆的,她还评价那个表妹,“矫情得都不知道怎么张狂了”。

有一天,这个女同学跟我老婆讨论起房价。我们租的是平房,她家住的也是平房,但不是租的,而且,她还有一间房子租出去了。女同学说,哎,什么时候拆迁才能拆到咱这里呀。我老婆没有吱声,女同学又说,现在呀,这房租真是太低了。我老婆就说,是呀是呀。女同学看看我老婆,欲言又止。两个人中间冷了场。晚上,我下班回家,老婆还在生闷气,我说算了算了,下回别跟她聊这些没用的。老婆于是大声对我喊:这房租还得他妈多高呀,外地人来北京能挣多少还活不活了呀!

我老婆一个人在家里带孩子,烦闷无聊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没事就给老家的亲戚朋友打电话,还要人家来北京玩儿。她当然是随口说的。但是今年夏天我一个表妹却来了,她和我老婆以前还是同学。她遇人不淑,在家老挨打,就偷偷跑出来,想让我帮她找份工作。但是我确实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呆了一个多星期就走了。

走的时候,我去送她。表妹说我老婆天天跟她抱怨我工资低。“好像嫁了你多委屈似的,可是你一月工资有我和你妹夫半年挣得多了。事实上,我的工资并不高,与表妹家的收入比也没有那么夸张。但我没法解释,就只能赔笑脸。

文/李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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