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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刑法理念调整的人权保障机能研究

时间:2024-04-24

白英宇

摘要人权的概念首先来源于自然法学派天赋人权的观念,它是人与生俱来的,是人之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人的权利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制度,当我们说某个人享有某种权利时,是说他拥有某种资格、利益、力量或主张。别人负有不得侵夺、不得妨碍的义务。因此,就有必要对人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权利加以切实的保障。

关键词刑法理念人权保障刑法理念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82-01

在保障人权呼声越来越高的当今社会,很有必要重新认识刑法机能,调整刑法理念,适应刑法作为保障法的要求。人权入宪,为刑法的人权保障提供了宪法依据,刑法对人权的保障成为刑事法治理念的基础性要求,是刑法机能所应有的内容。就有必要对人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权利加以切实的保障,本文为“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这一重要的研究领域尽一份微薄之力。

一、人权保障机能的必要性及意义

(一)强化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既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国际社会公认的原则

现代法治国是以保障人权为其重要特征的,人权是法治国的内在精神,表现在刑法机能观上,应重视刑法的限制机能而非扩张机能,树立人权保障优先的观念。在刑法机能的基本理念中,人权保障机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日益彰显,当罪刑法定成为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后,我们就要具有这样的观念:“刑法遏制的对象不是犯罪人,而是国家,公民不是处在刑法的对立面,而是刑法的主体,刑事法治是否能真正得到实现,关键在于:把刑法当作保障人权的手段,还是当作镇压犯罪的工具”。

(二)强化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以人为本包含着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人性与人权等内容。以人为本体现在刑法中,意味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现代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应有之义和终极目的。司法人员应尊重并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犯罪人的人权。因此,保证民众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刑法作为公法,其主要涉及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刑法是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为使命。

二、刑法人权保障机能的具体实现路径

(一)完善罪刑法定原则强化刑法人权保障机能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只是实现了立法化,而罪刑法定的真正确立与运行是以其司法化的实现为标志,罪刑法定原则虽在我国刑法中得以明确规定,但如果不能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中真正贯彻了罪刑法定所蕴含的形式合理性优先、兼顾实质合理性;人权保障优先、兼顾社会保护的理念,则其结果很有可能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适用于已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其主要目的和理由在于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性与稳定性,即既判力原则,既判力原则是现代社会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它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使法院对生效判决保持克制,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其根本价值仍然在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因此,既判力原则,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将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适用于既判案件同样符合保障被告人的权利的内涵。

(二)推进刑法宪法化强化刑法人权保障机能

第一,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一些刑法原则。将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直接关系到公民基本权利的原则。由于这些原则规定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成为了刑法必须遵循,不得超越的基本原则,将其写入宪法,更有利于从宪法的高度来保障这些原则得到更好的贯彻与执行。第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以司法审查权约束刑事立法权和刑事司法权的做法,使我国的刑法受到宪法的制约。

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必然对包括刑法在内的普通法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因此完全有必要在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只有受到宪法公民权利制约的刑法,才能真正成为保护人权的大宪章。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化刑法人权保障机能

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使国家的行为在法律的指导之下,权力是履行法律的手段,而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国权主义刑法的缺陷正在于使国家凌驾于法律之上,权力支配法律,出现恶法亦法的结果。这种理念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不能得到有效的遵守。依法治国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则是依法治吏,表现在刑法领域主要是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司法人员的司法过程从根本上来看也是一个明显的守法过程,而且司法人员的守法比普通人员的守法更能体现法律的价值。一个行为是否有罪,主要看司法人员如何理解刑法和解释刑法,如何根据刑法的规定去探寻立法精神。司法工作人员只有具有刑事理性和程序理性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才能确保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才能更好的保障人权,人的自由与人的权利是刑事法治的起点也是刑事法治的归宿。

(四)调整刑事政策强化刑法人权保障机能

“刑事政策是运用刑法武器同犯罪作斗争的策略、方针和原则,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灵魂”。刑事政策的变化可以影响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变化,因此刑事政策对于刑法的制定与适用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通过对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关系的考察,可以发现,在不同的时期刑事政策与刑法有不同的定位和分工。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化过程。随着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的呼声日益高涨,我国的刑事政策也有必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以适应刑法人权保障的需要。

三、结语

享有充分的人权是人类社会一直以来追求的理想。尽管各国人民为这一理想的实现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现代社会还远没有使人们能达到充分享有人权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毫无疑问,无论是在立法领域还是在司法领域,刑法都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人权的作用,中国人民的人权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刑事司法领域中侵犯人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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