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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形象

时间:2024-05-21

摘 要: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政治管理也在不断地走向现代化,公务员形象问题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话题,所以公务员也是成了我们绝对不可以忽视的一个重要群体。国家公务员无论是在国家行政工作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毫无质疑,都起着重要的标杆作用。但是在当下社会,一些公务员的思想意识并且在工作实践出现了误差,从而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政治素质低下,继而对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对自身追求、党和国家的使命与目标的实现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所以,公务员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最基本的、最迫切要提高的政治素养也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公务员形象;为人民服务;公仆;主人

一、国家公务员形象分析及重塑的现实要求

形象是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态或姿态。所谓国家公务员形象具体来说也就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全体人民的标杆代表的整体形态的具体表现。一定程度地说,国家公务员的价值观决定国家公务员行为的选择,而国家公务员的行为选择也决定了其在整个社会中所扮演什么角色。那么,国家公务员到底是“人民的主人”还是“人民的公仆”,是管人还是服务的角色?

公务员的一举一动都是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评价中进行的,所以每一个国家公务员都应该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和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在社会大众的心目中国家公务员的形象也就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形象,所以他们在社会生活工作中的每一个行为不仅仅代表着个人,也代表着其政府的处事作风,因而国家公务人员也应该具备现代的形象意识和形象素质:政治形象、行为形象、廉政形象、职业道德等等。

正因为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的各个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我们重塑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显得至关重要。

二、公务员形象存在的问题

我们党历来强调,公务员掌握的权力属于人民所有,是人民赋予的,公务员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决不能以权谋私。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衡量公务员是否合格,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能否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作为一名人民公仆,如果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就很容易滋生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能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推进和维护改革,而是患得患失,不思进取,唯恐丢了“乌纱帽”,这样的干部即使再廉洁,也称不上是合格的公仆。权力变质和掌握权力而无所作为都是危险的。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们国家公务员在外部形象、角色定位、伦理道德、执法能力等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外部形象缺失,公务员形象问题的外在表现;角色定位错误,公务员把“人民公仆”的角色误认为成了“人民主人”的角色;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意识不够甚至严重缺失,这是国家公务员形象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国家公务员行政执法能力和行为失范,主要表现在贪污腐败、乱用私权、行政成本浪费以及官场的“潜规则”等等方面。除此之外,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形式化,大部分政府部门对待考核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考核的奖惩作用没有发挥到实处,不奖励先进,也不鼓励后进,这使得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此外,考核缺乏具体的标准体系,都采用相似的泛化考核公务员的知识、能力和绩效等,没有从具体工作的性质入手,去制订符合各个具体部门的考核内容,显然不科学。公务员之间以及公务员与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公共行政关系,有着属于公务员体系中的伦理。这种伦理制度对公务员的行为起到调节和规范作用。公务员伦理制度受到社会舆论监督,它的完善和发展能够提高公务员自身和整体的素质,能够有效地降低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件发生的几率;队伍缺乏活力、年度考核不规范、分类管理不尽合理等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是公务员为人民服务形象扭曲的重要原因。

三、如何进行公务员形象重塑工作

要想真正的做好人民的公仆为他们服务,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第一是要明白公务员是人民公仆。我党建立之初就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就明确了国家公务员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作为国家公务员也要明白手里的权利其实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赋予的,这也就意味着握着人民的权利就要做到实实在在的为人民办实事,但是有的公务员却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私有化,并用它谋私利,更有甚者把公务员这个职位作为自己让人民“求”自己办事的资本,人民群众因此也有了“中国式办事”的说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第二是要明白公务员的工作宗旨是服务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体现着人民利益和人民意志,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每一个公务员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要按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办事,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第三是要明白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务员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其次,针对公务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制度本身的问题,要加快立法,强化执法,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制水平;强化规范意识,做好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考核、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选用。

作为人民公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修养和伦理水平,树立客观公正的信念。主动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在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的同时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要对公务员进行情感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公务员形象重塑的影响

公务员形象的重塑必然会对社会、人民心理产生巨大的影响。国家公务员设身处地的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为人民解决问题,全心全意 的为人民服务的光辉形象,必将会对整个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上带来良好的正面效应。公务员身为人民的公仆,就必须向社会和自己的主人——人民群众,展现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光辉政治形象,不仅仅因为这是国家公务员该有的责任,更是因为这是我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接受的唯一的公仆形象。

参考文献:

[1]何颖.试论公务员形象的树立[J].中国行政管理,2001.12.

[2]刘齐家.试论国家公务员的形象重塑[J].管理科学,2000.3(12).

作者简介:陈文(1994—),女,汉族,湖北随州人,硕士研究生在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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