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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时间:2024-05-21

摘 要:在我国古代历史上,青海长期作为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各民族人民在这里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留存下了许多优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青海土族於菟舞。青海土族於菟舞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方面却出现了后继乏人,在保护方面上却出现了许多的新问题,本文就浅谈如何传承和保护青海土族於菟舞,对于青海民族文化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於菟

青海土族聚居区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於菟舞是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年都乎地区土族人民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与当地特有的土族民俗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当地具有代表性的民族特色“於菟舞”,现在已经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里面。目前,青海土族居住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於菟舞”民俗活动的内、外部保护传承带来了强烈的冲击。本文将通过“於菟”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渊源及发展的困境分析,尝试探索“於菟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一、青海土族於菟舞的来历

青海土族於菟舞流传于青海省同仁县的一个年都乎村,是当地特有的特有民俗文化形态,于每年阴历十一月初五到二十日举行,其中包括平安经、人与神共娱、祛疫逐邪等一系列仪式。於菟又是舞者的另一种称谓。在这种仪式开始时,名为於菟的舞者在自己赤裸的上身绘上一个虎豹图案沿自己的村进行表演,并且挨家挨户的跳舞。“於菟”舞这种民俗活动流传历史悠久。

(一)青海土族於菟舞的文化朔源

关于“於菟”风俗的历史渊源,有很多种观点,民间也有多种说法。

“於菟”是一古词,早在《左传·宣公四年》中记载:楚人为乳谷,谓虎於菟。都乎村流传的"於菟"舞应为春秋时期的楚文化遗存。《汉书·地理志下》载:楚俗“信巫鬼,重淫祀”,由此可见楚国巫风之盛,较同期其他各国有过之而无不及。

“於菟”虽是属于楚风古舞,是楚人信巫崇虎的遗迹,那么怎么会流传地处青藏高原的青海一山村。有以下几个历史变迁可做依据。第一,从历史上看,同仁地区在古代为边关要地,也是兵家必争之地。据史书载,自秦汉以来,多有军队戍边屯田。第二,明初又有江南移民移居此地,这在五十年代末在年都乎村发掘大明时期的文物王廷义石碑就可作证。综合上述情况,"於菟"舞是随历史的变迁从江南楚地或楚人后裔巴人住地流传而来,在村民祭山神习俗中,由巫觋传承沿袭保留至今。是楚风舞蹈的活化石,也是楚文化遗产中的瑰宝。

(二)关于“於菟”舞

青海都乎村流传的"於菟"舞,应为春秋时期的楚文化遗存。此说除从名称断定外,还可以从楚国盛行巫风来考证。梁代江陵人宗懔编撰的《荆楚岁时记》中载,楚人逢年节有"门画与虎"避邪之习俗,此说虽不能完全说明楚人有无崇虎之情,但可以说明有以虎作为镇妖兽是一可信的证据。

二、青海土族於菟舞特色

於菟系古汉语,它的意思为老虎。在今天青海省同仁县的热贡地区一带,在他们认为,每年的阴历腊月二十日为“黑日”,这时的妖魔鬼怪就纷纷出来作乱,所以要举行跳於菟的祭祀活动,跳於菟也就是要模仿老虎的动作,这样来驱逐妖魔,保佑太平。

(一)青海土族於菟舞进行的流程

在举行跳於菟的前一夜,当地群众就要进行邦祭的活动。第一请神,在天亮时分,把二郎神请到庙里举行邦祭的人家里,在法师的带领下举行祭祀,在祭祀过程中,由法师挑选表演於菟的人员。在祭祀结束后,青年男女就可自由地唱起拉伊,这样就可以谈情说爱,长辈们就需要回避。

到了第二天下午的时候,这些男子就来到二郎神庙,自己脱去上衣,挽起裤腿,用锅灰在脸上包括身上绘上虎豹的斑纹,并用法师施过咒的白纸条扎在头发上,形成发怒状,好似猛虎狂怒的情形。当於菟们听到声音后,气势汹汹就冲出了神庙,奔扑村中。这时法师引路,村民跟随。在回来路上,大家燃起一堆火,让表演者从火上跳过去,这样妖魔邪恶已经除去。

(二)关于“於菟”舞蹈

“於菟”的舞蹈语汇与节奏相对单一,在整个舞蹈的主干动作是“垫步吸腿跳”,舞者双手持一条两米长的树棍,上身且手势动作较为简单。腿部动作也随其舞蹈情绪的发展、变化相适应。从“於菟”的舞蹈形态来看,是一种原始的兽舞在当代土族活动中的形态表现。这样拟兽舞与原始人的狩猎生活就紧密得相连,是一种最常见、最具有代表性的原始舞蹈形式。

三、青海土族於菟的传承意义及传承现状

(一)传承意义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於菟”舞民俗活动曾在隆务河流域部分村落中流传,现在仅在青海都乎村传承沿袭,且已处于濒危状态。保护“於菟”对展示土族传统文化的原创性和丰富性,增强土族的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自觉具有较大意义。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青海土族“於菟”舞现已经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青海土族於菟舞的传承现状。

在当今青海地区,保存着的“於菟舞”,是古老傩文化的载体。这一由宗教与艺术相结合,娱神与娱人相结合的古朴、原始、独特的舞蹈仪式,一直在民间传承,但现在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将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很好的传承,没有将文博和考古专业的人才引进,好多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的人才从事的却是一些销售工作,保护传承工作没有得到继续。

(三)形成政府主导,专业人才参与的共同保护

保护“於菟”对展示土族传统文化的原创性和丰富性,增强土族的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自觉具有较大意义。目前一些高校已经开设了文博专业和考古专业,应该大量的引进相关的专业人士对于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总之,青海土族於菟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其特有的一中象征寓意,这种文化需要传承下去,对于青海文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深远影响。青海土族於菟文化不仅对特定区域个体社会化具有较强的模塑意义,而且对阐释青海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等方面,彰显出其存在和延续的理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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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N].中国文化报,2012-02-27.

[4]杨志芳.从文化生态视角探讨非遗保护问题[J].学术交流,2014(04).

作者簡介:

樊雪丹(1988—),女,内蒙古人,本科,中级(馆员),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青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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