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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安贫”是坏习惯

时间:2024-05-21

文-王元涛

鼓励“安贫”是坏习惯

文-王元涛

关于金钱与幸福感,

理想的状态是,

有一分能力,

拥有一分金钱。

韩国三星老板李健熙的小女儿李允馨在纽约自杀时,已拥有近两亿美元的财产,就此,我们似乎可以理直气壮地论证说,金钱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感。可是,一句“贫贱夫妻百事哀”,又分明是千百年来无数前人切肤痛心的经验总结:失去金钱,所谓的幸福感也无由产生。

两亿美元巨额的金钱,为什么还无法给李允馨提供足以让她活下去的幸福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钱,并不是她靠自身能力获得的。作为外来之物,这两亿美元与她的生命本身从未相融过;相反,这两亿美元,恰恰带着家族的强烈意志与魔性能量,在肆意剥夺她的自由,压榨她的幸福,这就是秘密所在。

由此,我们也就明白了,所谓幸福,至少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这是幸福感的基础,属于金钱可操控范围。问题在于,人们对幸福的追求,更在乎第二个层面,如拥有爱,受尊重,心灵自由——这三条,仅靠金钱是无能为力的。正如大俗话所说,钱能买来房子,但买不来家;钱能买来随从,但买不来朋友;钱能买下全城的风筝,但买不来放风筝的心情。

这样一梳理,再来理解金钱与幸福感的关系,就很清晰了。你的能力太弱,或者能力没有得到基本的开发,连第一个层面的匮乏与恐惧问题都难以解决,那么,除了努力流汗拥抱金钱外,哪里还有闲工夫抱怨呢?金钱决定幸福感,对你而言就是绝对真理。你当然也可以视金钱如粪土,但你总该先有机会“视”过金钱才行啊。

同样,在幸福感的高阶领域,你一味迷信金钱的力量,那就是一种愚昧的自欺。我曾经长期迷惑浙江“泽熙证券市场操纵案”主角徐翔的人生选择。凭个人能力,他炒股票赚的钱已经八辈子花不完了,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甘当“黑手套”,为权势者火中取栗?按常理来说,一个人,如果有能力赚很多钱的话,自然也该有能力安顿好自己的幸福感,他为什么是个例外?现在想来,也许,一名赌徒的“幸福感”,是异于常人的,他迷恋用第一个层面的方式,生生砸出第二个层面的幸福感来,除了法律,谁又能挡得住他?

在我们的传统中,有一个最坏的习惯,就是不分层次地鼓励人们“安贫”。荒唐的时代里,连“越穷越光荣”这样的口号都喊出来过。说到底,如果一个社会不肯让大多数诚实劳动的人得到体面生活的幸福感,而只一味哄骗我们蔑视金钱,这就是非常下作的统御术了。

同理,很多人一旦察觉自己不幸福时,往往第一反应是谴责欲望,尤其是谴责对金钱的欲望。这也是不公平的。关于金钱与幸福感,理想的状态是,有一分能力,拥有一分金钱。但我们分明知道,理想状态从来不存在,而想认清自己能力的边界,则是相当困难的。因此,边界失守,欲望才不得不跳出来为非作歹,它自己也一肚子的委屈呢。

说起来,幸福感就是一个淘气鬼。比如一个乡下出身的孩子,能够在长春这种安静的城市安家落户,并且工作顺手,朋友靠谱,于是就会有很强烈很实在的幸福感;而另一个在长春出生长大的孩子,大学毕业后依然留在长春工作生活,泯然于众人,就十分地不甘心,总想折腾,要出国留学,要换到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安身。事实上,这就是我们心灵深处一度存在的幸福感差异,与金钱并没有很大的关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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