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邵道明
在辽东半岛有一家不大的乡镇企业——荣阳木材厂。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濒临倒闭。厂长于光年为使工厂“起死回生”,竟然在1991年初向社会招用童工,有的家长看到蝇头微利,不顾子女的健康成长,就迫不及待地把孩子往厂里送。就这样,荣阳木材厂一次就廉价雇用了7名12~16岁的男女童工。
在这些童工中,大多缺乏文化知识,没有经过专业及安全知识培训,所以,在劳动中或失去手臂,或失去脚腿,或被烧伤,或触电身亡……境况触目惊心。两年之中就有3名童工死于工伤。
最惨的,该是15岁的小强了。他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爸爸是个见钱眼开的人,觉得读书得不偿失,不如早干活挣钱。于是,他就让小强辍学,送他进了荣阳木材厂当小工人。可是,厂里的活儿都是大人干的,搬木头、拉木板、装卸货物……都是超体力的活。
厂里安排小强操作一台辗压木板用的机器。进厂时,师傅只给他讲了讲开关机器的操作方法,然后就让他自个儿干了。由于不懂技术,在劳动中,小强常常被机器划伤。
今年3月21日,厂方为了赶任务,小强晚上12点多还在加班,机器还在辗转不停,刺耳的机器声直震耳膜。小强已经有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超负荷的劳动大大地超过了一个少年所能承受的限度。他无精打采、眼花目眩,蓦地,觉得眼前一片漆黑,身体站立不稳,懵懵懂懂地昏倒在辗转的机器下,无情的辗压机在他稚嫩的身躯上重重地压下……鲜血染红了整台机器。
在我国,少年儿童是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1991年国务院第81号令,都对禁止使用童工作了专门性的规定,绝对禁止任何企业或个人招用童工劳动,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然而,该厂却知法犯法。
当地政府对这一事故非常重视,有关劳动部门、司法机关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对招用童工的荣阳木材厂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厂长于光年、小强的父亲和其他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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