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张宝顺
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青少年的具体利益,是当前共青团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团的三项社会职能之一。现在团内有一种看法,认为团的三项职能依次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而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是低层次的。还有少数同志经过去年的政治风波,在维权问题上表现出犹疑、观望、等待心理,影响着这项工作的发展。那么应该如何认识团作为青年的社会代表的职能和团的维权工作呢?我认为以下几点是不可忽略的。
首先,团的三项社会职能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助手和后备军职能表明了党与共青团之间特殊的、亲密的关系;青年社会代表的职能表明了团与青年之间的关系;而桥梁和纽带职能则表明了党政部门、共青团、青年社会群体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三个职能概括地表述了团的性质、团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在社会进步中所担负的任务,它们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削弱其中任何一项都会造成团的职能的残缺不全。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只有从自身特点出发,通过为青年服务,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同青年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广泛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把青年团结在自己周围,带领他们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从某种意义上说,青年是共青团的“母体”,如果团组织漠视青年利益,就势必脱离青年,党交给团的任务就无法在青年中落实,团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第二,维护青少年权益是社会现实生活对共青团的客观要求。同其它年龄段的社会群体相比,青年由于其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具有特殊的或具体的利益,面临着不同的社会问题。社会生活的现实,要求共青团能及时地反映青年的意见、愿望和呼声,使国家的有关决策能充分考虑青年的具体利益。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结构的调整,青少年权益被忽视、受侵害的情况增多了,青少年切身利益问题显得比以往更为丰富和复杂,青少年要求团组织代表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愿望也比以往更为迫切。因此,吁请社会关注青少年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越来越成为共青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团通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在党和青年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和沟通的渠道,有利于引导青年了解国情,正确认识在改革和建设中出现的暂时困难,有利于缓解青年的情绪,促进社会的稳定。
第三,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党对共青团的一贯要求。早在40年前,党中央在《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定》中就指出:“青年团应在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的基础上,经常地注意和努力为青年的特殊利益与切身需要服务。”党的十三大和不久前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都要求各群众团体“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党中央的一系列指示,为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证。
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首先应从具体工作做起。这些工作可以浓缩为六个字,即解决、表达、维护。所谓解决,是指在青年的学习与成才、恋爱与婚姻、文体与娱乐等方面有许多事情可以由团组织独立解决,需要我们直接为青年服务。所谓表达,是指那些团组织难于单独解决的青年的特殊问题和社会问题,只能采取表达的方法,积极参与有关青少年问题的决策过程,代表青年向党、政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反映、呼吁。所谓维护,主要是要求团组织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侵害青少年利益的现象,采取“维护”的方式,替青年说话,为青年撑腰。而这些方面的工作又需要我们通过法律渠道,组织渠道,舆论渠道和社会监督渠道去完成。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共青团既要做青年的代表,又要做党的助手。这两者在根本上是不矛盾的。因为青年的利益和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积极主动地代表维护青年具体利益的时候,不忘记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在重大、原则和全局问题上,头脑要清醒,立场要坚定。
第二,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不是共青团的唯一功能。团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放弃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功能。二者不可偏废。团不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就会脱离青年;同样不去教育和引导青年,也会失去先导核心作用。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对待青年的正当权益,努力满足青年的正当要求;另一方面不能一味迁就青年情绪,无条件迎合青年口味。要善于引导青年正确认识社会,通过正确的民主渠道表达意见。
第三,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不能纸上谈兵,要动真格的,要做实事,做难事。所谓做实事,就是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不要置自身优势和能力限度于不顾,贪“大”求“响”,该做的事没做,做不了的事却沾在手上,结果必然使工作受挫。所谓难事,就是要迎难而上,勇于碰硬,只要方向正确,再困难也要坚持。
近几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使团的社会职能日益完善,扩大了共青团的影响,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消化和缓解了部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今后,团的维权工作还要在体系、方法、手段、物质条件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团干部以更高的热情做一个青少年权益的代表者。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