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曲金良
“环中国海”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内涵及其保护
曲金良
地球上的“地中海”不止有南欧—西亚—北非所环绕的地中海,还有“东亚地中海”和“美洲地中海”等。“东亚地中海”又可分为“东南亚地中海”和“东北亚地中海”,其中心海域即国际上通称的“中国海”包括“东中国海”和“南中国海”。尽管近代以来“东中国海”和“南中国海”已不再全部由中国行使主权和管辖,但近代之前则基本上全部是中国“华夷秩序”和“朝贡体制”下的“中国文化圈”内海域;在“环中国海”区域的沿海、岛屿和海域水下,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海洋文化遗产,其主体是中国海洋文化遗产。如何认识这些遗产的价值和实施国家保护与国际合作保护,既服务于国家海洋权益和文化遗产安全,又服务于国际友好,是值得重视的学术问题和实践问题。
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海洋权益;文化安全;国际合作
“地中海”,是对所有被陆地环绕的海域的统称。但是,由于世界其他海域没有直接称名为“地中海”的,因此“地中海”才成了欧亚大陆西南部与非洲北部介于亚、非、欧三洲之间的广阔水域的专用名词。事实上,世界上可以看作是“地中海”的海域,至少还有“东亚地中海”,包括中国东部沿海暨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琉球群岛—台湾岛屿所环绕的“东北亚地中海”即黄渤海—东海,和南中国大陆—台湾岛—海南岛—中南半岛—马来群岛即菲律宾群岛和印度尼西亚群岛—东南亚群岛所环绕的“东南亚地中海”即南海;南北美洲之间的“美洲地中海”即加勒比海及墨西哥湾;较小区域的“地中海”还有欧洲北部的北海及波罗的海,东欧地区的黑海,西南亚地区的波斯湾,东北亚中国黑龙江与俄罗斯滨海地区东南部—朝鲜半岛东部(东面)—日本列岛西面所环绕的日本海(韩国主张称为东海,中国在清代黑龙江东部沿海地区被俄罗斯侵占之前称之为鲸海、南海)等。
人类海洋文化的主要区域,主要是在这些个大型和中小型的“地中海”区域发展起来的。其中环大型“地中海”的海洋文化区域大多涵括着环中小型“地中海”的区域,使环中小型“地中海”的海洋文化区域呈现为“亚区域”,也有不少环中小型“地中海”的区域有着自己更多的独立性特征。
“东亚地中海”,由“东北亚地中海”和“东南亚地中海”构成。“东北亚地中海”即黄渤海—东海,中国东部沿海暨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琉球群岛—台湾岛屿环绕着它,在长期的历史中形成了以中国文化元素为主体导向的“东北亚文化圈”;“东南亚地中海”即南海,南中国大陆—台湾岛—海南岛—中南半岛—马来群岛即菲律宾群岛和印度尼西亚群岛—东南亚群岛环绕着它,在长期的历史中形成了以中国文化元素为主体导向的“东南亚文化圈”。显然,“东北亚文化圈”和“东南亚文化圈”是“东亚文化圈”的两个子系统,或曰两个“亚圈”;两个子系统或曰两个“亚圈”的共同的核心层面、主导元素的基本属性而言,是中国文化。也就是说,“东亚文化圈”就其核心层面、主导元素的基本属性而言,是中国文化圈(亦称为“汉文化圈”或“儒家文化圈”)。中国文化圈,从其环中国海的地缘生成与发展条件和内涵而言,无疑可称为“中国海洋文明圈”。在中国海洋文明历史上,东亚地中海即环中国海起到了沟通、联结整个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交往的主体作用。中国文化、中国文明设若没有东亚地中海即环中国海,设若没有中国海洋文化、海洋文明,就不会有中国文化圈即“环中国海中国文化圈”,中国文化、中国文明就不会有幅员辽阔的海外发展空间,中国也就不会成为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幅员最为广大的文明国度。从这个意义上,“中国文化圈”就是“中国海洋文明圈”。
中国海洋文明的历史是架构在中国文明的整体之内的,中国海洋文明与内陆文明同构为整体的中国文明。这就是说,中国海洋文明的特征是,不但其自身的发展拥有自己本土文明的雄厚腹地优势,而且“吸纳”和“集聚”了海外周边地区的向海发展成果,并滋养、促进了海外周边地区的文明发展。东亚地区历史上形成的由中国历代中央王朝与边疆海外屏藩地区建构的“华夷秩序”和“封贡制度”,是中国文明自身和平、和谐、繁荣的吸引力和中国航海文明与当时这些海外地区航海文明互动的结果。这主要是通过环中国海即“东亚地中海”的区域互动实现的。
通过环“东亚地中海”即环中国海的区域互动实现的“中国文化圈”即中国海洋文明圈,至少包括这样一些基本内涵:
一是自先秦直到清末的整个历史时期,有一个以中国王朝为中心的由直辖区域和各自治区域共同构成的统一政治体制。
二是自先秦直到清末的整个历史时期,有一个以中国文化为中心的由主体区域和各自治区域民族文化共同构成的统一的核心文化体系,即汉文化或曰儒家文化体系。
三是自先秦直到清末的整个历史时期,有一个以中国大陆沿海与海外地区共同构成的海洋交通网络,穿梭往来着封贡使团、贸易商人、宗教传人、文化使者等乘坐的万千航船。
四是自汉唐之后直至清末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一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实施着统一的王朝体系,使用着同样的中国文字、同样的中国历法、相应的百官制度;甚至在中国本土和朝鲜半岛、琉球群岛、中南半岛最为紧密的统一体圈层内,通行着同样的姓氏家族和亲姻伦理秩序,形成同样的礼仪之邦。
五是直到今天,这一环海文明圈仍然显示出其基于历史文化积淀,其现代国家关系和民间交往具有更多的“同根”认同、更多的亲情。
作为“中国海洋文明圈”的主体中心,中国历史上以“中原王朝”作为统一政体和文化体的向海发展,包括海洋发展和海外发展,在先秦秦汉,主要是在北方的环渤海—黄海—东海区域,亦即“东北亚地中海”区域。秦汉以降,环南海的中国大陆地区、海南岛地区、中南半岛地区及其南部群岛地区,大部分成为中国中央王朝的直辖地区和属国地区,“东南亚地中海”因而成为了中国文化圈的南部地区。
在环“东北亚地中海”即渤海—黄海—东海区域的海洋文明中,山东半岛地区作为历史上中原王朝中心的构成地区,是中国文明中心最直接的沿海地带和海上门户,是中国文明中心彰显海洋特色历史最早的地区。山东半岛位于黄、渤海之间,是中国最大的半岛,三面环海,通过海路连通辽东半岛、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
中国海洋文化的南海文化区,从秦汉时代开始进入中央王朝视野;自此逐渐形成了中国海洋文化的环南中国海亦即环“东南亚地中海”的文化圈,我们可称之为“南中国海文化圈”。
秦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中央集权制之后,普遍推行郡县制。《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十六年(前221)……秦初并天下……今海内赖宗庙神灵一统,皆为郡县……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后又在今河套地区建九原郡,在两广地区和中南半岛地区设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全国共40郡。其中南海在今广东,桂林在今广西,象郡在今越南。南海地区三郡设置于始皇三十三年(前214),自此为“南中国海文化圈”的形成打下了由中央王朝直辖的基础。
汉承秦制,各地区仍以郡县置;郡县既多,其上又置州。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平南越国,在原南越国地方设交州,为汉代十三州之一,也是汉朝最南部的疆域。交州设有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共九个郡,其中在今越南设置的是三郡:交趾(一作交址,今越南东京,即越南北部)、九真(今越南中北部)、日南(郡治今越南顺化以南,即越南中部及南方一部分),共五十六县。州治在交址郡龙编(今越南北宁省)。
自秦汉之后,直到清朝晚期,尽管中南半岛上各地区政权时叛时服,但整体上都属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的命官直辖或册封自治地区,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南中国海文明圈”亦即“东南亚中国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汉代南方海上丝绸之路开通。汉代的徐闻(今广东省雷州半岛南端)、合浦(今广西合浦东)、番禺(今广州)等,已经成了连通东南亚、南亚之远洋航线上的主要港口,珠厓、儋耳二郡(今海南岛)成为重要的海上津梁。中南半岛上的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五十六县,是汉朝政府南方海上丝绸之路上最前沿的直辖地区。当时南方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海洋网络和航海活动区域,主要是南海和泛南海区域,对岭南发展、中外商贸、海外和平区域环境的形成作用重大。合浦采珠业的发展,也为这一海洋区域的商贸活动注入活力;与岭南、南海诸国的珍宝、珍禽异兽、异香美木、佳果等的贸易,形成了亮丽的南海海上丝路航线和中外海洋贸易景观。对此,《汉书·地理志》等史籍有较详细的记载。
《汉书·地理志》载:“自日南(今越南顺化)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Kanci,又作建支,即印度马德拉斯南的Conjeeveram),民俗若与珠厓(海南岛)相类……黄支之南,有已程不国(印度科脱伦或斯里兰卡),汉之译使自此还矣。”此为中国于约2000年前即远航印尼、缅甸、印度与斯里兰卡的最早记载。
海上交通、海上贸易、海上往来,建构了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的“南中国海文明圈”亦即“东南亚中国文化圈”在中国本土和中南半岛地区的巩固和丰富,并继续向马来群岛地区推进和发展的基本内容。
南中国海的东部和南部,是主要由菲律宾群岛和印度尼西亚群岛构成的马来群岛。马来群岛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群岛,由二万多个岛屿组成,散布于印度洋和太平洋之间,并临近澳大利亚及南太平洋群岛。马来群岛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东帝汶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分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历史上大部分与中国本土通过南海海路结成了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网络,大多是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附属王国地区,不仅其国王遣陪臣朝贡中国中原王朝梯航不断,不少国王并亲到中央王朝入贡,朝觐皇帝。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也多有海商或移民侨迁这些地区,有不少地区是华人集中居住生活的地区。如南中国海与印度洋之间的马六甲海峡地区,是中国本土海商和群岛当地海商联通南海丝绸之路并向印度洋(历史上称之为“西洋”)地区拓展,与来自印度半岛、环阿拉伯海、环波斯湾地区的印度洋航海文化相互对接的必经之路,因而是华侨华人聚居最为集中的地区,至今依然。现代国家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海峡南口,就是以华人为主体人口的国家,华人占其总人口的75%。
中国海的海域,以南海最大,位置最南,岛屿星罗棋布,其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个群岛,以东、西、南三群岛最为重要,在国防上、交通上、经济上、国家综合海洋权益上,都十分重要。就国防上来说,三沙群岛是中国南方海防要地,为巩固中国南疆之重要前哨;就交通上来说,三沙群岛地处亚欧航路要冲,东通日本、美国,西达越南、印度、欧洲,南趋南洋澳洲诸国,是商旅往来要道,东西文明交流枢纽;就经济上而言,三沙群岛之渔产、盐业、磷酸矿产、石油蕴藏均极为丰富。
南海及其东、西、中、南四大群岛,自秦始皇之世即开始纳入中国王朝直辖或自治地区版图,秦汉以降,代有经营。近代以降,南海外缘岛屿地区和中南半岛地区先后被西方殖民,大多自此脱离中国,西方殖民时代结束过程中、结束后多成为独立国家。尽管中国政府承认其各自的独立,但中国政府没有让与其岛屿、海域的义务,中国没有一滴海水是多余的。现在一些相关国家主张对其中一些岛屿和海域拥有主权,自然是对中国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侵犯。现在的中国早已不是洋务派亦即洋奴派胁持朝政、唯唯诺诺、任人宰割的近代殖民地半殖民地,对相关小国的侵犯、对并不相干的大国的干涉,中国人民是不会容忍的。
这是中国沿海渔民文化生存发展的空间所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所在,商舶航海网络拓展的空间所在,国家南海海洋权益的行使空间所在,也是中国和平、和谐文化在现代条件下发挥其应有的世界影响力的前沿阵地所在。
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空间范围,不仅包括“环中国海”的内缘的海洋文化遗产,而且也包括“环中国海”外缘的海洋文化遗产。也就是说,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整体空间边界,是由“环中国海”的内缘和外缘共同构成的海—陆空间范围的海洋文化遗产。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整体内涵边界,就是环绕中国海这一海洋空间,中华民族在与海外民族跨海互动中作为文化主体利用海洋所创造和积淀下来的文化存在。
在这一“环中国海”海—陆空间内,在长期的历史时期,中国一直是最大的内陆文明大国和海洋文明大国,一直对“环中国海”外缘周边国家产生着巨大的辐射影响力,并由此不但在政治上构成了历史上东亚世界直到近代才解体的以中国政治为中心的庞大的中外朝贡政体,而且也在文化上形成了“环中国海”以中国文化为中心的庞大的“中国文化圈”,在经济上形成了“环中国海”(并由此连通了“环印度洋”和“环地中海”)以中国经济为中心、以中国商品为大宗的庞大的中外“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网络。这种“环中国海”中外之间的政治互动、经济互连、文化互通,都是通过长期历史上一直梯航不断的中外海上往来实现的。而无容置疑的是,这种长期历史上中外之间的政治互动、经济互连、文化互通,一方面从质(内涵性质)上都是以中国大陆历代中原王朝为主导,按照中国大陆历代中原王朝的对外经略政策和中外宗藩体制及其朝贡制度而施行的;另一方面,由于“环中国海”长期历史上的中外航海一直以中国为“轴心”,由于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大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遍布沿海的港口和辽阔的幅员腹地,因此从量(无论是历时的还是共时的)而言,中外航海文化的主体是中国航海文化,以此为主要构成的中外线性海洋文化遗产,即“海上文化线路遗产”,主体上也是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也就是说,环中国海海洋文化历史的中心是中国,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的主体属于中国。
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其重大价值不仅仅在于人们常说的作为文物、遗迹本身所具有的具体的历史、科学与艺术三大价值,对于中国来说,更在于其作为文化遗产整体价值的四大重要方面:
其一,它是彰显中国不但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内陆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海洋大国的整体历史见证,是揭示长期以来被遮蔽、被误读、被扭曲的中国海洋文明历史、重塑中国历史观的“现实存在”的事实基础。
其二,它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国家战略的重要资源。中华海洋传统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有机构成。缺失了这一有机构成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是不完整的,而且近代以来已经被批判、抛弃得支离破碎。长期以来,人们一提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就是内陆农耕文化,而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以中国海洋文化为中心为主体的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却是中华民族自身并通过与海外世界的海上交流而形成的长期的、广泛分布的大面积、大容量文化积存,只要正视它的存在,就会重视它的价值,就会形成保护它、传承它,在当代条件下弘扬其精神、利用其价值、促进其发展的文化自觉。只有这样的全面、整体意义上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国家战略,才会带来中华文化全面、整体的复兴和繁荣。
其三,它是中国海洋发展国家战略中海洋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内涵。国家海洋战略包括海洋政治战略、海洋经济战略和海洋文化战略,细分包括对内和谐海洋、对外和平海洋秩序的构建,海洋防卫军事力量的加强,海洋权益的维护,海洋科技的创新,海洋环境的治理,海洋产业的发展,海洋文化资源(包括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与当代海洋文化的创新繁荣,等等。其中海洋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其意义不仅在于对增强民族海洋意识、强化国家海洋历史与文化认同、提高国民建设海洋强国的历史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发展繁荣当代海洋文化、对内构建海洋和谐社会、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意义,还在于在很大程度上,它对于国家对外构建海洋和平秩序的战略价值。以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为中心和主体的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不仅蕴藏分布在环中国海“内侧”的中国沿海、岛屿和水下,而且广泛、大量分布在环中国海“外侧”亦即“外围”的东北亚与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广泛、大量分布蕴藏的具有中国文化属性的海洋文化遗产,总体上彰显的是中国文化作为和谐、和平、与邻为伴、与邻为善的礼仪之邦文化的基本内涵,见证着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民的祖先与中国本土友好交往交流,长期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互动,构建和维护着东亚和平秩序的悠久历史。历史不应被忘记,历史会昭示后人。如何充分保护和尊重这些海洋文化遗产,如何充分尊重和善于汲取古代先人构建东亚海洋和平与和谐秩序的历史智慧,对于今天的东亚乃至整个世界的海洋和平秩序构建,是最具基础性、真实性、形象性,最具说服力因而最具启发性和感召力的“教科书”。
其四,它是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国家海洋权益的事实依据,因而也是法理依据。法理的基础是事实和在事实面前的公正。由于无论是在东中国海还是南中国海的不少岛屿与海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都存在着外围国家与我国的海洋主权和相关权益争议,而作为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的中心和主体的中国海洋文化遗产,在这些争议岛屿与海域都有广泛、大量的分布,因而充分认识和重视这些中国海洋文化遗产在这些岛屿和海域中的历史“先占性”和长期拥有性,对于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国家海洋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意义。事实上我国学者和我国政府已经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但由于对这些遗产的发掘和掌握尚不充分,加之思维空间尚未放开,理念模式尚多局限,对这些遗产的价值的利用与发挥尚不到位(例如中日钓鱼岛之争,如果我国将历史上的中琉封贡海路作为中国的海上文化线路遗产加以“申遗”和“保护”,或可改变与日“只争一岛”的局限;中越北部湾划界,如果将中国沿海渔民所有的传统渔场——这是中国沿海渔民和海洋捕捞业的生命线——作为“历史水域”加以管理保护,北部湾中国沿海渔民或即不至于大量“失海”“失渔”;对南沙群岛,如果我国政府对该群岛及附近海域水上水下文化遗产实施保护,或可改变周边国家与我国的争端局面)。以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为主体的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对于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国家海洋权益和我国沿海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权利,对于国计民生,都具有不可低估的重大价值。
我国海洋文化遗产具有如上多方面的重要价值,广泛分布在环中国海的广大海—陆空间内,但其“生存”状况却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威胁、破坏乃至大量损灭,其整体现状令人堪忧。尤其是,随着新世纪“海洋时代”的来临和全球性海洋竞争白热化态势的出现,我国的海洋权益的维护包括海洋文化遗产安全的保护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挑战。由于作为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的中心和主体的中国海洋文化遗产广泛、大量分布在一些与环中国海周边国家存在主权和权益争议的岛屿和海域,而这些岛屿和海域大多已被周边国家和地区实际控制,他们一方面作为政府行为,为了“证明”其“主权”和其他“权益”的归属及其“存在”,遮蔽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历史存在,故意破坏、铲除具有中国属性的海洋文化遗产,建筑他们自己的现代海洋实施,或改头换面为他们“自己的”海洋“遗产”,从而导致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损灭。一方面由于其遗产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的不够完善,也由于中国属性海洋文化遗产的“价值连城”,作为其政府行为,往往与国际上“先进的”海底捞宝公司“合作”藉以分赃获利;作为民间行为,则肆意偷盗、抢挖破坏和贩卖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从而导致中国海洋文化遗产的损灭。
尽管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海洋大国,历史上连通海外世界的海上文化线路有多条,但至今中国尚乏对海洋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广泛重视,至今没有专门的系统研究和作为国家行为、跨国合作行为的“世遗”申报。
重视研究和保护中国与环中国海区域包括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琉球群岛、东南亚地区之间以及非、欧之间跨海连结的一条条海上“文化线路”,对于丰富世人关于“中国文化”既包括中国内陆文化也包括中国海洋文化的历史内涵的了解和认同,认知中国海洋文化在中国文化对外跨海交流、对外辐射影响和构建东亚中国文化圈中的作用,强化国人在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中既重视内陆文化遗产保护也重视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理念,切实加强我国文化遗产的全面系统保护包括跨国合作保护与价值利用,都具有不容忽视、不可替代的意义。
我国海洋文化遗产的系统研究与保护的亟需任务至少有四:
首先,是摸清我国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的家底,阐明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的内涵,为学术界今后开展多学科的全面、系统、立体研究和政府的全面、系统、立体保护奠定基础。毋庸讳言,我国学术界对环中国海海洋文化的全面系统研究尚未开始,更遑论立体、深入。连全面整体的基本家底尚不掌握,自然谈不上对其全面整体的评价和利用。目前,对于大多海域的水下文化遗产来说,由于水下考古探测人员、探测技术和海洋设备条件的限制,大量信息还多靠走访渔民等“采风”调查所得,发现最多的是“疑存”,其在茫茫大海中具体方位何在、其具体海况如何、其遗产内容、状况到底怎样,因多种条件限制,目前尚未得到海洋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广泛支持,要使“疑存”成为真正掌握并得到保护的“遗存”,还有很远的距离。今后的海洋水下考古,更为需要的,还在于取得海洋科学与工程技术的广泛支持,并且从长远看,海洋水下考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必须从与海洋科学与工程技术结合的海洋文理工交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入手。
其次,是梳理、复原我国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的“文化线路”及其“文化空间”,为国家实施“海上文化线路遗产”的“申遗”保护和跨国保护与利用提供决策参考方案。海洋文化遗产大多是由一个个遗产“点”组成“线”和“面”而构成“文化线路”及其“文化空间”的,其构成“海上文化线路”和“海上文化空间”的价值远远比其作为一个“点”的价值大得多。比如“南海一号”,它作为“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现在阳江,而其在南海中的原址海域、与其相关相连的其他海域水下和岛上岸上海洋文化遗产的一个个“点”的连成一线(甚或多线)、连成一片(甚或多片),对其整体内涵进行全面揭示和系统呈现、对其整体规划保护和价值利用,无疑是价值增大、成本较小的。
三是国家对环中国海我国海洋文化遗产实行全面有效管理保护,进而服务于保障海洋权益和文化遗产安全的国家战略。我国海洋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家重视对海洋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目前还处于作为“水下文化遗产”的意义层面,与海滨海岸和岛屿上的“海洋文化遗产”尚处于理念上和管理上的分割状态,这是“文化遗产”和“海洋文化遗产”理念与观念存在缺陷、着眼于考古发掘技术手段和文物保护技术要求上的差异的结果。全面、系统地揭示与阐释我国海洋文化遗产遗存的价值内涵,强化社会和文物部门对岸上和水下“海洋文化遗产”的整体、系统认识,从而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建构整体、系统的管理保护与价值利用机制,以国家行为维护我国文化遗产资源的安全和相关海洋权益的安全,是学界和政府理应担负的重大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四是揭示和彰显中国作为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海洋大国的丰厚海洋文化积淀,提升国民的海洋文化主体意识,重塑国人的中国历史观和中国文化观,包括海洋史观和海洋文化观,为促进中国文化包括海洋文化全面发展繁荣提供历史的和文化的认同基础,从而服务于国家文化战略和海洋战略发展。长期以来国人大多对中国的海洋文明历史重视不够,尤其是近代以来在知识界“拿来”西方“精英”理论作为“经典”并长期占据教科书话语权的影响下(如黑格尔《历史哲学》,其中就阐述了只有西方文化才是海洋文化、中国没有海洋文化的“高论”),“西方文化是海洋文化”而“中国文化是农耕文化”、“海洋文化开放开拓开明先进”而“农耕文化保守封闭愚昧落后”几乎成为国人的“共识”,从而导致国人往往对于中国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有一种“己不如人”的自卑心态和自残意识,动辄对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口诛笔伐,自我矮化,自惭形秽。尽管多年来中央一直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纳入国家战略决策,理论战线也不断加以阐述和倡导,但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海洋文化内涵,还强调得不多,重视得不够,还没有形成国民的海洋文化主体自觉。我国海洋文化遗产的系统研究与保护,就是要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发掘以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为中心、主体的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研究认识其丰富内涵,进而揭示、阐明其作为中国文化有机构成的丰富存在和重要价值,以扭转长期以来被扭曲的中国海洋文明历史观念,增强国民对自己国家、民族文化整体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进而促进中国当代海洋文化的健康发展和全面意义上的中国当代文化的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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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0X(2011)04-0022-06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海洋文化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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