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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尊重农民意愿的知行派

时间:2024-04-24

本刊评论员

贵州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进程已过半,时间越来越紧迫。在这样一个非常特殊的关键阶段,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与否,是决定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的减贫实践充分证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硬仗打得好的地方,党群、干群关系也非常融洽、和谐,脱贫攻坚工作的群众认可度就高。实践证明,“尊重农民意愿”的为民情怀和治理智慧,夯实了群众认可度的民意基础。

在“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工作安排中,贵州强调“调整产业结构要深入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尊重农民意愿,严禁简单粗暴、强迫命令”,并一如既往要求“大力发扬抓具体抓深入的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些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式上的迫切之辞,是维护和构建良好党群、干群关系的基本方法论,其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的落实情况,可以清晰反映地方干部作风和治理能力,也是3个月“窗口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支撑可持续稳定脱贫和高质量脱贫角度看,一个聚焦点是产业培育。不管是进城农民的“工业化生存”,还是守着土地的农村群众开创农业产业化道路,都是希望开拓市场空间和撬动产业资源,稳住创业就业促增收的阵脚。在成功的产业培育特别是减贫产业探索过程中,是干部群众的共同力量在产生作用,但需要清醒认识到的问题是,这种共同力量,前提一定是尊重群众意愿,因为群众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日子。

直接和农民打交道的“三农”领域工作,最忌讳的就是违背农民意愿搞冒进行动,即使农民意愿暂时与眼下部署有差距,基层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也不能以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方式获取“违心的认同”。违背农民意愿以强制手段“推动工作”带来的情绪反弹,势必伤害党群、干群关系,导致一些工作失去群众基础而无法长久持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紧张的冲刺时期,更要与农民群众心交心,避免干群对立情绪的出现。

具体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各环节,尊重农民意愿是必备的干部素质。农村产业结构和面貌的革命性变化,是一个产业形态不断重塑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农村群众也要尽快适应时代变革和市场形势的潮流。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农村群众对这些潮流的认识,需要我们的干部耐心解释和引导,操之过急往往得不偿失。农民意愿也常常会有一个转变历程,尊重农民意愿有利于促成这种转变,逐步达成干群意见一致,最终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融洽干群关系。有这种干群关系助力,推动、落实各项产业规划就会事半功倍。

农民意愿改变意味着观念、理念的变化。受长期较为传统的生产方式影响,贵州不少地区农民群众市场意识不足,特别是现在的“硬骨头”地区,贫困痼疾有其深层次思想根源,这本身就是一个攻坚点,促进改变,肯定不容易。在地理环境偏僻、资源基础薄弱等不利条件制约下,让农民群众在短时间内看到发展前景,需要做若干扎实的解释和示范引导工作。知易行难,不下功夫搞调查研究、不踏实抓具体抓深入,这些工作就难有起色,“尊重群众意愿”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

违背群众意愿而行,大多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使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侵害群众意愿、群众利益的腐蚀剂。在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推进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很多问题,大多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有关,因此,越到关键时刻,越要坚决克服这种不良风气。做“尊重群众意愿”的知行派,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放下身段,倾听群众心声,吸收群众意见建议,为制定和实施决策部署、产业规划打好务实可靠的民意基础,唯此方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创造不畏历史检验、深得人民认可的减贫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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