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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与私

时间:2024-05-21

龚同文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某机关的集体宿舍里,两位年青的单身汉,进行了一场有趣的对话:

甲:你今天到哪里去了?

乙:逛公园去了。

甲:你怎么去的?

乙:是坐公共汽车去的。

甲:是不是到你女朋友家里吃的午饭?

乙:不,在街道公共食堂吃的,她一家人都在公共食堂里吃饭。

甲:坐公共汽车,逛公园,到公共食堂吃饭,这个公字多有意思!

乙:我们搞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就是要大公无私。像马雅可夫斯基说的那样:“公社啊!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除了——牙刷”(“列入议事日程吧”)。

甲:除了“牙刷”再没有私人的东西了吗?还有脚踏车、衣服、钢笔、手表、茶杯……,这些不都是私人有的吗?工厂、商店、铁路、公路、学校都是公有的,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也是公有的;但是生活资料应当永远是私有的。譬如私人住宅、私人汽车,是不是应当发展呢?

乙:原则上我们不反对生活资料私有,但是我不赞成发展私人住宅和私人汽车;我主张发展公共住宅和公共汽车。关于衣、食、住、行、用,衣服当然应该归个人所有,用具,如茶碗、钢笔、手表以及必要的文化娱乐用品,也应当归个人所有,用起来方便;但桌子、凳子、橱子等物件,就应当和公共住宅一样归公有。现在个人买家具,当然是允许的,但是,我看这不是我们的发展方向。吃饭有公共食堂,个人就不必置办炊具,这样算来,所谓生活资料的私有部分,也就不很多了。马雅可夫斯基说的“除了——牙刷”是一种共产主义精神。

甲:你是想把生活资料能够公有的部分,都实行公有化,这是不是违背马列主义的原则?

乙:马列主义的原则是社会主义时期——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到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我说的是到共产主义社会实行“按需分配“的时候,应当把生活资料的什么东西分配给个人,把什么东西作为公有,采取什么方法便于更好地、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以便满足社全成员日益增长的需要。

甲:你说的是将来,这和现在有什么关系呢?现在到底应当怎么办?

乙:当然不能把将来和现在不加区别,但是必须把现在和将来联系起来想问题;因为我们是从现在一一步地走向将来。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将来——共产主义社会,并没有隔着一座万里长城。我们应当考虑:提高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方法是什么呢?是仅仅靠增加个人的工资,让工人、农民(公社社员)有多余的钱,储蓄起来去建造私人住宅,购买私人小汽车吗?我看不应当这样。我认为,除了使工人农民(公社社员)的个人收入逐步有所增加以外,应当着重发展公共住宅、公共汽车,办好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俱乐部、医院、敬老院、体育场、图书馆 ……这些都是集体福利事业。这些集体福利事业,包含着每个人应当得到的个人利益,并且便于培养人们的共产主义精神。

甲:你说的有道理,但是你现在还是单身汉,假若你结了婚以后,不是要建立小家庭吗?有了小家庭,你的想法可能会改变的。

乙:不,我想是不会改变的。我不以为结了婚,就该把自己关在小家庭的圈子里。我不赞成把家庭作为生活单位的观点。

甲:你是不是主张消灭家庭?

乙:这个问题一下子说不清楚。可是,我常常想这个问题。我认为,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人类最美好的理想。到那个时候,人们再也不必为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操心了;孩子由社会教养,不是由父母教养。而父母年老了,由社会供养,不是由子女奉养。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经济上互相依赖的关系,完全消失了,但是夫妻之间和父母子女之间则会永远保存着这种关系;夫妻之间纯碎是爱情的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由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

甲:这样算不算消灭了家庭呢?

乙:这样就把原来作为经济单位的旧式家庭消灭了。剩下来的夫妻关系:夫妻只是住在一起,工作、学习不一定在一起,因而吃饭也不一定在一起。而父母和子女的经常往来是会保持下来的,但是未必常年生活在一起。如果说这是新式的家庭也未尝不可,然而,这已经不足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了。作为生产单位、消费单位、教育单位的家庭的职能都消失之后,也就不再是社会组织的细胞了。

甲:你这种大胆的设想很好,可是人们总是愿意有个小家庭,喜欢家庭的温暖,享受“天伦”之乐。

乙:人们多年来的生活习惯,形成了种种很顽固的偏见。但是,这种偏见终究要随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发展,随着人们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水平的提高而被克服的。总全有那样一天,人们不再以家庭之乐为满足。事实上,现在有许多人,特别是职工群众,业余的集体活动已经很多,而在家庭中活动的时间很少。除了集体生产之外,人们将从集体活动中得到更多的快乐。和集体活动相对立的“一人一户”的单独活动,将会逐步减少。

甲:你上面提到的马雅可夫斯基那一首诗还有这样两句:“两个人的幸福,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幸福,要把个人和阶级牢牢地焊在一起。”你在追求女朋友,追求爱情,不是追求两个人的幸福吗?

乙:你不能把问题作机械的、片面的理解。谁也不能否认,生活中需要两性间爱情的幸福;但是,这只是我们全部生活中的一个不大的组成部分,她不可能,也不应该占去我们过多的精力,即便是业余时间也不能都放到谈情说爱方面去。何况夫妻生活本来就不应当是那样单调的。

甲:我看你对爱情的理解是不深刻的!爱情是自私的,排它性的;她需要占有整个的你,起码要占有你全部的业余时间。她让你单独和她在一起,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如何办?

乙:这个问题也难以一下子说清楚,可是我坚信,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的改变,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方式、思想、心理、感情和好恶也必然会改变。这种改变是使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决不会相反。不要误会,我并不反对爱人要有单独相处的时间,也不反对一个人有单独学习或者休息娱乐的时间。生活上“大集体小自由的原则”到共产主义社会还是适用的。

甲:我看,你是赞成消灭家庭的!

乙:赞成与否是属于主观方面的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一切具体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那末,家庭也将是这样: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出来,也必然在另外的历史条件下归于消 亡(不是人为的消灭)。当然,到底是不是这样,咱们以后可以再研究。(他找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请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篇文章中怎么说的:“这样,我们现在关于资本主义生产行将消灭以后两性关系形式所能推想的,主要是属于否定的性质,大部限于即将要消灭的东西。但是将会出现什么新的东西呢?这要取决于成长起来的新的一代人:即取决于在生活中再不须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的手段去购买妇女的男子,和除了真实的爱情以外,再不须为了其他某种动机而委身于男子,或因对经济后果的恐惧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的女子。当这样的人一经出现,对于今日认为他们所应当做的一切,他们将会置之不理,他们自己会知道他们应当怎样行动,他们自己也会造成与此相适应的关于每一个人行为的典论——如此而已。”

甲:恩格斯的话当然不错,可是恩格斯并没有说消灭家庭,而且主张一夫一妻制。

乙:好吧,以后咱们再来研究研究恩格斯这篇著作。同时还要从我们这新的一代——我们二十几岁的人,是属于新的一代的——从我们这一代人的实际生活中去创造出最幸福,最美好的生活方式。当然,新思想,新习惯,新生活,新的道德观念形成的过程,必然是对过去的陈腐的偏见和恶习进行激烈斗争的过程,这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场斗争,是共产主义革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甲: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共产主义革命,你说错了。

乙:不,我是说继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之后,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革命;而且应当把社会主义革命看成共产主义革命的一个初级阶段。我们现在就应当用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精神来教育人民,在努力发展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同时,还要积极发展公共福利事业,积极提倡共产主义精神。我恨那个可怜的私字,共产主义社会将要在人们的语言中,把这个私字消灭掉。

甲:你说过将来还保持一部分生活资料归私有?!

乙:集体和个体是对立的统一,个体永远存在,一部分生活资料归个体所有,或者说归个体消费,也将会永远存在。用个体消费或个体所有,来代替私有这个名词,可能是恰当的。

夜已深了,他们并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乙对自己的意见是否完全正确也没有十分的把握。他们以后还会讨论的。我想,作为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或者是作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应当在自己的思想上开辟一个海阔天空的境界,应当自觉地从阶级偏见和习惯势力的束缚之下解放出来,应当把眼光放得更远大一点。早在一八四八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里指出过:“让那些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革命中只会失去自己颈上的一条锁链。他们所获得的却是整个世界。”上面提到的那位青年同志,已经在用共产主义革命的观点,敲打着旧世界在意识形态方面所留下的锁链,设想着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飞跃前进的过程中,逐步地把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变成事实。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倾听着这位青年同志的那种大胆而又富有思想性的谈话,我愿意和同志们一起参加这场有意义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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