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丁华
近来,报纸杂志揭发了某些机关、单位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使用不合理和浪费人材的现象。这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几年来,我直接参与了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深深感到在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缺点。在这里愿意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来同有关方面商讨。根据现有的材料,对工科毕业生分配、使用不合理的情况比较多。因此,我所谈的也着重在这个方面。
一
首先来谈一谈分配、使用高等毕业生工作中的缺点。
我们在分配工作中的缺点是,在有制分配计划时,特别是对于某些新的专业的毕业生的分配,由于对毕业生所学专业的用途缺乏系统的、认真的研究,对用人部门的业务缺乏必要的了解。曾经有过将个别专业的毕业生分配错了的事件。例如,一九五三年暑期由于不了解东北工学院电机制造专业部分毕业生是专为开关制造厂培养的,而当作一般电机制造专业的毕业生分配了工作。在分配工作中,也没有很好地向用人部门介绍毕业生专业的用途,以便于他们更好地考虑分配毕业生的工作。工作中也还有疏忽大意、粗枝大叶的现象。例如曾把专业名称弄错了因而造成某些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在对于分配、使用不合理的毕业生的工作调整方面,也有不少缺点。对某些毕业生工作的调整,态度不够坚决;也没有很好地将我们所了解到的浪费人材的现象及时反映到有关方面,以促使各方面的重视。
用人部门对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使用,也是有缺点的。这种缺点虽然不是大量的,但是相当严重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关于提高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分配的计划性问题。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使用不合理和浪费人材的现象,常常是由于有些部门所提毕业生需要计划和配备计划不准确而产生的。不少的用人单位提出的毕业生需要计划,往往不能反映实际的需要情况。有的是由于对实际情况还不了解,有的是认为反正在实际分配时要削减,不如多提一些。有的用人部门对于所属各单位的实际需要情况了解不够,在配备毕业生时,对需要少的配备多了,而对需要多的却配备少了;迫切需要某个专业的毕业生的单位,没有分配人去,而对目前不需要人的,反而分配去了(或分配的比例太不切实际)。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两个工程公司,同在一个城市,又属于同一个中央部门的专业局。一个公司分配学暖气通风的毕业生改行作了别的工作;另一个公司由于没有学暖气通风的毕业生,却分配了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改行作暖气通风工作。高等学校助教的配备,也有类似的情况,如某个学校测量专修科已经抵消,还为这个专修科配备助教。也有些用人部门对于重点建设的厂矿的实际需要情况了解不够,过多地配备毕业生给这些厂矿,或过早地配备生产准备人员,都曾经造成相当严重的积压人材的现象。
不可否认,我们在计划工作方面经验不足,困难很多。但是,如果我们对于实际需要情况注意进行认真的了解,前述的那些不合理现象不是不可能减少和避免的。各用人单位今后在毕业生分配工作中应该切实改进需要计划和配备计划的拟订工作。计划性提高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仅可以减少浪费人材的现象,还可以适当地减轻缺乏专业人材的紧张情况。
有的用人单位对于本单位需要的人数心中无底。首长地提出需要计划。有的
用人单位唯恐要不到干部,把目前不需要而其他单位迫切需耍的毕业生“储备”起来。有的用人单位不必要地多用人,如用一个人就可以的,要用两个人。自然,这就谈不到甚么计划性了。很自然,不合理使用和浪费人材的现象便随之而产生了。
第二,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用途同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的问题。我认为,只要能认真地研究毕业生所学专业的用途和本单位业务所需的工科,并注意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就可以减少或避免分配、使用不合理和浪费人材的现象。过去,有的单位往往对毕业生专业用途研究不但或仅从专业名称顾名思义地来分配毕业生的工作;有的单位对于本单位业务所需的工种缺乏细致的研究。仅仅罢统地考虑要配备多少学机械或学土木的毕业生。这样分配的结果,有的毕业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的实际需要就结合不上,因而浪费了人材。
不能认为这些缺点的产生是由于“缺乏经验、业务不熟悉”。产生这些缺点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不好好学习、不认真调查研究的官僚主义作风。用人的单位一般都有许多有经验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如果吸收他们参加分配工作。或者虚心地徵询一下他们的意见,就完全有可能比较深入地了解毕业生所学专业的用途,并根据业务的需要来分配毕业生的工作。有的同志认为,高等学校毕业生是“通材”,只须按照机械、电机等大类分配工作就可以。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他们没有认识到,在现代化的工业建设中,科学技术的分工是十分复杂的,只有根据科学技术的分工来考虑专业人材的使用,才有可能更好地利用科学技术。今后,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日益细致和完善,工业建设的技术工科越来越复杂。因此,只有深入研究专业用途,了解业务的需要,慎重、细微地考虑分配毕业生的工作,才能避免或减少浪费人材的现象。
根本不考虑毕业生的专业,随便分配毕业生的工作,对人材采取毫不爱惜的态度的事实是存在的。有的作分配工作的同志。根据某些干部过去曾经打过仗、搞过土地改革,现在又做工业管理工作的事实,认为可以要求某些毕业生作不必要的改行,并且认为是合理的。这样的比拟显然是错误的。
第三,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特别是工科毕业生的合理使用的方向问题。
工业建设是多方面的,设计、建筑、安装、生产之外,还有许多为这些工作服务的工作,如设备、材料、计划、安全、人事、劳动工资,等等;它们也都是不可缺少的,在一定意义上也都离不开技术,需要参加这些工作的人懂得生产技术。但是,有的单位却过于强调了这一点,认为某些同技术有关的工作必须由技术人员来作。这种看法是不但妥当的。
工业建设中的任何工作都有它的重要性,这是大家都承认的,但这并不能说配备专业人材可以不分主次。目前专业人材还十分缺乏,在配备工科毕业生时,应该首先考虑生产和基本建设的需要,对于设备、材料等工作,应该少配备一些,有的甚至不配备。如果把工业建设中的设备、材料等工作的需要和生产、基本建设的需要相提并论,其结果,就会相对削弱生产和基本建设。而且,设备、材料等工作中,不少是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干部在工作中学习一段时间就可以胜任的。即使设备、材料等工作中有一部分工作必须技术人员去做,也应该具体分析一下、究竟需要高等学校毕业生或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正是需要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或有一定技术经验的工人。如果笼统地强调工业部门各方面的工作不懂技术就作不了,不分主次,过多地或不适当地分配高等学校工科毕业生去做材料、设备等工作,显然是不妥当的。
有的部门分配过多的工科毕业生在中央和地方的工业管理机关工作,也是很不合理的。根据各部门的配备计划统计,一九五三、一九五四两年暑期,分配高等学校毕业生时,重工业各部门分配了约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工科毕业生在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机关工作。有一些较大的厂矿也有把工科毕业生过多地留在管理机关的现象。建国初期分配一定数量的工科毕业生到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机关工作,在一定的意义上说是必要的;但年年分配,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暴露得很明显了。由于分配在管理机关的毕业生得不到实际工作的锻炼,影响了技术力量的正常生长。有的毕业生反映,由于缺乏企业的生产经验,在管理机关工作,大的技术问题解决不了,小的技术问题也没有,因而只是作些抄写、写报告、做表报等工作,用到的只是一般的工业常识和技术名词,不但技术水平提不高,甚至原来学的一些东西也快忘掉了。同时还应该看到,目前生产单位(厂、矿、企业等)技术人材十分缺乏,而管理机关需要的技术人员应该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的生产经验,如果把过多的工科毕业生分配在管理机关工作,既减少了分配去生产单位的毕业生人数,管理机关也会由于缺乏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而领导力量并不能加强。
我认为,应该尽可能地将工科毕业生分配到工矿基层单位工作,管理机关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则应逐步从生产单位抽调部分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来补充。目前,国家机关正在进行整编工作,抽调一批现在管理机关工作的工科毕业生到工矿基层单位去,现在是时候了。
当然,产生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使用不合理和浪费人材的现象,还有许多其他的原因。例如,有的单位明知某些毕业生在本单位工作是不适合的,但仍然采取本位主义的作法,认为“多一个人比少一个人好”,听任不合理的现象继续存在等等。但是,上面所说的三方面的原因是主要的,如果我们切实提高对毕业生工作分配的计划性;认真研究毕业生所学专业的用途和本单位业务所需的工科并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明确认识毕业生的使用方向;那末,对毕业生分配、使用不合理和浪费人材的现象是会大大减少的。
二
反对不合理分配、使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浪费人材的现象,要求按照毕业生所学的专业知识来分配工作的同时,还要明确认识毕业生在工作中学与用的结
合,应该根据复杂的实际情况来考虑。
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应该按照毕业生所学专业和国家的实际需要来考虑,但是,高等学校培养人材的计划要在实际分配毕业生的前几年确定,对于几年以后的实际需要情况要有很确切的了解,是有困难的。况且,国家建设计划也难免要在实践的过程中进行修订,国家对于专业人材的需要情况在相隔几年之后也必然会有相当大的变动。国家建设过程中,由于技术的发展,会产生某些新的技术工种,需要一些新的专业人材,在这方面,培养人材的工作往往落后于实际的需要。同时,限于高等学校本身的条件(师资、设备等),培养专业人材的计划不仅要根据需要来制定,而且也要结合可能来考虑。当然。在拟订培养计划的工作中,也还有许多缺点需要改进,使计划更接近于实际。
因此,高等学校培养的各种专业人材的人数和比例,只能大体上符合国家建设各方面的需要,而不可能完全符合国家的实际需要。在一定意义上说,高等学校培养人材的计划的各个专业人数的比例,应该像一架机器的各个部分一样互相紧密配合;但是,如果要求培美计划像一架机器的千百个零件一样,安装起来一丝一毫不差地那样准确,却是很困难的。
在实际分配工作时,有的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同国家在这方面工作迫切需要的干部数量相比较,相差很多;或者,高等学校暂时还没有培养出某些急需的专业人材。在这些情况下,分配一些性质相近的专业的毕业生来作这方面的工作,是完全必要的。例如,在一九五二年时我们还没有物理探矿专业的毕业生,由于地质勘探工作的迫切需要,当时就不得不分配了一部分综合大学物理系的毕业生去作地球物理探矿工作。但是,分配甚么专业的毕业生改行去适应某一方面的需要较为合适,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必须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毕业生的专业用途慎重地研究和处理。在这个问题上,多请教苏联专家、教授和工程师是有好处的。过去,曾经因为缺乏缜密的研究,使某些毕业生作了不适当的改行。例如,为了机械制造工业的迫切需要,我们在拟制分配计划时曾经分配了部分学使用、维护和修理农业扒械的毕业生去作机械制造工作,实际上他们是不能胜任的。有的部门,为了有色金属冶炼的需要,曾经分配了部分铸工专业的毕业生去作铝冶炼的工作,事实证明也是不妥当的。毕业生改行取得不妥当,不仅是使用不合理的问题,而且,由于毕业生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实际上并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对工作也是不利的。
另一方面,也有某些专业的毕业生人数超过国家当时的需要,就只能分配他们作同所学专业性质相近的工作或甚至同所学专业性质相距较远的工作。这样作,是不得已的,从具体情况看来也是合理的;如果机械地要求按“学用一致”原则分配工作,事实上是难以办到的。
从总的情况看来,由于国家的需要必须改行的毕业生,毕竟是极少一部分;而且,这样的作法是不得已的。所以向这些毕业生说明国家需要的情况和服从国家需要的道理,我想他们一般是能想通的。但是,有的人只强调服从工作需要,劫不注意“学用一致”和合理使用问题,号召毕业生要“树立改行思想”。我认为这是一种片面的看法。
党和政府曾一再指出,对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应“在国家需要的基础上贯彻“学用一致一原则”,这是完全正确的。分配工作部门及用人的单位,不应该片面地强调工作的需要,不经过慎重研究就轻率地让毕业生改行。另一方面,毕业生应该认识到,目前要求每个毕业生的工作都作到“学用一致”,也是不切实际的。我们应该把国家需要和“学用一致”很好地结合起来,不要光从个人的得失(如兴趣、前途、待遇等)出发来考虑问题。
最后,谈一谈报纸、杂志对我们和用人部门所提出的批评。毫无疑问,我们对这样的批评出访采取欢迎和诚恳接受的态度。同时,也要认识到,具体处理这些问题,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不是经过一次检查就可以彻底解决的,需要今后不断地揭发缺点,不断地改进工作。
许多毕业生对自己的工作也提出了不少的意见,这是很好的现象。应该说,绝大部分对工作分配提出意见的毕业生,是出于爱国热忱,想更好地把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贡献给祖国的建设事业,应该受到鼓励和欢迎。对于毕业生的意见,应该看成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对于改进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好处。听到毕业生的意见以后,各用人的单位应该首先检查自己的工作,看看是否有使用不合理和浪费人材的现象。毕业生一提意见,即认为是“思想问题”,那显然是一种偏见。有的同志认为,毕业生的工作即使分配的不恰当,应当做好当前的工作,等侍领导人员和周围的同志发现他们的才能。当然,做好当前的工作是对的,至于等待领导人员和同志来发现他们的才能,那言外之意是,工作分配的不恰当,也不应该有声音,提意见。显然,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这样作,就不能广开言路,就会在实际上拒绝了毕业生对我们工作的批评和建议,阻碍了我们进一步地改进工作。
我们不仅要倾听毕业生的意见,还要鼓励他们提意见。而且更应该主动地检查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分配不恰当的毕业生主动地加以调整。过去,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是作得不够的。建议各用人部门对所属各单位使用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注意纠正对高等学校毕业生使用不合理和浪费人材的现象。
应该说,有了批评和监督,有了我们自己的认真检查,我们就可以进一步作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
当然,对于毕业生的意见,应该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如果是合理的,应当尽可能地给以适当解决。但是,有些毕业生提出的意见,也难免还有些不够妥当的地方,譬如对“学用一致”的原则有片面、狭隘的看法,甚至有的在提意见时掺难着个人打算,等等,我们应该对他们进行耐心的解释和说服。
一九五五年暑期高等学校毕业生快要离校了。为了使他们能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他们的光和热,我们必须克服过去工作中的缺点,把分配工作提高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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