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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孔子借钱”案

时间:2024-05-21

刘玉琪

清朝末年,官吏贪污的情况十分普遍,在山东高密就出了一桩轰动一时的“孔子借钱”案。

1908年秋,高密县教谕(相当于教育局长)尹日遴兼任了高密县高等小学堂堂长。他想方设法地把公家的钱财装进自己的腰包。为掩人耳目,尹日遴想出了“孔子借钱”的招数。

尹日遴伙同县里的混混张某、付某两人,一起作弊分赃。尹日遴以孔子的名义立借据向学堂借钱,借据由张某执笔,付某作为见证人。所立借据上说:“立字人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因庙宇房屋年久失修,短缺修费,屡经告贷,今蒙绅董关说,由高等小学堂借出京钱五百吊整,以济穷困,并蒙绅董赦却利息。如此周实,实深铭感,断不敢久借不归,以羞庙貌。恐后无凭,立字存证。”下有庙祝尹某、代字人张某、人付某的名字。

后来,此事被几位从外地回来的青年学生发觉。于是,学生们联合起来,发动县高小学生向学校索要借据,还联合本县的开明士绅,推举代表,向曲阜衍圣公府和山东巡抚提出控诉,要求严惩尹日遴等人。

一时间,这一贪污案轰动全省,政府当局很快追回借款并惩罚了尹日遴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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