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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与西安城墙

时间:2024-05-21

丘濂

1913年10月15日,习仲勋出生在陕西省富平县淡村镇一户普通的农民家庭,他在陕西度过了近40年的岁月。解放后,西安城墙曾多次面临被拆除的危机,习仲勋都在城墙保护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1950年,西安在恢复城市建设时,为了加快工业建设,修理水路,提出了拆除古城墙的计划。4月7日,作为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代主席的习仲勋主持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集体办公会议时,讨论城墙的议题。在听取大家意见后,他认为,仅仅为了修理水路,没有必要拆除城墙,“一动就会乱”。大家赞同他的意见,最后形成决定,不但不能拆除城墙,而且要予以保护。西北军政委员会随即以彭德怀、习仲勋、张治中的名义,发出了《禁止拆运城墙砖石的通令》。

1958年,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升级,拆城墙相继在全国各地被提上日程。“拆墙风”先由北京开始,很快蔓延到了西安。同年9月,西安市委向陕西省委报送了拆除西安城墙的请示报告:“认为西安城墙可以不予保留,今后总的方向是拆。”10月,省委回复:“原则同意关于拆除西安城墙的意见。”

之后,城墙垛口的砖几乎被拆尽,南城墙西段外包砖全部被拆走。于是,“城墙保留派”心急如焚,时任陕西省委第二书记的赵伯平就是行动者之一。1933年,赵伯平在陕西省三原县任县委书记时,比他年轻的习仲勋在那里担任团县委书记,两人有一段深厚的情谊。赵伯平想到向西安城墙第一次面临拆除时挺身而出的习仲勋求援。

与此同时,以历史学家、考古学家、陕西省文化局副局长武伯纶先生牵头,陕西省文物工作者王翰章、贺梓城、范绍武、王世昌等五人,也向西安市领导反映,要求停止拆除城墙。王翰章说,当时他们被直接顶回来了。他们担心省里和市里态度一样,就以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向国务院发电报,请求国务院干预。

习仲勋收到了西安的消息,马上让办公室致电陕西省和西安市,要求立即停止拆除城墙,此举对保留古城墙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之后,他又指示文化部研究保护西安古城墙的问题。早在1957年,文化部就曾多次向国务院提交报告,要求停止拆除北京旧城。

1959年7月22日,国务院由此而发出《关于保护西安城墙的通知》:“国务院同意文化部的意见,请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办理。”9月26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把国务院的通知转发给西安市人民委员会,中共西安市委和西安市人民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开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西安城墙,并于12月28日发布公告:“自即日起严禁拆取城砖、挖取城土以及其他破坏城墙的行为。”

原西安市委书记崔林分析,保西安城墙,习仲勋是冒着很大风险的,也非常有智慧。习仲勋当时分管文化部,让文化部文物局打报告,保护西安城墙。他收到报告再一批,就保下来了。而且当时正在研究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顺带也把西安城墙塞进去了,又加一个保护伞。1961年3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西安古城墙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安城墙保住了,习仲勋却在后来因此吃了苦头。1962年七八月间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和随后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重提阶级斗争,习仲勋成为这场斗争最早的受害者之一。中共陕西省委副秘书长林牧随同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兼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张德生参加了八届十中全会的工作。林牧后来回忆,张德生口授提纲,让他起草了一个会上揭发批判习仲勋的发言。这个发言揭发习仲勋的八个“问题”,其中有一条就是习仲勋不许拆西安城墙。

(易茗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4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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