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不见长安
我的小叔,是个穷人。三十多岁的男人,带着他生病的第二任妻子来到我家。在家里小辈眼中,他一直是一个寒酸而且扶不起的阿斗,一个终年奔波在各个地方的打工仔。
吃完饭家里只有我和小叔还有小婶婶,我泡茶等水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你啊,这小杯子给我这粗人喝,是牛嚼牡丹。以前在工地干活时,搪瓷大茶缸才合适。”我笑笑没说话。
在我的记忆里,有一张照片上温和的阳光洒满水面,小叔一身红白相间的校服,优哉自在地坐在石雕扶栏上,侧身抱着一把吉他。发丝黑亮细软,映着阳光跃着淡淡光晕,一张青涩的少年面容干净清秀,身旁垂下的柳枝二十年光景过去,依旧在照片上绿得人心软。怎么看,那个初入大学的少年,都不会是今天眼前这个麻将机修检师傅。
这个工地上一抓一大把的民工师傅,曾经在风清月朗的夜晚,在破旧的老苏联楼前拉着二胡。楼下的操场旁有一棵高大的梓树,地上落了柔弱粉白的花朵,我用同样掉在地上的线型蒴果穿起来戴在脖子上,跑到小叔面前臭美,他教我背“维桑与梓,必恭敬止”。当时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更不认识这几个字,只是那样的发音通过不断地重复印在了脑子里。再后来高中时,文绉绉的某同学翻着《诗经》找作文素材,摇头晃脑地重复念着这句话,这段记忆又重新浮出岁月的水面。
那时我们一大家子分用我父母微薄的工资,日子过得很清贫,而我是这一大家子里唯一的小孩子。小叔是唯一一个将所有因贫困而带来的不方便,在我眼前转化成快乐的人。
大学被退学,和前妻因无子最终离异,家里给找的工作永远干不长久,外出打工多年而没有一分存款,偶尔还需要兄姊救济。
一个多么……无用的男人。
但老妈生前最后一次提起小叔,没有抱怨他的退学,没有说他的无用,说的是:“我刚和你爸在一起的时候,把他带在身边上小学。晚上他会偷偷跑去把水倒在盆里,然后端到我面前,别别扭扭地说‘姚芳,洗脚。个子小力气小,水大半盆都晃在他身上了。”
小叔外出打工多年,将被迫离异的前妻一直带在身边,为她治病足迹几乎遍及全国。最终确认前妻健康无碍地嫁给别人后,一无所有地回来了。三十多岁的人,身上的钱加起来没有我一个学生多。
再后来,在家里人的帮助下,媒人说亲娶了一个小婶婶。是真的小,比我还小上半岁。
今天晚饭的时候,看见小叔给小婶婶盛汤夹菜,细致入微。小婶婶落筷时碗里还剩大半碗饭,自然地往小叔面前一推。小婶婶生病关节发炎,换衣服行走都要小叔帮忙,我以为这病很重。等到喝茶的时候,看到小叔把茶杯端到小婶婶嘴边,小婶婶说“烫”时,我才明白其实病是三分,七分是有所依仗的任性撒娇。这个比我小的婶婶可以因为“怕黑”而让小叔连坐十几个小时的车,最终在晚上赶回家。
一个男人,在没有金钱与事业,承担不起生活重担的时候,社会从不看他还有什么。或者说,社会踩在他身上,看不见他。
我听过他敛目吹奏时的笛萧悠扬;我也记得他跟我说过“茶,香叶,嫩芽,慕诗客,爱僧家”;我还记得他陪着晕车不愿坐车的奶奶打一段车走一段路地,从一个县走到了另一个市;我记得他曾经意气风发地搂着一个长发姑娘的肩,笑容爽朗地跟我说“将来她就是你幺婶”;我记得他将我举在肩上去看苗族对歌……最终记忆定格在他拉着二胡,我蹲在他脚边的画面。
我最后一次看见这把二胡是在四年前,在老家的木楼梯旁的地上,落满了灰尘,被二姑年幼的儿子摔得只剩一只柄。
世事从不予人千分顺意,贫穷从不予温柔一丝名分。
選自《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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