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1
有一次,一位先生对一个商人说:“上个星期,我的伞在伦敦一所教堂里被人偷走了。因为伞是朋友作为礼物送给我的,所以,我花了两把伞的价钱登报寻找,可还是没有找回来。”
“您的广告是怎样写的?”商人问。
“广告在这儿。”那人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从报上剪下来的纸片,商人接过来念道:“上星期日傍晚于教堂遗失黑色绸伞一把,如有仁人君子拾得,烦请送至布罗德街十号,当以十先令酬谢。”
“我说先生。”商人说,“我倒是常常登广告,那是挺划得来的啊。不过,广告的写法可大有学问。您那把伞,咱们再登个广告试试。”
说着,商人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在上面这样写道:“上星期日傍晚,有人曾见某君从市教堂取走雨伞一把,取伞者如不愿招惹麻烦,还是将伞速送回布罗德街十号为妙。此君为谁,尽人皆知。”
这条广告见报了。次日一早,失主打开前门便大吃一惊。原来门前早已横七竖八地堆满了十一二把伞。失主自己的那把黑色绸伞也夹在里头。好几把伞还拴着字条,说是没留心拿错了,恳请失主切勿将此事声张出去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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