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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标准更需严格落实和执行

时间:2024-05-21

董晓勋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污染和变质导致的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开始发生。全方位阻截食品致病菌,将从国标开始。今年7月1日,卫生部首次制定的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将开始实施。

这对于令国民时刻担忧的食品安全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因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不仅对肉制品、水产制品,还对粮食制品等共11大类预包装食品分别制定了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的限量规定。而且该限量标准弥补了现行食品标准中致病菌指标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且这个限量标准如能不折不扣严格落实执行,可以减少食物中毒给人们带来的伤害。

但是我们见过出台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太多,而没有严格按照这些标准执行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也屡屡发生。

这样说并非信口开河,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通报的2013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显示,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52起,中毒5559人,死亡109人。从分布看,全年每月都有发生,最多一个月22起,最少也有5起。

其实,为确保食品安全,我国出台的各类标准、规定、通知等文件并不少,也涵盖了人们生活中所可能食用的所有食品。而且每次一个新标准出台后,各地都会做出快速反应,“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等表决心的话语一个比一个说得有力,说得响亮,有的地方更是做得滴水不漏,根据当地情况出台补充规定等。

那为何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为何一些生产商、经营者明知所生产、销售的食品,没有达到标准而明目张胆出售?为何我们总是先看到新闻报道某某食品没按国家标准执行,后才引起监管部门重视?监管部门为何总是“迟人一步”?

生产商、经营者敢昧良心、明目张胆生产、销售不达标食品的原因,总结起来不难理解,无非就是想多搞点钱。而对于这样无良知和道德底线的黑心商人,也别想与其讲什么社会责任和道德,唯一能治他们的手段,只有一条——法律。而且只有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才可让其收手。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在一个国标、规定、文件下发后,严格按照其执行落实,不放过任何一家生产商、经营者,任何一个环节,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笔者突然想起了一幅批评“文山会海”的老对联:你开会,我开会,大家都开会;你发文,我发文,大家都发文;横批:谁去落实。同样,就拿为确保食品安全上来说,就是发再多的文件,制定出台再多的标准,没有人去执行,去落实,那也只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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