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戴起伟++钮福祥++孙健++曹静
摘要:目前中国甘薯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组织结构管理不规范,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政策支持不到位等。建议进一步加强国家甘薯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对甘薯合作社的科技支撑,包括甘薯专用型品种的选育和推广,甘薯良种繁育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甘薯产业技术装备研究和应用,加强甘薯综合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发,等等;同时要加强甘薯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重点要加强全国甘薯专业合作社的信息交流和合作,要进一步完善甘薯专业合作社的体制和机制,要十分重视品牌的培育,力求做大做强。
关键词:甘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经济;外部技术支撑
中图分类号: F321.4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6)06-0541-03
收稿日期:2015-11-22
基金项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基金(编号:CARS-11-B-20)
作者简介:戴起伟(1955—),男,江苏扬州人,硕士,研究员,主要从事甘薯产业经济研究。Tel:(025)84391909;E-mail:dqw1986246760@qq.com。甘薯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其他众多的各类专业合作社一样,是由薯农或涉农企业投资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合法农民专业化经济组织,是由农民自发建立的,充分体现了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自主、独立经营的特征。在甘薯专业合作社的创建者中,有多年种植甘薯或从事甘薯初加工经验的专业户,也有从其他行业转向农业投资的企业家;有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也有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有乡村干部带头人,也有农村技术推广人员等,呈现主体多元化的趋势。
近年来甘薯专业化合作组织的蓬勃兴起,为解决甘薯产品出路难和效益低的问题,展现了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前景。在国家法律保护和政府支持下,农民自己组织起来,采用互助的方式,解决技术服务问题,共同面向市场,闯出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市场化道路,推动中国甘薯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其前景令人振奋。当然,甘薯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仅是近几年的事,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的问题也是值得关注。
1甘薯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组织结构管理不规范
有些甘薯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的50%以上集中于前3位成员,合作社中一般成员的出资比例较小,或没有出资,有的合作社甚至就是独资,实质上就是家庭企业,但挂着合作社的招牌。有些甘薯合作社管理松散,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规定,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农民与合作社在利益上的联系不紧密,有的成员与合作社在产品购销上无合同约束,在产品行情好时便各自为战,绕开合作社独自经营,合作社的凝聚力不强。
1.2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合作社自身的问题。合作社成员大多数是本地农民,主要优势是生产经验比较丰富,但大多数学历和文化程度不高,受科技文化素质的限制,对相关信息不够灵敏,对市场行情变化的分析预测能力弱,直接影响到新技术的应用和经营计划的有效制定。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形成自身的龙头产品和品牌效应,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宣传和推销产品的合作社还不多见,即使有这么做的也缺乏影响力。
二是合作社外部的问题。从外部来看,合作社迫切需要当地政府主导的社会化服务,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往往形同虚设,技术服务体系处于线断网破人散的状态,难以到位。从合作社组织内部来看,其成员也需要合作社能给他们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农资服务,这本是成立合作社的职能之一。但由于合作社管理者自身能力的限制,能提供这方面服务的也较少。有的合作社因贮藏技术不过关,又得不到及时的技术指导,造成了上百万斤种薯腐烂的损失。有一些合作社的甘薯品种多而杂,主体品种不明确,直接影响产量和效益产出。
目前农业科研部门开始与少数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如共同建设品种示范基地等,但面对量大面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往往也爱莫能助,不可能承担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的科技服务工作。因此,当前迫切需要通过政府的支持和合作社自身的努力,大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三是生产条件与技术装备落后。总体上看,甘薯专业合作社还处在发展摸索探索时期,传统的生产方式还没有转变过来,一些甘薯食品加工合作社或企业,设备简陋,作坊过小,加工手段落后,卫生条件差,无食品加工许可证,加工的食品质量安全不能保证等。甘薯加工成低端产品的比重还比较大,附加值不高,深加工技术与新工艺跟不上,有些已经成熟的技术和成型的工艺因缺乏投资条件而未能形成产业化。
1.3政府政策支持不到位
一是银行贷款融资难。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融资困难,虽然法律中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但由于银行贷款门槛比较高,再加上合作社本身经济实力弱,资产规模小,抵押物很少,银行难以放贷。合作社普遍反映资金不足,融资难,运行资金困难。甘薯专业合作社资金短缺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
二是土地流转不稳定。由于土地承包合同一般3~5年,合作社很难对土地本身的质量提升和改良做过多的投入,如不敢上农家肥,因为3年才见效,担心合同到期政策有变或合同不能续签。因此土地承包短期合同与土地培育存在矛盾。不少合作社希望政府协助加快土地流转,保证土地流转政策能够稳定和持续。
三是补贴政策未支持。希望政府将甘薯正式列入粮食补贴范围,使甘薯享受种植面积补贴,种苗种薯繁殖享受与其他作物一样的良种补贴,甘薯机械纳入全国农机统一补贴范围等政策。有的合作社还提出希望在运输上享受绿色农产品通道待遇,适当减免过路过桥费等。在甘薯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如农田基本建设、种薯贮藏设施建设等方面,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另外希望地方政府重视甘薯产品的品牌宣传,推动甘薯产业做大做强。
2甘薯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技术支撑
2.1加强国家甘薯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对甘薯合作社的科技支撑
目前,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甘薯专业合作社已成为甘薯产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大力加强与甘薯专业合作社的对接服务,为其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应成为国家甘薯产业研发技术体系的重要目标,其意义十分重大。近年来,甘薯产业体系各类创新性成果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对推动全国甘薯产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如各种类型甘薯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示范、新型栽培技术、甘薯专用型机械的研制、标准化甘薯种薯种苗繁育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脱毒防毒控制技术、加工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等,已在甘薯专业合作社和大面积生产上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1]。
2.2加强甘薯专用型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根据调研情况,甘薯产业体系选育的甘薯各类新品种在农民甘薯专业合作社得到广泛应用,品种改良对推动甘薯产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在北方薯区和长江中下游薯区适于淀粉加工的品种有商薯19、徐薯22、鄂薯6号、鄂薯29号、豫薯13等;淀粉加工与鲜薯食用兼用型品种有商薯19、苏薯8号,郑州20号、豫薯13、徐薯27、龙薯9号、北京553、郑薯21-1、龙薯9号、冀薯98、晋薯9号、龙薯9号、红香蕉、烟薯5号、济薯26、烟薯25、晋薯9号等。在南方薯区主要以种植鲜薯食用为主,主体品种有广薯87等。各地种植的紫薯品种众多,有宁紫、紫罗兰、紫晶2号、浙紫、冀黑1号、南紫薯、香紫薯、川紫薯、绵紫薯、紫薯王、漯紫1号、日本紫薯等。浙江的“迷你薯”则以国外引进品种高系14号、小香薯为专用型品种为主。适于薯脯薯干加工的品种有金山630、龙岩90日早、龙岩7-3等。其中,商薯19在北方薯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有广泛的种植面积,表现为产量高,适应性强,综合经济性状优良,很受薯农欢迎。广薯87在广东和福建两省有较大面积,表现突出,有较大的推广应用潜力。
但从总体上来看,甘薯新品种数量多,突破性的品种少。大多数品种之间产量与品质较为雷同,经济性状差异性小,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此外,专用型品种少,特别是适于淀粉深加工的高产高干类品种比较欠缺,鲜薯食用型品种大众化的多,而食香味俱佳、口感好、个性化突出的品种少,适用于休闲食品加工的特色化的品种不多。还有一些地方老品种还有不少的面积等。因此,建议今后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以专用化为目标的甘薯新品种选育创新,不断满足甘薯产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同时,甘薯产业研发体系应进一步加强科学家岗位和试验站之间的协作,打破单位间的界限,明确主推品种,共同加强重大品种的推广应用,实现品种市场品牌化,充分发挥主体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潜力,以形成更大的甘薯经济与社会效益[2]。
2.3加强甘薯良种繁育体系规范化建设
现代甘薯产业发展的方向是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甘薯生产和加工正在从传统的分散零星化种植向少数大户集中,特别是以合作社为重要组织形式的规模化生产和产后加工利用已成为甘薯产业发展的重要特征,这为甘薯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有利条件和产业发展契机。建议加快全国甘薯产业区域性布局规划和甘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有计划有目标的分区域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甘薯良种繁育中心。选择具备一定规模、管理经营水平较高的甘薯专业合作社建立种薯贮藏和种苗繁育基地。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甘薯病毒病的综合防治,把好繁育基地出口关。要避免种薯种苗的异地大调大运,杜绝病虫害特别是病毒病的交叉感染和大面积传播[3]。
2.4加强甘薯产业技术装备研究和应用
着力加强甘薯生产高效集约设施化与机械化综合配套技术体系的研究开发,实现从育苗繁殖到大田种植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设施材料和机械装备的系列化、全程化。加强工厂化育苗快速繁殖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及其配套设施的推广应用。加强甘薯田间耕作机械的设计与研发力度,以实用化、多样化、国产化为目标,以适应不同区域类型、不同土地规模、不同土壤质地、不同地形特点的多元化需求,实现作垅、栽插、割蔓、采收、捡薯、运输等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特别需要研发一些适应丘陵山区迫切需要的小型化低成本的甘薯机械装备,解决甘薯劳动强度大、人工成本高的矛盾。同时,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加强农田改造和土地方整化,加强适应机械化的品种选育、栽培管理等配套技术体系的研究,实现标准化和规程化。
2.5加强甘薯综合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发
目前甘薯淀粉提取技术仍然比较传统陈旧,提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甘薯淀粉加工过程中节能减耗技术、降污低残留少排放技术和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及其工艺的研发,制定与完善行业标准,提高淀粉产品质量。甘薯粉条类制品的加工要改变传统小作坊生产方式,引用现代加工制作流水线,提高营养价值和食用品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要进一步加强甘薯功能化、食用化、特色化产品的开发创新,让甘薯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绿色保健食品和营养药膳功能化食品。同时,要大力宣传和提倡国民甘薯鲜食消费,提高甘薯餐桌消费水平,减轻甘薯产后加工的压力[4]。
3甘薯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
3.1加强全国甘薯专业合作社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目前,全国各地甘薯专业合作社大都处于分散状态,组织化程度低,相互之间缺乏联系交流,产品经营与市场对接不畅,品牌优势和行业竞争力不强,不利于甘薯产业做大做强。建议由中国作物学会甘薯专业委员会牵头,成立全国甘薯专业合作社联盟(分会),作为全国甘薯专业合作社的活动平台和纽带,把全国广大的薯农、薯业龙头企业和甘薯合作组织联系起来,为广大的甘薯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广泛开展产业合作。同时,可以更加全面地把握甘薯专业合作社的需求,为全国甘薯产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和动力。这对于推动国家甘薯产业研发体系与甘薯产业经济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意义重大而深远[5] 。
3.2甘薯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完善体制和机制
笔者调查中发现,有一些甘薯专业合作社名义上是合作社,实际上单干户,有形式,无内容,其中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变成“空壳社”“挂牌社”,制约了合作社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农业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林业局、银监会、供销总社等下发的《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解决甘薯专业合作社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产权结构不够清晰、治理方式不够民主、利益分配不够合理、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6]。
3.3甘薯专业合作社要做强“名牌”
从生态、认证、知名度入手,积极整合品牌资源、提升品牌形象,放大品牌效应。合作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企业化的经济组织[7-9],要走向市场,对接市场,获得市场的认可,首先必须为市场服务并得到市场的接纳,在市场份额中占有一席之地。甘薯产品要充分展现自身特点和地方特色,以其绿色、健康食品打动消费者,以其风味特色吸引市场,以优质美观占有市场,充分发挥甘薯主粮食品、休闲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功效,打造甘薯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化产业链[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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