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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业”对现代农业的影响

时间:2024-05-22

侯昭宇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烟台264000)



“互联网+农业”对现代农业的影响

侯昭宇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烟台264000)

摘要:当前,互联网技术开始与农业进行融合,本文中,笔者简要分析了当前发展“互联网+农业”的重要意义,总结了“互联网+农业”的几种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了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商;合作社

2015年,国务院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技术开始与农业深度融合,推动着现代农业步入创新阶段。当前,我们要逐步适应这一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在本文中,笔者简要分析了当前发展“互联网+农业”的重要意义,总结了“互联网+农业”的几种发展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了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及解决措施。

1 “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意义

“互联网+农业”是农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将互联网与社会资本导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快车道。为推动“互联网+农业”的落地执行,国家层面对农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普及给予基础性的支撑。5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新增行政村通宽带1.4万个,在1万个行政村建设光纤,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2016~2017年,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由此可见,“互联网+农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成为一种新业态、新趋势。

农业产业链包括农资供应、农业金融、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的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通过与互联网的结合,农资和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方面,“互联网+农业”促进专业化分工、提高组织化程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互联网+农业”通过实时化、便利化、感知化、智能化等手段,为农村管理、农地确权、农技推广、农村金融、等提供准确、动态、科学的全方位信息服务,成为推进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新动力。其具体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城乡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信息不对称,农村、农民在市场经济时代没有跟上城市发展的脚步。农产品市场屡次出现游资炒作或卖难卖低或卖不出去烂在地里的极端现象,导致农民丰产不丰收,欠产无保障,收入上不去。此外,大量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损害农民利益。通过互联网的落地执行,各种大量信息在城乡之间广泛迅速的传递,农村能够方便的获得“三农”政策、农业技术、农资产品、农产品市场、城市用工等信息,并进行双向交流,打破了农村信息渠道封闭,城乡信息不对称的困局,城乡差距在信息传递中逐步拉近,趋向一体。

1.2有利于培植农村新型经营方式

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引发电商企业崭露头角,竞相发展,逐鹿市场。到目前各地市电商企业发展迅猛,如火如荼。实践证明,互联网电商与传统供应链相配合,砍掉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缩短了供应时间,扩大了市场半径,提高了经济效益,实现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三满意”。

1.3有利于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互联网+农业”营销模式是以农业的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为基础的。反过来说,农产品要介入网络营销就必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互联网+农业”的落地生根,提供条件,打通关口,奠定基础。

2 “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新模式

“互联网+农业”在探索实践中创新了许多新颖的结合模式:有互联网技术深度应用的智能农业模式,有互联网营销综合运用的农资农产品电商服务模式,有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的产业链模式,找到了农业发展与互联网的最佳接入点、融合点和结合点。具体讲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上。

2.1“国家队”——供销合作社

商品流通是供销合作社的老本行,如何干好老本行,是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面临的新命题。在改革开放初期,因为行政化的市场观念、思维方式和计划经济的传统习惯、工作方式没有及时转轨变型,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理念不相适应,与农民的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供销社曾一度面临被淘汰的境地,逐步淡出了社会的视线。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供销社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担当使命感,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实现新突破,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提升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的现代化水平,促进现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努力搭建起区域性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形成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以产地农产品收集、配送中心为依托,以城市社区超市为终端,建设有机衔接、运行高效顺畅、质量安全可靠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实现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把供销社真正打造成为保供给、稳市场、惠民生的“空中供销社”。

2.2“老字号”——营销企业

所谓“老字号”指的是那些资历老、信誉高、规模大、实力强的营销企业。这些“老字号”营销企业具有三大优势:一是,品牌优势。“老字号”本身就是一种品牌,它是市场认可的诚信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认知度,其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吸引力长盛不衰。二是,信息优势。经过多年的市场洗礼,“老字号”企业把收集、归纳、演绎市场信息作为第一要义。依据市场信息决定营销策略,做到“耳聪眼明”,信息灵通。三是,资金优势。“老字号”经过原始积累,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有条件有能力在网络设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关键环节、重要领域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互联网+农业”的产业体系。这些“老字号”激情拥抱网络信息时代,将传统营销与互联网相融合,线上线下相衔接,企业优势与网络优势相叠加,获得1+1>2的倍加效应。如烟台市黄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虽然不是“老字号”,但具有“老字号”的优势。最近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成为国内首家在该中心挂牌交易的大型农副产品电商平台。该公司能容纳1万人同时在线交易,可实现E现货、融资、竞价、发售、回购、报价、专场交易等。目前该公司以完善的电子交易、结算、交收、物流、信息和融资服务体系,为国内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贸易或消费企业提供公开公正透明的交易服务,帮助农副产品关联企业融资,降低流通成本、增加贸易空间、加快资金流转,尤其是吸纳集聚上百家信息技术企业换档升级,形成浩浩荡荡的联合舰队,2014年实现产值4亿多元,上缴税金1960多万元,吸纳就业人员1480多人。该公司刚刚起步,正在满怀激情地建立完整的农业电子商业产业链,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全国性农副产品电子交易平台。

2.3“小不点”——农村网店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出台了“电商国八条”,提出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中央财政将拿出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农资、农产品电商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农村的商场、商店、商铺纷纷转变传统经营方式,加入互联网成为网络电商,打通农村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

有学者提出,农村电商的破茧而出,既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又吸引了农民工的反流农村。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大潮,这些年轻人很自信的说:“外出打工东奔西跑,不如回家上网淘宝”。是的,电商带动一系列产业发展让农民工反流农村,在家门口创业,不仅投资少、风险低、效益高,而且解决了多年来农村三留守问题的困扰。

3 当前农业发展的挑战

“互联网+农业”对三农的发展带来历史机遇,也带来现实挑战。在落地实施中,既要有热效应,又要有冷思考。如何应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挑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要培育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互联网是依靠人才支撑的产业,但高端人才的匮乏严重制约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因此,国家要求学校、企业及社会团体组织联合办学,探索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机制。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大力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的形式和技术人才。同时要加速培养“新农人”。作为“互联网+农业”这场变革的主体,农民能否接受互联网的洗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农人”,是互联网与农业真正实现深度融合的关键所在。当务之急是让农民认识互联网、了解互联网、适应互联网、驾驭互联网,自觉转变传统经营方式,全面把握“互联网+农业”运作模式和操作方法。要让农民具有深刻的获得感;未来的农民都是“新农人”,要把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普及推广互联网的第一要务,只有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获得农民对互联网发自内心的认可,也才能不断拓展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3.2要加大资金服务支持

“互联网+农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来保障渠道畅通,但农业是高风险、高投入、高成本的弱质产业,“互联网+农业”虽然可以利用现有的农村市场线下渠道,将产品和服务打进农村;但农村大部分的渠道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赊欠问题,即农民赊欠零售商、零售商赊欠批发商、批发商赊欠上级经销商,如果遇到年景不好,有些欠账就可能逾期不还甚至成为坏账。所以,“互联网+农业”企业必须在设计渠道战略时,首先设法破解农村“无赊不成店”的思维习惯,或者破解追债难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有形和无形的“两只手”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和推动创业和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初创企业的支持。

3.3要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的理念和思路,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意见,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市场配置资源原则,加快土地流转,配置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要让这些经营主体积极融入互联网,转变传统的营销方式,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要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跟踪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要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业走出去。探索建立风险评估、抽查调查、追溯源头、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体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一个于法有据的新环境、新市场、新天地。

作者简介:侯昭宇(1981—),男,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互联网发展及应用

收稿日期:2015-08-20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1038(2016)02-00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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