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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深圳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活化

时间:2024-05-22

杨 群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体现,是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村落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中最为丰富多样的文化形态,既包括村落布局、街巷空间、建筑规制、各类庙宇、桥梁、名木古树等物质文化遗产,也蕴含各类历史文化、民风民俗、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①杨晓蔚:《传统村落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对策探究——以浙江为例》,《浙江工艺美术》2007 年第4 期。然而,随着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这些积淀了传统历史文化基因的传统村落正在急剧减少,如何保护好这些弥足珍贵的传统村落变得日益紧迫。2019 年8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赋予了深圳新的战略定位和历史使命,对深圳明确提出了建设“城市文明典范”“可持续发展先锋”等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深圳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探索深圳传统村落活化保护的新途径,建设深圳特色的传统村落文化示范区,对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全面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内外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研究

传统村落的保护研究在国际上开展较早,主要集中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地保护和乡村旅游等方面。1913 年,法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古迹法》。1930 年出台的《风景名胜地保护法》将古村落列为保护对象。1964年正式颁布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传统村落被正式纳入文物保护领域,欧美等发达国家从此开始关注传统村落的保护及旅游研究。发展模式主要有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为代表的保护驱动模式,以英国、斯洛文尼亚等国为代表的国家发展战略模式,以德国、法国和日本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驱动模式。

相较于国外,我国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研究起步较晚。2005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保护古建筑,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等。2014 年,《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提出保护传统村落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我国较早关于传统村落的学术研究起源于20 世纪90 年代,刘沛林呼吁古村落亟待研究。冯骥才对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性、传统村落与文化遗产的关系及传统村落的保护路径、保护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吴必虎认为要活化保护传统村落文化,实现传统要素和现代功能的有机结合,活化应是有效保护和积极保护。保继刚对传统村落旅游开发与形态变化进行了研究。此外还有:古村落景观特征及机理研究、古村落保护模式研究、原真性原则在古民居保护中的重要性研究、全域旅游下古村落保护开发的政府、企业、居民多元主体关系研究。国内学者们近年来对传统村落保护研究,多数以结合单个古村落及传统民居保护、建筑艺术及特色、古村落景观特征、保护模式和古村落旅游开发及保护研究等为主。对深圳传统村落保护现状及保护、活化利用思路及策略系统、全面的研究较少。本文以深圳市现存传统村落为例,对文化遗产保护视角下的传统村落开发利用进行探究,提出整体性的保护与活化策略。

二、深圳传统村落分布及保护现状

(一)深圳传统村落分布

深圳现存大量保存完整、极具岭南特色的传统村落,是深圳科学技术发展、文化艺术成就的重要见证。按照民系属性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广府传统村落。主要分布在深圳西部宝安区以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街道为中心的广府民系片区,主要建筑形式为排屋,典型代表为宝安凤凰、石岩浪心、松岗燕川等传统村落。

客家围村及客家围屋。主要分布在深圳东部的坑梓、坪山、龙岗、横岗等地,其中以龙岗、坪山、坑梓三地数量最多,主要建筑形式为客家围村和客家围屋,典型代表为观澜贵湖塘老围、龙岗鹤湖新居、坪山大万世居等。

广府、客家混合式传统村落。一部分广府人与客家人逐渐混合形成了以龙华、大浪、民治和石岩街道为中心的广府、客家混合片区,主要建筑形式为广府排屋和客家围屋,典型代表为坪地街道鹤湖岗村,是客家人与广府人共居的村落。

军事要塞式古城。明初深圳地区建立的大鹏所城与南头古城,是明卫所制度的产物。大鹏所城具有广府和客家两处民居的综合特点,建筑雄伟庄重,类型多样;南头古城为明代海防要塞“东莞守御千户所所城”,因处于宝安广府文化核心区域,形成了浓郁的军事防御建筑特色及广府式民居特色。

(二)深圳传统村落保护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目前总共有传统村落187 个,其中宝安区36 处,龙岗区41 处,大鹏半岛110 处。首先,对于深圳重要的古村落,由各级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成立了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保护。如大鹏所城,作为深圳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 年),曾是明清两代中国南部的海防军事要塞,距今有600 多年抵御外侮的历史。雄伟庄重的城门、具有广府和客家民居综合特点的明清风格民居及十余座将军府第至今仍保存完好,由市、区两级政府出资对其进行抢救维修、建筑复原及风貌整治。其次,深圳鹤湖新居、大万世居等11 处广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5 处为古民居建筑。其中,鹤湖新居、大万世居、龙田世居、茂盛世居是深圳目前保存最为完整的客家围屋民居,鹤湖新居、大万世居成立了专题博物馆,得到较好的投资和保护;茂盛世居在古民居内设立了诗书画苑、展览馆等,活化利用和保护较好;龙田世居因年久失修,部分墙面脱落、倒塌现象较为严重,市、区级政府正在争取相关文物保护资金对其进行修缮;近年来深圳又在26 处古墟及传统村落设立了深圳市历史风貌区进行保护,其中,较为成功的是深圳龙华观澜大水田古村落(观澜版画村),被誉为“深圳最美丽的乡村”。“艺术家部落”的保护模式,把典型的岭南客家围屋古建筑与现代艺术进行了完美的结合。如今这里已改扩建成深圳著名的版画工坊和版画创作基地,成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但是目前深圳大部分属于非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村落仍然疏于管理,自然与人为破坏仍在延续。如何保护深圳传统村落,解决好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与冲突已刻不容缓。

三、深圳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的意义

(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传统村落是人们了解古代历史、人文、民俗文化的鲜活样板。深圳传统村落多数建于明朝和清朝年间,体现了深圳本地的历史文化发展。如始建于宋末元初大德年间的深圳宝安凤凰传统村落,距今已有700 多年的历史,是民族英雄文天祥后人的聚居地,是深圳乃至广东地区现存古建筑最多最集中、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广府传统村落。其“梳式布局”的巷道及明清岭南广府建筑风格的民居,是深圳广府古村文化和人文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山歌、舞蹈、美食、服饰、节庆活动、传统技艺等民间习俗形成了深圳古村落的传统文化特色,如传统的下沙祭祖习俗、坂田永胜堂麒麟舞、福永醒狮、平湖纸龙舞、大鹏山歌、下沙大盆菜、甘坑客家凉帽制作技艺等。

(二)珍贵的建筑艺术价值

传统建筑是传统村落的核心要素,其建筑特色、空间构造与艺术成就反映当地居民的智慧和独特的文化传统。深圳目前保存下来的客家围屋大概有100 多座,以城堡式围楼最具特色,具有规模宏大、形状规整的特点。深圳龙岗鹤湖新居建于清朝乾隆年间,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的客家民居建筑群,也是深圳现存客家围屋中保存最完整、最具代表性的一座。其平面呈回字形,内部建筑主体为三堂两横结构,外有双重围楼,是一座“三堂、二横、二围、八碉楼、二望楼”的客家建筑,俗称“九天十八井,十阁走马廊”,森严壁垒,气势磅礴,被誉为“客家建筑的活化石”。此外,深圳至今还保存着550 余座风格各异的清代、民国时期的碉楼,装饰简朴,防卫功能极强。其中,深圳观澜拥有碉楼114 座,是深圳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古碉楼群。

(三)朴素的生态精神

深圳客家围屋是中国“天人合一”传统文化哲理思想与深圳自然环境融合的结果,蕴涵着朴素的生态精神。客家围屋选址多依山傍水,围屋前多有半月形水塘,称为“月池”,既实用又可观赏;围屋附近种植有“风水林”,院内广泛种植果木,绿树成荫;围屋内建有天井、巷道、天街,具有通风、排水、防潮和采光的功能,既通风、宽敞,又节能环保,营造人地和谐生态环境;建筑材料直接取材山地土石、木料等,环保坚固,质朴为美。坪地街道的新桥世居围屋目前已改造成深圳国际低碳体验中心,该项目最大限度保留围屋传统布局,以其原有建筑作为空间载体,充分挖掘客家围屋生态环保的特点与客家人的低碳生活理念,坚持“修旧如旧”原则进行风貌修缮。新桥世居所蕴含的丰富生态环保内涵与“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理念是一致的。

(四)淳朴和谐的人文精神

深圳传统村落建筑中蕴含的勤劳俭朴、崇文重教、敬祖睦宗、忠孝诚信等淳朴和谐的人文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客家人秉承中原文化传统,重视文化教育,客家围屋多建有望楼,其重要功能就是学堂;敬祖睦宗是维系整个宗族团结的精神纽带,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优良传统;客家围屋强调以宗祠为中心布局,每逢春节族人在祠堂举行家族聚会和祭拜祖先的仪式,以此来增强宗族凝聚力和荣誉感。如深圳新桥曾氏大宗祠就是深圳目前保留的最大宗祠建筑之一。此外,客家围屋多用族规家训、匾额对联、壁画窗花、木雕石刻等形式表达忠孝诚信、礼义廉耻等家风内容,使子女在家庭成长过程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熏陶。

四、深圳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困境

(一)保护意识薄弱,政策法规滞后

首先,民众保护意识薄弱。深圳传统村落大多数分布较分散、地势偏远,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原住民对深圳本地传统村落保护概念缺乏深入了解,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薄弱。有些古民居出租给外来务工者居住,租客主要以打工、种菜、养殖、回收废品等为生,由于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根据自己的审美需求对老屋进行翻修改建。如清代乾隆年间的深圳坑梓长隆世居就发生过房主给门楼贴上瓷片的事,对建筑本身造成很大的破坏。其次,政策法规滞后。《文物保护法》的管理对象重点在单体文物和列为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对古镇、古村、古民居的保护缺乏现实指导性,其条例不能适应传统村落的保护需要。深圳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那些散落于民间、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村落、古民居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自然损毁严重

深圳传统村落建筑大部分为土木结构的古建筑,抗击风雨侵蚀及灾害的能力较差。目前,深圳大多数传统村落建筑年久失修、破旧不堪,有些甚至面临坍塌的危险,自然损毁现象严重。如深圳坪山会源楼屋顶全部自然坍塌。此外,居民的迁岀或旅居海外等原因造成的“间接自然损坏”也比较普遍。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屋环境和基础设施较差,已不能适应现有生活的需要,很多原住民离开古民居搬入城市居住,古民居因无人照料而损坏,空心化现象较为严重,越来越多具有珍贵研究价值的深圳传统村落在岁月流逝中渐趋湮灭。同时,传统村落的民风民俗、民间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濒临消亡,不少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困境。

(三)城市更新改造的冲击

首先,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改造更新,深圳市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建筑正在以空前的速度消失。1987 年出版的《深圳地名志》中记载,深圳有1500 多个村落,1992 年再次普查时,深圳有1200 多个村落,而到了2012 年,只有不到200 个了。其次,传统村落原始环境亦不复存在。历史上传统村落大多位于山清水秀的坡地或河流附近台地,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优美。但目前深圳除了坪地、葵涌、大鹏、南澳等街道还有局部区域保持了农业社会特征以外,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基本实现城市化,传统村落原始环境日渐消失。

(四)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匮乏

深圳传统村落保护问题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经费不足。首先,目前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保护资金来源单一,保护资金普遍不足。深圳市、区两级文物保护部门对文物大规模修缮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资金明显不足,对于已纳入省级文物保护的围屋,政府方面会组织修缮,但大多数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深圳传统村落建筑群,经费紧缺等问题和困难十分突出。其次,由于需要修缮的古民居数量众多,规模较大,所需投入开发和维护的经费也较多,政府部门财力有限,无法让所有传统村落、古民居纳入保护范畴,只能选择相对保存比较完善的予以重点保护,因此导致许多面临坍塌的古民居不能得到及时修缮。

(五)保护与私人产权存在矛盾

目前深圳的传统村落大部分属于私人产权,且涉及权属人众多、人员分散,在文物保护的要求和私人产权之间存在矛盾,成为又一个难解困局。产权所有者其经济状况等各不相同,有些原住民还在原有的祖屋中居住,有的已迁出祖屋,甚至移居海外等地,还有一些房主在利益驱动下,把老屋推倒盖成楼房出租挣钱。如果政府要对传统村落、古民居进行统一保护规划、修缮,必须经产权人授权,因此产权问题不理顺将会是阻碍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与利用的一大隐患。

五、基于文化遗产保护视角的深圳传统村落保护活化与策略

深圳已经成为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城市,然而在东部滨海地区和宝安地区仍保存着众多原生态传统村落,具有独特的旅游观赏及开发价值。作为不可再生的深圳重要历史见证物和珍贵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展有效保护的需求已日益紧迫。深圳应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融入城市发展中,深入挖掘岭南“建筑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等重要内涵,遵循整体性和原真性活态保护原则,一方面让传统文化借助传统村落、民俗等载体继续延伸,另一方面也让人们去感知真实的历史。

(一)政府主导,立法保护传统村落

政府应该负责制定保护和活化利用规划和方案,统一监管,在推进深圳传统村落活化保护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

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当地居民了解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性。原住民是传统村落文化活的载体,在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的过程中应重视原住民的意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增强他们保护村落传统文化的意识,引导其主动参与传统村落文化保护。①何煜珊:《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河源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智富时代》2019 年第3 期。

政府应立法保护传统村落。法律体系的建构是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核心与保障。深圳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提供切实依据。如深圳市政府正在积极推动出台《深圳市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条例》和《深圳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计划通过立法提出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要求,以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利用相关制度规范,创新文物活化利用模式。

制定科学合理的传统村落保护机制和发展规划。深圳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先行示范区建设这一契机,组织专家对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的规模、区位条件、选址布局、生态环境、资源与遗产情况、建筑结构特点、历史文化信息及民风民俗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摸清家底,分级保护。对规模较大,风格独特,艺术性强,保存较好的深圳村落、古民居实行立法重点保护,探索建设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区,任何人不能随意拆除和破坏。而针对那些散落民间的古民居也要加强立法保护。

(二)整体性、原真性活态保护原则

在整体性、原真性活态保护传统村落原则下,不仅要保护传统村落的空间布局、传统机理、巷道水系、古树名木、公共场所等自然、人文景观和要素,还要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内涵、传统历史风貌和村民的居住形态及优秀传统价值观。②何咏诗:《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活化——对佛山30 个传统村落活化升级的回顾与思考》,《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9 年第2 期。

保护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完整性。传统村落周围的自然环境也是传统村落构成的要素之一,与村落一样需要进行整体保护,使传统村落整体自然环境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保护传统村落建筑的原真性。在保留原有建筑的格局、风貌、外观、装饰、布局环境的基础上,尽量遵照建筑原有的材料、颜色、建筑结构和装饰的艺术风格进行修缮,做到“修旧如旧,保护原貌”。

实施传统民间生活延续性活态保护策略。传统村落是一个生活的场景,就是要有居民在其中居住,维系和延续原住民固有的生活方式、生活技艺、民俗文化,才能不断演绎村落的传统,延续村落精神。③许冰镔:《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方式探索》,《中国商界》2010 年第6 期。深圳坪山坑梓是客家围屋最集中分布的地区,至今保存较为完好的多达46 座之多。建议对其进行活态保护,让原住民可以悠然地在传统村落里生活,保持浓郁的生活气息;也可以在这里经营、工作,保护历史遗产。这不仅使传统村落原始环境、古建筑保持好“活态文化”,更是一个生活场景的打造,这种“活态”的人文精神才是最珍贵、最应该传承下去的,这样的保护才是真正的保护。

(三)全方位筹措资金

充足的资金是传统村落活化保护顺利落实的必要保障,可创新传统村落保护的资金筹措方式。除了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外,还需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动员和鼓励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传统村落保护。首先,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设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经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对传统村落划分等级,对等级较高的进行出资修缮,对等级较低的进行全面保护。其次,政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对文物本体进行修缮补贴。对确有保护价值的深圳本土传统村落或古民居,可考虑调动社会力量,也可采取企业开发形式等。无论何种模式,都要以有效保护为前提,避免该保护的未保护、过度开发与商业化。如深圳大田世居作为深圳首个“政府主导型”文物古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示范项目,采取了“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多元合作”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模式,由政府出资修缮文物主体,引入社会资本统租运营,探索文物古迹社会化活化利用的新方法。大田世居暨大田匠作文化村2020 年获评广东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25 个典型案例之一。

(四)解决产权难题

政府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村落古建筑产权属于私人的矛盾一直是传统村落保护困境,只有突破了产权瓶颈才能最终有效保护传统村落。以凤凰古村为例,如果要整体性进行保护将要收购各私有产权,涉及的经费达上亿元。据了解,在古建筑保护上,苏州遵循产权多样化、抢修保护工作社会化、运作市场化三大原则,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者租用古建筑,而对于古建筑业主自筹资金修复古建筑的,政府给予奖励;无钱维修的,政府给予置换或者购买。对重要古建筑统一造册登记,挂牌保护,在保护区域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建、改建、添建。因为深圳的传统村落建筑群分散,数量较大,产权较为分散,开发难度大。若产权无法统一,就无法对其进行开发。所以要与产权人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通过购买、入股、租赁等方式统一使用权。

(五)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

对传统村落进行数字化保护与传承,能够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重新修缮、保护及活化利用研究提供数据支持,是推动传统村落文化永续传承的重要途径。①黄学军:《传统村落传统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人民论坛》2020 年第3 期。深圳应充分利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一机遇,加强粤港澳数字创意产业合作,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建立传统村落的核心区、展示区和创意区,重视数字化等信息技术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完善历史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的内容,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对深圳传统村落进行数字化采集和储存整理。从多个维度对传统村落实体文化景观、古建筑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存分类记录,进行数字化采集和储存整理,全景展示传统村落原始风貌,以及丰富多样的数字文化遗产、民俗文化形式,实现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永久保护与传承的目的。

开发深圳传统村落虚拟漫游项目。可以对深圳一些即将消失的传统村落进行数字技术的信息采集、重建,还原传统村落居民的生活状态,活化村落空间、建筑结构、艺术样式等虚拟空间场景,让游客感受数字创意科技带来的全新体验,促进传统村落景观的科学保护与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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