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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普惠文明观

时间:2024-05-22

李 翔 田启波

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来,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该思想体系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不断丰富发展,其中体现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面向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重要价值集成和组成部分。身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力量重新塑造了文明对话、交流、共融的语境。空前的机遇和挑战已然摆在全人类面前:政治多极化与单边主义、经济全球化与逆全球化、文化多样化与文明冲突、社会信息化与法律伦理危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与自然环境保护、超级智能隐忧、基因技术隐患、人文主义和人本精神异化等矛盾错综复杂,任何一种单一的文明形态,都无法独自承载和化解人类文明的整体性问题。亨利·基辛格认为:“之所以追求世界秩序,是因为需要扩大国家框架;之所以需要对全球加以规范化,是因为可持续发展需要调整传统的模式。”②[美]亨利·基辛格:《世界秩序》,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在这样的时空语境下,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框架提出的普惠文明观念,③刘洪一:《文明通鉴与普惠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路径》,《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以“开放共享”为生态基础,以“超越突破”为核心要义,以“多元共融”为发展路径,聚焦“文明之病”,淬炼“文明之药”,为引领人类文明走出整体性困境进行探索,这种“普惠”观或将成为“百年一遇”十字路口上的重要思想抉择。

一、“普惠文明”的内涵

所 谓“普 惠 文 明”(Universally beneficial civilization),即在尊重文明差异化的前提下,努力消融不同文明间的精神藩篱和相互抵牾,调适不同文明间的界分差异,寻求最大文明公约数,构建全人类共通共享共惠的文明新体系。“普惠文明”观认为,“文明通鉴”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的必然选择,“思想通约”将成为“普惠文明”的实现路径。这里提到的三个重要概念“文明通鉴”“普惠文明”和“思想通约”统一于一个历史逻辑和文明发展规律:即人类文明的整体性问题需要不同文明形态之间通鉴共融;共融的目标导向是建立一种以“普惠”为价值依归的、全新的文明形态;而建立这种新的文明形态的具体路径,则在于融会贯通多种文明成果,达成“思想通约”。“文明通鉴”是时代背景,“普惠文明”是愿景目标,“思想通约”是实现路径,三者以建立“普惠文明”为核心,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体系中,为建构新的文明形态提供理论想象和路线图。

在深入探讨“普惠文明”的内涵意义前,我们必须厘清一个基本概念:“普惠文明”与西方主流话语所倡导的放之四海皆准的价值观有着根本的区别。近年来,西方凭借强大的经济、科技先发优势,力图将“自由”“民主”“人权”等作为意识形态、政治体制和国际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武器”,对非西方世界实现新的“价值殖民”。这种价值观深深交缠于西方学者的“文明冲突论”、①[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文明优越论”和“历史终结论”,②[美]弗朗西斯·福山:《国际学术前沿观察: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黄胜强、许铭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即西方文明具有绝对优越性,人类文明将在冲突中最终走向一个普遍的“自由民主”的形态,弗朗西斯·福山称之为“历史的终结”。③[美]弗朗西斯·福山:《国际学术前沿观察: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黄胜强、许铭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然而,从文明演进中看,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单一文明在全球范围建立主宰秩序的历史时期;从学理探究上说,将一种标准强加给不同民族、国籍、种族,是一种错误的价值判断,具有极大的主观性。某一种文明形态定义下的价值体系,在另一种文明形态中未必普遍适用。抽象的原则判断无法构筑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体系,它是否适用最终要由各个文明形态的具体实践来检验。正如***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④《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这个规律适用于世界上各个国家、各种文明形态。甚至连“文明冲突论”的鼻祖塞缪尔·亨廷顿也不能否认:“在未来的岁月里,世界上将不会出现一个单一的普世文化,而是将有许多不同的文化和文明相互并存。”⑤[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

“普惠文明”的观点基于***总书记2015年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共同价值”理念。⑥***:《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共同价值”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价值依归和思想遵循,“普惠文明”则是这个宏大思想体系中关于建构全新文明形态、应对文明危机、引领文明前途的建设性构想和方案。“普惠”的概念很明确,“普”指的是普遍性,“惠”即好处、利益、恩惠。所以,“普惠文明”的意义就在于建构一个符合人类文明整体利益的文明形态。“普世价值”立足于主观价值判断,“普惠文明”强调客观目标导向,前者无论是从历史、学理、实践中都面临不可突破的困境,而“普惠文明”则深深扎根于人类文明整体利益的土壤,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宏大体系中的“共同价值”为思想基础和遵循,具有清晰的使命意识和价值自觉,具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和评判标准。这种全新的文明观强调集中各种文明的优质要素,化解人类文明发展十字路口上诸如“超级智能隐忧、生态危机、单边主义、贫富差距、物奴现象、后物质主义和异化不确定”等严重的“文明病”,①刘洪一:《文明通鉴与普惠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路径》,《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从而引领人类文明走向未来,而非走向终结。这种“普惠”观相比于以西方文明单一标准评判和推广的西方价值体系,无论从价值原点、实现路径和评价体系上都具有超越性,对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惠文明”的生态基础:开放与共享

“普惠文明”需要一个开放与共享的文明生态作为涵养基础。雅斯贝尔斯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中提出人类文明的四次“起步”:史前文明诞生时代、古代文明建立时代、轴心时代和科技文明时代。根据对文明史的梳理,雅氏进一步认为人类文明经历了两次“大呼吸”,即两次文明转型:从史前文明时代到“轴心时代”是第一次“呼吸”,科技文明时代是第二次“呼吸”。②[德]卡尔·雅斯贝尔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一个阶段的文明是在相对隔绝的环境下各自独立形成发展,第二个阶段的文明则是在科技进步造就的全球化语境中不断实现。“普惠文明”对于建立开放共享文明生态的内涵要求与科技文明时代现状趋势的同频共振毋庸赘言,建构一个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的“普惠文明”形态的过程必然是开放性的,这是新的文明形态的本质内涵之一。世界上任何一种文明,但凡对其他文明抱以拒斥态度,就意味着自绝于人类文明整体进程。持“历史终结论”的学者及其拥趸,认为西方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最终阶段的论断,与十八世纪乾隆皇帝以“天朝上国”自居,认为西方科学不过是“奇技淫巧”的态度如出一辙。其实质,是一个已在风烛残年,偶尔回光返照的年迈君王和他所代表的古老腐朽的封建文明,对待马戛尔尼使团及其背后代表的工业革命进程中的西方文明的拒斥态度。克罗齐说“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③[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英]道格拉斯·安斯利英译,傅任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依历史前进的逻辑推演,后者的命运似乎也在预示着“历史终结论”的终结。任何一种文明形态,一旦自以为代表人类文明最高阶段,走向唯我独尊、以邻为壑的境地,往往就是衰落与败亡的开始。这个衰落和败亡的结果有时并不是旦夕可见,但其变化过程和趋势是不可逆的,就像鸦片战争前夕,中国仍然占据世界经济30%以上份额一样,“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历史周期律的力量持久而坚韧。

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回望那个东起山东半岛、西至希腊群岛的,令人心驰神往的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地理环境的隔绝有时并不影响精神世界的开放互联。东西方最伟大的思想家一起登上文明史的舞台,不约而同地对宇宙、世界、人生发起终极追问和伦理探索。这是在更高的精神维度上构建起来的开放体系,与雅斯贝尔斯精神上的超越标志着文明进入更高阶段的论断异曲同工。有学者将世界上各种主要文明归结为“道”“约”“仁”“法”“空”“异”六种思想形态,认为这六种思想的内涵观点都是东西贯通、相互影响渗透的。④刘洪一:《文明通鉴与普惠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路径》,《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以“道”观为例,中国道家思想的“道”、希腊哲学的“逻各斯”(logos)、柏拉图强调的“理念”、犹太—基督教的“上帝言辞”(words)都含有对宇宙间理性秩序和必然规则的敬畏和尊重。其他“约”“仁”“法”“空”“异”等五种思想也都以东西兼容贯通的特质展现着人类文明在更高维度上实现的精神上的开放共享。人类文明的先驱者们,即便在两千多年前那个相互隔绝的文明的童蒙时期,仍然以开放包容的思想伟力开创了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那么从大航海、地理大发现一路走来的,身处全球化语境的现代文明,有什么理由陷身于封闭自守的逆流?雅斯贝尔斯认为,科技文明时代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能文明,但是相比于“轴心时代”,人类文明也面临精神贫乏、人性沦丧、爱与创造力衰退的危机。“普惠文明”在文明危机中应运而生,要转危为机,就必须持续建立和保持开放共享的文明生态。从“轴心时代”到“科技文明时代”,直至遥远的未来,“普惠文明”必然要以开放的姿态兼收并蓄各种文明的优质要素,这是历史逻辑的必然,现实抉择的必然,也是趋势指向的必然。

三、“普惠文明”的核心要义:超越与突破

“普惠文明”的核心要义在于超越和突破:即站在人类文明整体利益和未来趋势的高度审视各种文明形态,集合各种文明的优质要素,从而超越文明间的藩篱,突破文明发展的困境。这种“普惠”观在贸易、金融领域应用已经十分广泛,“普惠金融”“普惠贸易”等词汇早已进入社会视野。但以此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体系中全新文明观及文明形态建构的理论模型,尚属首次。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和弗朗西斯·福山的“历史终结论”背后的思想根源和价值基础都能明显看到“西方文明优越论”的身影。如果我们不假思索地在这种预设语境中思考和探索人类文明的前途,那么世界上业已存在的多元文明才真正可能为了避免历史终结于单一文明而陷入无休止的冲突。“普惠文明”强调超越和突破这一核心要义的价值正在于此。这一“超越”并不以建立某种特定文明形态主导的文明格局和运行秩序为目的,让多元文明以趋同的态势终结于一种模式;也不是片面强调文明之间的异质特点和独立意义,让文明高墙将全球化的世界分割成一个个文明孤岛。前一种情况不过又落入“优越论”的窠臼,后一种情况容易陷入虚无主义的泥淖。“普惠文明”所代表的恰恰是一种宏阔的文明观和积极的治理观,它聚焦化解“文明病症”,以突破现代文明困境为目标导向和价值依归。这种全新的文明形态是“超越”基础上的重建,而非冲突后的替代,一方面治疗“文明病”,一方面保护“多样化”,是能够最大限度减小或者避免“文明冲突”,而又能够有效应对和化解“文明病症”的观念体系和运行模式,“普”和“惠”得以统一与实现。

几千年以降,文明冲突史不绝书。造成文明间误判乃至冲突的原因往往是只顾纠缠主义优劣,而不聚焦解决问题。西方主流话语所推行价值体系的问题在于“从主义到主义”,企图用意识形态领域的抽象原则建立普遍适用的文明秩序,而在实践标准的判断上要么以偏概全要么索性弃之不顾。“普惠文明”强调超越和突破,在普遍性、全局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交织的文明困境中超越藩篱、破解难题。这种超越和突破本身就是一种“主义”,而且是在全新文明形态中,具有重要方法论价值的“主义”。“主义”的问题往往知易行难,即便人类文明行进到今天,一些确定能让世界和人的生活更美好的技术和理念,仍然要遭受傲慢和偏见的价值检视。这种情况与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关于“自主创新”的观点有些相似:各个国家由于自然环境、文化传统、发展阶段的差异,比较优势和国际分工自然也不尽相同。如果抛开地缘政治和文明冲突的因素,各国完全可以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完成国际分工,而不必时时事事苛求“自成一体”,这是一种成本最小、效益最高、最符合市场规律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当然,我们不是“拟态环境”的产物,这种讨论目前还只能限于理论假设层面,但对我们换一个视阈认识构建新的文明形态的必要性具有佐证意义。

雅斯贝尔斯将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称之为“科技文明时代”,他认为高度发达的科技为人类文明创造了空前的物能,但同时我们也处在一个精神沉沦的时期。“科技文明时代”能否进阶为更高文明的第二个“轴心时代”尚未可知,而决定这一进程的关键就在于以实现精神价值层面跃升为主要突破的新的文明形态能否成功构建。这种超越和突破的意义显而易见:当人类文明面临整体性困境甚至危机的时候,各种文明形态都能站在人类文明整体利益的立场,不因文明间囿于具体时空环境的观念性争拗、冲突影响文明整体的存亡续绝。在一些必须全球文明共同应对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等领域的基本问题上,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集合众智、面对挑战。这是“普惠文明”的核心要义,也是聚焦化解“文明之病”的中国方案。个别西方学者总是习惯于从“集权主义”的狭隘视角审视东方智慧的整体文明观,事实上这种“根植华夏、和合万邦”的思想无疑是在更高文明形态中优化国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探索,汤因比“人类的希望在东方”的著名论断将在构建“普惠文明”的过程中接受检验。

四、“普惠文明”的发展路径:多元与融合

“普惠文明”是文明多样性的延续而非终结。前文提到“普惠文明”的核心要义是超越和突破,超越固有的文明藩篱,突破现实的文明困境。顺着这种演进逻辑往后推演,一种新的文明观和文明形态将会建立。这种文明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中建构,以“共同价值”理念为遵循和依归,以聚焦“文明之病”、淬炼“文明之药”、引领文明前途为目标导向。也就是说,建立这种新的文明观和文明形态是要解决问题的,特别是要集合众智解决任何单一文明形态都无法独自承载和化解的,涉及人类文明整体命运和前途的重大问题。这就是所强调的普惠文明的实现路径——“思想通约”。①刘洪一:《文明通鉴与普惠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路径》,《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文明通鉴”的目的是要达成“思想通约”,与《资治通鉴》“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的定位相似。“思想通约”的意义就在于寻求最大的“文明公约数”“价值同心圆”,它不寻求磨灭文明的差异化传统,而是在多元文明的基础上,针对文明发展的具体问题,汇集优质要素,提出解决方案。一言以蔽之:在思想上达成一个突破整体困境的共识、方案和约定。固有的多元文明形态仍然可以在命运共同体的语境下“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在这个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以解决普遍性“文明病症”为目标的新的文明形态在更高的层次、维度上引领人类文明的前途,从而实现“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所以说,“普惠文明”的建立和发展将会保证文明多样性的延续和发展,这种多样性本身就是建构全新文明形态的丰厚思想资源和理论基础。当我们在“普惠文明”引领下突破整体性的文明困境之后,原本我们赖以生息繁衍的多元文明才能真正得以持续焕发内生的活力与动力,健全而自信地走向未来。这就是“普惠文明”的发展路径,“多元与融合”的文明景象将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设计中实现“跨维度、同语境”的对话交融。

塞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和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描述了一个场景,②[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强调文明交融的困难和文明冲突的必然,特别是要说明人们享用某一类型的消费品、时尚文化乃至生活方式,并不意味承认和接受与之对应的文明信仰。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假设放在“普惠文明”的语境中加以观察思考,即当“普惠文明”形态建立,涉及文明命运和前途的重大问题已经或者正在被新的文明形态承载和化解,那么多元文明在其他维度、领域、层面上的融合互通,不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普惠”路径上“多元与融合”的理想愿景吗?整体性的文明问题交由集合各种文明优质要素的新的文明形态来承载和化解,涉及“文化多样化”的问题继续让业已存在的多元文明“各美其美”。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早已席卷世界,科学技术的突破进展更是以前所未有的巨大推力加速着这个进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接受和认可了这一中国方案的“共同价值”。在此指引下建立新的、“普惠”的文明形态,无论是从思想立场、学理逻辑还是现实利益上看,都有望成为人类文明的共识。特别是在人们广泛认识到它“多元与融合”的发展路径后,对于进一步消除文明间关于保护差异化传统的误判和疑虑,促进各种文明在新的高度和维度上共同认识、应对人类文明的整体性问题具有积极意义,这条路径的依归正是“普惠文明”共襄共享的目标愿景。

五、“普惠文明”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普惠”是一种全新的文明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文明形态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体系中“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共同价值”的内涵要求和重要体现。“普惠文明”与“西方价值体系”有着本质区别,“普惠文明”强调新的文明形态要能集合多元文明优质要素,共同应对关乎人类文明整体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也就是承载和化解“文明之病”。这种文明观与依靠西方文明抽象原则建构、单一标准判断,并依靠经济科技先发优势施以单向传播的“西方价值体系”相比,具有价值原点、实现路径和评判标准等各个方面的优越性。

“普惠文明”有赖于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生态系统。从文明史的演进过程看,“两次大呼吸”分别出现在“轴心时代”和“科技文明时代”,这两次人类文明史上重要的转型都涵养于开放共通的思想生态。“轴心时代”地理环境上的阻隔并没有影响世界几大主要文明迈入成熟期后,共同以人类主体意识的高度自觉对宇宙、世界、人生发出终极性的追问和现世伦理的探索。这是几种文明在思想上进入相近发展阶段时所做出的饱含着共同关切的“呼吸”,文明间虽然生存环境迥异,但以宇宙规则、世界秩序、价值追问为源泉和主题的精神上开放互通的生态基础逐步形成。当人类文明行进到“科技文明时代”,经济和技术上的突破早已将世界连成一个整体,关乎人类文明整体利益的问题日益凸显,任何一种单一的文明形态都无法独自应对。身处文明的十字路口,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需要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文明生态来应对全局性的挑战。人类文明对于构建开放共享的生态基础的依赖第一次从观念性的需要转变为思想观念与现实利益交织的迫切渴望。许多基于现实利益早应形成的开放之局之所以尚未形成,主要原因还在于思想观念上的高墙禁锢。从历史的经验看,封闭自守终将使一个文明走向衰落,“科技文明时代”能否成为人类文明的第二个“轴心时代”,“意能”和“物能”的和衷共济至关重要,这一切都有赖于建立一个开放共享的思想生态。

“普惠文明”核心要义在于“超越与突破”。“超越”要求我们要在更高的维度上审视和汲取固有文明形态的优质要素,突破指的是承载和化解涉及人类文明整体利益的“文明之病”,包括人工智能隐忧、基因技术隐患、生态环境破坏、地区安全冲突、单边主义举动、逆全球化思潮等等。我们不要将眼前的冲突现象及其得失成败作为对人类文明整体前景的预期,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意义是把人类文明继续引向未来而非在无休止的“文明冲突”中,成为“历史终结”时代的“最后的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超越和突破”不是要磨灭文明差异化的传统,而是以突破文明困境为目标导向,建立一种新型的,站在人类文明整体利益立场突破现代文明困境的观念体系和运行秩序。

这就引发我们继续讨论和关注“普惠文明”的发展路径:多元与融合,这条路径所指向的是一种整体的文明观和积极的治理观。“多元”既是人类文明几千年以降的固有状态,也形塑了文明世界的运行秩序与合法性基础。多元文明演进过程中,在冲突中趋同,或是分裂为一个个“文明孤岛”的状况都显然不符合人类文明的整体利益。“普惠文明”的路径设计是“多元与融合”并行不悖:“多元”是融合的前提和基础,“融合”保证“多元”的存续和发展。关乎人类整体命运,单一文明无法独自面对的问题,通过融合多元文明优质要素加以应对;在实现了现代性突围之后,多元文明则可在“各美其美”的状态下薪火相传。明晰“普惠文明”这一发展路径,有助于进一步消除东西方关于人类文明命运走向的认知壁垒,继而在文明演进的十字路口上作出意义深远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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