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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信贷——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性研究

时间:2024-05-22

张璐阳

低碳经济正逐步成为世界经济的主流,中国也同样经历着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型,走低碳经济之路是大势所趋。绿色信贷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杠杆效应,已为国际银行业的实践所验证。国内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创新性研究也有了较成功的尝试和探索。本文立足低碳经济发展对银行业开展低碳信贷的需求,归纳总结国际银行业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创新经验,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探寻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绿色信贷创新即开展低碳信贷的有效途径。

一、低碳经济发展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低碳信贷的需求

低碳经济是指转变传统的高碳经济增长模式,改走低碳环保之路,实现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降低碳排放量问题,核心是提升能效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创新和低碳产品开发。为应对全球气候逐渐变暖等环境问题,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维持经济与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中国也在不断加速开启低碳经济发展进程。2005年,作为保护全球气候系统的行动指南,《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京都议定书》列定的三项开创性合作机制之一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CDM项目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实行境外减排,架构起国际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借助这个无形的碳权交易市场,有形的碳货币可以在不同国家、不同项目和不同企业之间流通,流通中的碳货币不断增值促成了碳金融产品的形成,例如远期、互换、期权、额度抵押贷款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碳基金,并最终形成了一个规模巨大的国际碳金融市场。

图1 两维低碳信贷体系流程图

为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防范信贷风险,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的加速实施。绿色信贷是指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规模额度的贷款支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政策,而对污染企业投资新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控制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法律条文的产业进行信贷控制,从贷款之源遏制“两高一剩”产业的盲目扩张。

为进一步推广低碳理念和创新低碳金融服务,我国商业银行对现有绿色信贷制度进行了创新性研究,初步形成了“低碳信贷”概念。低碳信贷,顾名思义,就是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基础上融入低碳概念,将原有绿色信贷模式进一步专业化为两维低碳信贷体系(见图1):一维是低碳企业贷款。进一步加大低碳产业、低碳企业规模化信贷的投放力度,力求低碳经济信贷化,助推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全面开展。二维是CDM下CERs贷款。借助全球碳权交易市场发展平台,对CDM项目下CERs进行贷款。一方面可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节能减排资金援助和节能技术,另一方面可促进一维低碳企业贷款中低碳企业对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开发。总而言之,低碳信贷体系就是通过“低碳+信贷”的金融杠杆效应,将环境问题、经济问题、金融问题落脚到银行业最细微的信贷环节上,借此带动我国经济结构增长模式的转变、促进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推动我国低碳经济的全面开展。

二、国际银行业的绿色信贷创新

1.环境融资产品——低碳经济带来的银行融资产品创新

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很多发达国家企业转向对环境友好型项目,如环保技术、节能、水循环设施、垃圾深埋生产沼气、林业再造项目、环境管理系统等以及再生能源项目,如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的开发。据估计,其中仅污染物减排技术市场规模就近4000亿美元,无疑为西方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信贷市场。环境融资项目一旦被开发成为环境融资产品,银行业的信贷杠杆效应将进一步深化。例如,近年荷兰国际集团在荷兰银行的绿色信贷政策的协助下,针对特定环境问题,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推出一系列环境融资产品,不断进行低碳融资产品的创新。

2.碳交易与碳金融产品——银行业助推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碳交易。据有关资料统计,2005年到2008年,全球碳交易量和碳交易额规模明显扩大,分别从7.1亿吨上升到48.1亿吨,从108.6亿美元上升到126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高达89.2%和126.6%。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发达国家通过CDM方式抵偿自己在公约中规定的减排份额,使得全球碳交易的需求量在未来5年间预计为每年7亿至13亿吨,按每吨20美元至50美元的价格计算,则形成了一个年交易额高达140亿至650亿美元的国际碳权交易市场,巨大的碳交易市场蕴藏着巨大的利润空间。法国兴业银行与荷兰银行等著名银行金融机构已纷纷增设碳交易基金,扩充碳交易业务,实施能效贷款项目,从中赚取佣金、利息以及金融中介服务手续费。

(2)碳金融产品。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主要包括基于碳排放额度的衍生产品以及碳基金。国际专业投资银行通过投资管理碳基金来为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从中获取可观的财务回报。英国伦敦专业投资银行,投资管理私募碳基金达8.5亿欧元,其中60%部分将会投向中国。该公司在中国主要开展CDM方面业务,以买方身份去开发和收购项目中经核证的减排量,如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生物燃料、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垃圾填埋及垃圾填埋气体应用、水泥余热、地温余热回收,高炉煤气、生炉煤气等。目前该基金在中国有6000万CERs,发改委审批项目有30多个,CERs中国市场交易价格在8—12欧元之间,则通过投资该基金该银行可获益144万—216万欧元。碳金融产品市场的发达将给银行业带来巨大的盈利空间。

三、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经验总结

1.上海交通银行——用好信贷价格和担保的杠杆放大效应

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转型的机制上对绿色信贷政策进行创新,用好信贷价格和担保的杠杆放大效应,对低碳和高碳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分而置之。对低碳经济结构或新能源的生产和消费优化对待,实行低息、财政贴息、财政担保、进出口退税补偿、扩大信用保险范围等优先扶持政策;对暂未列入国家淘汰范围但实属高碳经济结构的生产和消费提高信贷门槛,实行高息、提高担保条件等信贷限制政策。通过信贷价格与能源价格机制的配合,采取有区别、有针对的信贷政策,引导并鼓励企业走技术创新、循环经济的道路,转变能源消费模式,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2.中国建设银行——绿色金融服务一条龙

在金融服务创新领域推出了绿色金融服务“一条龙”系列,包括“绿色融资”、“绿色管家”、“绿色能效”、“绿色生活”和“绿色公益”五个子方案。旨在通过制订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满足环保行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深化与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与环保公益组织的业务合作,拓展环保领域的新商机。

3.中国工商银行——推动“三新产业”信贷市场发展

紧随国际国内低碳经济政策走向,切实扶持低碳经济项目,选取低碳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三新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技术产业作为创新绿色信贷政策切入点,从拓宽市场、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角度逐力节能环保信贷项目的发展领域。新能源,是指与传统石化能源(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相对,以新技术为基础,已经开发但尚未大规模使用,或正在研究试验阶段需进一步开发的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生物能源、海洋能、地热能和氢能等。除此之外,新能源还包括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包括煤炭的清洁高效使用、车用新型燃料以及智能电网等。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或已在发展中的、具有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能改变现有物质和材料的部分特性,满足生产和消费的需要。目前,国内新材料重点应用于节能减排、电子信息业、尖端高科技等行业。新技术,是指应用技术类的创新,如新型电脑的开发、新型机械设备的发明创造等,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平面显示技术、关键零配件加工技术和设备等。在对“三新产业”放贷过程中,工行建立了从节能环保、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对所有贷款项目进行分类的标准,专门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启用了“绿色信贷项目标识”,据此标准对所有贷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大大提高了放贷效率,节约了放贷成本。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对现有绿色信贷模式进行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贷款产业专业化,贷款标准区别化,贷款项目分类管理化;二是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诸如一条龙的绿色金融服务,旨在促进贷款企业向低碳方向发展。

四、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低碳信贷的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需要从体制和产品两个方面进行努力,创新现有绿色信贷模式,构建两维低碳信贷体系,实现信贷促银行、银行促金融、金融促经济、经济促民生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一)制度创新

1.建立低碳信贷内部机制。商业银行内部构建两维低碳信贷体系,一维是低碳企业贷款,二维是CDM下CERs贷款,两维体系可以相互促进,和谐共生。通过向CDM项目下CERs进行贷款,引进发达国家先进节能减排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的同时又促进低碳企业贷款中低碳企业对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开发,真正实现了低碳信贷体系内部的循环可持续。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该体系创新碳金融产品,研究开发碳基金以及证券化的碳权衍生金融产品,在低碳经济时代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2.形成低碳文化。商业银行内部自上而下地形成低碳文化,培养信贷促银行、银行促金融、金融促经济的低碳一体化理念。管理层在战略制定上应该倾向于低碳信贷的激励政策,鼓励信贷部门向低碳产业、低碳企业倾斜,并通过价格、税收、利率和保险等经济手段制定优惠的信贷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和企业建立一套长期有效低碳发展机制。

3.健全低碳信贷人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比较缺乏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全面了解的低碳信贷管理专业人员,制约了低碳信贷政策在商业银行内部的有效开展。因此,商业银行在加强内部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应广泛吸纳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信用评级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和企业界等具有低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积极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保证低碳信贷企业考察标准,依照切实计算新技术应用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够覆盖信贷风险的专业背景制定,防范低碳信贷风险。

(二)产品创新

1.融资产品创新。顺利开展低碳信贷,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进行产品创新。低碳信贷产品特点是要围绕低碳概念进行环境融资产品的创新。现阶段重点是开发满足提高能源效率和清洁发展机制的低碳信贷产品,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清洁能源、生物多样化保护等环境融资产品。具体而言,商业银行通过对清洁技术产业和新型环境服务行业所研究开发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来支持这些产业、企业针对特定环境问题,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不断推出新型环境融资产品。商业银行则可以应用这些新型环境融资产品充分发挥杠杆效应,为自身带来丰厚收益。

2.碳金融产品创新。根据全球建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中国境内所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CDM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国外政府组织、金融机构合作,努力参与到这个全球化的碳权交易市场中来,将碳权交易市场转变成一个银行信贷市场。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拓展碳金融业务领域,推出以CDM项目下的CERs收入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新模式——碳金融模式,从而为寻求贷款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到全球碳交易活动中,中国的碳金融市场潜力亟待开发。

低碳信贷体系的构建和实践,决定着银行业能否走出一条有效的低碳经济之路。充分发挥现代商业银行低碳信贷杠杆作用,通过“低碳调结构”带动“经济调结构”,是低碳经济时代银行业毋庸置疑的选择。低碳之路,始于足下,银行业必将上下求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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