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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统计规则辨析中国2013年货物贸易总值是否超美——兼论中国建设贸易强国

时间:2024-05-22

贾怀勤 教授

数据是市场的晴雨表,当今人们对数据的敏感性越来越高。中国建设全面开放型经济的进程,受到国内外注目,中国对外贸易数据因而成为国内外注目的最主要经济指标之一。围绕中国进出口总值是否超过美国,媒体、主管部门和学者各抒己见,有些观点甚至大相径庭,也不足为怪。呼应一年前对中美两国贸易数据的解读和比较,本文再次从贸易统计的国际规则对此问题进行辨析。

一、前后两年的冷热颠倒

(一) 2013年内热外冷

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值是否超过美国,近半个月来一直受到瞩目。先是新年之初的1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该报记者郭丽琴文章《无悬念:去年中国货物贸易总值称冠全球》,继而有海关总署统计司郑跃声司长1月10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称“我国超过美国首次位列全球货物贸易的第一可以说已经基本成定局”。与这两条信息针锋相对的是:1月10日,香港《南华早报》发表题为《在中国贸易数据的问题上,一切并非如看起来那样》的文章。1月12日,美国《福布斯》双周刊网站发表题为《中国真的是世界头号贸易大国吗?》的文章。这种内热外冷的场面正好与一年前相反。

(二) 2012年外热内冷

与2014年相比,2013年关于上一年中国进出口总值是否超过美国的报道和讨论在时间上略迟一点。随着中国和美国在2013年2月初分别公布了各自的2012年货物贸易额数据,境外媒体率先热议中国贸易额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引起了国内媒体和某些专家的跟进。对于这番热炒,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倒是十分冷静。2013年2月13日中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称在比较时应该按世贸组织的统计口径比较中美两国贸易额。按此口径,我国2012年货物贸易总值比美国的可比数据少156.4亿美元。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最终结论还需等待世贸组织2013年2月底或3月初公布的数据和排名。2月20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重申一周前对外贸易司负责人对媒体关于中国货物贸易额是否超过美国的答复。一个月后,新任商务部长高虎城在3月21日首次媒体见面会上,再次委婉地重申中国目前仍处于第二位,并指出中国贸易面临更大压力。

(三) 笔者对2012年数据的解读和论证

针对国内外媒体的“超美”热议和主管部门的表态,笔者通过商务部主管期刊《国际贸易》月刊及时发表《中美贸易额时间序列走进交叉临界区——中国贸易额超美与否的数据解读和态势分析》,澄清媒体对贸易数据的不准确解读,指出美国商务部公布的贸易统计有三个口径数据,海关统计口径数据、国际收支口径数据和发布在附表中的与世贸组织统计接轨的数据。媒体将第一个数据与中国同年数据相比,得出中国贸易总值“超美”的结论。拙文强调,国家间贸易数据的比较,须以可比口径为基础,具体就是联合国发布的《国际货物贸易统计:概念与定义》所规定的统计口径,这也是世贸组织发布全球各国贸易数据所采用的口径。按此口径,中国2012年的贸易总值只能排在美国之后,居全球第二位。

拙文还指出,从2000—2012年中国贸易额和美国贸易额的时间序列曲线看,在2012年之前,美国货物贸易额在高位运行,中国货物贸易额在低位运行。此时统计口径的些小差异不影响美国贸易额大于中国贸易额的结论。到2012年,两条曲线接近,进入交叉临界区。此时,按不同统计口径进行比较,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而一旦走出临界区,中国曲线将占据高位,美国曲线相对地处于低位,届时统计口径的不同将不再导致不同的结论。

笔者在《贸易数据的比较和比对》(载《统计研究》2013年第10期)一文中进一步从贸易统计理论、指标构成、官方数据采集和整理方法对前述问题进行了论证。

(四) 中方对于2013年数据表态:建立在外推基础上的先声夺人

《第一财经日报》和海关总署统计司尽管地位不同,一个是财经大报,一个是贸易数据生产当局,但他们表态一致,且有如下两个特点。

首先,赶在美国商务部发布其2013年贸易数据之前,使用纵向外推和横向对比的方法,导出“超美”结论。郑跃声介绍:“2013年前10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已经超过美国公布数据的1920亿美元,同比增长速度也高出美国7个百分点。美国方面昨天发布了11月份的数据,到11月份为止,美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速度还不到1%。”依据这个事实,他推测美国加上最后两个月份的数据,也不能赶上中国。郭丽琴的推测方法与之基本相同。

其次,正因为是推算,他们才对结论有所保留,郭丽琴说“几成定局”,一个“几”字包含有并非绝对确定的涵义。郑跃声说下最后结论还要等美国发布数据。

两家先声夺人的表态,背景并不一致。作为媒体的《第一财经日报》,一年之前就做过类似预言:于两国全年数据发布前在国内率先发表《中国进出口总值或超美国成世界第一》的文章。这次,该报仍想保持“率先”的地位。而海关总署则不同,去年它一直沉默,出来表态的是商务部。而这次它不等双方全年数据都具备就发表建立在推算基础上的预言,确也不同凡响。

二、外媒观点不合统计规则,但可为借鉴

《南华早报》和《福布斯》双周刊为否认中国贸易总值超过美国在世界各经济体中名列第一,提出了多种理由。这些议论似是而非,关键是与当前通行的国际货物贸易统计规则不符。对他们这些议论,要一分为二地看待,有些质疑可以看成是对中国建设贸易强国的鞭策。

(一) 内地货物经香港出而复入问题

外媒指责中国“数据中所显示的许多货物交易并非真正的外贸交易”,“它们是从内地某个港口经香港转到内地另一个港口的货物”。并且称,若把这种“出而复入”(笔者用语)造成的进出口货值虚增扣除,中国的贸易总值就不能大于美国。

去年第一季度的数据公布后,曾有人揭露这样的交易,究其原因是内地商人为了骗取出口退税。海关方面不排除有这种“出而复入”现象的发生,并从第二季度起在通关时加强了管理。

各国海关作为贸易数据采集者,都是根据国际通行的货物贸易统计规则对出口和进口货物的货值数据进行采集,然后汇总形成统计数据。只要采集过程合规,其所产生的数据就是合法数据。至于从数据背后还能解析出什么信息,得出什么结论,那是数据使用者的自由。数据使用者还可以将海关数据与其他来源的数据(包括其他官方数据或者自行调查得到的数据)结合起来使用,深入研究某一方面的问题。外媒所说的“健全国际金融体系”项目就是这种研究活动。任何人都可以把后续研究的结论拿来说事,但不能以此否定官方数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中美两国政府关于贸易平衡的联合研究更能说明关于后续研究和官方发布数据的关系问题。1994年以来,中美两国在商贸联委会统计小组的框架下,就中美双边贸易数据差异进行了三轮比对。每轮研究结束后都发表双方共同确认的比对报告。报告指出比对“旨在找出两国官方数据产生统计差异的原因,促进数据使用者对双边货物贸易统计差异成因形成共识”。报告强调在研究中对双方数据“所做调整,既不意味着任何一方的贸易制度有误,也不表明要对任何一方公布的官方数据进行修订或更正”。这里可以看出,即便是两国官方的联合研究成果,也不能修正或更正当初任何一方发布的数据,更遑论民间研究机构所为了。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个研究班子于2008年曾经针对中美贸易中贸易商错报货值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撰文《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规避行为:从美中贸易数据差异发现的迹象》。文章指出贸易商为了逃避关税和国内税、转移价格和绕开资本管制在通关时实施货值错报(低报或高报),并且建构模型来测算错报的程度。他们说研究成果可用来解释中美双边贸易数据的一部分差异,但并未提出数据修正的问题。

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必然有商人钻市场和法规的空子牟利。外媒所指的内地货物经香港“出而复入”以骗取出口退税的优惠,即是一种典型。作为海关统计,货物输出和输入,合法合规,就应该按通关货值统计。郑跃声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海关总署不会对2013年第一季度数据做“调整”。当然,贸易管理当局也应该针对这种行为制订更为严格的管控细则。

(二) 关于与贸易伙伴的镜像数据比较问题

外媒称,“由于中方拒绝重新公布贸易数字,我们了解其贸易状况的唯一途径是将中国公布的数字与该国所有贸易伙伴公布的数字进行比较”。

前面已经见过,要中国“重新公布贸易数字”,这既不符合国际统计规范,也是对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合法性的否定,海关总署统计司已断然排除此种可能。

将中国公布的数字与其所有贸易伙伴公布的数字进行比较,不失为一种研究途径,但是也不能以伙伴国的镜像数据否定中国公布的数据。任何两个贸易伙伴国的镜像数据都存在差异。由于贸易方式和贸易渠道的具体情况不同,伙伴国的双边贸易数据差异,多表现为同一方向上的规模不同,但也有个别情况是正负方向不同。如前所述,中美两国业已进行过三轮数据比对,对解释两国数据差异缘何而生很有帮助,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任何一方所公布数据的修正。中国与其他一些主要贸易伙伴国也有类似的数据

比对机制。这些数据比对都是在伙伴国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根据达成的共同意向开展活动的。如果有人愿意把中国的官方数据与其全部贸易伙伴的官方数据进行比较,尽可以去做这样的研究活动。然而世贸组织发布的各成员经济体贸易数据并不基于伙伴国数据比对,更不会以某一研究团队的比对结果为据。

(三) 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一并比较:并列还是加总?

外媒说,若“不看货物贸易的原始数据,而是看结合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国际收支数据” ,美国仍然“名列榜首”(这次他们就不考虑欧洲的复合经济体了)。这种将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总值相加再比较的说法,虽然脱离了问题原本——比较哪个经济体货物贸易总值最大,但也不失为一种比法。

理论上讲,将货物贸易总值和服务贸易总值合并有两种做法。

国际收支统计是目前有全球统计规范的合并方法,其统计原则由《国际收支手册》规定(目前颁行的是手册第六版——BPM6)。这是一种窄范畴的合并。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货物和服务”作为经常账户的三个项目的第一项,由“货物”和“服务”两个子项构成。它反映的是由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易导致的国际收支流动。这里的“货物”子项在指标定义和外延上与国际货物贸易统计的“货物”不同。

宽范畴的合并方法将国际贸易的视野由传统的跨境贸易延伸至外国附属机构在东道国货物和服务的销售。如图1所示,横轴表示的是商品的类别——分为货物和服务,纵轴表示商品的提供方式——分为跨境贸易和外国附属机构当地销售,交叉分组产生4个象限。传统的国际贸易是在一国企业与伙伴国企业之间发生。经济全球化时代,A国在B国的直接投资,导致A国的附属机构(商业存在)在B国国内出售商品,因商品虽不是在A国生产但A国在经济上拥有商品的属权,故而视这种出售为A国对B国的延伸出口。这个核算方法涵盖了图1的全部4个象限的交易,称为贸易的属权核算方法。相对而言,国际收支的核算方法只涵盖第Ⅰ、Ⅱ象限的交易。

服务 货物

属权核算方法在美国产生,为OECD 所提倡。从20世纪最后10年到本世纪最初7年,美国先后有3个课题组按属权核算方法试编美国的综合贸易平衡表,其中一个课题组隶属于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并且该课题组的编表曾连续多年在商务部网站上发布。2005年制订的《OECD经济全球化指标手册》设计有识别经济全球化过程总量和强度的一组相关指标。OECD认为:跨境出口和外国附属机构货物和服务销售都是参与国际市场的方法,后者只不过是供应国际市场的一种独特的方法。因此,该手册提倡编制应基于属权的贸易平衡,建议各成员参照美国的属权核算方法。

相比于各国普遍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基于属权核算的综合贸易平衡表只有美国有过较为系统的研究,目前无法实际进行宽范畴的国际比较。

不同于将货物贸易总值与服务贸易总值合并的比较方法,世贸组织是将两者并列发布。从世贸组织发布的2012年的各经济体的商业性服务贸易数据看(见表1),美国仍是第一大经济体,进出口总值1.08万亿美元,远大于排在其后的经济体。德国、中国和英国分别排第二至第四名,进出口总值分别达到或接近0.5万亿美元,与美国不是一个量级。商务部1月9日称2013年中国服务贸易总值将跨越0.5万亿美元大关,达到0.52万亿美元,仍居世界第三。中国服务贸易在追赶美国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表1 2012年各主要经济体商业性服务贸易 单位:万亿美元

(四) 超美与第一的差别:是与单一经济体比还是与欧洲的复合经济体比?

外媒说“全球最大的贸易经济体既非中国亦非美国,实际上是欧元区”,即便中国的贸易总值超过美国,也当不成世界第一。

诚然,通常作国际经济比较时是以经济体为单位,而非国家。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名义加入世贸组织)都可以作为经济体与中国(大陆)并列比较。但欧元区则是另一回事。以前都是说美国贸易总值世界第一,没有人提及欧元区,为什么一旦中国超过美国,就把它扯进来呢?

当然,世贸组织在发表全球贸易数据时会反映欧洲一体化的现实,只不过它是把欧盟(27国)作为一个经济体单位,而非欧元区。与此同时,还发布德国、英国和法国等单一经济体的数据。从2012年的数据看,欧盟(27国)货物进口值5.93万亿美元,出口值5.80万亿美元,进出口总值11.73万亿美元。而中国和美国的货物进、出口值都是在2万亿美元上下,进出口总值不足4万亿美元。也就是说,欧盟(27国)的贸易总值在十万亿美元的台阶上,而中国和美国是在万亿美元的台阶上,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如果有人硬要把欧盟(27国)这个复合经济体拿过来与其他单一经济体做比较,中国显然居其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现在看来倒是笔者较为谨慎,在去年的两篇论文中,我只提中国是否超过美国,从未提是否为世界第一。

(五) 总结和推算

本小节对外媒质疑中国数据的四条理由一一做了解释。后三条都归于对贸易统计的概念、范畴和指标的混淆问题,只有第一条指向中国海关的货物通关管理和数据采集。针对这条质疑,笔者根据中国2001年入世以来13年贸易数据进行测算,以支持前面的论点。

依据中国官方2011—2012年中国贸易总值数据,使用移动平均比率法计算得到贸易总值的季节指数:第Ⅰ季度92.5,第Ⅱ季度100.8,第Ⅲ季度104.8,第Ⅳ季度101.9。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4个季度的贸易总值在全年贸易总值中的占比分别为23.1%,25.2%,26.2%和25.5%,此组比率称为期望占比。

中国官方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值4个季度的数据分别是9743.3亿美元、10225.8亿美元、10629.4亿美元和11001.5亿美元。各季度实绩占比分别是23.4%,23.6%,25.6%和26.4%。

外媒质疑2013年第Ⅰ季度的数据因经香港“出而复入”行为而被夸大。我们可以将2013年后3季度实绩占比与同期期望占比相对照,前者是76.6%,后者是76.9%,实绩占比只比期望占比少0.3个百分点。反过来看,2013年第Ⅰ季度的实绩占比只比期望占比多出0.3个百分点,这个数据不支持“夸大”说。

退一步来说,即使第Ⅱ季度仍未很好地解决“出而复入”问题,我们就单看后两个季度,实绩占比52.0%,期望占比51.7%,相差仅为0.3个百分点。

由以上推算可知,2013年第Ⅰ季度的数据处于正常变动范畴,这也有力地支持海关总署不予调整的立场。

另外,根据2001—2012年和2009—2012中国贸易总值两个时间数列的加权预测,2013年贸易总值可达41744.4万美元。此数值与该年实绩41600.0万美元也十分接近。这说明2013年的贸易总值沿着历史轨迹正常增长,并未出现突然因素的干扰。

表2 2013年贸易总值各季度实绩占比与期望占比

2014年2月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美国2013年全年贸易数据,货物贸易总值为3.91万亿美元。此数值低于先前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同年中国贸易总值4.16万亿美元。值此,中国2013年贸易总值超过美国已然完全确定。

三、建设贸易强国的着力方向

外媒对中国对外贸易及其统计工作的批评,可为中国建设贸易强国所借鉴。无论货物贸易是否名列全球第一,中国确已成长为贸易大国。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还不是贸易强国。那么,建成贸易强国具有哪些主要标志,或者说中国建设贸易强国应该主要从哪几个方面着力呢?

(一)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平衡发展

如前面所说,中国货物贸易总值已经在全球的单一经济体中领先,服务贸易按总值名列前三,下一步即便进入前两名,与名列第一的美国也差一个量级。这就是说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的“量”还不足够大,远未达到像货物贸易那样的领先地位,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发展还不平衡。

十八大提出把“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作为今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贸易领域的科技含量,提升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要选择符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新兴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培育,促进其快速发展,拓宽中国服务贸易领域,从而推动中国服务业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实现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13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商务领域改革,提出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巩固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出口,支持保险、通信、研发、设计等新兴服务出口,积极扩大文化艺术、新闻、教育、中医药等特色服务出口。推动出台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重点服务出口领域指导目录。继续推进服务外包发展,制定出台新一轮促进政策,鼓励引进高端人才。”

发展中国服务业的主要障碍在于观念落后和体制封闭。因此要“以开放促改革促转型”。改革开放前30年,中国制造业引进外资,让内资企业在“与狼共舞”中提升竞争力。服务业要想发展,也要经历这样的洗礼。本次全国商务工作会议提出“放宽外资行业准入,推进服务业有序开放”。

(二)提高为制造服务的新兴服务业水平,做大制成品生产过程的增值

随着生产的碎片化,为制造配套的服务活动不断创新,融入生产价值链,制造和服务越来越融为一体。中国是“世界加工厂”,所从事的是价值链中增值幅度最小的加工、组装环节。要大力扶持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营销创新,在制成品的生产和贸易中掌握核心技术和营销网络,由产业链的低端(加工制造和组装)向前高端(创意、标准、设计、技术专利)和后高端(物流、营销、品牌)转移,在全球价值链中增加中国的附加值。

(三)在能源和战略性原料的贸易中掌握定价权或至少掌握定价的参与权

中国是世界市场上能源、铁矿石、一些贵金属和稀有金属、粮食的大宗买家,一些战略性原料的出口量在世界市场上也占有绝对重要的份额,但是中国不能掌握这些商品的定价权,这使得中国在交易中受制于人。要建成贸易强国,就应该掌握这些商品的定价权,至少要有相当的定价参与权。中国应该通过购买、参股和战略联盟等方式实现这个目的。

(四)提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水平

商务工作会议指出要“提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水平”。如何提升?笔者认为,一是要优化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的结构,包括行业结构、地域结构和项目科技含量等,二是要改变重投资、轻管理的状况,抓好对投资所立企业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的管理。相应地,要在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外商直接投资额和海外直接投资额的资金合同额和实投额的统计的同时,建立和强化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和海外直接投资企业经营业务额和收益的统计。没有后一方面的统计,就不能抓好对投资所立企业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的管理。

美国的贸易属权核算研究表明,它不但有数万亿美元的跨境贸易,还有着金额与之不相上下的国外附属机构销售。中国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在华销售和海外投资企业的销售缺乏系统的统计,因此无法对企业业绩和国外附属机构当地销售做出评估。建立健全对外商投资企业和海外投资企业经营统计,是提升引进来和走出去水平的必要措施。

(五)增大在国际贸易规则制订和贸易谈判中的话语权

如果说国际经贸数据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硬指标,那么国人在国际贸易规则制订和贸易谈判中的话语权就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软实力。商务工作会议指出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就是着眼于增强中国的软实力。

截至现在,尽管与以往相比中国政府有了更多的国际参与,一些国际组织中也出现了中国籍的高官,但是话语权还为西方特别是美国所控制。这又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规则和安排的策划与提出,其次是参与规则和安排谈判的程度和影响力。像TTP和TTIP这样的大区域经贸关系安排都是美国率先策划的,中国首先面临是否参与TTP谈判的两难局面,如果参与进去又面临能争取到多大有利安排的问题。

2013年12月7日,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达成了该组织成立18年来第一份全球多边贸易协定——“巴厘一揽子协定”。这标志着多哈回合贸易谈判12年僵局终获历史性突破。中国在此次WTO谈判中的表现得到各方赞许。中国为促成“巴厘一揽子协定”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这只是多哈回合的开始,在未来谈判中,中国期望扮演越来越重要的历史性角色,力促旨在推动全球贸易繁荣的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全面完成。

中国在国际组织和论坛上的掌控能力和话语权虽有所提升,但与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还不相称。要改善这种局面,需要在国际经济及贸易理论、国际商务实务、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统计等方面开展深入的研究,持续产出一系列对国际学术界和国际经济组织(WTO 、IMF、OECD、UNCTAD等)有重大影响力的成果,培养出一批善于从事国际谈判的专家型官员,引导国际经贸规则的制(修)订和各种多边、双边合作区域的设立尽可能多地有利于中国国家利益。这支队伍的有无和强弱是中国能否成为贸易强国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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