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张华民 戴 芳
学习***新时代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我国依法治国实践
张华民 戴 芳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这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突出了我国下一步在法治建设方面尤其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进一步推进与升华,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步的重大战略安排。
1.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十九大报告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部分进一步明确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是新时代对于法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实践的基本理论基础。
2.依法治国是发展人民民主的必然选择
现代法治的核心要义是体现多数人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在实践真正得以实践,这正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职能和现实要求。习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习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解决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4.依法治国是事关党执政兴国的重大战略
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现代法治体现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的要求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习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落实好这项重大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崇高定位——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2014年1月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法律的人民意志性: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2.战略布局——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
2015年2月2日,***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四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总书记在2015新年贺词中强调:“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3.整体推进——法治行为到法治目标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4.突出实践——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习总书记一直重视法治的实践,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4年2月28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观点。
1.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015年2月2日,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2.抓住关键少数
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同时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3.改革于法有据
习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4.强调纪法分开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过去就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结、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
(作者:南京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