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领导关怀与社会主义学院的发展

时间:2024-05-22

张瑞琨

中共中央颁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是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条例》的颁发,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凝结着老一代革命家对社会主义学院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一代代社院人牢记重托,坚持“社院姓社”,不断砥砺前行。

一、社会主义学院的创办凝结着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发挥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的作用上,毛泽东指出,要用积极的态度去组织民主人士、民主党派,教育他们,使他们参加斗争,带领他们共同前进;对于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采取“包下来”的方针,“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1]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协助下,民主党派得到了比较快的发展。民主党派中占主体的是知识分子,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帮助广大知识分子进一步适应新中国各方面建设的需要,在知识分子中进行了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1951年9月,周恩来在京津地区高校教师学习会上,作了《关于知识分子改造问题》的报告,使知识分子深受启发、教育和鼓舞。毛泽东关于“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是我国在各方面彻底实现民主改革和逐步实行工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2]论断的提出,为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也为各民主党派参加这一运动指明了方向。各民主党派积极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有的党派中央还成立了“毛泽东思想学习委员会”,[3]推动、指导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建国初期,民主党派在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中经受了锻炼和考验,与共产党一道前进,这为社会主义学院的创办奠定了前期基础。

1953年,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表明中国从1953年起结束了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赋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以新的历史使命,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面临新的考验:要过好社会主义这一关。毛泽东多次与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人士座谈,刘少奇、周恩来、李维汉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减少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人士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顾虑,勉励他们认清社会发展规律,掌握自己的命运,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6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同志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提出知识分子的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4]的重要判断,极大地激发了包括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及工商界人士在内的广大知识分子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随着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各界民主人士和工商业者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凸现出来。很多工商业者、民主人士主动追求自身政治和思想进步,要求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便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

1955年冬,几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向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提出:党(指中共)有党校,团有团校,各界民主人士也应有一所学习政治理论的学校。这个建议上报中央后得到毛泽东的赞同。关于学校的名称,有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建议叫“毛泽东思想学院”,毛泽东讲还是叫“社会主义学院”比较好!毛泽东同志亲自为这样一所政治学校定名“社会主义学院”。

1956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的《1956年-1962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指出:“为适应新的需要,还应当仿照高级党校办法设立社会主义学院,吸收各方面高级民主人士入学(包括一部分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和一部分高级知识分子)。”[5]中央统战部将《创办社会主义学院的实施方案(草案)》上报周恩来同志和中央书记处。周恩来对草案的个别表述进行了修改,1956年4月批准了方案。方案涉及学制、课程、教学形式、组织机构、校舍建设等问题。方案提出,“校舍和设备与高级党校的标准相同”,计划于1957年秋季建成。社会主义学院的校舍建设过程中,周恩来亲自过问,关心社院建设情况。

1956年10月15日,社会主义学院第一期学习班开学典礼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宣布社会主义学院正式成立。学员中包括翁文灏、黄炎培、朱学范、李德全、胡子昂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加了这次学习的郑洞国曾说:“学习期间,陈毅等领导同志来作过报告,孙冶方、胡华、宋涛等同志来讲过课。我们读了马列著作和毛主席的书,并到一些厂矿农村进行参观调查。这使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这次学习,对坚定我的社会主义信仰起了很大作用。”这说明社会主义学院的创办对教育引导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61年7月,鉴于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普遍成立的情况,经周恩来同志和全国政协批准,在北京最早成立的“社会主义学院”更名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二、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关心社会主义学院建设与发展

文革期间,社会主义学院停办。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重大决定。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作为统一战线性质的社会主义学院,在历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关怀重视下,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

1982年2月,根据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形势发展的要求,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恢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1983年中办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恢复各省、市、自治区政治学校的请示》中指出:“根据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总任务,今后的政治学校应该成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校。”[6]之后,地方社会主义学院陆续复办。1988年10月,中央统战部“根据中央关于当前重点是把已经恢复和正在筹建的社会主义学院办好的精神”[7],下发了《关于当前办好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校)几个问题的通知》。

1989年12月,在邓小平同志的关心和江泽民同志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 号)颁发,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明确指出“办好中央和省一级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8]1992年2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呈送中央统战部《恳请中央领导同志题写院名、校风的报告》。报告称:“为了体现党中央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的关心和重视,我们谨恳请邓小平同志为学院题写‘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名,……以进一步鼓舞和激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定不移地接受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1992年6月,邓小平同志为学院题写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校名两幅,由中央办公厅转送学院。1992年10月,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复办10 周年暨新校舍落成典礼之际,邓小平同志为学院题写的校名隆重揭幕,“中央社会主义学院”8 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镶嵌在学院正门中央,寄托着邓小平同志对这所政治学院的殷切期望。

1992年9月,江泽民同志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题写了“爱国、团结、民主、求实”八字院训。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新校舍落成暨复办10 周年之际江泽民同志的贺信中指出,要“把学院建设成为更富有自己特色的名副其实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的统一战线干部的学习培养基地,使它在社会上享有更良好的声誉,在党外各界代表人士中更具有吸引力,在统一战线的学习研究方面达到更高水平和应有的权威性。”1995年10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视察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提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有统战特色,水平要高,层次要高,要正规化。1996年10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40 周年之际,江泽民同志再次为学院题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办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这些重要思想对推动社会主义学院的正规化办学奠定了理论基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提出了“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基础”的办学指导思想,确立了“高层次、有特色、正规化”的办学方针。各地社会主义学院也有了比较大的发展。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9 号)强调“办好社会主义学院,对培养和建立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非常重视新世纪新阶段的统一战线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学院正规化建设。2003年11月,中央统战部印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推动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正规化、规范化发展。2005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 号)下发,强调要“办好社会主义学院”“党委要关心和支持社会主义学院的建设。”[9]2006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 号)指出“社会主义学院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10]2006年10月,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建院50 周年之际,胡锦涛同志致函表示祝贺,指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在培养统一战线人才、推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要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三个基地”是对社会主义学院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期望。

三、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以中共中央名义颁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成为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及社会主义学院工作。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把宪法法律列入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首次把社会主义学院写进全党重大决定。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党对统一战线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新的境界。***总书记从人心和力量的角度,从“最大政治”“重大战略问题”上认识统一战线,要求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随后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发挥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作用。

2016年10月,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成立60 周年之际,***总书记专门发去贺信,俞正声同志出席庆祝大会并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亲切关怀。***总书记的贺信充分肯定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作出的重要贡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在培养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代表人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进一步强调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寄予新的期望:“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作为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社院姓社’, 突出政治培训,强化政治共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总书记为新形势下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8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视察中央社院时指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要把牢办学方向、强化统战特色、夯实研究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2018年中央文件和党内法规制定计划》、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中央统战部会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起草了《条例》。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201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条例》。《条例》对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职能作用、工作方针、任务目标、班次学制、教学科研、学员管理、文化学院、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办学保障及执行与监督都进行明确规范,作出具体要求。

《条例》的颁发是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里程碑,是对社会主义学院成立60 多年办学经验和规律的全面总结,凝聚着一代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社会主义学院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在纪念新中国成立70 周年之际,社会主义学院要以《条例》的颁发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新时代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