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张才圣,杨柳
(广西师范大学 a.海上丝绸之路文化研究院;b.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我国边疆民族地区人口结构复杂、宗教信仰多元、邻国众多、地缘位置重要,易成为西方大国“价值观外交”等文化渗透的投射中心和所谓“软实力”杀伤覆盖的重灾区。西方大国往往在“现代化”的旗号下,挟技术优势、资本优势、战略模式等对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珍贵文化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相对而言,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市场发育程度、商品经济意识及手工艺技术的弱势不能保证在文化产业多方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如何在发展并壮大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同时,正视这一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风险和经济威胁以及由此转化而来的文化产业发展危机,已经成为事关我国边疆民族文化安全的重要问题。
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制于生产力、自然地理、人文环境及教育发展等一系列主客观因素,总体上处于落后欠发达的状态。一方面,在学习和模仿国内发达地区先进文化经验的同时,又小心翼翼地维护地方民族特色;另一方面,边疆的地缘位置又较易为西方文化、境外民族或宗教文化所渗透。正因如此,处于经济全球化浪潮中的边疆民族地区要走的文化产业之路注定不是坦途。
现代化进程导致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态安全问题。西方学界虽然承认经济全球化带来文化繁荣,但认识到也会带来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资本主义卖的不再仅仅是商品和货物,它还卖标识、声音、图像、软件和联系。这不仅仅将房间塞满,而且还统治着想象领域。”[1]不过,西方反对将这一问题的泛化理解,认为只有当个人、民族、国家所拥有的“共有价值”为他者所渗透、威胁进而异化变质的时候,文化安全才能称之为“问题”。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则认为,文化安全是指“一国在文化、精神生活方面不受文化的干扰、控制或同化,从而保持本民族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民族性以及本国意识形态的自主性”[2]。之所以出现这种迥异的理解,是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及保护现状分不开的。国内学者认为民族文化生态是“由特定民族和特定地区各民族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构成的统一体,是追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维护人类与自然界共存的文化体系”[3]。基于上述理解,审视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态,从外部环境看,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地缘政治关系十分复杂,“有21个国家与中国通过陆地或海洋相邻……决定了周边环境有许多不确定的复杂变数”[4]。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且处于西方强势文化和民族分裂意识、宗教极端思潮暴风眼之中的边疆民族地区文化生态环境相当恶劣。外在环境的不良状态已经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系统带来了消极影响,进而衍生出一个具有多元性、冲突性、非均衡性的文化格局。具体而言,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构成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作为主流文化形态,构成了当前中国文化中的主体部分,并对其他亚文化发挥了引导与凝聚的作用。二是本民族原生态文化。各边疆地区少数民族都有其特殊性,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殊的地理环境、生产方式、宗教文化、传统习惯等,独特性还体现在与众不同的文化内容。三是外来文化。主要是近代以来伴随资本的扩张,西方文化大举进入,东西文化在边疆民族地区交织碰撞的产物。在这种多元并存的文化格局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居于主导地位,尤其体现在政治生活方面,但原生态文化和西方外来文化则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基于“传统—现代”的二元划分,处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和经济全球化潮流双重背景之下的边疆民族原生态文化必然面向工业文明和现代都市社会,进而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但问题在于,产业化的资本逻辑会要求大大缩减这一转换的时间跨度,无论是来自边疆少数民族内部的发展热情还是外来资本的利益导向,都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态予以全方位的社会解构和重构,这不可避免会造成当地原生态文化的生存危机,进而演化为严重的文化安全问题。
西方国家文化渗透导致边疆民族地区政治观念“西化”倾向。冷战结束后,西方意识形态取得相对优势,从而加快了在其他国家地区推行“颜色革命”的步伐。其中,通过在社会主义国家边疆民族地区不断渗透,大力推行西方观念,激化当地民族文化和主流社会主义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是西方的一贯战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为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推行其“分化”“西化”战略创造了便利条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广播、卫星电视覆盖了整个地球……各种国外势力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对我国边疆民族地区进行舆论渗透、文化侵袭。”[5]西方国家不断鼓吹西方价值观,推销西方制度的优越性,以“民主”为借口,抨击和歪曲中国的政治状况,并在边疆民族地区掀起分裂思潮,这造成了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态出现恶化态势。
网络文化崛起与数字化侵害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信息安全。以互联网、移动终端以及数字化为主要特征的网络文化迅速崛起,开启了新媒体与自媒体时代。受其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正反两方面效应。一方面,新媒体时代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传播的生态环境得以极大改善。这主要体现在互联网络使少数民族文化传播走向了大众传播、双向传播,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另一方面,信息的加速流动又给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传播带来了负面影响,给文化产业化进程蒙上了阴影。信息技术革命本身就带有解构国家权力的因素,“信息技术意味着,权力更加分散”[6]。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边疆民族地区在文化产业化进程中必须面对信息浪潮的冲击。基础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边疆民族地区对信息社会的适应力。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多元文化的广泛传播提供了重要途径,因此会对少数民族文化带来冲击,从而更容易造成文化的断层。
文化遗产保护的窘境与功利化致使文化遗产资源危机。虽然我国明确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对濒危少数民族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7],但问题是,受限于资金、人才和技术投入的不足,大量民族文化遗产资源出现了生存危机,一些地方政府为改变这一困局将商业化作为唯一有效手段,却忽略了文化产业的商业逻辑。这决定了民族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更多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予以认知的。现实状况来看,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开发在急功近利、急于变现的经济利益导向下,出现了文化遗产资源枯竭的危机。现代性的发展往往意味着传统的流失。在席卷而来的西方化、同质化、消费化潮流的裹挟之下,文化的趋同现象日益突出,民族文化遗产流失甚至遭到人为破坏。近年来,一些边疆民族地区凭借独特的自然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旅游发展给民族地区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也给当地的文化生态带来潜在影响。多元、异质的强势文化不停地渗透和侵蚀边疆民族地区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从全国乃至世界各地蜂拥而入的都市游客所承载的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并引发“模仿效应”,进而解构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人文环境、生存土壤,使得边疆民族地区逐步放弃自己的文化特色,这对其语言文字、生活方式等带来剧烈的冲击。
知识产权与文化技术标准的缺席致使文化技术安全问题。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改变文化产品产生条件、流通速度和消费方式的变革性技术,对各国的“信息疆界”和“信息主权”带来挑战。网络信息技术所带来的文化安全问题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同样广泛存在。虽然边疆民族地区的现代信息技术迅速普及并得到广泛使用,但由于文化产业的民族性和历史性等特征,与现代技术不可避免会产生碰撞、冲突或不协调,难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
边疆民族地区地理位置大多较为偏僻、信息相对闭塞、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文化产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意识,以致民族文化中一些有价值的传统工艺,出现扩散、外泄、流失的状况。例如,贵州省黄平、凯里一带的革家人蜡染,是一门古老的传统工艺,也是当地特有的文化资源。但随着改革开放,境外人士纷至沓来。一些“有心的人们”以旅游考察、“采风”的名义,通过对制作生产工艺的现场观摩,辅之以文字音像的详尽记录,“多年来,革家蜡染工艺在国内外的人为扩散,被恶意窃取和不当利用,技艺扩散外泄,蜡染制品(含蜡染文物精品)大量流失,或知识财产被强占等,构成了蜡染工艺传承,流失的外患”[8],从而导致如今的革家蜡染工艺已经没有秘密可言了,先辈留下来的珍贵文化资源已经流失了。
民族文化资源流失,文化凝聚力被消解。好莱坞动画巨制《花木兰》《功夫熊猫》取材于中国传统文化,本应是向外文化输出的重要资源。但美国梦工厂凭借强大的数字处理技术制造出了虚拟化的东方场景,结果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成功。由于信息技术的巨大落差,类似文化资源流失的案例在边疆民族文化发展中更是屡见不鲜。《蒙古王》《西藏七年》等外国电影不需要少数民族演员参演,不用在边疆地区取景,完全依靠数字技术就可以将原本经典的边疆民族故事加以呈现,并在这一过程中植入西方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以及社会心理、价值判断,发挥其教化、审美、消费功能,常常会因此造成边疆民族文化的人情民俗、民族史诗等文化凝聚力被消解、替代,导致民族文化样式的“空心化”。
民族文化品牌观念淡薄,生存处境艰难。一直以来,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缺乏品牌建设和保护的观念,导致各种“山寨”文化、“山寨”产品大行其道,破坏了传统文化资源、文化品牌的原生性、真实性,损害了相关地域文化产品生产者的品牌权益。在技术支持不力的情况下,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品牌的存在已经岌岌可危,遑论其发展。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下,以信息高速传递流动为前提的文化产业发展往往是以强势文化为取舍标准的,这不可避免会与本土文化摩擦碰撞,严重威胁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品牌的生存空间。但现实表明,边疆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传承和保护实际上可以与文化产业化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发展中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文化产业安全问题同样需要立足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来自西方大国或地区的文化产业经验表明:提高文化产业的安全系数,只能立足产业外部环境、文化结构和产业功能的良性耦合。也就是说,只有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主体发育良好、民族文化产品供给有效、文化市场健康有序、民族文化品牌效应突出等前提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安全,从而更好地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安全。
当前西方大国文化通过电影、电视、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传媒手段强势进入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影响着少数民族民众的思维习惯、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面对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那种试图迎合后现代主义的东方想象和猎奇心理,片面强调边疆民族文化的原生态、非技术和去商业化的“盆景文化”是没有出路的。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要向产业化、集团化和技术化转型,但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其文化产业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处于弱势地位。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利用资本、技术和市场优势进行渗透,以及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集团在“文化”名义之下的蠢蠢欲动,必须维护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
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起步晚,发展慢,问题多又受多掣肘,但其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灿烂丰富的历史遗产是我国建设文化大国的宝贵资源。要正确处理文化保护和开发的辩证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之路。边疆各少数民族的文化资源是在漫长的历史变迁中发展演变形成的,是民族地区宝贵的精神财富。作为长期积淀下来的不可再生资源,特定形式和内容的传统文化一旦失去就难以恢复。在发掘民族优秀文化,打造民族文化产业的同时,要珍惜历史文化遗产,采取先进的技术,有效的措施加强保护。但是,仅仅强调保护还不够,还必须与时俱进,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进行提升与创新,通过产业化手段加以开发利用,从而发扬光大,这才是最好的保护。当然,发展文化产业,对传统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绝不能只考虑短期的经济利益,忽视长远的社会效益,任由民族传统文化在开发利用中走形变样,以开发利用之名,行毁文化之实。必须摒弃以往重经济轻文化的错误观念,实现跨产业升级,需要注意将文化发展和保护同时并举,对于公益性的民族文化要采取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的方式予以保护,注意积极协调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快文化事业的发展进度,也要强调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特色”是建设民族文化产业之魂。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各民族之间风格迥异,可以发掘上升为文化产业的文化资源数不胜数,既有独具特色和边疆民族风情的建筑、歌舞、服饰,也包括各种富有魅力的人文景观、宗教文化等,具有极大的开发潜能和优势。促进边疆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重要的就是最大限度发掘各民族独有的风俗特产,以民族特色吸引游客,以民族文化独有的魅力为突破口,发展具有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旅游业,从而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大发展。边疆民族地区要着力打造民族特色文化品牌,通过加强科学规划,创新营销手段打造属于本土民族文化的品牌,努力扩大民族特色文化的规模,发掘出独具匠心且富有潜力的文化,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的专业化水平,使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方向,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但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种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弱,虽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却大大滞后。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工、政事分工、管办分工;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行规,增强发展活力;重塑文化管理架构与文化产业发展中各种要素的结构关系,形成符合现代文化产业发展要求和特点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统一、公开透明、公正有序、诚信守法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资本、技术、产权、信息、人才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降低社会资本的进入门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民族文化产业,扩大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准入领域,为文化市场注入新鲜血液;扩充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健全文化人才引进机制,为文化产业人才创业提供必要条件。
长期以来,我国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品内在的功能冲突和认同模糊一直是制约其文化产业进程的绊脚石。对此,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化进程中,一方面需要处理文化的商业功能和教育功能之间的平衡这一普遍性的文化产业难题;另一方面还需要处理文化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这一特殊性文化产业难题。前者会成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资源分配、受众人群以及政策重点上的纠葛麻烦,后者则直接关系到边疆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和政治界限。价值系统的紊乱难免会造成民族文化系统的不稳定状态进而产生崩溃瓦解的潜在可能。不过,基于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考察发现,上述两组矛盾是可以在产业化进程中予以纾解的。例如,《阿甘正传》作为商业电影的成功并无损对美国主流价值观的宣扬,同时电影中将印第安人的服饰、舞蹈转变为流行文化符号也没有伤害到这一族群反而凸显了国家的人文关怀。同样,黑人在音乐、体育上等文化产业上异军突起,对于缓和美国的种族关系更是功不可没。问题的关键不是将上述冲突视为零和状态下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需要寻求将两者予以协调从而实现共生共荣的发展道路。
需要明确民族文化产业在国家文化战略中的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与血脉,是支撑民族进步的脊梁,是把一个民族先辈与后辈联系起来的精神纽带,是一个民族得以维系、存续的精神支柱。边疆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正是由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以和而不同的方式共同构筑而成。千百年来,各民族之间优秀文化的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从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基本样貌。民族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生产、生活方式的历史积淀,弥足珍贵。“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多姿多彩又个性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不仅是各民族自身的宝贵记忆,也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财富。因此,推进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产业化,有利于实现民族文化资源的共享,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从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根本要求,也是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实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的重要途径。
需要正视文化产品意识形态的特殊属性,构建文化产业安全的“防火墙”。在意识形态功能上,文化产业安全是指通过产业层面构筑安全防护机制以确保国家主流文化安全。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直接面对的是当地民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并可能影响外在的文化消费人群,这就必然会与国家主流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发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经济全球化时代,发达国家的文化商品、资本和技术在全球流动,异域文化可以实现跨国界的网状传播。“文化冲突最明显的地方在不同文化的交汇处,文化冲突最激烈的时刻在社会转型期”[9],当下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并有激化态势。这其中,边疆地区的各族群众思想观念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主流价值观的主导性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和冲击。鉴于此,边疆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就要以服务文化安全为目的,构建文化产业安全的“防火墙”,以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在产业化过程中注重提升文化的凝聚力与感召力,从而确保国家文化安全。
必须警惕边疆民族地区的认同混乱,实现双重认同的良性互动。在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中,不少地区出现了将经济效益视为文化产业唯一衡量标准的情况,以致出现了相对强势的现代文化对边疆传统民族文化的取代替换趋势,其结果是,要么边疆群众尤其是青年群体受现代文明的冲击、影响,拒绝学习和传承民族文化,对本民族文化缺乏认同;要么存在民族文化保守主义沉渣泛起,拒绝接受外来的优秀文化。“如果处于主导地位的民族政治文化与处于亚文化地位的少数民族政治文化能够相互兼容并实现有效地整合,能巩固多民族国家的政治体系,反之,则会导致极为严重的政治后果。”[10]换言之,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其关键在于存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特质,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则是该民族得以存续的现实前提。在边疆民族地区实施文化产业化战略时,既要重视少数民族传统的文化习俗与特色,也要尊重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特殊性,建构中华民族内部的文化认同,还需要加深对中华文化多元一体格局的认识,处理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把少数民族的文化纳入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系统之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国家认同。
文化产业安全涉及的既是文化问题也是经济问题,不能局限于文化本身来论及安全问题。维护边疆地区文化产业的安全,归根到底需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努力提高边疆地区民族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民族文化产业,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实现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安全和文化安全。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安全从市场的视角来看,要从消费、要素和产品三个环节来追求文化资源在占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上的基本安全。针对当前边疆地区的文化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诸如知识产权观念薄弱、文化企业整合有限、产业链条松散、政府支持力度不够以及文化产业结构单一等,主要可以从以下环节予以补差补缺,通过一系列改进措施增强文化市场安全。
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尽管近年来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不断发展,但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问题。文化部于2017年印发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到GDP5%以上。但由于边疆民族地区本身因为先天不足,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制约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一个重要根源是资金供求矛盾突出,文化企业融资难。要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增强其生产竞争力,政府需要针对性地在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同时还必须破除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的各种障碍和壁垒,放宽文化资本的准入条件,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不断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
二是培育优质文化企业。市场中的核心主体是企业,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主要就表现为市场主体,即文化企业的竞争力。边疆民族地区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众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越加旺盛,加之近年来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众多文化企业不断兴起。不过,由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文化市场开发较晚,因此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缺乏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支撑和骨干文化企业的示范带动。边疆民族地区应该抓住机遇,从实际出发,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发挥重大项目的突破和带动作用,整合边疆民族地区丰富的历史、自然、生态、宗教、民俗等特色文化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支撑和示范带动效应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精品文化工程,利用文化强渗透、强关联的效应,大力推动旅游业、医疗健康、养老养生、民族餐饮等产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提高文化附加值,重点扶持和打造一批综合性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增强其辐射力和扩散效能,从而推动文化产业持续稳定健康良好的发展。另外,还需要关注培育小微企业,加大对小微型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在着力培育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实现由文化内容提供业、经纪业、产品制造业、传播业、产品销售业构成的整个文化产业链的整体优化,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文化产业集群式发展。
三是发掘民族文化元素,打造民族文化精品。文化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国家形象、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文化产业则是构成新型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一环。所以,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传播民族特色文化也就成为塑造中国形象、扩大中国国家影响力、吸引外部民众认知和消费中国传统文化产品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在现代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中,边疆民族地区缺少知名文化品牌、产业规模比较弱小,依然是边疆民族文化产品“走出去”的一大难题。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弱小的重要原因在于对民族文化资源的内涵缺乏提炼,原创能力严重不足,跟风模仿的现象比较突出。总之,文化产业从“制造”到“创造”的关键是打造本土化品牌,深度发掘民族文化中具有潜力的独特元素,增加文化产品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凝练文化产品的内容品质与精神涵养,大力促进文化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变,实施精品工程,需加快品牌建设。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