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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的时代贡献

时间:2024-05-22

(西南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价值主张和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从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出发,对公平正义的地位、主体、基本内容及实现途径,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等一系列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全面系统阐述,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深入学习和研究***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所蕴含的深刻思想及其时代贡献,是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把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追求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对公平正义时代价值的认识越来越全面和明晰。党的十八大报告给予了公平正义以新的价值定位,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种新的定位表明,公平正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它是内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和原则。只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不断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同样,只有不断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才是真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从多个方面对这一定位作了全面系统论述,并把公平正义作为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追求,进一步彰显了其时代价值。

(一)公平正义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精神动力和基本价值目标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为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树立了一面精神旗帜。任何一种值得向往和追求的社会理想和目标愿景都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正是由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才使社会理想和目标愿景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中国梦必然包含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我们的方向就是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1]公平正义不仅贯穿于实现中国梦的历史过程之中,而且也是实现中国梦将要达到的重要价值目标。“‘中国梦’的实现旨在将我国变成一个幸福的国度,旨在将我国变成一个人人向往、人人热爱的地方。要将我国变成一个幸福国度,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必须确保物质财富、政治权利、发展机会等等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中间的分配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公正性或正义性。”[2]因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梦的实现,意味着社会成员在此过程中不断获得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公平正义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价值地位,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3]衡量改革是否取得了成功,固然要看通过改革是否使经济发展更加富有效率,但是同时还要看通过改革是否使社会更加公平正义,是否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即使改革达到了促进效率的目的,但是如果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是由少数人享有,而不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这样的改革也不能说是成功的。是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成为评价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价值尺度。

(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就是以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与准则来治理国家。社会主义法治与公平正义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公平正义是内在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生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特别强调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决策部署,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使我们党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得到了具体体现和法治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作了强调,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6]

(四)公平正义是新发展理念的内在价值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理念。其中,共享发展突出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共享发展由共享和发展组成,发展是要把“蛋糕”做大,而共享则是要把“蛋糕”分好,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而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和归宿。“共享是公平正义理念在现代社会生活和公共秩序中的集中体现。”[7]共享发展是要以公平正义引领发展,以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8]在如何实现共享发展的问题上,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的是要把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辩证统一起来,而不能顾此失彼。

(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与过去相比,其内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需求方面看,“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9]。显然,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已经明确涵盖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之中。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供给较为贫乏的条件下,人们所注重的主要是基本的物质文化需要,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供给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需求的范围和层次必然会发生水涨船高的变化。在新时代,人们不仅有更高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且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加强烈。“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每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公正的需求量和需求程度必然会日益增强,而且,现代人对社会公正的需求在人们各种需求当中的‘权重’也必然会加重。”[10]从供给方面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11]其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表明,我国在发展中确实还存在一些有失公平正义的问题。一方面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诉求日益强烈,另一方面我国发展中尚存在一定的公平正义缺失问题,这两个方面问题都内含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之中。为了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必然要求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把公平正义问题作为社会主要矛盾来认识和解决,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充分体现了新时代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二、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继续传承和强调人民立场和人民利益,***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12]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公平正义的人民主体性。首先,人民群众是公平正义的享有者。人们之所以对社会公平正义发出诉求,就是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满足,从而享有公平正义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因此,坚持公平正义的人民主体性,就要把人民群众看作公平正义的享有者。“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3]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评价者。一定的社会关系以及制度安排是否公平正义,都有一个谁来评价的问题。坚持公平正义的人民主体性,要求把广大人民群众看作社会公平正义的评价主体。“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14]最后,人民群众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主体力量。无论是通过经济发展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物质基础,还是通过制度变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需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为了人民干事创业,依靠人民干事创业。”[15]

从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看待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是社会公平正义性质的根本标志。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发出看待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总书记明确指出:“在不同发展水平上,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认识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和诉求也会不同。我们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16]***总书记用“全体人民”这个概念来界定公平正义的主体,指的是在认识和解决公平正义问题之时,要着眼于全体人民。这是对公平正义的人民性更为明晰的表述。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并不是要求从物质财富分配均等化的角度认识和解决公平正义问题,这样做不仅行不通,而且也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其所指是,在认识和解决公平正义问题之时,必须考虑到全体人民包括其中的每一个人的公平正义诉求,而不能有遗漏。从收入状况看,当前我国社会成员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群体,即低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我国改革发展的目的就是要让不同的社会群体都能够普遍受益。李克强总理指出:“首先要把贫困人群和低收入者的利益保障好维护好,让他们在改革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要让中等收入阶层逐步扩大,使他们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还要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利益,为他们放开手脚、投资兴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17]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尤其要对广大普通劳动者和困难群众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照顾,使他们能够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总书记反复强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他还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18]“特别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坚决打赢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战。”[19]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从维护广大普通劳动者和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出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体现。

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就是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安排,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从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利益出发认识与解决公平正义问题,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政治立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0]邓小平从维护最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提出了共同富裕思想。***总书记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他指出:“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力度,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1]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因此,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公平正义问题,关键是要处理好与民生相关的问题。***总书记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2]做好民生工作既要体现全面性又要突出重点,“要在抓好脱贫攻坚这个第一民生工程的同时,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治安等各项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工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3]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科学阐明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

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永恒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公平正义的内容和实现途径也各不相同。中国共产党从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具体实际出发,对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及其实现途径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拓展和深化了对新时代公平正义的认识。

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存在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和方面,它们既具有各自的具体内容和功能,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权利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上具有平等的主体资格,同时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使社会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逐步得到实现。在当代中国,社会成员享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广泛而充分的权利。为了促进权利公平,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社会成员所具有的各项平等权利;另一方面还要保证社会成员的各项平等权利能够逐步得到实现。“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24]机会公平是指社会成员在从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中所拥有的机会应该是平等的,国家和社会赋予每个社会成员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事业成功的平等机会。***总书记十分重视机会公平,他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25]规则公平指的是规则一经制定任何社会成员都要严格遵守,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总书记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26]

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内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配公平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配公平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的公平分配,而狭义的分配公平主要指的是物质财富的公平分配。经济社会领域的分配公平,是狭义的分配公平,是要处理好社会财富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更加引人关注和具有实质性意义,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对于分配公平不能局限于结果均等化的视角去理解,而是要从我国的分配制度及其实现程度去理解,注重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的有机统一。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一制度具有明显的优点,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从分配公平的角度讲,社会成员的劳动报酬要与劳动贡献相一致,劳动贡献大,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该多些;反之,就应该少些。除劳动贡献外,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要根据它们的贡献获取相称的报酬。无论是劳动还是其他生产要素,它们的贡献不能仅仅从付出多少看,而是要根据它们能够带来多少价值、是否能够为市场所认可看,即使经济主体付出了很多生产要素,但是如果不能转化成市场价值,也不能认为是真正的贡献,也就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大小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在不同的条件下各种要素的实际贡献是不同的。“当代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明显提升,分配要体现这个变化趋势。”[27]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制度,就必然会使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产生差距,只要这种分配差距保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那么就是公平的,而不是看结果是否均等。但如果这种差距不断拉大,超过了一定的限度,这种分配就是不公平的了。解决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问题、促进分配公平,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针对性的政策调节来实现。“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8]

实现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29]共同富裕体现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一方面,共同富裕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尤其是分配公平的必然结果。只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尤其是分配公平,才能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共同富裕又是社会公平正义在经济社会领域的集中表现。公平正义广泛存在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和方面,在不同的领域和方面,公平正义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在经济社会领域,集中表现为共同富裕。因此,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也就是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反之亦然。共同富裕不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也是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就是要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实施国家政策支持,逐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区域平衡发展,历史辩证地处理好部分先富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对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未来30年的发展作出了科学的规划,指明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步骤,预期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基本实现。

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共同富裕共同构成了新时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称之为“三个公平”,是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的有机统一,广泛存在于政治、经济、社会等不同领域和方面。分配公平指的是经济社会领域物质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它与“三个公平”之间是互为前提、相互补充的关系。如果没有“三个公平”,也就没有分配公平;反过来,分配公平对“三个公平”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如果没有分配公平,社会成员在经济社会活动中也就没有实质性的“三个公平”。共同富裕反映的是经济社会领域物质财富的分配公平,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三个公平”和分配公平的必然结果,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指向。

四、辩证认识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相互关系

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我国改革发展中需要把握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国共产党从新时代我国改革发展具体实际出发,一方面强调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相互关系中,经济发展是前提和基础,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真正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30]这其中深刻指明了生产力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总书记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出发,始终强调经济发展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作用,他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3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实践中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为新时代实现科学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经济发展固然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但社会公平正义又具有相对独立的价值,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是不全面的,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公平正义不仅具有自身独立的价值,而且它对于经济发展也具有工具性价值,对经济发展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没有社会公平正义也很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利于拉动消费。消费与投资、出口一起构成促进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社会成员的消费状况对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是消费的主力,但是他们消费能力取决于他们的收入状况。如果物质财富过多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而社会上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较低,那么他们就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因此,促进分配公平有利于增加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强他们的消费能力,从而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第二,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人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人只有通过消费才能为再生产提供必要的体力和智力储备。广大人民群众是从事生产活动的主力军,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状况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能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由全体人民共享,有利于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保证。第三,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民群众只有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得到更多更公平的实惠和获得感,才能增强对社会的认同感,凝聚改革发展共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如果社会财富只积聚到少数人的手里,大多数社会成员没有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就容易挫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改革发展就失去了内在的精神动力,不利于经济发展。第四,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只有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才会有真正的社会和谐稳定。当今世界上有些国家陷入社会动荡与社会公平正义缺失有很大关系。因此,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必须注意解决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这个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32]。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又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解决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使二者相互平衡和协调。***总书记指出:“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问题,发展水平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高的问题,发展水平不高的社会有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33]正确认识和解决公平正义问题,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着眼于未来,只有不断解决好现实社会中的公平正义问题,才能最终实现公平正义目标。“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34]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上,要反对两种错误认识:一是忽视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济优先论”。如果经济发展的红利只是被少数人享有,而不是由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这样就不仅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不相容,而且也会造成社会不稳和阻碍经济自身发展。二是忽视经济发展的“分配优先论”。这种主张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不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长期下去必然导致经济效率低下,使社会公平正义流于空想。***总书记指出:“社会上有一些人说,目前贫富差距是主要矛盾,因此‘分好蛋糕比做大蛋糕更重要’,主张分配优先于发展。这种说法不符合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党的十八大提出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为了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不要发展了,也不是要搞杀富济贫式的再分配。”[35]

***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公平正义的地位是否重要、新时代的公平正义是哪些人的公平正义、新时代的公平正义是何种公平正义及其如何实现、新时代怎样认识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等若干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鲜明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在理论地位、价值取向、基本内容、实现路径、物质基础等方面赋予公平正义以新的时代内容,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为正确认识和解决当代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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