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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推进机制构建研究

时间:2024-05-22

(东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2018年6月,***在中央外事会议上强调:“对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党、政府、人大、政协、军队、地方、民间等要强化统筹协调,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对外工作大协同局面,确保党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落到实处”[1]。***的讲话,是新时代鼓励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指导性原则。但是,现有实践和研究多集中于单个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实践的效果,而未将其置于多元行为体共同参与公共外交的大背景之下,缺乏整合性的思考和探讨,也就难以使之通过互动来整合重塑并生成更高层次的有序性结构,从而实现各自公共外交效果的强化和整体的跃进。因而,本文基于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内涵和意义,兼顾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进展及问题,构建涵盖互动主体与内容、互动条件、互动程序以及互动结果等维度的“多元互动”推进机制,来推动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生成。

一、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内涵与意义

(一)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内涵

互动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乔治·赫伯特·米德首次提出,他认为,“人类的社会互动就是以有意义的象征符号为基础的行动过程”[2],其实质是两个行为体间的往返活动和沟通。《心理学大辞典》中定义互动为“相互作用”,是社会成员间通过交往而导致彼此在行为上促进或促退的社会心理现象。可以说,互动就是行为主体与他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产生一定结果的过程。从这个意义出发,本文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是指公共外交中的多元行为体在实践中与其他行为体通过“对话、协商、合作”等互动行为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推动整合资源、联合行动的过程。“多元互动”的推进机制则是指为推动互动关系生成、完善并实现预期效果为主要任务和目标而设计的有机系统,在本文中主要包括互动主体与内容、互动条件、互动程序以及互动结果四个维度。

一般来说,互动关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生成。一种方式是通过塑造多元行为体的个体“偏好”来生成互动关系。行为体的偏好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社会决定的,也就是说行为体在某些方面的“偏好”内化他们所处社会的影响。人们的“偏好”来自基因继承和学习,而社会力量对“偏好”的影响主要通过学习,即“文化传递”[3]。同时,也可以通过扩充“社会资本”[4]存量塑造“偏好”,即推动行为体选择重心转移到自身社会归属的选择上。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偏好受其所处社会影响,主要途径是包含宣传、动员、培训、教育、通知等在内的文化传递方式;也可通过增加信任、承诺、激励等社会资本存量的途径塑造“多元互动”的“偏好”。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满足多元行为体“需要”生成互动关系。“需要”在相互依赖的基础上产生,是行为体行为的动力和源泉。互动关系的发生,取决于主体间任何一方的“需要”和另一方的“满足”程度。在公共外交中,这种需要不仅体现在彼此之间共享信息、整合功能的相互依赖需要,也体现在对于共同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外部的威胁和危机)的需要。当然,“多元互动”与外部力量的推动有关,即“领导力”。“领导力”可以推动组织内成员在合作的艰难进程中达成一致,为组织探索实践路径、整合资源、挖掘成员潜能并以身作则带领团队实现协同发展[5]。在公共外交中,“领导力”则是指各具功能的多元行为体对于互动的推动作用。

(二)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意义

首先,互动凝聚资源。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可以将行为体的“自有资源”凝聚为“互动资源”。互动生成的资源主要包括因互动而制定的文本上互动政策、搭建的互动平台和设置的互动机构等,还包括一些隐性的互动资源,如多次互动确立下来的互动程序、互动规则、权力分配和信任与共识等资源。政府因在公共外交中拥有的信息、权力、物质资源更多,在“多元互动”中应处于协调及主导地位。非政府组织掌握社会资源,智库掌握智力资源,高校掌握教育资源,媒体掌握舆论资源,企业掌握经济资源,社会名人掌握影响力资源,留学生和志愿者掌握交往资源,海外侨胞与族裔群体掌握语言和文化资源。通过“多元互动”,各方积极提供自有资源,取他之长,补己之短,实现行为体间资源整合和效用最大化。

其次,互动共享信息。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具有“共享信息”[6]的功能。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的分工不同,接触或者掌握的信息也各不相同。政府相较于其他行为体,它所拥有的宏观的国际舆论信息、国家间关系信息更多;而其他行为体则深入公共外交一线,对中国公共外交的机遇与挑战等真实信息了解更多。信息共享就是信息的交流与共用,通过信息共享,多元行为体的信息得到融合,融合后的信息也更具有可信性和价值性。

最后,互动生成制度。在互动过程之中,“多元行为体协商一致决定了哪些原则作为减少问题的基准是可以接受的,决定多元行为体行为是合理抑或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塑造多元行为体的预期”[7]。在此基础之上,多元行为体逐步推动了互动制度的生成,设立彼此联结的中介组织,用以强化多元行为体之间的联结关系,为后续参与机制的运行提供一种稳定的制度支撑。

可以说,在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背景下,对多元行为体公共外交实践的结果进行简单相加是一种“量变”表现,只有通过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才会推动公共外交实践发生“质”的飞跃。

二、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进展与问题

(一)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进展

目前,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主要包含以下互动形式。

1.“对话”。“对话”是多元行为体以建立信任、加强沟通为目标,基于一种开放的心态进行直接的沟通[8]。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中的对话,主要借助“座谈会、对话会、招待会、研讨会、论坛”等平台展开。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中国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座谈会、对话会、招待会、研讨会和论坛”举办了约60余次①数据根据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如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上海外交协会、北京外国语大学公共外交研究中心、察哈尔学会、三亚公共外交研究院、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等的官方网站信息整理。。

首先,“座谈会”与“对话会”。如“我国的公共外交与国际影响力”座谈会、做好“一带一路”公共外交对话会等。“座谈会”与“对话会”承办方不仅包括驻外使领馆、中央或地方的政治协商会议,也包括全国和地方的公共外交协会。一般围绕“为什么开展公共外交”“公共外交目的、任务以及特点”“如何开展公共外交”等问题展开,主要聚集使领馆等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智库、高校和媒体等类型的行为体。

其次,“招待会”。如春茗招待会及中国公共外交协会新春招待会等。“招待会”的承办方主要是全国或地方的公共外交协会。“招待会”一般是以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容为主题,如“春茗”“扬州美食”等,并在会上对协会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公共外交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主要聚合的行为体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政府部门、中外媒体及社会各界代表。

最后,“研讨会”与“论坛”,如“文化大背景下的中国公共外交研讨会”“周恩来公共外交思想与实践”研讨会等。其承办方一般是公共外交中的相关非政府组织、智库和高校。所探讨的内容主要围绕“公共外交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方向”以及“中外公共外交的融合与开展”等问题。“研讨会”与“论坛”一般具有较高的学术性,聚集的行为体通常为高校、智库、非政府组织中相关的公共外交研究人员,也有相关企业和媒体参加。

2.“合作”。“合作就是使独立的个体或组织的行动变得互相一致起来”的活动,“是达到目标的手段”[9]。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的合作实践主要表现为合作承办会议、合作引导舆论、合作具体实践等。

首先,合作承办会议。(1)“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如“亚洲媒体高峰会议”[10],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指导,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和中国公共外交协会联合主办,增强了国外媒体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了解,为中外媒体交流互鉴和合作搭建了平台。(2)“非政府组织与高校智库的合作”。如“2013气候传播国际会议”,在气候变化与环境领域建立了中外智库专家沟通与对话的桥梁,直接推动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在该议题上的互动,增进了国家间的理解[11]。(3)“高校与媒体的合作”。如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国网联合主办了“中美关系与公共外交40年”圆桌论坛,为多元行为体提供了针对公共外交展开交流的重要平台。

其次,合作引导舆论。(1)“政府与媒体的合作”。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以及媒体吹风会展开合作,如外交部就***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由外交部官员向媒体发布信息、释放信号,而媒体整理相关论点传递信息、塑造舆论。(2)“智库与媒体的合作”。中国日报网邀请察哈尔学会主席韩方明解读“一带一路”构想下中国公共外交事业的新布局,向世界传达中国声音[12]。(3)“智库与社会名人的合作”。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署名文章《我国核电出海需做好“三个努力”》[13],社会名人通过媒体传达声音,媒体通过社会名人的影响力塑造公众舆论、设置议题,具有重要的公共外交意义。

最后,合作具体实践。(1)“政府与志愿者的合作”。截止到2017年,国家汉办向127个国家派出汉语教师志愿者6306人,向442所孔子学院(课堂)派出154人[14]。汉语志愿者是沟通国内外公众的桥梁,是传递中国文化、推广汉语的重要载体。(2)“企业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例如,中国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阿达克斯(Addax)为在非洲开展公共外交建设专门的基金会,基金会承载了中石化石油公司履行对外社会责任和开展公共外交的重要职能[15]。(3)“企业与媒体的合作”。如中国铁建主动借势新媒体,利用微信平台讲述中国铁建的企业文化和发展状况,为目标国政府和民众了解中国企业提供了全新窗口。

(二)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面临的问题

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实践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其也面临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推进。

1.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主体及内容模糊。目前,中国公共外交“多元互动”的实践中,主要涉及行为体为政府、非政府组织、智库、媒体、高校,还有一些行为体没有参与到互动实践中来,一些行为体间的互动关系也仍未建立。这不仅是多元行为体互动意识缺乏导致的,也与“多元互动”主体身份模糊有很大关系。“个人身份是其他身份的基点和平台”[16],多元行为体身份模糊,会影响自身“互动参与者”身份的建构。目前,在我国的政策文件中明确规定具有公共外交功能的主体,只有华侨华人、高校智库和智库。如2011年9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首次把“拓展侨务外交”作为未来五年内的重要任务之一;2014年2月,教育部制定《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明确提出“高校智库应当发挥公共外交”功能[17]。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公共外交”功能被列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五大重要功能之一[18]。而对于留学生、企业、志愿者等其他行为体,虽然在政策文件中指出了具有公共外交含义的功能,如“留学生是促进中外友好交流的民间大使,要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19],但是没有具体明确这些行为体的公共外交身份。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身份模糊性,一方面使行为体无法生成“多元互动”的意识,另一方面也造成一些行为体被互动排除在外的情况。与此同时,多元行为体互动内容如互动“目的”、互动“内容”、互动“形式”等仍不明确。缺乏公共外交中互动相关内容的明确,多元行为体也就很难在互动相关问题上形成“共有知识”,阻碍互动实践的开展。

2.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条件不充分。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实践中“偏好”“需要”“领导力”三个条件尚不充分。首先,互动偏好有待进一步建构,主要表现为多元行为体“互动意识”缺乏。“偏好”主要通过“文化传递”,或扩充“社会资本”存量来塑造。而我国目前仍需要完善有利于推动“文化传递”的宣传、动员、培训等政策,推动“社会资本”存量增加的相关激励、信任、承诺也存在不足。其次,对互动需要关注不够。互动涉及的内容大多是较为宽泛意义上的探讨,对于多元行为体具体互动需求关注不够。一旦互动不能满足多元行为体的需要,互动意愿也会降低。最后,推动互动生成的领导力不够。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机构、平台和政策还没有得到相应的完善。而其他行为体主动发挥领导力的意识尚未形成。

3.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程序不完善。在目前中国的公共外交实践中,还没有规范“多元互动”程序。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的“对话”虽然有利于多元行为体间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但如果止步于“对话”层面,那么其对于多元行为体后续互动实践开展的作用就相对有限。可以说,“对话”只是“互动”的第一步,后续还需要通过“协商对策、建立信任、取得中间结果、再次展开新的对话”塑造更为有利的互动关系。同样,目前我国的合作互动实践,如“合作承办会议”“合作开展培训”“合作研究项目”等互动,仅停留于理论研究的层面,对“多元互动”后续步骤理解具有差异性和模糊性,阻碍“多元互动”实践进展。

4.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结果尚未深化。目前,中国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已经产生了“结果”,如“对话”互动,一些“对话”互动已经具有固定的召开时间;“合作”互动,多元行为体可以初步制定共同行动框架。但是,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并不只是构建一种能协调各行为体关系的多元互动网络结构,而是要使这个互动网络有序地运行起来,以实现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的协同效应。也就是说,“网络并非天然具备产生协同效应的能力”[20],互动网络的生成不代表互动的结束,还需要将互动结果向更深层次推进。目前,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结果有待深化,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中国多元行为体尚未产生寻求生成“互动制度”的意识;另一方面,“多元互动”实践多停留于交流探讨、研究学习等阶段,真正转化为实践中应用的较少。

三、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推进机制

(一)明确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主体与内容

“多元互动”主体和内容的模糊使得行为体的互动意识无法得到提高,互动实践无法得到指导,限制了“多元互动”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因而,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推进机制构建,首先就应明确互动主体和互动内容。

1.明确“多元互动”主体。首先,互动主体范围。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主体应该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智库、高校、媒体、企业、社会名人、留学生、志愿者团体、华侨华人等。我国应该对相关行为体的公共外交功能加以明确,或以政策文件形式,或以报告形式,实现相关行为体由公共外交互动的辅助角色到主体角色的转变。其次,互动主体结构。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是一种“网络化互动结构”[21],基于多元行为体资源或功能的互补。因而,多元行为体应明确其他行为体都占有哪些资源,这些资源是否可以为我所用,这就需要对多元行为体发挥作用的路径进行分析(如表1),更有针对性地寻找恰当的互动“伙伴”来开展公共外交。

表1 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的类型、作用路径

2.明确“多元互动”相关内容。一是互动领域。一般来说,“多元互动”领域范围是公共外交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如多元行为体传播与解读政策信息、改善和营造国际舆论、维护和塑造国家形象等相关实践都可以通过互动来更好推进。二是互动形式。桑德斯将“人与人、人与组织及组织与组织的互动形式”确定为沟通互动、合作互动、竞争互动、冲突互动、调试互动及同化互动几种形式[22]。但是,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与其他领域互动的区别在于,“多元互动”行为是在公共外交总体目标指导下进行的,即“向外国广大公众解释本国的国情、外交政策、文化发展等社会各个方面,促使外国公众加深对本国的了解,提升本国在其心目中的形象,维护国家利益”[23]。总体目标的相对一致性,降低了多元行为体竞争与冲突的可能性。因而,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突出体现为沟通(对话)互动形式、协调互动形式和合作互动形式。三是互动目标。直接目标是使多元行为体产生互动联系,形成互为补充、互相依赖的格局;而最终的目标则是利用生成的互动格局展开联合行动、生成互动制度以及增强行为体互动意识。

明确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主体和互动内容,使多元行为体对于自身在公共外交中的角色有更深刻的认识,有利于其互动意识的提高以及互动广度和深度的拓展。

(二)创设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条件

互动关系可以通过塑造行为体偏好、满足行为体需求以及发挥相关行为体领导力生成。因而,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条件创设,也将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

1.塑造多元行为体的互动“偏好”。“在很多情况下行为人的偏好是由社会决定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在某些方面的偏好内化了他们所处社会的影响。”[24]这给我们提供了重要思路,即中国政府可以利用“宣传”“动员”和“培训”多元行为体在公共外交中互动的社会力量来塑造“互动”偏好。“宣传”是通过大众传媒、组织传播或人际传播将“互动功能”“互动案例”“互动影响”等内容传递给多元行为体。“动员”是在公共外交实践的准备、实施过程中为发动多元行为体广泛参与而展开的活动。“培训”是通过对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中互动内容、互动对象、互动程序、互动形式等内容的培训,多元行为体对互动产生初步了解。通过不断接触“互动信号”,逐渐使多元行为体内化“互动选择”。同时,通过扩充“社会资本”存量来塑造“偏好”。社会资本“已成为人类社会试图走出发展困境和探索治理之道的一种具有高度概括力的理论解释范畴”[25]。社会资本本身具有自我强化和积聚的倾向,多元行为体会在社会资本积聚倾向下逐渐建立起联合和信任,互动关系也可以逐步生成。因而,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需要不断凝聚出多元行为体间的信任、承诺、激励等规范来塑造“互动偏好”,以推动“多元互动”。

2.明确多元行为体的互动“需要”。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存在基于相互依赖和不确定性的“互动”需求,只有政府对多元行为体需求加以利用和调和,“多元互动”才能实现。

中国多元行为体的内部需求是基于“相互依赖”产生的。“如果利益攸关方认为其目标必须通过与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合作才能实现,那么其参与协同治理的动机也会提升”[26]。也就是说,参与各方的目标一致性和互补性推动了协同合作。中国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主要目标既存在一致性,即传播政策信息、增加理解和认同、塑造国家形象;也存在互补性,即通过互动可以弥补自身不足,整合力量,这种互补性恰恰构成了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对彼此的“需要”。

中国多元行为体由外部引发的需求是基于“不确定性”产生的。“无法被内部解决的不确定性可以促成群体合作,以减少、分散和分担风险”[27]。公共外交中的多元行为体在实践中面临多种不确定性,使多元行为体产生寻求互动的“需要”。一种是公共外交实践中出现的“危机”等突发状况。“危机”对于多元行为体来说具有危险性、复杂性,任何行为体都不能单独应对“危机”带来的冲击,只有互动合作、形成整体才具备足够力量及时止损或将损失降到最低。另一种是国家间的复杂关系。在复杂的国家间关系影响下,多元行为体“需要”与其他多元行为体及时沟通、努力配合、精诚合作以应对各种不利情况。总体来说,面对外部不确定性,多元行为体更多地选择互动合作而不是单独应对[28]。

3.增强相关行为体的互动“领导力”。领导力可以推动组织内成员在合作的艰难进程中达成一致,为组织探索实践路径、整合资源、挖掘成员潜能并以身作则带领团队实现协同发展。在公共外交实践中,“领导者”通过为公共外交中多元行为体探索互动实践路径、挖掘多元行为体能力及整合多元行为体资源,对“多元互动”产生积极影响。“政府领导力”是指,政府行为体凭借强大的资源储备和行政能力,发起多元行为体间的互动和合作,创造整合多元行为体资源的平台和体系,确保提供互动合作所需的资源、支持或交易成本,为“多元互动”提供思路和保障。“其他行为体领导力”是指,相关行为体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影响力,通过舆论引导、议题设置和平台创造等方式整合多元行为体资源、挖掘多元行为体潜能,推动“多元互动”实现,是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互动”安排的重要补充。目前,中国一些行为体还未参与到公共外交互动中来,一些海外互动平台、虚拟互动平台还没有搭建起来。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相关行为体继续积极主动地发挥领导力,从外部推动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

(三)完善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程序

公共外交中的“多元互动”程序应该是一个有机的循环作用过程,在互动机构、互动平台和互动政策的作用下,多元行为体开始集聚,“对话、信任”等基础关系得以建立,并逐渐达成“协商与共识”,在实践中取得一定的“中间结果”,在“中间结果”的推动下建立更加合理、稳固、可持续的“对话、信任”关系,并进一步推动“协商和共识”达成的过程[29]。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程序设定有利于多元行为体更清晰地了解公共外交中互动的步骤,提高互动效率,推动互动深入。

1.对话。“对话”是指在公共外交实践过程中,多元行为体以建立信任、加强沟通为目标,基于一种开放的心态进行直接的沟通。理想的“多元互动”,应是对话贯穿整个过程。作为一个以共识为导向的过程,多元行为体之间通过直接对话进行的“密集交流”对于其确定相互增益的机会非常必要,也是打破刻板偏见和其他交流障碍的核心,能够防止其先入地阻碍对共同利益的探索[30]。(1)“政府行为体与其他行为体的对话”。中国政府行为体和其他行为体的对话构建,应结合程序化的制度与非程序化规则,前者有利于增强其他行为体的参与效率,而后者能增强其他行为体参与的灵活性。(2)“其他行为体之间的对话”。主要包括政府引导和自发两种形式。前者主要依赖于政府的“领导力”,后者主要依赖不同行为体对彼此的信任和对资源、信息、利益的互补或共享,灵活的非程序对话机制是最佳选择。

2.信任。“信任关系经常被描述为协作的本质”[31],是指经历多次互动实践后而对彼此产生的信心。信任的建立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在没有可借鉴的路径时,多元行为体需要承受一定风险展开对话,取得一定的中间成果,并生成彼此可靠的共识,在不断的彼此试探摸索过程中,信任逐步建立[32]。(1)“政府行为体与其他行为体之间的信任”。信任是一个双向建设的过程,政府行为体对其他行为体的信任,是政府行为体对其他行为体公共外交能力、公共外交经验及公共外交自主性的信心,可以通过对其他行为体以往公共外交实践能力、效果和自主性评估的方式来建立信任;其他行为体对政府行为体建立信任,是其他行为体对于政府的政治、经济和法律保障以及解决危机的能力的信心。(2)“其他行为体间的信任”。各行为体在公共外交中具有平等地位,不存在有义务保障的政府行为体,也不存在具有强制性的规则和制度。信任的建立取决于多次互动产生向好的行为预期,主要依靠两种途径:其一,政府发挥“领导力”,设定程序化和非程序化的规则,推动行为体间建立信任;其二,行为体经过多次合作确定对方为可信任的伙伴关系。

3.协商与共识。“协商”是公共外交中的多元行为体在实现对话并建立信任后,开始寻求对互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坦诚和理性的沟通,被广泛奉为成功参与的标志和必要成分”[33]。“协商”是带有分析的协商,包含实际内容的谈话、建设性的自我主张、提出和回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以及坦诚的表达分歧,是跨边界沟通的重要组成部分[34]。在不断的协商互动过程之中,逐渐探索出建立在“彼此同意”基础之上的共识。“共识”,也被称为意见统一,它是指各主体对待同一对象所具有的共同认识、共同理解和一致意见。共识必须以主体相互承认他方的“意义建构”存在为前提[35]。共识体现主体间性,即主体之间必须是在自愿舍弃自身权利,在非暴力逼迫的前提下,自由地参与到互动之中的。也就是说,“多元互动”要避免政府或具有领导力的行为体违背一些行为体的意志,采取强制措施和手段推动互动达成。“多元互动”应该更多地依赖多元行为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达成“具有可靠性的共识”。

4.中间结果(初步合作)。当互动关系得以建立、互动共识初步达成,以及互动合作能带来“小收益”的时候,多元行为体的互动进程就更有可能向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方向推进,即获得中间结果,也就是初步合作达成[36]。而本轮合作的结束,承接下一轮合作的开始。由此,将会形成多元行为体在公共外交中的良性互动循环。

(四)推进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结果

在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互动实践生成一定结果之后,还应该将互动结果向更深远的意义上推进。首先,推动生成互动制度。多元行为体通过多轮互动,应有意识地将“良性互动”“积极合作”“互利共赢”等理念逐渐内化为多元行为体间的共有知识,逐步确定相关规范和准则以塑造多元行为体的预期。在这些基础之上,积极推动互动制度的生成,设立彼此联结的中介组织,用以强化多元行为体之间联结关系,为后续的参与机制的运行提供一种稳定的制度支撑。其次,推动指导互动实践。多元行为体在参与公共外交的实践中,形成互动关系并不是互动实践的终结。互动的根本目的是,利用互动关系去推动多元行为体在互动实践之中实现协同和联合行动。因而,多元行为体在建立互动关系之后还应该将这种互动关系应用于实践、实现结果上的深化。最后,培育多元行为体的互动意识。“多元互动”不仅要依靠相关行为体的“领导力”来推动,还应该积极培育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互动的意识。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中互动意识的强化,有利于其更加主动地参与到互动中去,可以拓展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中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因而,一方面,要在多元行为体互动过程中进行培育,将“对话”“合作”“协商”等内容内化到其参与公共外交的实践中;另一方面,也要对多元行为体获得的较为成功的互动结果进行广泛的宣传,以“文化传递”的方式,塑造多元行为体的互动“偏好”,以促进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开展。

基于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内涵及存在问题,构建了包含“互动主体和内容”“互动条件”“互动程序”“互动结果”在内的中国公共外交中“多元互动”的推进机制(如图1),有利于推动多元行为体更好地参与公共外交中的互动。

图1 中国多元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互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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