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5]
贝克以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社会来指称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福利国家为模式的西方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贝克的个体化命题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主题。但是,它不是启蒙意义上的个人主义,而是制度化的个人主义(Institutionalized individualism)。它在不断解放个体的同时,又使个体对制度产生了新的依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个体化趋势。这是新时代青年价值引领不容忽视的社会事实。
贝克的个体化理论有四个基本的特征。它们分别是去传统化、制度化的脱嵌和再嵌入、系统性风险的传记内化、强制性“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而缺乏真正的个性[1]。这首先意味着个体从传统的知识规范和信仰体系中解放出来,摆脱旧有的制度约束,平等和自决的人生成为可能,人们可以选择“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样法。但它同时表明,“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样法不仅是个体从旧制度脱嵌后无所依靠的唯一选择,又是个体不得不再嵌入新制度后无可逃避的命定。由于制度具有普遍性,因此,制度强制下的“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就变得单调而乏味。这种看似主动而实则被动、看似自由而实则束缚、看似充满个性而实则泯然众人的人生状态,就构成个体化趋势下人生样法的冲突。
个体化趋势下的人生是解放的人生。现代社会重要的成果就是传统纽带逐渐消亡而个体日益获得解放。个体从历史赋予的社会形式与社会义务中抽离出来,脱离了人生在传统社会的既有设定,“使人既脱离了社会阶级的束缚,也摆脱了男女的性别地位”[2]。这种解放意味着阶级、社会地位、性别角色、家庭、邻里以及国家认可的标准化人生参照图式和角色模式等既有社会形式的解体,个体成为自身的主人,使人生得以发展并保持开放的姿态,传统社会中被规定的人生向需要决策的人生和自我建构的人生转变。“因此,生活处境和生命历程的个体化意味着人生具有了自反性,社会先赋型人生转化成了持续自我生产的人生。”[3]所谓的“人生”就是为自己设计并由自己实现的人生。个人在规划和组织人生上具有了自由自决。“在个体化社会中,个体必须清楚自己是行动的中心,是自身生命历程、劳动技能、价值取向、伴侣关系的规划室,否则他将永远处于不利。”[4]个体化带来的解放使得“为自己而活”的愿望已经成为当今西方世界的集体经验。“人们的选择和决定塑造着他们自身,个体成为自身生活的原作者,成为个体认同的创造者”[5],但这种“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是个体主动适应和被动应对传统解体后的选择。它同时也必然是一种“风险人生”,“始终面临(部分是明显的,部分是潜藏的)危险状态”[6],“可能转眼就变成破裂的人生”[7]。
个体化趋势下的人生是自我负责的人生。个体摆脱了传统对个体的支配,但也同时离开了传统的扶持,“不得不依靠自身、依靠自己的个体(劳动力市场)命运”[8]。这就要求个体为自己的人生经营负责。然而,生活中的许多问题仍然是结构性的难题,个人不可能为结构性问题找到完整的解决办法,只能被迫在其人生传记中创造性地处理他们遇到的矛盾和紧张局势。这就是系统性风险的传记内化。它意味着不再是从社会而是从自己本身去寻找问题的根源。贝克提出,所有富裕的西方工业国都经历了个体化进程。但是,个体化进程具有脆弱性。“尽管有福利国家提供的保障,一旦有群体遭遇或面临失业,他们就不得不去面对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9]马克思将这种遭遇或者失业诉诸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总之,个体所经受遭遇的根源在于社会。但是,贝克指出,在个体化社会中,尽管阶级差异并没有真正消失,只是退入了后台,但是,个体不会再从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的视角去理解个体的遭遇,而是转向从个体本身寻找原因,“是一种没有阶级的资本主义及其所附带的社会不平等的结构与问题”[10]。这就是贝克所称的“社会不平等的无阶级趋势”或者“社会不平等的个体化”。失业不再被理解为存在着“对应的阶级文化的生活背景”,而是“转化成了个人的失败”[11]。
个体化趋势下的人生是依赖的人生。个体从传统制度中脱嵌会导致“稳定性的丧失”,使个体“在实践知识、信仰和指导规范方面,丧失传统的安全感”[12]。人的社会属性会使个体寻求新的制度依赖。因此,个体从传统制度中脱嵌并不意味着个体抛弃了制度,而是被整合进新的社会制度,完成“重新再嵌入”。也就是个体脱离传统的社会规范约束后,必须面对“一种新的社会约束”[13]。对于现代社会中的个体而言,他们必须重新嵌入的制度就是“劳动力市场、消费谋生以及其中包含的标准化与控制的约束”[14]。贝克指出,脱离了传统的纽带和支持的个体必须依靠新的社会制度面对个体无法独自应付的各类冲突情境、风险情境和问题情境,“个体化意味着生命历程和人生处境的制度化”[15],使个体处在外部的控制和标准化之下。因此,“解放”的人生同时就是“依赖”的人生。传统社会依赖家庭等社会结构,而个体化社会中愈发依赖的是劳动力市场、教育、消费和社会保障的调节与支持,以及依赖于医学、心理学等技术上的咨询或照顾。制度的各项规章直接与生命历程的各个阶段耦合,使个体的生命历程被深刻地打下了制度的烙印。因此,贝克指出,个体化社会中人生“解放”的里子就是制度化的依赖,“人生处境之所以能够跨越制度边界,恰恰是因为它的制度依赖性(最宽泛意义上的)”[16]。个体化已经成为依赖于制度的控制结构的最发达社会化形式。
个体化趋势下的人生是标准的人生。个体对外在社会制度的依赖性决定着,“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绝不可能是肆意妄为的人生选择,而是只能在社会制度划定的路线或者圈定的边界内的有限的自由自决的人生设计。现代社会新的要求、控制和限制被强加给了个体,“透过就业市场、福利国家和制度,个体被缠结在一个由规则、条件和条款组成的网络中”[17]。因此,“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并不是一种“在真空中任意戏耍的行动逻辑”,也不只是一种“主观性”,而是始终伴随着稠密的现代社会制度,“人们处在外部的控制和标准化之下”[18],“制度为生命历程打下烙印”[19]。传统社会结构如家庭,具有特殊性和隐私性,但是,现代社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普遍性、公共性和强制性,要求无差别地平等适用。现代社会制度的普遍性、公共性和强制性决定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只能是制度激励或者约束框架内选择的人生[20]。这就使得“为自己而活”的人生看上去具有了无限选择的可能性,但实际上只有一种选择,这就是制度化的人生。这种制度化的人生是一种普遍主义的人生,也是一种标准化的人生。它不是个人自由决定的生活,而是完全一致的生活。因此,“个体化毋宁说带来了一种趋势,即生活处境的制度化和标准化”[21]。生存形式的一致化和标准化成为个体解放后的必然伴生物,人们沦为“一种标准化的集体存在,即孤立化的大众型隐士”[22]。
贝克所说的个体化是特殊的个人主义,但是,它既不同于“占有式、自我本位的个人主义”,也不同于“当代全球自由市场的自由主义”,更不同于“启蒙运动中伦理的、利他的个人主义”[23]。贝克研究的个体化是一种客观的生活处境的个体化。它是西方社会发展到福利国家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社会现象,“是劳动力市场的产物,并体现为各式劳动技能的获取、供给和运用”[24]。因此,贝克研究的个体化既不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也不是新自由主义的同盟。贝克批评新自由主义将个体理解成独立于他人与社会的自足的单子,“最终意味着一切相互义务的消失”[25]。他反对从新自由主义的意义上理解其个体化概念,“试图强调新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理论的不足之处,并寻求提供有意义的替代方案”[26]。
青年是充满了差异性的活跃群体。每一代青年都有与其机遇和机缘相应的不同的思想特点和行为倾向。如果以14~35岁为理解青年的年龄范围,那么,当代青年就是混合了“80后”“90后”和“00后”的庞大群体。忽视当代青年群体思想特点和行为倾向的差异固然是不科学的态度,将当代青年看作完全异质化的群体也不是合理的主张。当代青年群体呈现的差异性思想特点和行为倾向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就是个体化趋势。
当代青年去传统化的核心内容不是脱离家庭家族的束缚去寻求自由,也不是更加强调个人利益的正当性,这些是他们的父辈乃至更早就已完成的历史任务。他们去传统化的核心内容是要颠覆传统社会对人的生命历程的规定。按照中国社会传统的生命历程,人生就好似爬格子,每个阶段都有其相应的人生职责,是被传统“设计”或者“规定”的人生。这是一种清晰的、有标准的且受制度约束的人生,成长、求学、就业、结婚和生育构成了普通人生活模式的五个重要结点。大多数人眼中所谓的“人生”指的不仅是每一位个体皆由上一代人“生”之养之,而且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体现人“生”的活力而不是“死”的沉寂,更要完成人之为人“生”育后代的使命。因此,中国传统生活模式语境中的“人生”连接起了过去、现在和将来,贯通了“我从哪里来”“我来干什么”和“我要去哪里”。这是一个虽未必完美但必定完整的人生链条。任何一个环节的欠缺都表明了人生的缺憾。但是,当代青年对这种传统生活模式发起了挑战,他们当中有人奉行不恋不婚。父辈往往看不明白这种心态,不理解这种人生选择,并批判这种人生。
当代青年制度化脱嵌既不是“正在进行式”,也不是“将来进行式”,而是“已经完成式”。仅从时间维度来看,当代青年“入世”“出场”的背景就是社会个体化趋势。当代中国青年个体化趋势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个体化趋势在青年群体的具体反应。显然,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崛起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改变。“松绑”就是这种个体化趋势更具中国特色的表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27]。这就要求生产要素(生产者、生产资料和产品)最大限度地自由流动。个人从原有的单位和组织中脱离出来,或者成为个体户,或者加入其他的单位或组织。这必然催生出人的自主意识和权利观念,带来社会结构的调整,引发劳动力市场、教育和职业发展制度的变革,推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进程。当代青年所面对的是更加开放、多元和个体化的中国。当代青年在就业选择中,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传统单位仍然保持着吸引力,但同时,当代青年对在“两新”组织等“体制外空间”就业创业的认同度也在不断提高。当代青年的职业分布呈现出更加高度多元化特征,新兴青年群体将不断扩大,但是,核心共同点在于“脱嵌”,即从传统体制、社会阶层中脱离出来而呈现出离散性。
当代青年“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转化出诸“我”共演的人生景观。浪漫的想象和感性的情怀是青年人的本色。但是,当代青年在充满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大潮中出生和成长,从小就以不同形式感受到了竞争的氛围,体验到了竞争的压力,也经历了竞争成功后的喜悦和竞争失败后的痛苦。因此,他们在保有青年人的浪漫和感性的同时,更加务实和理性。但是,每个人的“背景性知识”不同,“未来性目标”不同,因此,每个人从现实的“此岸”到理想的“彼岸”的具体道路也会不同。这就决定了每个人所“务”之“实”不同,因此,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的转轨就不会相同。每个人必然都是根据其自身之“实”而校正理性的航向。于是,当代青年群体中就出现了诸“我”之争。“无为的自我”“进取的自我”和“精致的自我”成为三种典型的形态。他们是不同的自我,也是不同的人生,但在“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上,更多的是实质上的共性而不是差异性。这些人生道路的选择或看似堕落,或看似积极,但都是他们认定的美好人生,是“为自己而活”的人生。但是,这些“为自己而活”的人生追求未必就是当代青年发自内心的理性选择,也可能是他们顺应外在社会制度或社会结构时被迫作出的自我调整,是外在社会制度或者社会结构催迫的产物,未必就是当代青年真正个性的体现。
当代青年面对改革带来的深刻利益调整特别是利益损失时,不怨天尤人,而是努力从自身寻找原因,通过完善自我为青春赋能,显示出个体化中系统性风险传记内化的特征。改革是利益的重新调整和重新分配,对于每位个体而言就是充满了风险的系统性改变。因此,有利益获得者,就会有利益相对剥夺者。这是改革无法回避的代价,也是改革带给人们必须经历的阵痛。虽然当代青年群体中有一些人将自身的失意和挫折归诸社会制度的不公开、不公平和不公正,但总体上,当代青年群体能够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看待得失成败。尽管当代青年对改革的具体路径存在分歧,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主张回到改革前贫穷而平均的社会模式,而是认同中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特别是他们普遍相信,只要坚定坚持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的价值理想和目标,改革不停步,那么,艰难是暂时的;不论是国家、民族还是个人,都将因改革的全面深化而实现“梦想”。可见,普遍持有的向上的经济流动能力的观念,渗透到所有的社会阶层[28]。这是一个具有双面性的观念。一面是对党和国家的认同,一面是对自我能力与付出的反思。当个人取得成就时,他会将这份成功归之于党和国家制定的好政策,使个人的努力奋斗有施展才华的空间;当个人失意时,他会将这份挫折归之于个人的运气或者努力程度,使他未能如成功者那样抓住机遇。
当代中国青年个体化趋势同贝克研究的个体化有相似之处,也有根本的前提性区别。去传统化、制度化的脱嵌、系统性风险的传记内化和强制性追求“为自己而活”这四个基本特征,是当代中国青年个体化现象同贝克研究的个体化之间的相似之处。但是,贝克的个体化论题隐含了两个根本性前提。“在理论层面上,它声称与新自由主义对立,并暗地里反对自由主义和古典个人主义;在社会层面上,它是在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和古典个人主义背景下来界定个体化进程。”[29]这些前提主要涉及西欧的历史和现实,以此为前提去理解的个体化论题因此也只局限于西欧社会,是具有特殊性的欧洲第二现代性。它不适合用在对当代中国青年大学生个体化趋势的理解中。贝克也承认,欧洲引发个体化进程的模式“对中国的个体化进程而言并不成立”[30],中国“构成不同的个体化路径”[31]。因此,个体化的四个基本特征无论是在当代中国还是西欧社会都体现了出来,但是,它们有着不同的发生机制和历史前提。以“个体化”作为理论研究的概念工具的基本前提,就是“将个体化理论从最初的欧洲框架中剥离出来”[32],既认识到全球个体化趋势的共通性,又理解不同社会个体化案例的复杂性。
个体化趋势并不意味着社会或者共同体的解体。这是贝克的个体化理论不同于启蒙时期以来西方个人主义理论的最根本区别。贝克关注个体从传统中解放,但也重视由此而产生的社会整合问题。因此,承认当代青年个体化趋势,并不表明接受了当代青年发展的方向必然是一盘散沙的前景。恰恰相反,它意味着通过更加积极有效的价值引领,可以培育出既严肃又活泼、既具有统一性要求又体现多样化需求的青年价值生态。这就必须要妥善处理好青年价值引领中高与低、多与一、软与硬以及主与客之间的辩证关系。
高与低的辩证关系涉及的是价值引领的目标。价值引领“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33],最高目标是以主流意识形态引领青年群体多样化的价值观,以此培养和造就具有新时代精神风貌的青年群体。这就似乎必然产生价值引领的普遍性要求与青年主体性价值观需要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的错觉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单一化了价值引领的目标,误认为价值引领的最高目标就是价值引领的所有目标,而忽视了价值引领存在着底线目标以及最高目标与底线目标之间更具弹性的目标。价值引领既包括价值凝聚力,又包括价值引领力。但我们往往片面地强调价值引领力,而忽视了价值凝聚力。从广义上来说,凝聚力也是一种引领力。但是,从狭义上来说,凝聚力和引领力是价值引领两种不同的力量,有着不同的侧重。形象地说,“凝聚力”就是价值引领的“划界”能力,而“引领力”则是价值引领的“导向”能力。抽象地说,“凝聚力”谈的是价值引领的消极功能,“引领力”讲的是价值引领的积极功能。消极功能指的是无论是否赞成所传导的价值主张,但必须在价值引领划定的边界内言说行事而不能越步;积极功能指的是认同所传导的价值主张的要求,并使之成为提升人生境界的根本内容。价值引领的这两种能力区分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它指明了价值引领的两种理解。这就是价值引领的最高目标是导向,是言行上应为的设定;而价值引领最低目标是划界,是言行上不当为的设定。当代青年价值引领的目标应该是从底线目标开始到最高目标的整个阶段,而不能只是狭隘的最高目标。只有通过价值引领目标的多样化,我们才能因应当代青年价值特点的个体化,释放更具弹性的教育内容。
多与一的辩证关系涉及的是价值引领的方式。青年人有其群体特有的价值共性,这就使得青年价值引领的普遍“漫灌”式具有了现实的基础。但是,青年又是充满了差异性的群体,这就要求创新教育方法的“滴灌”技术。“滴灌”原本是农业技术领域、相对于“漫灌”而言的专业用语。宽泛地说,“漫灌”指的是不加区分地普遍浇灌,反映的是“一”;而“滴灌”指的是有针对性地具体浇灌,体现的是“多”。“滴灌”技术的关键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速度和流量,进度上既不要提前又不要延后,规模上既不能过量又不能不足,时间上既不能过长又不能过短;其理想结果是在久久为功的慢滴细流中,使水润透了土地,使药控制住了虫害。因此,真正的“滴灌”技术必定强调精准,既包括定向精准,又包括介入精准,还包括结束精准。没有精准,就没有“滴灌”的效果。“滴灌”引介到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后,就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中一个重要的隐喻。教育客体的价值观念出现了问题,就好像农作物缺水缺药,不能健康茁壮成长。教育主体就好似负责“滴灌”的农夫或者农业技术人员,正确的价值观念就好似水或者药。教育主体所要做的就是具体诊断教育客体“水荒”“病害”的实情,有针对性地“施水”“用药”,精准传导正确的价值观念。这就是我们经常谈到的“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地分析学生的特点”[34];“结合学生的思想特点,有计划地进行”[35];“必须认真研究新时期的新情况和青年学生的特点”[36];“加强预见性和针对性”[37],“因人制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38],“提高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39]。因此,“滴灌”技术的核心要求就是个性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软与硬的辩证关系涉及的是价值引领中教育与制度之间的辩证关系。教育是当代青年价值引领中的主要手段。无论是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以文化人、以学养人和以情感人,还是实践育人、科研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和组织育人,它们使用的载体不一样,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不一样,但都是教育这个传统的“软”手段的应用。但是,个体化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个体从传统的制度中脱嵌出来,又嵌入新的制度。个体对现代制度产生了不可逃避的依赖,包括福利国家、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传统的纽带和社会形式(社会阶级、核心家庭)被继发性机构与制度所取代。”[40]这就意味着,当代青年价值引领必须更加重视现代法律制度的力量,以法律制度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从历史上看,“儒家制度化”是儒家学说得以浸润民间的重要途径。陈寅恪在为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写的《审查报告》中提出,“夫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为莫不与法典相关,而法典为儒家学说具体之现实。故二千年来,中华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方面”[41]。在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复杂系统工程中,法律作为现代文明的、多元的和法治的社会中共同的知识,应该发挥重要的推力、引力和拉力作用,使立法体现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使执法和司法引导、支持和鼓励当代青年践行核心价值观。
主与客之间的辩证关系涉及的是价值引导主体要尊重价值引导客体的“参与权”。文化人类学研究中有文化客位论和文化主位论之争。文化客位论强调作为外来者的研究人员以客观的、科学的观察,认知、剖析异己的文化。“文化不是物质现象,文化是对物质现象的理性组织。”[42]外来者往往“缺乏对文化持有者自身的社会心理、思维方法、价值观、审美观和世界观的了解”[43],因此,文化主位论提出,文化的特殊意义只有持有者才能深刻地体会和感受,外来者只能观察到异己文化的表象,而难以企及其内里。它强调通过文化持有者或“族内人”去认识和理解文化的意义[44]。青年价值引领的传统主流思路偏向于文化客位论,强调外来价值文化对青年自身价值文化的“输血”式改造。这种由外到内的、强迫式的价值引领模式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青年价值观念的改变和进步,但也造成了一些严重的后果,特别是因其漠视了青年特殊性的价值观知识,从而引发了官方主导性价值观念与青年流行性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甚至对抗。价值引领必须尊重引领对象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其在价值观引领中的参与权,耐心倾听他们的声音,使制定出的价值引领计划与目标更贴地而行。“参与”不仅是行动上的付出,更是精神上的投入。它的根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文化优先”,其核心是“赋权”,强调青年全面地融入价值引领的规划、实施、监测及评价的全过程;其特征是强调价值引领中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使价值引领成为青年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行动。
青年人的成长有其自身的主体性和规律性。教育者对青年人成长的想象不能违背教育教学的规律,更不能违背青年人自身成长的规律。当代青年价值引领应该尊重和顺应青年主体地位和主体需要的改变,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将价值引领的总要求落实、落小和落细,回应和引导青年的生活实际、觉悟水平及思想需要。只有这样,教育主体所期望传到的价值观念才能真正实现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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