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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祥:铁肩担道义 柔情系民生

时间:2024-04-24

章冲成+任廷会

“法律援助相当于司法‘低保,体现的是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对于韩祥来说,这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责任。图为韩祥查看“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信息表。(受访者供图)

2014年7月,《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实施,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负责草拟细则的是一位司法“新人”——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韩祥。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五年的时间里,不论是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还是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抑或是法律援助大回,韩祥都尽心尽力。

2014年12月,韩祥被评选为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 “学雷锋标兵”。

人命关天责任在肩

2014年4月,省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省高院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指派律师事务所办理之前,韩祥将卷宗仔细研究了几遍:犯罪嫌疑人刘学光(化名)伙同他人殴打被害人颜冰(化名),并把她装进麻袋扔到了“小山包”上,导致颜冰死亡。

“这个案件不对劲!”韩祥反复推敲着细节:“案发现场‘小山包是颜冰死亡的关键因素,在这个关键因素上会不会有其他情况?是否存在使用罪名有误的可能性?”

当机立断,韩祥给具有丰富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的何律师打电话:“人命关天!我这里有个案件有疑点……”

随后,何律师依法接受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刘学光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人。

经过调查取证,律师发现案件的客观证据确实存在重大疑点:第一,颜冰死亡时,身上和麻袋的绳子是解开的——她完全有能力自救;第二,“小山包”位于半山腰处的大树下,五十米范围内有人居住——这说明颜冰有条件获得他人救助,也有他人到现场进行二次作案的可能。并且,案发现场是半个月以后才被发现,客观物证无法提取,因此不能得出刘学光是杀害颜冰唯一凶手的结论。

“一审判定上诉人刘学光犯故意杀人罪不当,依据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刘学光主观上存有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伤害行为,应认定刘学光犯故意伤害罪。”何律师提交了辩护意见。最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刘学光案件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决定依法改判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刘学光感慨:“我原以为法律援助就是走走过场,并不抱希望,没想到能得到改判,真是捡回了一条命!”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不仅关系公平正义的实现,甚至还关系受援人的生死,必须严肃对待。”每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韩祥都格外上心,总要仔细研究卷宗,发现有疑点的案件,都会要求安排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他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必须得到保障。”

柔情相待民生在心

韩祥出生于黔南州瓮安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当时,村里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很多孩子读完小学就被迫辍学。韩祥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经历了生活的艰辛。

2004年6月,韩祥从贵州师范大学毕业,找到一份中学教师的工作。几个月后 ,他又接到了贵州省未成年人劳教所的录取报到通知 。“继续做教师,还是选择当劳教干警?”经过权衡,他认为当劳教干警,去帮助、挽救走上歧途的孩子们更有意义。

不久后的一件事更是坚定了他的选择。

一名叫王强(化名)的学员抵触改造,情绪悲观,甚至有轻生的念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辛苦劳作供他上学,懂事的王强曾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可是,初中毕业那年,他经常被一群学生殴打,忍无可忍的他将水果刀刺向了对方,最终以伤害罪被送入未教所收容教养两年。

在王强看来,“吃官司”意味着大学梦碎、余生黯淡。他封闭了内心,拒绝接受劳教所的帮助。

韩祥尝试着同他接触,给他做心理辅导,慢慢打开了王强的心扉。从他强烈的求知欲里,韩祥看到了希望。于是,在贵州省未成年人劳教所里,王强成了图书管理员,有了更多的学习时间。2006年9月,贵州省未成年人劳教所按照《贵州省劳教场所劳动教养人员“三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安排王强所外“试学”。从此,王强重返校园,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现在,王强已毕业,成为了一名律师。

“人性本善”,王强的转变让韩祥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愉悦,也坚定了他从事司法工作的决心。

2009年,带着这样的情怀,韩祥来到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法律援助中心是群众“乐意光顾”的部门。来寻求帮助的群众,有的生活困难,有的无处落脚。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除了解答咨询、安排律师或是联系当地提供帮助外,韩祥还时常请他们吃顿饭、安排住宿或是帮助他们购买回家的车票。

“他真是一个好人,很关心我们。” 说起“小韩”,党仕菊满脸的感激。

几年前,党仕菊因工伤造成五级伤残,虽然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了相应的赔偿,但是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很困难。2011年8月,韩祥在法律援助回访中,了解到党仕菊的情况,表示“你的情况完全符合低保标准,就是手续麻烦了些,我来帮你办。”

随后,半年多的时间里,从贵阳市到平坝县,电话联系三十余次,实地协调多次,在韩祥的努力下,党仕菊终于得到了户籍地平坝县的低保待遇和租住地贵阳的公益岗位。

推进法治点滴而行

2013年,韩祥在沿河县夹石镇青杠园村驻村帮扶。

一天傍晚,才吃罢晚饭,村支书心急火燎地找上了门:“打起来了,都动上斧头了,快去劝劝吧。”

两人赶到了事发现场:一间新修的房屋墙角破了几块砖,窗户的玻璃碎片散落在地上,围了不少人观看……

“你凭什么拆我的房,我修的房哪里碍着你了?”

“你占了我的地基,占了地基就得赔钱,不赔钱就拆房。”

原来是两叔侄闹矛盾,吵得不可开交。知情的人都知道,这两叔侄为地基边界的事一直有摩擦。两家地基边界挨在一块,时间过得久,又没有特别的地标线,很难分清。原先,侄子要修新房,起地基的时候两家关系还算好,叔叔倒是没有异议。待到红砖青瓦的二层小楼盖起来,两家却起了别的矛盾,新仇旧恨一起算,自然牵扯到地基边界的事情了。

韩祥看完房屋受损情况,了解了事情原委,心里打定了主意:“房子倒是没什么大损失,但是村里人都好面子,为的是争一口气,是非黑白总要弄清楚。这次虽然是拉住了,但事情不断根,保不准哪天又闹起来。”

“这样吧,你们两家为地基边界的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两家都有理,也都有短处。现在我们外人也说不清楚,但是谁也不偏袒,还是上法院吧。”韩祥开了口。

叔侄听说要打官司,心里犯了嘀咕:“打官司要花钱啊,谁有那闲钱去打官司。就算打赢了也不划算,律师那头的花销就要不少。”

青杠园村从没有为这点事儿去打官司的先例。两人态度缓和了不少,坚持在村里解决,没必要上法院。

韩祥猜到了他们的心思,接着说道:“你们到镇上的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然后在县法院依法起诉。这场官司不要钱。”

于是,叔侄俩打了一场没花钱的官司,彻底解决了地基边界的问题。

这件事给韩祥印象很深:很多村民根本不懂法,遇事首先想到的是依靠家族力量以武力解决。“除了法律援助的工作要做好,我觉得法治宣传也要做好。”韩祥说:“在很多偏远农村地区,很多人不知道有法律援助,也不知道怎样寻求帮助。把法律援助的网络、机制建到基层,希望法律援助能帮到更多弱势群体。”

截至目前,由韩祥负责的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已经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社区普遍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法律援助联络员达19000多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他参与协助指导的法律援助公益广告《维护篇》,也获得了首届中国电视“金鸽奖”公益广告大赛“金鸽最具传播价值奖”。(责任编辑/姚   远)

对话韩祥

记 者:你觉得法律援助工作最需要的是什么?

韩 祥:爱心和奉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般来说,向我们寻求法律援助的求援人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而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援助工作最需要的是对弱势群体的爱心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的奉献。

记 者:工作这么忙,家人有没有怨言?

韩 祥:怨言也是有的,主要是抱怨我没有时间陪女儿。父亲在老家,我很少回去,却从没听他抱怨过。因为村里人有时候会找他要我的电话咨询法律问题,父亲觉得特别自豪,所以非常支持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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